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分钟后,凌哲夜拼命冲进婚纱店的时候,里面已经没人了,叫过来一旁傻眼的店员,“刚刚在这里的那个女孩呢?就是穿那边那件衣服的女孩。”说着手指着那件粉红色的露肩小礼服。
“已经走了!”店员也有点懵,这人是怎么了?
沈亦谦跑得没他快,追进来就听到他问的问题,“你,你怎么了,这么激动?”
“我看到她了!”凌哲夜有点激动,没想到他的这种感觉竟然对了。
“啥?”沈亦谦看着店员一脸懵圈,他自己也是。
“我看到小妍了,她刚刚在这里试穿衣服···”
沈亦谦看了一眼这里面他口中的衣服,“大哥,这里是婚纱店,婚纱店!还有,怎么可能在这里看到她,她穿越过来的啊!”
沈亦谦毫不怀疑,他肯定是看错了,想人想疯了吧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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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抢人(上)
凌哲夜直接问一旁的店员,他知道那件衣服根本就不是婚纱,“她,刚刚那个女孩在干什么?”
“试婚纱啊,在这里面还能干什么,不过和新郎起了冲突没继续试成就走了。”店员可能也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奇葩的新娘,然后自己就在那里说到,“这么多的婚纱她一件都不喜欢,一眼就看中了那件伴娘服,而且还很喜欢,还为此和新郎起了···”
“新郎,新娘?”凌哲夜全身附上了一层寒气,瞬间周围的温度都感觉下降了好几度。
店员有点被他这个样子给吓到,“是,是···”
“他们从哪里走的?”他刚刚一路过来怎么没看见?
店员指着外面的街道,“那里。”
“我要看你们店里的监控。”原来和他刚刚过来的方向刚好是反的,他可以肯定他一定没看错,但他要看看那个男人是谁。
店员有些为难,“对不起先生···”
不等店员说完,沈亦谦拉着凌哲夜就出去,到了外面才放开他,“我的凌少大人,这里是美国,美国,美国,不是a市好吗?你觉得人家可能会随便给你看?咱们能别闹了吗?”
凌哲夜冷着个脸喊到:“沈亦谦!”
沈亦谦一听这声音立刻严肃到:“万一是你看错了呢?”
凌哲夜:“不会,一定是她。”
沈亦谦:“……”
真想说,老大,你就只瞥了一眼而已好吗!
“你可能真出现幻觉了,回去我给你开一服药,吃了好好睡一觉……”
凌哲夜瞥了他一眼,竟敢说他有病,“别以为在美国我就不能让你回炉重造,办法我有的是。”
“得得得,你是大爷你说了算,我们还是先去医院去,要是真是她,你们也一定会再见的对吧!”真是服了他了,会不会以后出来见到一个异性他都这样啊?
幻想了一下满大街的明沫妍,摇了摇头,画面太美,还是不要想了!
反正打死沈亦谦也不相信他看到的真的是明沫妍!
“你先去医院,告诉我爸妈,我临时有事,要过两天才能过来。”
沈亦谦警惕的看着他,“你想干嘛?”这是又要闹哪出?
“你没听到刚刚店员说的话?”
“说什么?”
“他们没试成,所以一定还回来的,我就在这里守株待兔。”
“你疯了?那万一不来了呢?这里好的有名的婚纱店多了去了,兴许他们到别处去呢?那要是……”
“你去吧,不用管我,你没喜欢过一个人,不会明白我现在的心情,哪怕就是等不到,或者等到了不是她,但不管结果如何我愿意等,哪怕只有一丝的机会也不会放弃!”
“……”这是欺负他没谈过恋爱?
这两天大街上格外的热闹,走的那天是平安夜,到的那天是圣诞节,这些外国的节日在国外显得更是热闹,不过这些热闹都与他无关,只是看着这些人想着,要是小妍在她会喜欢过圣诞节吗?
就这样,凌哲夜在这家婚纱店外守了两天也没再见到人来,还有两天就是手术的日子,算了,先去医院看准备的怎么样了,抬头不舍的看着对面的婚纱店,希望不要他走了她就出现。
出神时一辆车猛按了几声喇叭,结果见凌哲夜不为所动,干脆直接把车停到他面前,“mr.凌?”
“john ?”约翰.威尔逊是他在某一次执行特殊任务时认识的一个人,当时帮助了他很多。
“还以为是我眼花认错了,想着怎么可能在大街上碰到你,走进一看还真是,上车,你要去哪儿?我送你去!”约翰露出一口大白牙笑着说,看得出来他此时是又激动又兴奋的。
凌哲夜看了一眼后面催促的车,这架势他不上他还不走了,打开车门上去,“不会耽误你工作吗?”
这个时候整好是上班的时间。
约翰启动车离开,“不会,今天我休息,去哪儿?是过来玩的吗?”
“不是,我爸爸心脏不好,刚定下手术时间。”凌哲夜坐上车,眼光却瞟向车外,期待能看到那他熟悉的身影。
约翰侧过头看了凌哲夜一眼,他是真把他当朋友的,这个中国军人也很厉害,打心底里佩服他,“那你怎么不早点给我电话,我也好去医院看看叔叔去,看来是没真心把我当朋友啊!”
“哪里的话,最近出的事有点多,所以···”
“现在忙吗?”不等凌哲夜说完约翰问到。
“不忙,怎么?想我和你出什么任务吗?”这是凌哲夜唯一能想到的。
约翰顺嘴接到:“可以吗?就一会儿,完了和你一起去医院看看叔叔。”
“那可能不行,不是没时间,而是没立场,忘记告诉你,我现在已经退伍转业不是军人?”对于他的身份,不管是谁都不能轻易知道。
“为什么?”
“犯了点错,加上我爸爸身体不好,时机刚好就退了。”
约翰笑到:“嘿,人生谁还不会犯点错呢,没关系,行行出状元,退伍了我相信你一样是最棒的,放心,只是私人的一点事情,不管退不退伍,我怎么可能让你才一来就让你做事呢,肯定是会好好招待你才是对吧,不过现在不行,一会儿先去医院。”
“好吧。”
凌哲夜至始至终都没问他要去哪儿,去干嘛,当车停在一个教堂外时,凌哲夜看着外面的教堂,“你不是要到这里面?你结婚?”
约翰一边停车一边说:“哈哈哈,你真幽默,一会儿就好,要不要和我一起进去?”
“你要多久?”一看他这样子都不会是新郎了,刚刚只是顺嘴一说。
“大概几分钟就ok了。”说着约翰扬了扬手里的东西,“我弟弟是今天这里摄影师,给他送点东西过来,他忘记拿了。”
凌哲夜坐在车里等了二十分钟也没见人出来,只好打开车门下去看看。
进来看到里面的人到是让他愣了一下,不因为别的,只是因为,除了工作人员,在场的宾客都是国人。
既然都是中国人干嘛还费力的在美国结婚,真是吃饱了撑的。
没走几步就看到约翰急急忙忙的向着门口出来,不过着装却变了,穿了一身的正装。
约翰看到已经进来的人松了口气,过来有些无奈的说:“新人找我帮一下忙,因为新娘比较特殊,是个孤儿没有亲戚,原本找来送她出来的人现在都还没来,马上十一点半了,他们正愁找不到人,结果我一进来就被我弟弟临时抓包顶替一下,你先等等我,这个新娘也挺可怜的,连个亲人也没有,很快的,等我啊!”
约翰说着也没等凌哲夜说什么就又急急忙忙的转身进到里面去。
没办法,凌哲夜看了一眼,找了一个后面的位置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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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抢人(下)
凌哲夜刚坐下没两分钟主持人就出来,抬头看了一眼,不是真正的牧师。
可能是将就这些来参加新人婚礼的宾客,主持人可能是婚庆公司,或者直接是新郎比较好的朋友,现在很多人都喜欢找最好的朋友来主持自己的婚礼,因为熟悉可以带动很好的气氛,有的人甚至会主动说去当司仪活跃气氛。
轻音乐响起的同时主持人的声音也同时响起: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在这样一个充满喜庆的日子里,我们迎来了帅气的新郎、美丽可爱新娘的结婚庆典。
我是新郎的朋友,非常荣幸的受到二位新人的委托,为他们主持并见证这一神圣而又浪漫的婚礼时刻。
在此,我代表两位新人以及他们长辈,对各位来宾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谢谢你们!谢谢大家!(主持人给来宾鞠躬)
如果说,爱情是美丽的鲜花,那么婚姻则是甜蜜的果实。
如果说,爱情是初春的小雨,那么婚姻便是雨后灿烂的阳光。
在这样一个美妙的季节里,一对真心相恋的爱人,从相识、相知、到相恋,走过了一段浪漫的爱的旅程。
好的,亲爱的朋友们,此时此刻,我想所有的嘉宾和我的心情都是一样的,都是怀揣着一颗万般激动地心情、期待的心情,等待着我们今天的新郎和新娘的出现。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把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幸福之门,并且以最热烈的掌声有请二位新人步入这神圣的婚礼殿堂。”
这时教堂里响起了新人进场进行时的音乐。
先是新郎出现在了门口,等待着人把新娘牵着出来。
原本是新郎在礼台上,等着新娘的家人慢慢的把她送到台上。
可是因为她没有家人,牵她出来的人也是临时请的,请来的人没来,还是临时抓的包顶替。
所以省了那一环节,新郎直接在门口等,牵新娘出来的人,只要在门口把人交给新郎就可以了。
凌哲夜对这一切并不在意,也没刻意的去留意什么,只是安静的坐在后面,等着约翰结束一起离开。
在主持人的这声‘伴随着这美妙的音乐,一对新人正携手并肩向我们走来’的同时,凌哲夜的手机接着收到了两个信息。
拿出手机一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陌生号码能给他发信息的只有一个人,但显然这个号码不是。
顺手点开,是两张图片,一张是空旷婚礼教堂的图片,里面没有人,另一张是一个穿着白色礼服男人背影的图片,很明显这个男人是新郎。
谁这么无聊,这是发错了吧!
没理会,把手机放下,抬头的瞬间,等等,这和图片里教堂好像。
马上又拿出手机点开看,确实一模一样,唯一不一样的就是,图片里没有人,而现在这里几乎是满座,那那个新郎,转头的瞬间愣住,吸引他的不是新郎是谁,而是,新娘竟然是他一直在找的人,旁边的新郎竟然是之前冒充她未婚夫的人。
气息瞬间停歇,凌哲夜就这样定定看着她挽着那个男人的手,一步一步的迈向礼台。
这是怎么一回事?谁能告诉他?
长得一样?这不可能!
那她为什么会……
明沫妍才走到一半就感觉到有一个强烈的视线注视着她,像是要把她看穿一样。
但是她没有回头去看,说来也好笑,不因为别的,只是因为心情不好,竟然自己结婚心情还不好!
那天从婚纱店出来之后,不管陆星辰怎么说,她也不愿意再去任何婚纱店看婚纱。
既然反正都不能选择自己喜欢的,那就随便好了。
最后陆星辰无奈,只好打电话让婚纱店送了一套她的尺寸过来她试,结果她倒好,只是看了一眼,试都懒得试,就说,“就它吧!”然后转身回她自己的房间去。
明沫妍是真的无所谓了,反正看到自己喜欢的也买不了,身边的不管是人或事,都是完全陌生的形态,一点熟悉的气息都没有。
她这是忘得有多彻底,不,也不能说是彻底,她记忆深处还有一个人的身影,两个片段和一句话,但是一直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台上主持人的话明沫妍根本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在他一通慷慨激昂后才进入主题:
“新郎,你是否愿意娶新娘为妻,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直到离开世界?”
陆星辰看着明沫妍:“我愿意!”
“新娘,你是否愿意嫁新郎为妻,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他,直到离开世界?
明沫妍神游不在状态,一点反应都没有。
主持人尴尬的咳了一声,重新又问了一遍,结果,还是一样。
陆星辰伸手推了她一下,小声的说:“怎么呢?”
明沫妍这才回神,“啊?没,没有。”
“看来我们的新娘心情是太激动了,那么我在重新说一次:新娘,你是否愿意嫁新郎为妻,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他,直到离开世界?”
“我···”
“不愿意!”
明沫妍才说了一个字,凌哲夜就从人群中忍无可忍的吼到,她这是要答应吗?
然后慢慢的从后面出来,一步一步的向着礼台走去,后面一直在找凌哲夜的约翰,看到这一幕更是一脸懵逼,什么情况这是,上前来拉着他,“mr.凌,你要干嘛这是?”
凌哲夜看着台上的明沫妍,“抢人!”
约翰听到这两个字瞬间觉得整个人都不好,“mr.凌,别开玩笑了,走,我陪你去医院。”
“你看我像开玩笑吗?”
凌哲夜说着甩开了约翰的手,几步走到明沫妍面前,危险的看着眼前的小人,“你要是敢说你愿意试试?”
明沫妍隔着头纱打量着眼前这个男人,他好冷,但是又能从他眼神里感到一股宠溺般的温暖,这是为什么?
“你是?”
明沫妍的这两个字一出口,犹如一道晴天霹雳劈下来,半响才挤出几个字:“你忘了我?”
“你认识我?”明沫妍瞬间就揭开头纱看着眼前男人。
竟然有其他人认识她,两个月来,她身边除了陆星辰就是那个医生,然后就再也没见过其他人,陆星辰寸步不离的看着她,不让她出别墅一步,说是为了她的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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