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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小子——三千风雪

时间:2017-12-23 15:53:40  作者:三千风雪
  李明珠:“别作妖。”
  陆遥:“你亲我一下。”
  他委屈,“我要走了,你就连亲一下都不肯亲,还有比我当男朋友当的更失败的吗……哦,还真的有,你。”
  李明珠:“谁?”
  陆遥:“你,你失败,快点亲我,反驳我,证明你是一个成功的男朋友。”
  李明珠无语:“……这里人很多。”
  陆遥道,“好吧,我亲你也是一样的。”
  他不管不顾,按住了李明珠的后脑勺,先在她唇上啄了一口,接着加深了这个吻。
  地铁后面的林间小道偶尔路过一两个路人,有个姑娘惊呼了一声,捂着脸耳根发红的小步离开。
  陆遥和她分开时,咬了一口她的嘴唇,抱着她,把脸埋进她的肩颈。
  “你和我说,你遇到什么都要和我说,不准一个人胡思乱想,不准一个人做决定,不准□□,不准……不准不要我。”
  李明珠道,“我没有不要你。”
  陆遥心里发慌,“你有,你肯定想过,不是现在就是将来。”
  李明珠心道:猜的这么准,怎么不去当神仙。
  她确实想过这些。
  陆遥的人生才刚开始,大把大把明亮的前程在等着他,没必要搅和到自己一塌糊涂的人生中。
  但陆遥一向粗枝大叶的神经在这这个时候分外敏感起来,他好像有什么直觉,隐隐约约的摸到了李明珠的想法,对方的一点风吹草动都能让他浮想联翩。
  “我不想走了,我要一天二十四小时跟着你,不然你就会消失。”
  “我不会,陆遥,别任性了,司机在等你。”
  “……让他多等一会儿好了。”陆遥闷声道,“我有点后悔听方天的话去打什么比赛,要是不打比赛……”
  李明珠道,“我不会不要你。”
  她像个花言巧语的‘男人’,胡编乱造,屈尊降贵的说了些好话,“我不要自己都不会不要你,好了,知道你想听这个,满意了吗,满意了就赶紧滚。”
  陆遥听到了保证——哪怕这个保证听起来轻飘飘的,但心里总有个底,他兴高采烈的亲了她一下。
  陆遥上了车,目光跟着李明珠,直到车子开出了几公里开外,李明珠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这个平凡普通的社会总有无数个理由把两个人分开,这些理由通常不是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就是一些鸡毛蒜皮上班下班的小事,却也足够让两人不得不分居两地。
  李明珠看着他的车慢慢消失,心里第一次萌发了对除自己以外的个体的占有欲。
  就像孩子看到喜欢的糖果会拽着不撒手,李明珠小时候没怎么拥有过糖果,但她此刻体会到了这样的心情。
  她心道:我不想放手,这是我的,应当是我的。
  八月底,陆遥代表苍水第一次站在了职业舞台的灯光下。
  他的职业首秀一石激起千层浪,铺天盖地的,电竞圈这一天全是关于他的报道。
 
 
第75章 行路艰难
  九月开学的时候,李明珠请了长假。
  老罗把她叫到办公室里仔仔细细的盘问了一番,但李明珠什么都不肯说。
  老罗问了半天,就得出一个‘他家里出事’了的结论,还是自己推测出来的。
  老罗语重心长道,“李明,家里有什么事情直接和学校里说就好了,你这么优秀,学校肯定会帮你的。”
  “如果学校不帮你,我来帮你,无论发生什么事,书还是要读的。”
  半晌,李明珠开口道。
  “我没说我不读书。”
  老罗担忧,“我也不怕你笑话,我老罗教书这么多年,见过太多读书顶好的学生,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无法继续念书,我当老师的看着这些学生离开学校,心里实在不好受。”
  “你是我见过最有天赋的学生,家里的事情你尽管和我说,我能帮就帮,你这小子十八岁都还不到,就整天把事儿全闷肚子里,干什么呢,麻烦的事情让大人解决好了,你只要读好书,就成,好吧?”
  李明珠没听进去,她捏了下衣角,点点头。
  老罗到底给她把长假批下来了。
  他说了一番肺腑之言,叫李明珠走出学校的脚步虚虚浮浮。
  她当然想读书,读书是她唯一能想到的赚大钱的捷径。
  李明珠还只有六七岁的时候就懂得这个道理,穷孩子要读书,高考就是跳板。
  她读了十几年,眼看就要走到这块跳板上面了,天降一块巨石,砸在她面前。
  李明珠苦中作乐的想:还好,还没砸死我。
  在省一中请完长假,李明珠回到医院。
  六楼病房的白天比晚上热闹。
  李明珠刚进去就被一个中年女人问道,“小李啊,从学校回来啦?”
  这女人穿着白色的短袖,烫了个十分土气的卷发,盘在后面,脸蛋粗糙又红润,手里端着不锈钢的保温盒。
  “来,阿姨今天给小云炖了碗鸡汤,你也过来吃一碗,给学生补补脑子。”
  中年女人口中的小云,就是病房里那个男孩。
  她是小云的母亲,王秀。
  阳台门被推开,中年男人道:“小李回来的这么早?学校那边都办妥啦?”
  这是小云的父亲曾辉。
  “嗯,请了长假。”
  王秀把鸡汤倒进碗里,给李明珠递了一碗:“趁热喝。”
  李明珠放下碗,没急着喝,问起了曾辉。
  “曾叔,你说的那个药材采购,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曾辉做的是药材生意,在邻省开了一家中药药材店,营业执照刚刚批下来,今年才起步。
  曾辉道,“快了,这两天就出发。小李,你想清楚了,我们出去实地考察没有这么轻松的,我一个朋友就是在山里没的。”
  李明珠点点头,“我知道分寸。”她补上,“我需要钱。”
  药材采购通常要采购员到当地调查了解,一般罕见名贵的药材多数都在没有开发过的荒山里,曾辉的朋友是在西藏没的,他从山上掉下来,到现在为止都没找到尸骨。
  但这一行还是有前赴后继的人赶着去投胎,因为和风险并存的还有巨大的利润。
  中药材倒卖的利润十分可观,一副三四百的药成本药材只有三四十,收购员从山农手里买过来就更便宜,堪称暴利。
  李明珠遇到曾辉的那天,这个男人正和他老婆闲聊,她无意间知道其中的一点门道:
  曾辉儿子的病也差不多是个绝症,西药救了一两年也没见什么成效,男人死马当活马医,辞退了自己的工作,开始研究起中药来给自己儿子续命。
  别说,一年下来却是有些成果,曾辉在各个偏远的地区里面收购中药,为儿子的病奔波,倒卖的药材又给他带来了一笔不菲的收入,李明珠当时听到就动心了。
  她把自己的想法和曾辉一提,曾辉对李明珠这个沉默寡言的少年还颇有些好感——李明珠耐着性子给小云教过两天书,小云从小疾病缠身,没读过几天书,李明珠教他的时候,孩子高兴地一晚上没睡。
  因此,曾辉同意带李明珠一道去捞钱。
  “哎,好,那你收拾一下,咱们明天就出发。”曾辉道,“你妈妈就让王秀照顾着,或者你不放心她,请个护工来也成。”
  王秀道,“别听你曾叔瞎说,白花那些不值当的钱,你阿姨你还信不过吗。”
  小云拉着她的衣摆,“哥哥,你和爸爸去了什么时候回来啊?”
  李明珠把手放在他头上,摸了两下,“很快的,一个月就回来了。”
  “回来了能把我的病治好吗,我想上学。”
  “能,拿了药回来就治得好。”
  “哦,那你们去的时候要小心,不要走丢了。”
  李明珠笑了笑。
  王秀和曾辉低低的交谈,这个朴实的中年女人看了眼一直在沉睡的老人。
  这个老人也是病房的一员,只不过到现在为止,都没看到他的家属来看过他。
  护士来检查他的身体状况时,王秀没忍住多问了几句,那护士随意道。
  “女儿交了钱之后就再没来过了,放着老人在这儿等死呗。”
  王秀哑然。
  护士似乎觉得自己说的太重了,不好意思道,“年纪大了都这样,治不好的,个人有个人的想法……他们可能觉得不需要浪费钱在一个老头子身上,嗨,现在的人都这样……”
  王秀又看了眼李明珠。
  李明珠身体在这段时间肉眼可见的清减下去,来不及打理的刘海有些长,乖顺的贴服在她的额头上,落下一片阴影遮住双眼。
  这个少年坐着,脊梁骨挺得笔直,天要压在她母亲的命上,却叫她用肩膀在风雨交加的生活中硬生生扛住了。
  苏天瑜的这个病就是个等死的病,它像一个黑洞,只等着受害者不停地往黑洞里砸钱,它碾碎七情六欲,将生离死别剥开之后血淋淋的塞到人皮囊里。
  王秀道,“李明啊,你和曾叔从岭南回来之后,要去读书哇,读书才有出路,阿姨多嘴的说一句,你好好想想,老这么请长假不好……”
  李明珠敷衍的点头。
  她用了不少的力气,将自己的手指头动了动。
  “再说吧。”
  王秀说了这么一句,见了她的脸色,也不敢多言。
  李明珠转头,望着窗外晴空万里,她好似隔着十万八千里都听到了学校里朗朗的读书声。
  很快,想象被现实打败,苏天瑜嘤咛一声,转醒。
  她收回心思,咬牙想道:读书,读个屁书,你怎么不想上天。
  ……
  九月的第三天,李明珠背了个简单的包,出发了。
  平时用来装书本的包此时撞上了沉甸甸的单子和应急用品。
  曾辉带着她坐上了绿皮火车,在人间烟火中哐当了一个晚上,走到了岭南。
  李明珠下车时,被周围人来人往的外乡人挤成了烧饼,曾辉买了两个包子,和她一边吃一边赶路。
  “我们先去和联系人见个面,然后晚上的时候进村子,那边帮我们打点好了,我们晚上要把药材清出来。”曾辉道,“你走的时候小心点儿,扒手多,注意自己的包。”
  李明珠饿了一晚上,三两口吃完了包子,把书包从后面背到了前面。
  她的衣服拧成一团,曾辉道,“在这儿等叔,叔去买两张大巴的票,我们还得转车。”
  李明珠在候车室找了个凳子坐着,她对面有个穿着破烂衣服的中年男人,瘫成一条,光着上身睡在凳子上,鞋脱在地上,边上的绿色塑料袋里放着他的牙刷和牙杯,看起来是个在火车站里安家落户的人。
  这种人太多了,在县城不大的火车站里比比皆是,是人间真实,也是生活所迫。
  李明珠目光却被候车室卖小吃的店里电视吸引,店主正在看今年BS夏季赛实况回播,正好是陆遥的首场。
  摄像机忠实的拍完了游戏之后,记录下了他的表情,陆遥表现相当不错,被誉为今年最有潜力的新人。
  比赛结束后某个电竞的记者在现场拍摄了一圈,将举着写有‘陆遥’二字的荧光牌拍进来,举牌的多数都是小姑娘,看着好似刚刚粉上陆遥。
  镜头一转,转向了队伍中。
  陆遥走在队伍中间,身后是夏季同期出道的女选手,那女选手不知道和陆遥说什么,把手背在身后,一脸耍宝卖萌的模样围着他打转。
  陆遥好像和她活在两个平行世界里,他的世界没有贫穷和疾病,有的都是辉煌和光明。
  曾叔拿着车票过来,打断了李明珠的视线,“走吧,天黑之前到不了,山路就难走了。”
  李明珠接过车票,“好。”
  正如曾叔说的,岭南的山区十分难走,天黑之后打着灯找不到路。
  李明珠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小路上,夏日的夜晚闷热,两人却不敢露出半块皮肤,否则山区里的毒虫就能把人咬出一身毛病。
  到了山民家里的时候,二人不敢耽搁,李明珠摸了一把湿淋淋的头发就和曾叔埋头清点起药材。
  凌晨三点左右,药材清点完毕。
  山民家里没有地方睡,李明珠把书包压在头下当枕头,千辛万苦的把自己哄睡,结果睡了不到两个小时,外面的天已经大亮。
  曾叔压低声音道,“还行吗,我们要赶回去了。”
  这个男人不比她好到哪儿去,也狼狈不堪。李明珠从小就比别人能忍一点,哪怕这种环境,她也忍的下来。
  “行,走吧。”
  天蒙蒙亮,两人在寂静的山路上赶路,沿途除了狗叫和鸡鸣,鲜少有其他声音。
  回去的路比来时的路走的艰难,毕竟来的时候打空手,回去的时候一人扛了两包味道诡异的中草药。
  李明珠险些滚到山沟沟里面去,全靠曾叔拉了一把。
  “小心!山路难走,看着点儿路,摔下去不是儿戏啊,不死也得残了。”曾叔把她扶稳了,苦中作乐道,“要不然怎么说没文化只能玩命儿赚钱呢。”
  李明珠到了声谢,往山下走的时候更加小心。
  到了山脚,曾叔的联络人终于来了。
  轮子糊了一层泥巴的小面包车里下来了一个矮小的男人,面包车原本是白色的,风吹雨打就成了灰色,到处坑坑洼洼,一看就知道被撞了多少次。
  曾叔熟练地摸了一支烟给中年男人,中年男人看到李明珠,笑道,“带徒弟啊!”
  “没,跟着我一起出来的小伙子,来见见世面。”曾叔道,“和我一样,也是为了家人出来的,不容易。”
  中年男人欣赏她,夸了两句,“小小年纪就这么懂事,难得。”
  他又说到自己的儿子怎么烂泥扶不上墙,上了车之后还在逼逼叨,李明珠累的靠在窗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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