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好,多谢姑爷体恤,姑娘我就交给你了,”喜婆接过红包,交代了几句便走了出去,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才打开,只见红包之中居然是一张三十两的银票,不禁乐开了花,这家人还真是大方。
百里奇好不容易摆脱了那些人,回到房间,推开门,便看到曦瑶坐在床上,大红色的嫁衣还有那如同火焰一般的红色盖头,静静的,她是在等自己吗?百里奇暗暗想着,心中就觉得十分的开心。
向来波澜不惊的他,此刻居然觉得有些紧张,不,不是有些,是很紧张。
自从百里奇进门的那一刻,曦瑶就知道是他,所以才会将盖头盖上,本以为很快百里奇就会将盖头掀起,却没有想到等了半天也不见百里奇走过来,于是有些微微的不满,“你不打算过来吗?”
“啊?哦,我没有,”百里奇听到曦瑶的话语这才从发呆之中惊醒过来,几步走到曦瑶的跟前,从旁白的摆架上面拿起喜秤,轻轻一挑,原本遮挡着曦瑶视线的盖头应声落地,拿被盖头挡住的女子的娇艳的容貌落入眼帘,百里奇的嘴角微微上扬,浮现出一抹笑意。
曦瑶只觉得自己眼前一下字变得明亮,抬起头,是百里奇略显痴傻的笑脸,虽然不否认百里奇精致的面容带着淡淡的笑意看上去是十分的迷人,但是他此刻的样子让曦瑶觉得十分的好笑。
“我美吗?”曦瑶笑望着百里奇,带着几分打趣的意味。
“美,你是我最美丽的新娘,”这个回答似乎并不需要犹豫,说话间,百里奇放下手中的喜秤,然后从桌子上拿起合卺酒,递给曦瑶,“瑶瑶,喝完合卺酒,我们就是真正的夫妻了,今生今世,你都不能够在离开我了。”
“嗯,”曦瑶点点头,接过酒杯,一饮而尽,“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这一生最美好的事情就是遇到你,谢谢你,给了我一个这样隆重的婚礼,更谢谢你,爱着我。”
曦瑶放下酒杯,起身环住百里奇的脖子,整个人依靠在他的身上,踮起脚尖,慢慢的靠近百里奇,在他还未曾反应过来的时候送上自己的樱唇。
轻轻的一吻,如同一片又轻又柔的羽毛,落在百里奇的心中,痒痒的,主动送上门来的猎物,百里奇自然是不会放过,双臂环住曦瑶的腰身,加重了这个吻。
“你是我的,”百里奇霸道的说道,他的薄唇喊住曦瑶小巧的耳垂,呼出的灼热的气息带着酒的醇香,让人迷醉。
“我是你的,你也是我的,”曦瑶笑着说,身体早已经不受控制的软成一团,任凭他将她放在拔步床上,红纱帐落,一片春色。
(本书完)
☆、第593章 番外:季光
我叫季光,我的父亲是医术高明的太医,经常出入皇宫,能够有幸让他看病的都是宫中的贵人。
最为家中的幺子,我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因为身体不好,父亲和母亲对于我也是十分的宽容,哥哥继承了父亲的本领,医术十分的高明,而我,则喜欢读书,即便当不成官,也可以当一个学富五车的书生,而我的出身,注定了我一生不需要为生计而奔波,原本我以为自己的一生会过得很是平淡,却没有想到,一场灾难改变了我,更改变了一切。
父亲奉命给宫中的妃子,诊治,却不知为何竟然被君上治了死罪,更甚至家中所有的人都要被发配为奴。
那时我还小,即便是比常人聪慧,却也无法改变我们所面临的窘况。和其他的奴隶一样,我们被贩卖到不同的地方,为了照顾我,母亲和哥哥经常会受到欺负,而那时我们只能忍着,时间如白驹过隙,渐渐的,我们都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每日所求不过是三餐温饱。
初次遇到小姐的时候,应该说是我最狼狈的时候,本就身体虚弱的我更是重病缠身,母亲因为长久以来的辗转流离而苍老不堪,三个人之中要说还能看过眼的就是大哥,作为奴隶,本事没有挑选的权利,许是因为大哥无意间救了牙婆的孙子,牙婆虽然重利,可也允了大哥不拆散我们母子。
大哥被牙婆带走的时候,我的心中是慌乱的,我既盼着有人出现买走哥哥,结束他颠沛流离的日子,可是又害怕从此天涯海角,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
母亲虽然什么话都没有说,可是我知道,她也是紧张的,当牙婆派人来带我和娘亲的时候,我知道哥哥必然是向买主提出要求了,我和娘亲两个人,一个老一个病,是个人家大约都不会要我们。
尽管心中忐忑,但是我们还是走了出去,第一次见到小姐,她不过是一个小孩子,粉妆玉砌,煞是可爱,但是不知为何,我对她却生不出半分的喜欢。
也许在我的心中潜意识的认为她之所以同意买了母亲和我,只是为了让大哥为她做事,可是大哥曾经是多么骄傲的人,如今却要因为我们而对一个小姑娘卑躬屈膝,这是对他的侮辱。
但我知道,本就是累赘的我根本就没有发言权,我和母亲还有大哥以及另外两个人一同跟着女孩来到了她的家中,一个农户?什么时候,他们居然沦落为一个农户的家奴,真是可笑、可怜、可悲。
此后很长时间我都萎靡不振,即便是身体的病痛被治愈,可是还是会觉得很痛苦。
大哥或许比我的接受能力好,很快便适应了这里的生活,甚至还给我讲了很多的道理,我不是不明理,只是心有不甘,父亲的死不明不白,若是我们能够被卖到官宦之家,说不定有朝一日还能够为父亲洗脱冤屈,可是,我们只是农户的家奴,又能做些什么?
慢慢的我发现这个女孩终究是不同的,虽然只是个孩子,但她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比一个成年人更加的妥善,她没有奴役我们,甚至给了大哥一本医书、一个很好的环境学习医术,更甚至帮他在镇上开了一家医馆,治病救人。
我忽然觉得,这个女孩或许能够帮助我完成我一直想要完成的心愿,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有一瞬间,我甚至怀疑自己是疯了,不过最后还是决定试探一下她的态度,若是可以,拼死一搏又怎样?
她出资,我出力,很快我开了酒楼、开了布庄、商铺、钱庄、赌场、珠宝店,我有着出众的才华和敏锐的观察力,更知道怎样可以让自己手中的财富不断的增加。
刚开始的时候,赚到了钱我会十分的开心,因为有钱就有资本,我距离成功也就更近了一步,商铺越来越多,我又用多余的钱培养自己的势力,养了一些武功高强的人为我收集信息。
一个小小的石柳镇已经满足不了我的需求,在知道小姐要去上京之时,我就在上京之中买下了宅院和商铺。
小姐居然就是安阳侯府多年前走丢的大小姐,这还真是让人想不到,只不过是因为小姐对于安阳侯府之中的人太过特别,而我又闲的无聊,所以才去调查了一下,却不曾想会发现这样的秘密。我很开心,因为一个侯府的千金所能做的事情远远比一个村姑多得多,可是小姐对于安阳侯侯府的态度十分的奇怪,想要亲近又似乎在害怕这什么,而且我看的出来,小姐似乎一直都知道自己的身份,却没有想过去与亲人相认说起来也算是一个可怜人,我的心中隐隐有些同情她。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发展自己的势力,努力的赚钱,有时间便派人去查查她的情况,变化总是潜移默化的,有时候连我自己都没有发现。
当我发现的时候,似乎已经有些迟了,心中由怜惜转化而成的情愫在我的心中发酵,我将她当成妹妹来看,办事也更加的用心,所有的人都以为我是因为感激所以才这么做,但只有我知道,在那么多的情绪之中,除了感激更多的还是真心想做。
伴随着新皇的登基,季家的事情终于得到平反,父亲的冤屈也得以洗清,为了补偿,新皇准许大哥继承父业进入太医院,可是大哥拒绝了,他说,他的医术不是为了某个人的病痛,他想要医治的是天下所有的人的病痛,所以让他呆在宫中,倒不如游走四方治病救人。
有时候,我很羡慕大哥的胸怀,而我也许注定要被这黄白之物所扰,作为大夏的首富,大夏的朝臣,我的手中有数不尽的金钱,可是我还是喜欢做生意,研究生财之道。
国富则民强,我手中的金钱可以让大夏变得更加的强盛,也可以帮助那些贫穷的人远离饥饿和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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