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一块儿匆匆地用过了早膳,又一块儿骑着马出了门。
“主子这是准备去哪里?”夜影低声问身边同样骑着马的夜魅。
“咱们平时都一起在主子身边伺候的,你都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
“那……不用问问主子吗?”这会儿可是主子在领路,主子总不会觉得他骑了匹吗,识路本领就今非昔比了吧?
“不用,看样子,主子要办的事儿应该不急。”夜魅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殷昊骑马的姿态很是悠闲。
半个时辰之后,殷昊抬头望了望天,眉头微蹙,转头问了问身后的夜影和夜魅,“怎么这么久了,咱们还没出城?”
“主子您是要出城?”
“废话,不出城我骑马做什么。”
夜魅、夜影:“……”刚开始走的方向倒确实是出城的方向,后来……他们几乎都是在绕圈子,他们还以为主子所谓的要办的事就是来遛这匹刚买的马。
“要出城的话,刚才就应该往左拐才是。”夜影又一下子没有忍住,多了嘴。
“那你刚才也不提醒我?平时就数你话最多,怎么关键时候不知道开口呢?”
夜影很郁闷,“主子您也没说您是要出城啊。”
“那你们也没问啊。”
“主子,时候不早了,如果您要出城办事,还是早些出发吧,属下为您开路。”说着,夜魅利落地御马转了个身,走到了最前头。如果再不打断他们,他们能在这儿怼上一天。
在官道之上等了小半个时辰,夜影和夜魅依旧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等在这里。这个问题,夜影是问过的,在他们刚等在官道上的时候,不过……主子给出的答案是:‘想知道?你猜啊!’
在夜影和夜魅以为主子其实没有要等什么人来,或者等什么事发生的时候,远远地,他们看到了一个骑着马的人影由远而近。在看清骑马之人的面容之时,他们瞪大了眼睛,而后又有了种‘理所当然’的感觉。
沈奕轩是奉密旨出京,知道他要离京办事的人,屈指可数。所以在官道的半路之上,看到殷昊三人的时候,沈奕轩的吃惊程度真的不是一点两点。
沈奕轩是会骑马的,不过骑得并不是太好,所以他策马的速度并不大快,在看到前头有人骑着马挡在路中间的时候,他就放慢了骑马的速度,这会儿慢悠悠地骑着马靠近,几乎到了殷昊跟前时,他开口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近来天气不错,出来踏踏青。我这样说,你信吗?”
说句实话,如果对方是殷昊的话,沈奕轩是愿意相信的,在感情上,但是在理性上,作为一个身怀密旨的官员,他不能轻信任何人,即便这个人曾经是他多年的同窗。
“我……信,既然你是来踏青的,那么……就此别过。”说着,沈奕轩已经抬起了右手,准备挥动鞭子,重新策马前行。
“等等……”殷昊用鞭子戳了戳沈奕轩身后的包袱,“看你这模样,是准备出京吧?一块儿啊?”
“你,你在开什么玩笑。我,我出京是有正事的。”
“我也有正事啊,有句话不是这么说的吗?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你要出京,我也刚好想出京,咱们一块儿走,互相不是还有个照应吗?嗯?”
殷昊说的头头是道,处处是理的模样,把沈奕轩憋得俊脸通红,却半响没能说出一个字来。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那咱们走吧。”
“你,你等等。”沈奕轩看着一身劲装的殷昊良久,终于想出了能说的话,“你看你,什么都没准备,连个包袱都没带,怎么能说出京就出京呢?太轻率了。”
夜影和夜魅在一旁点头,对对对,主子这样的做法实在也太过任性了,都没有和夫人报备就直接出京,那么他们回来的时候,主子肯定是没事的,毕竟主子是夫人亲生的,虽然夫人经常说主子,但是真是一根指头都没有动过主子的,但是他们就不一样了,绝对是板子伺候的。十天半个月都只能趴在床上,那样的日子也太可怕了。
“带包袱做什么?”殷昊伸手在怀里摸出了一叠银票,“带着这些,不就行了吗?”
沈奕轩:“……”
夜影、夜魅:“……”准备这么充分,难道这一回居然真的不是突发奇想?
随后的时间里头,不管殷昊怎么说,沈奕轩都拒绝殷昊和他同行。
殷昊也懒得再说,“那行吧,你走吧。”
沈奕轩松了口气,‘啪’地一声,狠狠用鞭子打了一下马屁股。
一盏茶的时间过后,沈奕轩又重新停了下来,因为身前身后那不止一匹马踏地的马蹄声。
“你不是让我走了吗?那你还跟着我做什么?”
殷昊也随即勒停了马,“我没跟着你啊,这是官道,大家都可以走的吧。我们只是同路罢了,你走你的,我走我的,大家互不打扰。”
“殷昊,我是去做正事的,不是去玩。你别闹了,成吗?”
“沈奕轩,我看着像是胡闹的人吗?我既然跟着你,自然有我跟着你的道理。就像你不能说你为什么出京一样,我也不能告诉你我为什么要跟着你。你出京的目的我迟早会知道,我跟着你的理由,你也迟早会知道。咱们从头到尾都是扯平的。”
之后,叶清浅又借着送绣品的由头去过马场几次,去看看她买下的那匹驴骡,给它喂喂吃的,让它更熟悉她一些,到真的用得上的时候容易受她驱使。
“果然是姑娘的骡子,您看它和您多好啊,您喂的食儿啊,它吃着特别香。您这每次一走啊,它都会难过许久,这食儿也不爱吃了,也不爱叫唤了。不然……”马场的伙计每回看到叶清浅,都巴巴儿地指望着她能把她买下的驴骡牵走。类似的话,叶清浅听的不要太多。
叶清浅也不用说什么别的,只微微一笑,这个伙计,怎么就是学不乖呢?
“是这样的小哥,虽然我也挺喜欢它的,我也知道,把它留在你这里,很是麻烦你。不然你看这样行不行,我最近刚巧又攒了好些银子。实在不行的话,这驴骡我就不要了,我再给你加点银两,小哥你给我换匹马骡,或者马吧?”
每每叶清浅这么一说,马场的伙计立马就不吭气了。不论是马还是马骡,都还算好卖,事实上,除了叶清浅之外,来他们这里的,根本就没人问过驴骡,这一匹要不是叶清浅要,只怕真的要砸手里了。
“那,那您方便的时候,一定尽早把它接走,行么?”
“嗯。你放心好了,很快的。”
叶清浅倒是也没有说谎,她最近在做荷包、手帕之余做的团扇的扇面,即便或多或少都有些她故意为之的瑕疵,掌柜的依旧给了不错的价格。近来因为前头的团扇卖的好,掌柜的想让她再多做一些,把价格还稍稍抬了抬。
叶清浅前些日子之所以那么拼,前头是为了买这驴骡,后头是想要还掌柜的人情,可她并不想年纪轻轻的,就和她娘一样,因为过长时间刺绣而熬坏了眼睛,所以即便掌柜的给她抬了不少价格,她依旧有些委婉地拒绝了掌柜的要求,只推说近来继母让她帮着准备弟弟出生之后要用的东西,没有那么多时间。
掌柜的自然也是知道一些的,双面绣之所以价格高,是因为它的绣艺复杂,会的人不多,且耗费的时间长,虽然觉得有些遗憾,却终归还是想要继续维持此时细水长流的状态的。
叶清浅满身大汗地回了家,和往常一样,她回家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是去把卖绣品的银子交给叶夫人。想转身回房去擦洗一下,才刚迈开腿,叶清浅已经被叶夫人叫住了。
“等一下,这个你拿去。”
“这……叶夫人,这是什么?”
叶夫人有些气急,这不明摆着是块布料吗?这死丫头最近怎么这么爱明知故问。
“哦,是要给弟弟做尿布?”叶清浅用手搓了搓布料,“是不是太硬了些,这布料。”
“谁说是要给清睿做尿布的?这是尺寸,你按着这尺寸,做一件衣裳出来。”
其实,便是不接那纸,叶清浅也想起这是怎么回事了。只是时间有些长,她才淡忘了的。那尺寸是沈斌的,这布料是叶夫人让她给沈斌做一件直缀。明明是她交待的,但事后,她却红口白牙地到处说,是她叶清浅早就思慕沈斌,用攒下的银子给他做的。真是可笑,她身边当初哪儿有什么银子,连铜板都见不到几个的。可大家居然都相信了,因为在周遭的人看来,沈斌除了体弱之外,还真没有什么缺点。
她既然早就思慕沈斌,那么能得到一个给沈斌冲喜的机会,她自然应该是欣喜若狂的。叶夫人的算计之深,她真是拍马都及不上的。只是……沈斌的身体难道从现在就已经不好了吗?方玉柔不是医术极高么,怎么会让他病入膏肓,差点儿一命呜呼呢?
“可是……”
“可是什么可是,吩咐你做点儿事,就这么难吗?”
“今天掌柜的和我说,他很喜欢我最近送的那些绣帕和荷包的花样,让我下回多送一些过去。如果做了这个,绣帕和荷包肯定就不能多做了。还有,叶夫人,做这个,能赚银子吗?”
“赚银子赚银子,我看你是掉在钱眼子里头了。掌柜的说,要多做多少?”
“掌柜的只让我尽量做,我能绣出来出来,他就收下多少。”
“真的?”
“嗯。叶夫人您要是不信的话,不如您亲自去铺子里头问问掌柜的?”
“那……这个就先放放。我告诉你,你可别偷懒,要是下回的银子比这回的少。”
“弟弟的小衣裳我倒是做了不少了,不过弟弟的尿布……”
缝制衣裳还需要些技巧,因为怕线头弄疼弄红幼儿娇嫩的皮肤,尿布么,就没有那么多讲究了。
“行了,那个你也先停一停。”
为了以防万一,叶清浅最近提前绣了很多荷包和绣帕,没想到这个万一,还真的来了,倒是也不枉费她一番准备。
数天之后,叶清浅又出了门,这一回,和头几回不同,她除了带了包袱,还带了银票。幸亏,叶夫人只是搜包袱而不搜身。可能是叶夫人断定了吧,断定她已经被她压榨得一点儿多余的时间都剩不下,不可能有机会赚更多的银子。
两个时辰之后,本该回来的叶清浅还没有到家,叶夫人气的七窍生烟,只以为叶清浅是看到这回的银子多,起了私吞的念头。并在心里盘算着,但凡到她手里的时候少一个铜板,她都要好好罚她一场才是。
大门被推开的时候,叶夫人是横眉竖眼地迎上去的,看到来人,叶夫人一愣,因为来人她是认识的,是叶清浅送绣品的铺子里头的一个伙计。对叶夫人来说,那铺子就是她的衣食父母,是不能得罪的,不论是做主的掌柜,还是下头的伙计,不是有句话说了吗?阎王好找,小鬼难缠。于是面色怪异地迎了上去,刚才气僵了的脸,一下子要转成笑脸,还真是挺难为她的。
“您,您有什么事儿吗?是不是……是不是我们家那臭丫头做了什么事儿得罪了掌柜的,掌柜的才让您来寻我过去?我可跟您说,这……不管那丫头做了什么事,都与我无关的,我就只是她继母,她平时……那惯是听不进我说的话的。”
叶夫人说的是‘后娘难为’,铺子伙计却觉得叶清浅可怜,乖乖巧巧、清清秀秀的一个小姑娘,含着泪说要去找亲爹,去找之前还不忘了把卖了荷包和绣帕的银子给这个恨不得和她撇清关系的‘后娘’送来。
想到这里,伙计的声音就有些冷,“这位夫人,我想您可能是误会了。我之所以来这里,是来给你送东西的。”
“送……送东西?什么东西?”
伙计的拿出一封信和一些碎银子,“这是您家大姑娘托我交给您的信,这是今天卖荷包和绣帕的银两,您数一数,如果没错的话,我就要先告辞了。”
叶夫人有些愣怔,银子是对的,可这信是怎么回事?“那,那她人呢?”
“这我就不知道了,可能这信里会写吧,您看看信应该就明白了。怎么样,银子的数目没错吧?”
“银,银子是没错的。”
“没错的话,那我就先告辞了,铺子里头还有很多事儿呢。”
叶夫人从来没有想过,叶清浅会有一天不回来。伙计走出老远,叶夫人才反应过来,拆开了信。信中没有几个字,按照叶清浅现在的年纪,能写出这些已经不错了。当然,叶清浅也要考虑叶夫人的水平,太复杂太长的,只怕叶夫人看不懂呢。
看完信后,叶夫人把信纸往地上一丢,因为生气,她还踩了几脚,“这个死丫头,居然说走就走。找爹?她知道她爹在哪儿吗?”要是走丢了?走丢了也好,少个人吃饭。如果被人拐着卖了……还不如她亲自卖呢!这么多年,在她身上花了多少银子啊,这下全打了水漂了。个死丫头,要是她还能回来,看她不打断她的腿,让她到处乱跑,好像她这个做后娘的慢待了她一般。
此刻,被叶夫人腹诽着的叶清浅,做了一身男子打扮,骑着她的驴骡,往该去的地方去。她也不是傻的,就她的模样,虽然还是小身板,但是出门也多少是有些危险的,所以她学了方玉柔,做了男装打扮。她这样年纪的半大男孩子,正是吃穷老子的年纪,就算是人牙子,下手之前只怕也要掂量掂量。
更何况,她是跟着一个正巧要出京的商队一块儿走的。这个商队,是掌柜的帮她介绍的,她只说要去寻爹,又怕路上碰到坏人,掌柜的就帮她留意了一下。
其实,她的目的地离京城并不太远,在出京的必经之路上,一个山崖之下。叶清浅曾经去看过那个山崖,近距离的,不得不感叹,沈奕轩真的是十分命大的,那个悬崖看着可不太低,居然只受了轻伤。
据说根据沈奕轩自己的猜测,之所以未受重伤,是因为被山崖之下的大树挡了几挡,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谢谢刚巧进山采药的方玉柔,如果没有她,他那样昏着,也许会被野兽拖走也说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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