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因为沈明远这些年的不知收敛,两人之间的事可以说根本不是秘密。如罗玉这样在传媒圈混的人更是连两人之间结婚的始末都一清二楚,之所以没有发布出来,也不过是碍着沈家罢了。
而如她这样的人,毫无例外都觉得乐想是到了八辈子霉,才被沈明远看上。
若是没有沈明远,乐想一个首都大学毕业的高材生,什么高薪的工作找不到?看后面乐想在沈氏集团表现出的工作能力,做个高管绝对不成问题。如果再找个条件相当的男人结婚,说不准现在已经儿女双全,生活幸福美满了。
结果现在呢,当了个劳什子的自由摄影师,虽说也小有名气了,但一年顶多赚个几十万。最重要的是孤身一人,连个傍身的儿女也没有。
而且……沈明远那样的男人,又花心又草包,除了有钱有权的父母,还真没有让人看得上眼的地方。
乐想闻言一愣,“玉姐……”
罗玉连忙抬手道:“这话我也就在这儿跟你说一下,过后可是不认的。”
乐想连忙点头,“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她也清楚,将这种消息告诉自己,罗玉也是要担风险的。
沈明远可从来不是个讲道理的人。
才这样想没多久,出了包间迎面就遇上沈明远,乐想的脸色不由有些难看。
郑满福和罗玉的脸色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第14章 公道话
避无可避之下,对面沈明远已经快步走了过来,又惊又喜地看着乐想道:“这么巧,你也过来吃饭?我们……”
郑满福抬头打量了他一眼,沈明远比乐想大两岁,如今已经三十七岁了,按说和女人比起来,男人的保值期比较长,年近四十的女人往往已经成了昨日黄花,男人则相反,这个时期的男人往往比那些小鲜肉更有魅力。
沈明远却并非如此,他的容貌也不差,虽然不是顶级帅哥,但也有普通程度的帅气,一米七七的身高在男人中也是不错了,勉强能称得上一句高富帅。可是现在……不难看出他平时应该有用心保养,但三十七岁男人的皮肤和二十七岁已经看得出明显差别,更加黯淡粗糙,再看身材……沈明远显然是那种连健身房都不进的人,虽然衣服剪裁得很巧妙,一眼看去身材普普通通并不是多辣眼睛,但以郑满福的眼力却能看出这人脱了衣服之后肚子肯定不小。总的来说沈明远还不能归类到中年发福的行列中,但就和普通中年大叔一样,没有明显缺点,但也没有闪光点让人发掘。尤其……作为一个混吃等死丁点能耐也没有的纨绔大少,他身上除了那点养尊处优的骄矜之气,根本没有气质可言。
反观乐想,她的容貌虽然是个美人,但并不是顶尖的绝色,直白点讲就是八分美女,甚至因为长相秀丽有余浓艳不足,并不是那种会让人一眼惊艳的美人。但是气质这种东西,很多时候看不见,但却实实在在存在着,同时影响着一个人的外观形象。好的气质能够提升人的容貌,坏的气质能够减损人的容貌,乐想无疑是前者。更别说,时间是青春的敌人,却是气质的友人。
而且非常奇怪的是,乐想用在保养上面的时间和精力并不多。年轻的时候,在那些名门闺秀面前,她即便精心打扮,底子到底比她们差了许多。年幼的经历和环境的影响,她的皮肤并不是多么娇嫩,双手因为操劳太多的关系指关节也要粗上些许,怎么努力也无法变成纤纤细手。她的下巴处甚至还有一个小疤痕,不仔细看看不出,但上手就能摸出凹陷。她的头发虽然天生黑亮顺滑,但比起那些一天三次抹护发素用桂花油,闲时还要去做个负离子保养的千金小姐,视觉上就能看出差异。
以上种种,乐想当初没少被人借着由头嘲弄。
但是年纪上来了,原来那些千金小姐顶多被人恭维一句保养有道,一点也看不出真实年纪,乐想身上的时间却仿佛停驻了一般。
她的皮肤依旧不够娇嫩,双手也不够细白,头发依旧随意地束着,小疤痕犹在,但那些嘲弄却再也没有出现过。
甚至,如同逆生长一般,很多人看来,乐想并不只是没有变老,反而一年比一年美,明明五官没变,但就是让人觉得漂亮了。
可以说,在后天影响下,乐想成功从一个八分美女过渡成了九分美女。
在找不到原因的前提下,只能将之归结于气质。
若说十年前沈明远和乐想站在一起还有几分般配,那么现如今的他们站在一起……
郑满福抿了抿嘴,眼底闪过一抹嘲讽。
“我已经吃过了。”不等沈明远说完,乐想就打断他道。
沈明远神色一怔,顿时便有些不高兴,瞪着眼睛道:“你就不能陪我坐坐?”
乐想皮笑肉不笑道:“抱歉,我不是应招小姐。”
沈明远愣了下,半晌才反应过来,又是生气又是讨好道:“我不是那意思,你别生气。”
乐想几乎想要叹气,眼前这个男人数十年如一日地……让人喜欢不起来。
她淡淡道:“我没有生气,如果你不再继续纠缠的话。”她抬了抬手表,礼貌道:“抱歉,我还有事。”
不等沈明远有所反应,她就已经抬脚离开了,郑满福二话不说跟了上去。
沈明远一愣,下意识追了上去,一边伸手想要拉住乐想,一边开口道:“乐想你等等,你工作室的事我知道了,但那不是我做的,是妈妈擅自做的。我没有办法违抗她,你损失了多少钱,我转给你。还有你要是缺钱的话跟我说就行了,干什么去开那劳什子的工作室,忙死忙活一年也就几百万。”
乐想对沈明远这种“天真”的话早就有了免疫,反倒是郑满福听得颇有些不可思议,忍不住回头瞪了他一眼。
这一眼满含凶狠的意味,沈明远本就不是多么硬气的人,被这么一看,顿时就吓了一跳,脚步也不由放慢了下来。
等到回过神来,乐想已经不见踪影了。
另一边,乐想有些好奇地看了眼身后,有些奇怪沈明远居然没有追上来。
“我把她吓走了。”看出乐想的疑惑,郑满福冷不丁开口道。
“什么?”乐想呆了下,一时没反应过来,“你怎么吓的?”
郑满福苦恼了一下,然后直接像之前对沈明远一样对着乐想瞪了一眼。
等到做完了,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什么,郑满福脸都僵了。
乐想也被她杀气腾腾的眼神吓了一跳,但很快就回过神来,好奇道:“你不喜欢他?”
“是讨厌。”郑满福一脸认真道:“明明是只癞蛤蟆,却想吃天鹅肉。”
乐想这下是真的愣了,她突然有些相信,郑满福或许真的不是沈明远派来的人了。
沈明远并不是个心胸宽广的人,尤其他还看重面子。郑满福说了这样的话,不管有意无意,事后都会被沈明远清算。
而且……
乐想歪了歪脑袋,总觉得郑满福的话是发自内心的。
有点开心呢。
她微微弯起嘴角,一直以来,多的是人说她高攀沈明远,好似被沈明远看上是多大的福气,说她是麻雀飞上枝头变凤凰。即便一开始不在意,听得多了也会郁闷。
直到这会,她才发现,自己是多么希望有人能说沈明远一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想要听到一句公道话。
第15章 提议
乐想的好心情几乎没有掩饰,郑满福很快就发现了一点,虽然不明白缘由,但她下意识跟着高兴了起来。
“对了,你要跟我一起去马来西亚吗?”开车的途中,乐想开口道:“本来是私人旅行,但如今变成了出差,机票和住酒店的钱都能报销。”
“马来西亚?”郑满福愣了下,表情有些犹疑地问道:“您打算去多久?”
乐想想了想道:“下个月之前会回来,到时要交照片。”
郑满福算了下,如今已经十七号了,也就是说绝对不会超过半个月。
她点了点头道:“我去。”
乐想不知道一本正经地想了什么,因为之前那句“公道话”,她这会对郑满福的感官不差,因此并没有多问,点了点头道:“那好,你准备一下,东西不用多带,只要带两身换洗的衣服就成了,其他……酒店里估计会有一次性用品,再不然也可以到当地买。”
顿了顿,“对了,你有护照吧?”
闻言,郑满福眼睑垂了下道:“有的。”
“那就没问题了。”乐想道:“把你身份证号码告诉我,我去买飞机票,到时候会将时间告诉你。”
马来西亚一行非常顺利,而且因为有罗玉的朋友做向导,她们吃到的美食比预期还要多,当然乐想拍出来的照片效果也不差。
但是郑满福……乐想放下手中的单反,转头看向她道:“你确定不出去单独逛逛?”
郑满福摇了摇头,“我跟在您身边。”她抿了抿唇道:“我一个人逛也没意思。”
乐想有些无奈道:“你其实不用对我用尊称的。”一开始不说这话,是因为两人还不熟,关系熟了之后她倒是提过不止一次,但郑满福却总是不听。
就像现在,她一脸纠结为难的模样。
乐想就不懂了,这难不成还算得上一件难事?
正要说些什么,桌上的手机居然响了,她拿起一看,居然是余浩的电话。
“找我有事?”她接起道。
自打当年的事之后,原本在她面前拽的二五八万的余浩一下子变成了小白兔,两人的关系也慢慢好起来了。
余浩带着为难的声音从那边传来:“是妈让我打的,她要你回来。”
乐想闻言动作一顿,“家里出了事?”
“也算吧。”余浩叹气道:“爸查出了肝硬化,挺严重的,医生让他把酒给戒了,他一开始还听,没几天就忍不住再次喝酒。妈为了这事跟他吵起来,被他推了一下,额头的伤口缝了七针。”
乐想有些犹疑道:“那她叫我回去是想……”
“吐苦水呗。”余浩有些苦笑道:“这段时间爸在外面不着家,她找不着人,整天愁眉苦脸的,昨天带梅梅不走心,差点让她把弹珠给吞下,刚好被丽扬看到,两人大吵了一顿。”
梅梅是余浩的小女儿,今年才一岁多,正是需要大人注意的时候。
而钟丽扬则是余浩的老婆,两人算是自由恋爱,而且是实实在在的早恋,钟丽扬因为是孤儿,很早就住到了余家,等到年龄一到就去领了证,夫妻感情一向好。钟丽扬原本性子挺好的,对婆婆也恭敬,但是当初发生了一件事,自打那以后对姜惠芳就有很大意见。
那会乐想刚结婚不久,姜惠芳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可能是觉得女儿加入了豪门,自家的门庭不一样了,就有些嫌弃钟丽扬没文化还是个孤女,整天找茬。
余浩那人耳根子一向有些软,被姜惠芳说了也开始动摇,对钟丽扬多少有些慢待,钟丽扬便是脾气再好,被这么有意无意地针对,到底还是一气之下跑了。
结果可好,姜惠芳称心了,余浩却开始茶不思饭不想,心心念念想要找钟丽扬。到这会,他脑子也冷静下来了,再也不听姜惠芳蛊惑,一门心思去找钟丽扬,后来打听到钟丽扬出去打工了,索性也跟了去。
等到再回来,两人已经连儿子都生了,证都扯了,就差办酒了。
姜惠芳便是再不乐意,看在大胖孙子的份上也只能认了。但是这会在外面历练了一圈的钟丽扬可不是原来好欺负的小媳妇了,把丈夫捏在手里不说,对着婆婆也没了原来的好脸色。
这么多年,乐想没少听养母吐苦水,听那话里的意思,似乎想要她帮她出气。等到后来,她都不太乐意接养母的电话。
“那你的意思,我要不要回去?”乐想便问。
余浩犹豫了下道:“还是别了吧,我虽然挺想念你的,但你回来了不但要被妈唠叨,还要被那些七大姑八大婆的议论,想想也没那个必要。”
顿了顿,他有些期期艾艾道:“那个,姐……”
“想说什么就说,干嘛支支吾吾的?”乐想有些不耐道。
“那个,沈明远最近没再找你麻烦吧?”余浩有些担心地问道。
“你说呢?”乐想反问道。
肯定找了。
余浩脸色顿时有些不好,但……他是真的有些怵沈家,人家一个念头就能把他给枪毙了,他如何不怕?
但是怕虽怕,他却不像爸妈一样觉得自家姐姐不应该和沈明远离婚。
“你……”他犹犹豫豫道:“姐你还是不要在首都待着了吧,把房子卖了,换个城市定居,离得远了,沈明远说不准就没心思纠缠你了。”
乐想没有说话,余浩说的她不是没有考虑过,但一来她的朋友大多都在首都,二来乔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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