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让晴明如临大敌的女子,莫非……是他自外头的风流债吗?
源博雅不禁有些好奇。
风流债·茨木迎着源博雅探究的目光,凭借着多年女装的经验,娇弱地迈着小碎步朝晴明走去。
红白相间的和服十分贴合身段,搭配白色的袜子和浅胡桃色的木屐,茨木显得青春靓丽极了。
他“婷婷袅袅”地靠近晴明,走得婀娜多姿。可不知是不是最近打了太多架的缘故,他这“小蛮腰”扭着扭着,就听得“咔”的一声,似乎有什么零件坏掉了一般。
茨木僵硬了一瞬,他本能地伸出手扶住后腰,掌心却摸到一片湿润。淡淡的血腥味散开,钻入了他的鼻腔。
也是在这时候,茨木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他的腰侧被雪童子扫了一刀……
雪童子的长刀凝结着冰雪的精华,所过之处都会冻成一片。
他切开了茨木的肌理,却凝固了伤口的血液,直到时间流逝,冰雪中的妖力被茨木消化,那不深不浅的口子才一点点露出狰狞的外形,吐出新鲜的血水。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这名娇弱的“女子”脸色苍白地看着晴明,一手扶住了腰部,有殷红的血水顺着和服留下,一滴滴染透了她的下摆,显得触目惊心。
众人:……这……这是!
晴明心头警铃大振,源博雅被惊得起身。
庭院内替众位阴阳师斟酒的女子惊异非常,她们匆忙起身想要扶住茨木,只言片语中流露出大量的信息——
“别动,是孩子出问题了吗?”
“你带着孩子来找晴明大人吗?”
“别怕……”
茨木悚然一惊,他觉得只是一息的时间,身边居然围满了涂满色粉抹着红唇的女人!她们睁着一双双“含情脉脉”的眼,伸出葱白的手,想要扶上他的腰身,为他宽衣解带!
等等!你们这群无耻的人类!我茨木童子的身心都是属于……卧槽!
女人蜂拥而至,茨木不管三七二十一,麻溜地侧身躲开她们的手,一骨碌冲向晴明,伸出爪子扯住了晴明的衣袖。
晴明:……
这下子跳进黄泉都洗不清了!
“晴……晴明大人!你……”有女子惊呼出声,她的眼睛迅速地在茨木和晴明身上打转,露出一种了然,“这是您的女人和……孩子吗?”
晴明:……
茨木:……
等等,什么孩子?哪来的孩子?
茨木循着那女人的视线,慢慢地、准确地指向了自己的肚子……
大妖怪立刻怂了,他无法相信,人类的女人为何会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变得如此可怕,她们不仅不惧他的气势,还拼命想要扯住他,支配他,还想瞪他让他怀孕!
还特么觉得他怀了安倍这厮的孩子,什么鬼?
事情犹如脱肛的野马般不可控制,饶是晴明端着再俊逸的架子,也实在撑不住这场面了。
因为这破事放在人类眼里,那就是——晴明公外出退治妖怪,偶遇一美貌女子,风流一夜扬长而去。数月后,女子怀着身子寻找晴明公,于庭院再遇,女子大喜大悲之下,忽而小产……
跟过分的是,风流的晴明公不仅没认出这痴心的姑娘,反而揪着人家让她跳舞!
天呐,这简直是渣男!
众女子不禁朝晴明投来指责控诉的目光,就连他的同僚目光都隐晦了起来。
晴明:……
不!身为白狐之子的他,怎么能被这种困难打倒?休想!
晴明眉峰一蹙,借着狩衣的遮掩,暗暗集中力量在脚步。他卯足了劲儿一拐茨木的小腿,在对方毫无防备地往后一倾的情况下,赶紧伸手揽过他的腰。
茨木童子!怎么这么重?!
晴明心头几乎要骂出声,他只觉得怀里搂着一坨几百斤的肉,重得他下盘脱力,险些摔倒。
不!稳住!成败在此一举!
“你是……”晴明忽然出声,“沐子吗?”
茨木:……沐子是个什么鬼?
“你怎么会在这里?是他对你不好吗?”晴明语速飞快地说道,“三年不见,你没有好好照顾自己啊!”
众人微愣,随即有些明悟了。
这名女子确实与晴明公认识,但已经三年未见。怪不得晴明公认不出她的样貌,原来物是人非啊!
且,看这女子所嫁非人,居然怀着身孕寻找晴明公,怕是她家中出了变故吧?
人心易变,晴明话落,周围人的眼神都温和了不少。
“不过,别怕,既然你找到了我,接下来的时间内,我会照顾好你的。”晴明温柔地作下保证。
他留下了信息量极大的几句话,但每一句都恰到好处地洗白了自己。
他很清楚,话说得太明白会显得刻意,朦朦胧胧真真假假反倒会让人信服。
做完这一切后,晴明深吸了一口气,憋着劲儿将茨木扶起,连拖带拽地将这只狗比大妖带入了他的地盘。
席间众人唏嘘了一番晴明公的有情有义,独独源博雅思量了片刻,忽而对席间众人告辞,匆匆离去。
他感觉到了……那些鲜血,渗透着大妖的气息……
……
宁静的和室之内,茨木、源博雅、晴明两两对望,说起来他们几个都想不通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晴明折扇轻合,着实有些头疼:“你只是为了送请柬,怎么折腾出这么多事?”
“外界都在盛传我有情有义的美名,你暂时出不了京都……即使要出去,我也得光明正大地将你送走。”晴明无奈,“人类重视名誉,且多疑神疑鬼。你若是突然出现又消失,我没法交代。”
源博雅看向茨木,露出了不善的眼神:“京都乃皇室聚居地,也是阴阳寮着重守护的地方。你确实有能力血洗这里,但如果你动手……我和晴明将与你不死不休。”
“你做事真是鲁莽。”晴明评价道,“请柬,如大妖栖居的危险之地确实需要你出马,可人类的都城——你只需要付起酬金,就有人为你将请柬送达。”
偏生,茨木喜欢直来直去,能亲自上阵就绝不哔哔,真让人头疼!
茨木点了点头,对于“怀孕”这个字眼还心有余悸。他发誓,以后再也不穿女装来人类的都城了!
双方的关注点完全不对,却依然“愉快”地聊了下去==
晴明决定多留他两天再找个完美的借口将茨木送走,但他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而变化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起因是茨木觉得不能吃白食,必须付出报酬;巧的是那档口神乐来串门,正赶上茨木送礼物;后续便是茨木脑子一抽,塞给了神乐一堆漫画和小饰品。
他并不知道那些漫画是什么,大妖怪只爱打架,对书籍并没有兴趣。
只不过乔心舒曾在逛书店的时候饶有兴致地翻阅一二,他就上了心买下。一放空间就是好一段时间,乔心舒不提,茨木也忘了个干净。
而此时,随手一捞,正巧拿来做个人情。
源博雅见妹妹拿着一叠书,没有异议,在他的观念里,书就是精神营养,毫无不妥之处。
……
也就是那一晚,神乐捧着《世界第一初恋》,在昏黄的烛火下翻开了第一张……
作者有话要说: PS:博雅:我的妹妹一夜之间变了个人,害怕!
晴明:神乐最近看我和博雅的眼神有些奇怪……
神乐:茨木,都是你,让我失去了做一个好女孩的机会!
茨木:……
PS:酒小吞的日记——
茨小木抛下我去异界旅行了,不开心!我被抛弃了!怎么能这样!想要和茨小木一起洗澡有什么不对的吗?明明小时候妈妈们都将我们放在一个澡盆里的!为什么长大后茨小木就不待见我了!难道是我年老色衰了吗?我不信!
我不能忍受失去茨小木为伴的日子,我决定翻山越岭寻找茨小木!然后我穿越了食骨之井,来到了一个地方,这地方叫做“日本”。嗯,原来是千年后的世界啊……
我觉得茨小木一定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我开始寻找茨小木之旅。为了更好地活在当下,我决定先融入这个世界。
咦?这个世界的人类有超能力吗?我亲眼看见一个151的男孩子打出了杀人网球!哦,有这种能力的还不止一个!
咦,等等!这个世界果然很不一般!那是什么?为什么打篮球的人类会有彩虹色的头发?发色与众不同是能力出众的表现吗?要不我把单调的红色染成七彩吧!
我最近认识了一个小学生……他走到哪儿哪儿就死人,我觉得他很神奇,决定打包他带回大江山研究研究。
我把柯南带回了大江山,但是他好像疯掉了,只会说一句:“不可能!这不可能!这个世界不可能会有妖怪!不!我不相信!”
我把柯南带到了斗牙叔叔的面前,斗牙叔叔当着他的面变成了一条巨犬。我指着柯南身边的小娃娃说,那是斗牙叔叔的儿子杀生丸,也是狗狗哦!
柯南居然晕过去了……
第134章 一百三十四只茨木
乔心舒如期赴约, 去见了周子瑜以及他的小男友——程凌宇。
聚餐地点有变更, 最后定在了一家地段颇好的自助烧烤店。可接近饭点人实在太多, 她踩着高跟鞋好不容易挤进了店内,一打眼就看到了坐在角落中的周子瑜。
这货今天穿得极为骚包,一身花色斑斓的衣裤, 脚踩白色休闲鞋, 耀眼得像是一只求偶成功的孔雀, 就算隔了老远,都能闻到他浑身飘散的恋爱的酸臭味。
他咧开一口白牙, 笑得张扬潇洒, 眉目略略弯起, 自有男子别具一格的风流。
周子瑜冲着她挥挥手, 示意落座到这方角落。
而随着他的动作,坐在他对面的男子一顿,慢慢地顺着他的眼光回首, 一扭头就对上了乔心舒好奇且探究的眼神。
长发、杏眼、圆脸……是个有点肉却不显胖的女孩子。气质温柔, 肤色白皙, 见之可亲。
“你好。”程凌宇笑得十分灿烂友好,“我叫程凌宇,曾多次听子瑜说起过你,却还是第一次得见。果然百闻不如一见,你可比子瑜描述得美多了,幸会!”
他长得极为阳光,有着小麦色的皮肤, 肩膀厚实,身材劲瘦颀长,颇有种清爽的美感。
脸上嵌着一双漂亮的猫眼,当他看向人的那刻,仿佛满心满眼皆是那人的身影,盛得不留一点缝隙,没有一丝间隔。
是个……极为干净的人呐!
乔心舒抿唇一笑,无论她美不美,有人夸她漂亮她必然是高兴的。更何况,夸她的男人还是个帅哥。
她给了周子瑜一个眼神,后者对她伸手,示意她请便。
于是,乔心舒毫不扭捏地坐到了程凌宇身侧。旋即,她体贴地放低了音量,悄声道:“我听周子瑜说起过你,你可是他心头的朱砂痣呐!”
朱砂痣?!
程凌宇嘴角微勾,指着周子瑜,挖出一把黑料:“朱砂痣可不见得……这家伙的朱砂痣就是钞票。他以前可爱钱了,大学四年炒股投资理财,每天恨不得死在孔方兄身上。”
乔心舒笑了,良好的交流气氛是聚餐的必备。
她手脚麻利地捻起筷子将肉片翻了个个儿,撒上椒盐:“那周子瑜也是厉害了,天天想着赚钱还能把你泡到手,看来手腕不小。”
周子瑜拿筷子夺下乔心舒看中的烤肉,一口送进嘴里,颇为恶劣地笑道:“没办法,他喜欢钱,我也只能投其所好。”
他挑了块肉翅夹给程凌宇,又捡了把金针菇夹给了乔心舒。
在乔心舒控诉的眼神中,周子瑜抖着料,话题转了方向:“阿凌家是做生意的,不过这生意做得有点大。至少,能在帝都站得住脚。”
乔心舒一顿,看了周子瑜一眼,似是想到了什么,心头隐约有些担忧。
在帝都站得住脚的生意,可不一般……而这一家的儿子想要出柜,更是难上加难……
“你懂得,我家里虽然也做生意,可终归底子薄,即使半路离开老家去帝都拼搏,也比不得一些老牌商人。”周子瑜回忆道,“我的初高中都在帝都度过,读的是所谓的精英学校。”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听到别人对我的形容都是——那个暴发户的儿子啊……”
周子瑜拨着一块肉,翻检了几次,送到了乔心舒的碗里:“我浑了段时间,打架斗殴差点被开除……结果在被通报批评的大会上认识了阿凌。”
二者默契地对视一眼,轻笑出声。
“他是……黑暗时期的第一束光。”周子瑜怀念道,“我改邪归正,结果跟他处着处着,就有了感情。”
乔心舒抬眼仔细观察了他一番,说道:“完全看不出来你以前是个打架斗殴差点被开除的混子……”
“必须的。”周子瑜道,“你也算聪明人了,既然连你都看不出来,只能说我比你更聪明。”
乔心舒翻了个白眼,递给程凌宇一片西瓜:“你家这个有时候贼欠扁,吃吧,清热解火。”
程凌宇很给面子地吃完了西瓜,补充道:“是很欠扁,我刚认识他那会儿,真想揍他一顿。”
“每天想着揍他,后来……就变味了。”程凌宇喝着果汁,将生肉放入烤架,“那时候年纪小,总以为是哥俩关系好,也没在意什么。”
“结果一转眼就高中毕业,开始填报志愿了。”周子瑜默契地接口,“暗暗和对方选了一样的专业,去了同一个学校……大学幸运地分在同一个宿舍,最后一切都变了味道。”
烧烤店中的音响盖过了他的话语,周遭人来人往十分嘈杂,也没谁特别关注这个角落。
他们很坦然,坦然地像是早就对好了台词一样。可话落进乔心舒耳朵里,她自然而然地品出了另一番滋味。
“你们认识……有几年了?”她不禁问道。
“高二至今吧……也有七八年了。”周子瑜喝着冰啤,觉得唇齿间有些涩然,“在一起太久,久到我们不愿意再等待了。”
乔心舒稍稍挺直了脊背,她清楚,今天聚餐的重头戏来了。
“我……打算跟父母坦白。”周子瑜叹息道,“包括阿凌也是……我们明明是最适合在一起的人,却像地沟里的老鼠那样,连谈个恋爱都要小心翼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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