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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国民女神是妖精——糖阿喵

时间:2017-12-13 15:53:25  作者:糖阿喵
  大殿上歌舞升平,身后的车队浩浩荡荡,她最后回头望了一眼,高阁上的男人面容模糊。
  她终究还是舍不得。
  就算她从未走进他心底,就算她明白知晓自己只是个无足轻重的女人,也依然会为了他一记回眸而心颤。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快乐么么哒~
 
  ☆、第81章 第八十一章
 
  郑文公从未想过,有生之年, 他竟还能见到她。
  宁霜换了名字, 换了身份,重新出现在他的面前。
  陈国的夫人, 尊贵无限,貌美无双。
  她披一身华服而来, 目光睥睨, 冷冷的觑着他。已经成为国君的公子鄢伴在她身侧,言笑晏晏, 执手相看。
  文公突然觉得窒息,像是患上了心疾。
  他想起当年对公子鄢的诺言, 他做到了第一个,却没做到第二个。
  他动了不该动的心, 他爱上了不该爱的人。
  爱情, 在不合时宜的时候诞生,本身就是一道枷锁,细细的铁丝勒进皮肉之中, 血肉模糊, 钻心蚀骨的痛。
  她的名字, 是血红的杀戮,是黑色的□□, 泡软了他的骨头。
  她的美丽,是杀人不见血的利刃,他被她杀得片甲不留。
  这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她一个眼神,就让他痛彻心扉。
  懊悔,恐惧,慌乱,他想起当年第一次上战场,站在高台之上,看着兵临城下,看着人仰马翻,看着血流成河,也不像现在这样,没有招架之力。
  他所有的处心积虑,他所有的谋划部署,在她的一记冷眼面前都像是一个笑话。
  宁霜死了。
  死在一个喧天箫鼓的夜里,死在他的眼前。
  她恨他入骨,可惜杀不了他,或是终究狠不下心,舍不得他死,或是宫中防备森严,她无法得手,又或是不愿让他如此轻易的死去,她要他活着,生不如死。
  她以生命献祭,一舞终了,死在自己的匕首之下。
  她要他生不如死,她做到了。
  她以鲜血为刃,割开了他的喉咙,完成了一场以情为名的谋杀。
  宁霜这个名字,在他心底烙上一道伤疤,即使是寂静无人的夜里,他也不敢想起,不敢回忆。
  后来……
  后来的事,他已记不清了,清洗朝堂,平定内乱,他亲自率领几十万大军去了前线,带着郑国铁骑踏平天下。
  他从不畏惧名声,出其不意,下手残忍,与士兵同吃同住,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来麻痹自己的神经。
  他像是站在红尘之外,看着自己马踏边关,看着臣子歌功颂德,看着异国的君主低下高贵的头颅,俯首称臣,看着自己立于高台之上,头戴冠冕,负手而立,俯瞰众生。
  大婚那日,他牵着齐国的另一位公主,面容庄严。
  身侧的美娇娘青葱年少,脸上带着娇羞,依稀有她的模样。
  是夜,他独自一人站在高阁之上,昂着头,微微怔然。
  那一日,他也是站在这里,目送她远去。
  离开他的国家,离开他的生命。
  礼乐大盛,万民夹道,仪仗缓缓前行,身后抬着数百抬嫁妆,他以公主之礼送她,不顾百官阻拦。
  他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忽然眼眶一酸。
  今天的月亮,和她离开那日的好像。
  他还记得她趴在自己怀中,眼睛亮亮的看着他,问他何时给她一个婚礼。
  他今日大婚,身侧的人却已不是她。
  江山如画,美人芳华,或许,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
  容与愣怔了片刻,看着最后一章底下的完结感言,看着苍白无力的“已完结”三个大字,心里不知什么滋味。
  心脏仿佛哽在了喉咙口,进退两难。
  他打开窗户,新鲜空气迅速的涌进来,他深吸一口气,这才好过了一些,压在胸口的郁结之气消散了不少。
  天边是浓重的暮色,落日西沉,砸在地平线上,只留下微弱的夕光。
  身后的嗓音响起,一直在他身边偷看的周翰咂了咂嘴,含糊不清的说道,“这丫头是不是受过什么情伤?”
  容与垂着眼,“……她才十八岁。”
  “十八岁怎么了,老子最大的遗憾就是高中没早恋!”
  容与看着他,把到了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他很想说,你现在考虑这个是不是有点晚?
  毕竟高中时代已经是过去十几年的事情了吧!
  还有,他没有早恋的原因,不是谁也看不上就是谁也看不上,有什么可遗憾的???
  ——
  继《情杀》出版之后,影视版权也找了上来。
  苏云笙这次没有自己出面,而是由终点方面来谈下的价格。这是互惠互利的事情,她的书如果能卖出高价,对网站的好处只多不少。
  最终敲定的价格比当初的游戏版权稍高,加上刚刚到手的出版版税,苏云笙决定趁着离高考还有一个月,先去帝都买房!
  现在的房价已经开始飙升,时间就是金钱,每耽误一天都要多花不少钱,在限购政策下来之前在帝都买房,绝对是稳赚不赔的一件事!
  她请了几天假,所幸她成绩好,加上艺考的成绩也已经出来了,老师没难为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走了她。
  苏云笙联系了中介,让中介帮忙找房子,一套自住,一套用来做工作室。
  美食博主这条路她会一直走下去,自然需要一个更专业宽敞的拍摄环境。
  所以,这一次她带上了唐知远和沈明昭,三个人一起去了帝都。
  走进中介的时候,里面的工作人员抬头看了一眼,就继续低头做自己的事,聊天的聊天,工作的工作,只有一个年轻人迎了出来。
  三个人虽然外形抢眼,衣着得体,但是太过年轻,怎么看也不像是来买房的,自认为有眼力的人大多不会出来接待。
  早春天气微凉,身边的两人只穿着轻薄的外套,只有夹在中间的苏云笙依然裹得里三层外三层。
  年轻的工作人员热情的递上了自己的名片,“你们好,是要租房吗?我们这里有全市最优质的房源,希望可以帮到你们,我是小林。”
  苏云笙接过名片,放进了口袋里,“林姐好,我们是打算买房,最好是在东城区,您可以带我们看看吗?”
  小林刚刚参加工作不久,还不像其他老油条一样习惯给人分三六九等,只要进门的都是客人,她都会拿出百分之百的热情来接待,可惜忙活了很长时间也没有做成一桩买卖,被人笑了很久。
  苏云笙进来的时候,她只觉得这个女孩子很年轻,气势却很强,明明身边跟着两个样貌不差的男人,大多数人却只能注意到她。
  这样的气场,似乎天生就该活在镁光灯下。
  只是,这样的年纪,真的有那个经济实力在帝都买房吗?还是价格快要飙上天的东城区!
  要知道,现在帝都的房价已经过万了,就算是二手房也不便宜!
  小林摇摇头,不再胡思乱想,打开电脑查找房源。
  苏云笙坐在凳子上,和身边的两人细数着条件,“不要学区房,不要二手房,交通便利一点,对了,采光要好,安保要有保证,要两套,最好不要离得太远。”
  B市的交通状况她很清楚,动不动就会堵得水泄不通,开车绝对不是什么好选择,最好的交通方式大概是步行。
  小林直接瞪大了眼睛,呆愣愣的看着她,“两……两套房?”
  她在这儿待了快一个月,一单买房的生意也没做成,这个月的指标估计完不成了,基本都是租房,她对于卖房基本已经不抱希望了,现在这个人一来就说买房,而且一买就是两套?
  不会是在蒙她吧?
  “真的要买两套房吗?不需要和父母商量一下吗?”
  她虽然见过有钱人,也见过不少富二代花钱如流水,但是把买房的事情交给这么年轻的女孩子,真的可以吗?就算身边跟着两个人,但也不像是家长啊!
  倚在一边的柜台上喝水的大姐看了她一眼,冷冷的剔着指甲。
  小姑娘吹牛不打草稿,小林也真是天真,果然还是新人,这种刚成年的小姑娘手里能有几个钱,身上的衣服连个明显的logo都没有,把买房说的跟开玩笑似的,纯粹是浪费时间!
  “没关系,我父母不会有意见的。”对她来说,这种小事完全不需要和父母沟通,她不想让他们担心,而且她花的是自己的钱,她可以做主,没必要和其他人商量。
  “那这两位先生……”也没有意见吗?
  被点名两位先生相视一笑,他们能有什么意见呢?他们只是两个看着老板买房如买菜顺便拎拎包的人形背景板而已呀!
  “他们没有意见。”苏云笙笑得友善,“你听我的就好了。”
  “啊,好,”小林拿出一张登记表,填写着她的需求,“请问是全款还是分期付款?”
  “全款吧,越快越好。”
  房价蹭蹭的涨,她的小心脏有点承受不住这个速度。
  “好的,那我整理一下资料,三天后带你们去看房,可以吗?”
  唐知远和沈明昭自然是没有问题,关键就在于学生狗苏云笙是请病假溜出来的,一溜就溜好几天,可能老师要翻脸!
  “因为我们是外地的,而且因为马上要高考,来回跑不太方便,可以尽快安排吗?”
  比如安排在今天什么的?
  苏云笙眨巴眨巴眼睛,期待的看着她,小林在那双小鹿一样的眼睛下败下阵来,“好的,那你们稍等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告罄的作者qaq你猜今天有几更?
 
  ☆、第82章 第八十二章
 
  当天敲定了购房相关事宜,两个男人的眼神非常的平静。
  唐知远已经习惯了被老板拎出来时不时遛一遛, 心如止水, 沈明昭则是从知道他的百里大大还是知名的美食博主的那一刻就已经看穿了一切。
  有钱,这是沈明昭对苏云笙最深刻的印象。
  当他被她从帝都的地下室里拎出来, 跟着她回到Q市,发现老板是个买房爱好者的时候, 他就已经震惊了!
  他以为苏云笙是富二代, 可是后来才发现,她的父母似乎也只是普通人。
  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子白手起家, 坐稳了“第一网红”的位置,撕逼扯皮样样不差, 一切凭实力说话,这已经很惊人了, 可她同时还是个一本成神的终点作者!
  被虐着虐着就习惯的沈明昭已经忘记了自己蹲在出租屋里吃咸菜是什么滋味了, 简直就是恍如隔世。
  跟着老板有肉吃,这已经是两个人的共识了!
  苏云笙不知道两个沉默的男人在想什么,她在和容与发短信。
  “听说你要出版了, 恭喜。”
  苏云笙的手一顿, 听说?从哪儿听说?容玥玥出卖她了是不是?!
  “你怎么知道的?”
  “百里笙歌。”
  被三次元的熟人呼唤网名的苏云笙吓得手一抖, 手机差点掉到地上。
  卧槽,他是怎么知道的???
  他为什么会知道她是百里笙歌?马甲掉的这么快, 考虑过她的感受吗?
  当然,苏云笙是不会承认的!
  蛋黄也酥酥的马甲已经掉的就剩一层皮,一戳就破, 再加上笔名,她还有什么神秘感可言!
  “……我猜你大概应该可能是认错人了吧?”
  容与没有回。
  完了完了他识破了?
  不会吧?她表现的明明很淡定!
  苏云笙,你要冷静冷静再冷静!
  “没关系没关系,认错人了很正常哈哈哈。”
  她尬笑了半天,容与依然没有回。
  他淡定的看着手机,不知到底该不该继续揭穿她。
  被现实中认识的人戳破自己网上的身份,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吗?她会不会生气?
  万事不上心的容与小朋友抱着手机,在角落里思考了半天,又叫住了一个工作人员,把这个艰难的问题抛了出去。
  “如果是你,被自己生活中的朋友叫出了网名,会觉得不开心吗?”他很认真的看着这位路人甲。
  路人甲挠了挠头,在男人的注视下有点局促,但还是诚实的回答了他,“当然会啊,简直尴尬死了,在网上这么放飞自我,怎么能被朋友看到!”
  原来是这样吗?
  容与的神情若有所思,半晌,像是想通了什么,唇边露出一抹微笑,“谢谢你了。”
  他就乖乖的做一个脑残粉,不要去揭穿她好了,免得她像这位仁兄一样尴尬的要钻进壳里去。
  第二天一大早,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的容玥灌了一杯咖啡,睡眼迷蒙的打开了电脑。
  群消息闪个不停,全是在艾特她这个据说知道不少内.幕的群主。
  “群主群主,第一册什么时候开始卖啊?@群主”
  “听说会有签名版,是真的吗?@群主”
  “想要签名版qaq”
  “@群主我听说好像还有个人访谈,会有大大的照片放出来吗?史上最神秘的作者,没有之一。”
  “不管他是什么样子,我都爱他!就是结局太虐了,所以一听说有番外我立刻就准备攒钱买买买了!”
  “@群主签名版给我留一本。”
  最后一个记录就在三分钟之前,名字很陌生,头像倒是有点眼熟……
  谁啊,说话这么不客气!
  其他人都在软萌软萌的想要知道大大的一点消息,只有这个人上来就跟她要签名版。
  要什么签名版,她自己都还没拿到呢!
  容玥顺着账号摸过去,一看就愣了。
  哟,冰山弟弟突然出现在百里大大的读者群是为哪般?
  臭小子终于开窍了?还知道做卧底了?什么时候进来的?
  容玥心里压着一堆问号,可惜,她还没来得及问,苏云笙的消息就跳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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