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今日做的这些事情,可是有什么条件?”
廉肃突然开口了,在他眼里,齐蓁就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人,能让这个女人主动照顾这一大家子,着实不算什么简单事儿。
不过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齐氏搬到了娘家,就连之前兄长办丧事收的礼金,廉肃连碰都没碰一下,就成了齐家的东西。
齐蓁低垂着头,她哪里会不清楚廉肃的想法?
想到自己把那么多的银钱都给了齐家那些吸血的水蛭,齐蓁就气的心口疼,那她好爹爹好娘亲,根本就把她这个女儿视为货物一般,只要有买主能出得起不错的价钱,就可以卖出去。
卖了一次还不算,还要再卖第二次。
想到自己被老太监折磨的日子,齐蓁脸色难看的很,连带着也没有什么好态度,看着廉肃道:
“我现在照顾你,是免得让你死了,这一大家子没人养活,等你身体好了,就快点去找个活计,省的在家里混吃等死!”
明明齐蓁心里头对廉肃的死十分愧疚,但她本来就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嘴上刁钻的很,这话一说,廉肃那边就冷笑开了,好像早就看出了齐蓁的打算一般。
“你放心,只要你不再把钱拿去贴补娘家,我廉肃还不至于连个女人都养不起!咳咳!”
一边说着,廉肃显然因为动了火气,又撕心裂肺的咳嗽起来。
齐蓁也没去管他,冷哼一声,直接端着碗离开了房间。
八月的天热得很,今个儿留下的碗筷一定得刷干净,否则明日指不定上面围了一堆苍鹰,那模样齐蓁曾见过一次,恶心的让她想吐。
借着月色,她把木桶放在井里头,用手摇着麻绳,提上来半桶井水,把这些碗筷都给清洗干净了。
出了一身汗,齐蓁只觉得浑身粘腻的很,都透出一股酸臭味儿了,她原本并非爱洁之人,但因为那老太监折磨人的手段着实污秽的很,每每经过一次之后,齐蓁都得把浑身仔仔细细地给洗上一遍,久而久之,她也养成了夜夜沐浴的习惯。
月光洒在地上,好像一层白沙似的。
齐蓁又提了几桶井水,先是提回房中一些,灌到了木桶里,之后又用铁锅烧了一锅开水,端着盆子到了房中,仔细地关好门窗后,这才把盆中的热水倒入木桶中。
顿时水汽蒸腾,白烟袅袅。
齐蓁没有直接泡澡,她先打了水将身上的泥土洗干净,看着身上细白的皮肤,又摸了摸粗糙的脸颊,重重的叹了口气。
她底子的确是细皮嫩肉的,但日日在村里头风吹日晒的,又不像京城里头那些大家小姐那么保养,再好的皮肤也受不住,看着自己满是茧子的手,齐蓁心疼的很。
脑海中那段不堪的回忆是齐蓁不愿想起的,但她却不得不承认,老太监的确是有些真本事的,否则也不能伺候在贵妃娘娘身边,让贵妃娘娘椒房独宠。
那老太监生了一双巧手,最会做女人使用的香膏香油之物,世上没有哪个女子不爱美,那些香膏涂在身上,不止可以让粗糙的皮肤重新变得细腻如凝脂,还可以起到美白之效,在配上那些幽幽的花香,让人鼻子里一闻,整个人都要醉了。
前世里齐蓁跟在老太监身边,曾跟他一起做过香膏,老太监做好的香膏卖剩下了就给齐蓁涂上,当时那一身皮肉养的,说是吹弹可破也不为过。
但老太监就是个变态,明明没了根儿,却对那档子事极为热衷,什么工具都用得上,将齐蓁折腾了个半死,这浑身皮肤越是细嫩,老太监折腾的就越是上瘾。
到了最后,齐蓁竟然是被那个王八蛋生生给折腾死的。
舔了舔干涩的嘴唇,齐蓁知道,贵妃独宠这么多年,与那老太监调制的香膏恐怕也脱不了干系。
要是她也能做出那些香膏香油拿出去卖,这大湾村离京城不过半日功夫,最不缺的就是有钱人,只要东西足够好,齐蓁根本不愁卖不出去。
女人身上的钱也是最好赚的,这一点,齐蓁在前世里看着老太监卖脂膏赚的盆满钵满的,就深有体会。
心中闪过这个念头,怎么挥也挥不去。
齐蓁有些冲动,但她身上一丝不挂,而且现在已经入了夜,根本不能出屋,虽说大湾村民风淳朴,但寡妇门前是非多,齐蓁即使不在乎名声,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安分些好。
身上的泥土擦得差不多了,齐蓁直接走入木桶之中。
她一身皮肉生的极白,就连胸口的丰盈形状都十分之妙,只不过皮肤并非细如凝脂,反而有些脱皮。
被水汽一蒸,齐蓁只觉得浑身疲乏的很,她心里盘算开了,这廉家只剩下一百多文钱,虽说大湾村没有用钱的地方,但廉肃的身子骨却不算好,吃的药就是无底洞,再加上两个年纪不大的娃娃,这用钱的地方多了去了。
眉头紧锁,齐蓁很快地打理好自己,因为疲惫的很,她擦干了头发之后,随意的披上了一件衣裳,上床就睡了。
正文 第3章 胭脂水
等到了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齐蓁就开始生火做饭。
说是做饭,不过是将从山上采来的野菜放在锅里扒拉扒拉,稍稍加一点菜籽油跟盐,就是一道简单的小菜了。
锅上蒸了几只红薯,米缸里剩下的那些精米,都被齐蓁拿来熬粥了,毕竟廉肃的身子不好,必须得吃一些好克化的东西,否则病情也不会好转。
吃完早饭之后,齐蓁也没去管廉家三人,她按着脑海中的记忆,找到了一条离大湾村不远小溪,看着溪边长满了红蓝花,这样艳丽的一片花海,让齐蓁眼前一亮,只觉得心脏砰砰直跳。
红蓝花可以当成作胭脂的原料,做出的胭脂水色泽极佳,涂在皮肉上,就跟染了红霞似的,好看的紧。
出门的时候齐蓁带了一个篮子,现在正好方便采摘,她将红蓝花一朵一朵的摘下来,放在篮子里,小心翼翼地避过根系,没有伤着根,这样一来,红蓝花明年还会继续开花,她也就能够源源不断的作胭脂了。
其实用红蓝花作胭脂的方法在大业朝已经有了,但是因为技术不熟练,做出的胭脂也不算顶好,颜色也不是很正,而且红蓝花并不能用来作脂膏,所以齐蓁就只能作简单的胭脂水了。
若是得到大量且优质的玫瑰,齐蓁便能做出玫瑰花露来,拿花露抹在身上,皮肤会被玫瑰花露滋养的极为细嫩,吹弹可破。
心里觉得有些可惜,齐蓁叹了口气,不过有红蓝花也是不错,她打起精神来,短短一会儿就摘了一篮子花。
小溪周围有洗衣裳的妇人,看见齐蓁的动作,不屑的撇了撇嘴。
“这寡妇还真是不知廉耻,死了男人就在家里好好呆着呗,现在还跑到外头抛头露面,摘花扯草的,真是不要脸!”
一旁的妇人也跟着附和,明明她们都是做惯了粗活儿的,凭什么齐蓁那贱蹄子好命的很,嫁给了一个教书先生,也没怎么吃苦,更不用下地干活,不过现在她男人死了,小叔子也病歪歪的,又养了两个半大孩子,想来今后的日子也就没那么好过了。
想到这里,洗衣服的几个女人脸上露出一丝幸灾乐祸,看着齐蓁纤细的腰肢和丰满的胸脯,气的满眼直冒火。
每当那些男人们看见齐蓁这贱人,一个个都管不住自己的眼珠子,往齐蓁那贱蹄子身上瞟,大湾村的妇人们都恨不得拔了齐蓁的皮,省的她整天水性杨花的勾引男人。
不过她们也就想想,一个个都有贼心没贼胆,最后便只能不了了之了,毕竟日子还得照过,跟一个死了男人的小寡妇计较这么多,也没什么用。
其实齐蓁长相只是秀丽,皮肤虽然不长疙瘩,但却因为日晒而有些发黑,虽然不经常干农活,但日子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姐相比,恍如云泥之别。
她脸上蜡黄粗糙,不过还是能看出好底子的,这一点,别人就是羡慕也羡慕不来。
齐蓁扫了一眼那两个嘀嘀咕咕的妇人,即使听不清她们到底在说些什么,但齐蓁也能猜到一二。
故意挺了挺丰满的胸脯,齐蓁眼里划过一丝讽刺,看着满满一篮子的红蓝花,她心里头十分满意,也不理会那些洗衣做饭的妇人,背着篮子回到了家里。
刚刚走到院子里,齐蓁直接找来了一个大的木盆,将一篮子红蓝花都倒进木盆中,又打来沁凉的井水,不断的淘洗着。
齐蓁的记性不差,那老太监做胭脂水的步骤因为看了十多年了,她早就烂熟于心。用清水淘了两遍红蓝花后,齐蓁将盆里的水给倒了出去,看着里头湿淋淋的红蓝花,齐蓁抿了抿唇,走到厨房,把之前剩下的鸡蛋壳放入一个瓷碗里,捣的粉碎,之后又将这些碎渣放在炉子上头,烧成灰。
大湾村里头有个土方子,就是将鸡蛋壳捣成粉末之后,用开水冲了直接喝下去,消炎止痛的作用,不过却是比不上正经药材的。
等到鸡蛋壳烧成灰之后,齐蓁用筷子扒拉扒拉,看着已经差不多了,用抹布直接包起来瓷碗,直接往院子里走去。
齐蓁闹出来的动静不小,廉仲琪到底年纪小些,好奇心重的很,此刻就躲在木门后面,往院子里探头探脑的。
小孩的一双眼睛黑亮亮的,跟紫葡萄似的,想到用井水冰过的紫葡萄,齐蓁嘴里就不争气的开始分泌唾液。
她往碗里加了水,被水花一冲,碗里的粉末瞬间浮动起来,将碗放在石磨上,等到沉淀好后,里头的水就是齐蓁所需要的碱水了。
去厨房取了醋和碱水,将这两样东西反复加入到装了红蓝花的木盆中,冲了不知道多少次,木盆里的水终于是艳丽的正红色,这也是最粗糙的胭脂水。
将半盆胭脂水倒在一个瓷罐里,因为齐蓁的动作有些不稳,不少胭脂水溅在了外头,她撸起袖子,用指尖蘸了一点,涂在手臂里侧,那颜色,并不显得浮夸,好似蒙了一层红纱似的。
这么一看,这胭脂水涂在脸上,的确会让人的气色显得更好。
不过因为加了碱水和醋的缘故,这味道有些不好闻,若是这样的话,胭脂水恐怕很难卖给大户人家的小姐。
齐蓁皱着眉,左思右想都想不出法子,等到了做饭的时间,她走出自己的屋子,鼻间突然涌入了一股子甜香,抬头一看,竟然是院子里的桂花树开了。
眼神一亮,齐蓁心里头突然有了主意,不过她现在已经把胭脂水给做好了,也不着急。
先是在厨房里蒸了红薯,将廉伯元跟廉仲琪都给依次叫来,看着他们吃完晚饭,又去给廉肃送药送饭。
等到一切都收拾好后,齐蓁这才搬了把梯子,爬上树摘了一些桂花的花瓣。
用木杵将桂花瓣捣碎,她一边用力捣着,鲜花汁子逐渐渗出来,馥郁的甜香十分浓郁。
将汁水倒进了胭脂水里,顿时胭脂水就散出了一股花香,将酸味儿给掩盖住了,闻起来也很是舒服。
将加了桂花汁子的胭脂水放在瓷坛中,仔细包扎好,隔水放在大锅里熬煮,这样的温度可以让胭脂的颜色更正,也稍稍变得粘稠些。
涂在面上时,不会像汁水一样四处流淌,否则可能会有些不好把握用量。
等到熬好之后,齐蓁将胭脂水倒进坛子里,放在墙角阴凉的地方,省的变了味道。
在齐蓁熬胭脂水时,廉仲琪就躲在门口看,不过他害怕齐蓁,也不敢进来,只是缩在门口探头探脑的。
上辈子跟了个老太监,齐蓁一辈子都没有孩子,现在看见廉仲琪,心里不由有些柔软。
冲着廉仲琪招了招手,小孩有些犹豫,但想了想,仍光着脚跑了出来。
齐蓁弯下腰,一把将廉仲琪抱在怀里,捏了捏这孩子的小脸儿,说:
“你怎么没穿鞋就出来了?”
廉仲琪有些害羞,挠了挠后脑勺,道:“我忘了。”
抱着廉仲琪回到房间,齐蓁看着倒在床上睡得流了口水的廉伯元,用湿抹布给廉仲琪擦了擦脚,就将这孩子给放在床上。
大概是齐蓁弄出了些动静,吵醒了廉伯元,这孩子一睁眼,大概没想到齐蓁会出现在房间里,脸上露出一丝惊色,急忙坐直身子,脊背挺得笔直,将廉仲琪护在身后,有些提防的问:
“你怎么来了?”
“方才仲琪跑了出来,我把这孩子送回来了。”
廉仲琪小脸红扑扑的,拉着廉伯元的手臂,道:
“哥哥,娘把我抱回来的。”
廉伯元微微皱起眉头,问:
“你接触仲琪到底有什么目的?”
廉伯元不过只是个九岁大的孩子,但自从廉君去世之后,他就成了一个小大人的模样,必须得好好照顾年幼的弟弟跟病重的小叔。
对于廉伯元提防的模样,齐蓁也不恼,直接说:“明日我要去京城一趟。”
大湾村离京城不算远,但坐在驴车上,也得赶半日的路。
听到齐蓁的话,廉伯元明显有些吃惊,但他没有刨根究底,冷笑道:
“你要去京城就去呗,何必跟我通报?说的好像我能拦得住你似的!”
见着廉伯元这个半大孩子,说话竟如此刻薄,齐蓁揉了揉他的脑袋,又亲了亲廉仲琪的小脸,才离开他们的房间。
廉伯元目送着齐蓁离开,眼神有些复杂,他这个嫂子对叔侄三人原本当真是十分恶劣,不过这两天好像移了性子一样,与之前那副贪慕虚荣的模样全然不同,也不知道是真有所改变,还是另有目的。
等到了第二天,齐蓁直接抱着装了胭脂水的坛子,又带了五十文钱,坐在了驴车上,嘎吱嘎吱的往京城走去。
这驴车是邻居家的,他们家今年收了不少粮食,现在正打算送到京城的铺子里,也能换点钱使使,一听齐蓁也要去京城,这家的徐老汉抽着旱烟,可怜齐蓁一个寡妇,也没要齐蓁的钱,直接让人上了驴车。
即使已经入秋了,秋老虎仍烈的很,这日光晒得齐蓁直冒汗,满脸通红。
等到了午时,驴车进了京城,满脸褶子的徐老汉对着齐蓁叮嘱着。
“廉家的,城门关闭之前,老汉就在这等你,可别晚了,否则今个儿咱们就回不了大湾村了。”
齐蓁连连点头,徐老汉一家十分朴实,在廉君病入膏肓之际,帮了齐蓁不少,即使齐蓁做下了不少错事,但徐老汉仍旧帮了她,这种老实人,齐蓁自然能信得过他的人品,这才坐了徐老汉的牛车入京。
抱着个坛子,齐蓁和徐老汉分开,走在京城的街道上,看着这人来人往的街头,叫卖声不绝于耳,京城不愧是大业朝的国都,这般繁华,与大湾村没有半点儿相似之处。
前世里,齐蓁就在京城中生活了多年,对京城的大街小巷十分熟悉,看着这繁复的亭台楼阁,她心里头不免有些触动,不过今日进京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卖胭脂,齐蓁很快便收敛的情绪。
正文 第4章 土包子进城
虽说有前世的记忆,但看起来齐蓁就是土包子进城,她身上穿着灰褐色的粗布衣裳,脸上满是汗水,怀里抱了个灰扑扑的坛子,一看就是个村妇。
京中的百姓即使手头并不宽裕,但却对外地人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毕竟他们是生活在皇城根儿脚下的人,与那些外地人自然是全然不同。
周围的人对齐蓁投了鄙夷的目光,连多看一眼都不愿意,不过齐蓁早就习惯了京城的风气,所以心绪也并没有什么波动。
走到了一个摊子前,齐蓁看着摊子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瓷瓶,各种雅致的图案都有,小巧精致,看着就让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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