一般情况下,在一篇文火了之后,大多数作者的选择都是继续写同类型同风格的小说,以最大限度的留住之前的读者,慢慢积累粉丝,然后走向成神之路。
这是绝大多数正常人都会选择的路。
只可惜,苏云笙她从一开始就不是什么正常人。
她不会因为《末世》的大红大紫而忘记了自己的初衷——
她写这篇文,从一开始就是为了下一本书造势!
一本成神的人太少,过程也太艰难,如果题材太过冷门,则是难上加难。
所以,她需要一本书来证明自己的实力!
苏云笙唇角一勾,笔杆在指尖转了两圈,“啪嗒”一声落在桌子上!
开写!
她低下头,捡起笔,在白纸上“刷刷刷”的写起大纲来。
这,是她前世写的第一本书。
题材和情节都是她最喜欢的一本,但当时的笔力不足,技巧欠佳,所以反响只是平平。
有些东西,算起来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初心,像是白月光,像是朱砂痣。
可惜,初心这个词后来被用滥了,看起来就没有那么顺眼了。
虽然她当初一直很想大修一遍,但从头改文实在是太费精力时间,她最后还是没有动笔。
现在,有机会从头来过,为什么不试一试呢?
大纲无需改动,情节的铺设可以更加用心,人设也可以稍加改动,使之更加丰满生动,一条主线,一条支线,相辅相成,把剧情推进到最终的爆发。
苏云笙手中的笔一顿,改掉了原本的名字。
打开电脑,新建一个文档,开始整理大纲。
情杀。
一场根源于爱情的谋杀。
只是单纯敲下这样两个字,她仿佛都可以看到,那些乱飞的刀光剑影凛凛而来。
苏云笙听过无数个类似的故事,一个女子深爱着她的丈夫,她为了帮助他,杀死了自己的兄弟,离开了自己的祖国,义无反顾,生儿育女,在所不惜。
可她不知道,男人的心是会变的,变得面目全非,陌生又残忍。
她的丈夫爱上了别人,要与那个更年轻美貌的姑娘奔赴爱情。
那她的爱情又该在何处容身呢?
他们甚至不给她一条活路!
绝望,是唯一的情绪。
苏云笙叹口气,人性这种东西啊,有时候真是黑暗的让人不敢仔细去想。
至少,对于她而言,除了她自己以外,她很难去完全相信另外一个人,哪怕是家人。
狗血的八点档看多了,你会逐渐怀疑爱情和婚姻的本质,难道家长里短日常撕逼婆媳大战才是真正的爱情和婚姻的归宿吗?
其实不是。
那只是尘世,不是爱情。
爱情的本质,单纯,脆弱,又美好的不可思议,可终其一生,又有几个人能拥有呢?
遇见爱情的几率,比遇见鬼的几率还要低。
苏云笙摇摇头,与其和一个垃圾桶里捡来的男人斗智斗勇,还不如多赚钱。
不如暴富,什么都不如暴富。
握拳!
一想到有一天能过上躺在床上数钱的日子,她就忍不住勾着唇角美滋滋。
男朋友是什么,可以吃的吗?
作者有话要说: 我对不起大家ヽ(*。>Д<)o゜放进存稿箱结果忘记设定时间了,哭唧唧,没脸求收藏惹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虽然存稿已经存到了完结,但是事实上,网站上的连载章节刚刚进行到第三个大高.潮。
男主的异能已经彻底被激发,人形兵器的种子初见苗头,在更换了两次地图之后,他凭借着丰富的作战经验,顶着巨大的压力和众多陌生人的不信任,攻下了这以弱胜强的第一战,将自己的能力彻底暴露在所有人眼中,也成功吸引到了自己未来的追随者二号。
二号是个军队领袖,按照命令带领这群普通人前往东部的幸存者基地,没想到碰到变异丧尸。
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弱妇孺,没有异能,没有丝毫战斗力,还只会大吵大嚷,吸引了大批丧尸来围攻这里,已经让他不胜其扰。
这一次,怕是要交代在这里了!
就在他心灰意冷的时候,看到一个不起眼的男人从人群之中走了过来,浑身上下灰扑扑的,只有一双眼睛亮的惊人。
梁衍是在教训了之前欺侮过他的一群人之后混进队伍里的。
这就是末世的生存法则,只要能活下去,谁管你是谁!
不过很显然,还有不少人没能接受这个世界的规则。
雷系异能,风系异能,出色的头脑,丰富的经验,加上刀枪不入的身体,梁衍没有任何平庸的可能,也不会允许自己平庸!
这一仗,就是他在这队规模不小的军人面前立威的关键!
如果有可能,没有人会选择死亡。
梁衍平静的站在二号的面前,脸上露出一个淡然的微笑,说了一句话,让二号瞬间瞪大了眼睛!
就在这里,章节戛然而止!
评论里顿时一片腥风血雨。
如果先生:卧槽?卧槽!停在这里人干事???
zzzzz:作者是不是想收刀片?□□不用谢!!!
师太别开灯是老衲:百里大大你出来,你的脑残粉要跟你谈谈人生啊魂淡!
Luk:脱粉脱粉脱粉!断章狗断的好酸爽!谁来救救我!老子要出坑!
酒神:谈什么谈!寄刀片寄刀片寄刀片!作者出来面对!
苏云笙很少翻看评论,除了无聊的快要抠脚的时候。
而今天,断章狗百里笙歌就因为无聊而上线了。
已经过去了月票加更冲刺榜单的火热期,但是终点的一众编辑都没有预料到,《末世》的热度始终没有降下来,只是进入了一个平稳期,不再呈现井喷式的粉丝爆发,月票和评论都非常平均,不至于数据瘸腿。
这一点很难得,至少说明很多人都在认真看文,说明剧情有讨论的价值。
这不是一本无意义的无脑爽文,作者在有意识或无意识的传达着自己的价值观。
这是容玥把上传的章节以及存稿箱里的章节阅读无数遍之后得出的结论。
终点很多大男主的小说都是广开后宫,擦边球没少打,编辑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很多读者愿意买账,没有人会跟钱过不去。
可是,百里笙歌不会。
至少在《末世》中,就算男主的金手指开得再大,大得能捅破天际,也不会做出欺软怕硬、歧视女性的举动来,更不会去仗着时代优势去广开后宫,三千佳丽。
他要的是功成名就,兄弟情深,他是个利己主义者,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但他不至于猥琐的毫无底线。
他有一条原则,他从不伤害无辜。
但是,对于那些伤害他、背叛他的人,他从不手软!
有血有肉,义薄云天,就算身边美人环绕,梁衍也从未动摇,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这样的一个男人,根本就是不可战胜的!
这样的一个男人,注定要被所有人追随!
把容玥感动了一把的断章狗百里笙歌正在翘着脚,认真考虑建立读者群的问题。
“零零七,你会管理扣扣群吗?”
【对不起,系统不提供相关服务。】
这种服务太复杂,很抱歉,它不会!
“也对,人类的语言太过复杂了,你只要懂我就好了。”苏云笙耸耸肩,放弃了这个念头。
很多人都会建立读者群来保证一批死忠粉,可她根本没有精力去打理。
不过,当她和编辑明月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只换来一句轻飘飘的:“哎呀,大大你不用操心读者群的问题啦,你的读者群早就建起来啦!”
而且还不用你进来管理哦!
你看,作为编辑的我是不是很乖很可爱?
不过,后面这两句话她没有说出口。
嗯,太痴汉了!
——
古代背景的修真玄幻,现代背景的都市异能,是男频两大热门题材,热度经久不息。
在百里笙歌之后,末世题材也在逐渐兴起,只是暂时还没有人能超越她。
这本书能大红大紫,不仅仅是因为选题够别出心裁,作者的技巧和语言功底的确炉火纯青。
原本不少不服气的作者最后都不争气的跳了坑,在讨论剧情的同时,大家对于百里笙歌的好奇只多不少。
这个人怎么能这么高冷,在保持着如此高效的更新节奏的同时,很少和读者交流,连读者群里都见不到作者大大的身影。
可这个人偏偏又不是那么高不可攀,语言和对白都很接地气,不至于让人产生距离感,即使是普普通通的求月票冲榜,都不忘替编辑求祝福。
这样的一个人,在论坛里铺天盖地全是造谣和污蔑的时候,丝毫没有动摇或是愤怒,淡定的像是世外高人。
太复杂了,复杂的令人着迷!
几个帖子很快在论坛里飘了起来,不消片刻就被打上了鲜红鲜红的“hot”标识。
【818终点新晋大神,百里大大的粉丝看过来!】
【震惊!终点新晋大神竟然……】
【马甲还是新人?正经科普帖,百里笙歌究竟何许人也】
【不要关注作者了,我们来谈一谈《末世》的世界观】
【如果丧尸病毒爆发,你能活到第几章?】
原本还在翻评论翻得不亦乐乎的苏云笙被吓了一跳。
看到飙升的人气,苏云笙的第一个反应是:艾玛,论坛是不是又有人黑我了?
她叹了口气,一边打开论坛,一边随口感叹:唉,为什么总是有人争先恐后替我艹热度?因为他们对我爱的深沉。
系统表示不想说话。
作者有话要说: 求个收藏么么哒~~
☆、第35章 第三十五章
看到论坛里这些题目的时候,苏云笙愣了一下。
原来是对她本人感兴趣了吗?
很好!
她心思一动,兴致勃勃的点进了热度最高的正经科普贴。
这些帖子的楼主本身就是终点小神作者,看待和分析问题的角度自然和普通读者不太一样,读者只能看到爽爽爽,厉害厉害厉害,这个情节好酷炫,这个男主好拉风!
但是身为作者,他们可以看得出,百里笙歌深谙语言的艺术,对于技巧和节奏的把握相当巧妙。
这样的文字功底,没有十年八年甚至更久的练习是绝对做不到的!
很多人,包括他们自己,笔耕不辍写了十几二十年,也未必能做到这种水准,何况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
所以,有人眼热,有人怀疑,都很正常。
这不是一个新人该有的水准,能写到这种程度,至少也该有些名气。
在这个帖子的楼主看来,百里笙歌大约四十到五十岁左右,中年男性,从事文字工作多年,知识储备丰富,世界观架构完整,眼光精准独到,但是平时工作和家庭生活繁忙,所以很少回复读者留言。对网络环境应该不算熟悉,不然也不会在论坛被黑了那么久都没有出来表态。
由这些证据可以证明,百里笙歌的年纪不会太小,至少不会低于四十岁。
很多人都赞同这个观点。
苏云笙一路看下来,连连点头。
有道理,非常有道理,如果大家讨论的中心不是她本人的话,她恐怕自己都要相信了呢!
唉,原来她是一个家庭负担繁重还不怎么会上网的中年老男人!
替自己心痛三分钟!
苏云笙笑眯眯的关上了网页,觉得没有必要解释。
多么美丽的误会,希望大家善待她这个九零后的中年男人!
退出论坛,打开文档,继续码《情杀》的存稿。
情之一字,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这是一场赌上爱情与命运的谋杀。
在传说中,那个被丈夫背叛的女人,杀了他的新婚妻子,也杀死了他们的两个儿子,带着尸体独自离去。
类似的故事太多,古往今来,大同小异。
可那个女人的名字,叫美狄亚。
太阳神的后裔,会法术的公主,坚贞的爱着自己的丈夫,最终却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
这是《金羊毛》的后续,这是欧里庇德斯给的结局,千百年来,所有关于爱情与背叛的故事,无出其右。
而她要写的,是一个不一样的故事。
文公重诺。
写完这短短的四个字,故事的结局就已经注定,不可更改。
苏云笙的手指一顿,写be的话,这次会被骂的很惨吧!
想一想还觉得有点激动呢!
比起单纯的爽文,她更喜欢又虐又爽却让人难以割舍的文风,上辈子她就一直被骂,一边掉眼泪一边又不肯弃坑。
所以,她的读者都说她有毒。
她确实有毒。
苏云笙笑了笑,心满意足。
被骂被黑其实都没有关系,反正他们又不会真的给她寄刀片,自己跳的坑,跪着也要追完!
唉,谁也管不住自己胡来的右手!
——
第二天,按照惯例出去晨跑的时候,苏云笙又遇到了那个很好看的男人。
她暗暗决定,要是下一次再碰到……
那就直接绕过去!
老碰到同一个人,一点新鲜感也没有!
才拐了个弯,她就在路边的拐角处看到了一条狗。
雪白雪白的身子,温柔又乖顺的样子,只是前爪上有血迹。
是一只萨摩耶,不知道被谁家的主人丢弃在这里,还受了伤。
苏云笙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善良的人,所以她只是脚步一顿,目不斜视的跑了过去。
晨光熹微,有微小的尘埃落在她身上。
苏云笙眉毛一拧,停住脚步,叹了口气,回头向着拐角处走去。
雪白雪白的小狗在她手臂上呜咽,苏云笙对自己的包扎技术毫无信心,只能带它去了宠物医院,顺便打疫苗。
去的时候两手空空,回来的路上,她一只手上挂着狗,一只手上拎着两袋狗粮,和捡来的萨摩耶大眼瞪小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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