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修趔趄了一下,因为跪的太久腿早就麻了,清欢眼疾手快将他抱住,然后她非常习惯地看到耿修的俊脸又开始慢慢地变红——谁说他变了,她看一点都没变。
把人扶到椅子上坐下,清欢双手环胸眯着眼睛:“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你怎么到这里来了,你不是扫黄的吗?”
耿修沉默了两秒:“……我不能扫一辈子的黄吧。”
“少废话,还不说?”
他被她欺负惯了,基本上是一个口令一个动作,可他实在是觉得这些没什么好说的。“就……七年前,局里要挑卧底,我报名了。”
他就这么轻描淡写的解释了一句,可清欢觉得事情肯定没这么简单,别的不说,想过耿局长那关就非常不容易了。那中年男人暴跳如雷,却非常疼这个小儿子,怎么舍得他来干这么危险的工作?“这七年你不会没有回过家吧?”
“当卧底的,就得当自己已经死了。我不死,很快就会有人查到我的身上。”
清欢定央央地看着他:“还有其他原因吗?”
耿修低下头避开她似乎能看透人心的视线:“……想找到你。”
清欢转过身背对他,似乎并不在意,可她嘴角分明有着笑容,“是吗?那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呢?”
“我不知道啊。”耿修实诚得很,“我就是在你走之后一直在调查你。”说完怕清欢误会又急急道,“不过你放心,我没有动用家里的力量,而且我都是一个人在调查,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资料我看过之后也得销毁了。”
“没关系啊,就算弄的世人皆知也没什么,我又不在乎那些。”清欢的好心情从他说想找到她开始,“为什么要找我,不是说好了永远都不再见?”
耿修停了两秒,咕哝道,“我反悔了不行吗?”
清欢扑哧一声笑出来,她转回来弯腰捧住耿修的脸,“你这样想,我很开心呀。”因为好像,这个世界上,终于也有点让她留恋的东西了。“怎么想的,关于找我这回事?”
“我查到了,你在逃离那个村庄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人。”他凝视着她,怕她觉得自己侵犯了她的隐私,所以说话都是小心翼翼的,但清欢只是微笑的看着他,一点都不惊讶,于是他继续往下说,“后来我查到那个女人是谁,知道了她当时想杀死她的丈夫,而你当时没有钱。”
“是啊,那是我第一次杀人。”清欢笑了笑,“为了两百块钱。”她没有别的办法了,她离开的时候什么都没带,十二岁的女孩子要怎么生活下去?
“那个男人和外面的女人合谋害死了原配的父母,又夺走了原配的财产,她把身上仅有的两百块钱给你了。”
“走投无路了,也只能相信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了。”清欢耸耸肩,“她的丈夫是个人渣,她本来有个女儿你知道吗,被她那喜欢儿子的丈夫给扔在了外面,零下十几度的天气,活生生冻死了。”
耿修仍旧看着她:“所以就是这样吗?”
“什么?”
“就是这件事开了一个头,从此你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不归路倒不算,只能说是发现了发家致富的新方法。”清欢拧了条毛巾给他把脏兮兮的脸擦干净,“耿修啊,如果可以,谁不想过你那样的生活呢?家庭和睦,父母恩爱,兄姐宠溺,你的生活里满是阳光。但这个世界上,也有一些人,过着和你截然相反的人生啊。”
耿修盯着她舍不得移开眼睛:“我不想去想这些了,想太多,脑子都要炸了。”
“那你怎么打算的呢?”
“我想跟你在一起,怎么样都没关系。”他握住拳,“我会对你很好的,我会赚钱养家,你不用再去做那样的事了。”
“可是我很有钱啊,我赚到的钱足够我花一辈子了。”清欢一点都不关心钱,“你继续往下调查了吗?”
“嗯。我查到你拿了那两百块钱,去报名参加了一个武术班,那里的档案室还保留着当年的报名表。然后……就是小镇上死了几个人,之后就再也没有你的消息了。”
清欢也不怕告诉他在那之后又发生了什么。“我总得活下去啊,一开始我想先安定下来,但是谁知道我家里人得知我跑了,带着村里人到处找我,还说抓到我就要打断我的腿,再把我嫁给老光棍,我当然不能屈服,所以就跑了。可惜还是被人找到,那人是村里的一个地痞无赖,为了钱来找我,找到我之后,第一件事不是把我带回去,而是想先爽一爽——嘿,别瞪我,这可是原话,不是我说的。不过我也得谢谢他,不然我也没有再次逃走的机会。一旦被抓回去,我可什么都没了。”
“这个我知道,你们村一个二十三岁的青年不小心摔倒砸在大石头上。”
清欢笑出来:“那可不是,是他想侵犯我,被我打的。我在武术馆那两百块钱不是白交的,知道怎样做看起来更像是个意外,而从身高体重来判断,他的伤处也绝对不会怀疑到我身上。”
唯一遗憾的就是那人身上一毛钱也没有,穷的叮当响还想学人开荤。
“然后呢?”
“然后我从地上爬起来要逃走,被一个人拎着衣领举了起来。”
“那个人……是谁?”
“算是我的师父吧,不过他带走我可不是为了救我,而是为了把我同化成和他一样的人。”清欢云淡风轻地说着往事,“他是个金盆洗手的杀手,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一开始根本不想管我,是看到我杀人的手法才对我有了兴趣。”
耿修认真地听着。
“就像是你说的,天生高智商的罪犯很难克制住自己的杀戮欲望。即使他已经金盆洗手了,即使他已经有了无数的财富,即使他现在过着与世隔绝幸福安稳的生活,他的内心深处也仍然对鲜血充满渴望。所以他挑中了我,训练了我,让我继承他的衣钵,用他当年的名字接生意。”
“后来呢?那个人……”
“死了,被我杀了。”清欢满不在乎地说,“你知道我跟他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吗?他不能克制自己,而我能。”
“他将我记在他的名下,对别人说我是他的孙女,所以他死后,遗产自然大部分都归我了。如果不是他觉得我超越了他从而想要杀死我的话,我会让他安享晚年的。”
可惜老头太贪心,也低估了她的无情。他只把她当成工具,又怎么以为她会被感情牵绊而不忍下手?她比他优秀,这一点老头既然能认识到,为什么却不懂自己输给她的可能性是百分之百呢?
大概人都是不怕死的吧,清欢想。
耿修眨了眨眼,“那现在怎么办?”
“问你啊,你想怎么办?”
“我……”
“我们到这里来的目的都是一样的,毁了这个犯罪集团不是吗?只不过你们警察的效率太慢了,七年啊,我只用了三个月就进入到了这个集团的内部,你卧底七年却是个副堂主,啧。”
她的鄙视太明显了,耿修都觉得脸热,“我也不想的……”这群人穷凶极恶又极其小心谨慎,哪有她这样专业的互相了解嘛。
清欢捏他脸,“那接下来就听我的吧,一个月之内,把它搞垮。”
“一个月?!”
“我到这可不是玩的,也不是给老板效命的。他们那批七千万的货就是我劫的,现在他们是惊弓之鸟,未来会有一个跨国合作的大单子,等到两方人马到齐,我解决了他们就是。”
“我来联系警局。”耿修立刻说,然后紧张低问她,“你不许杀人。”
清欢眯了下眼,突然笑了:“好啊!”
第700章 第七十五碗汤(十二)
第七十五碗汤(十二)
她!骗!人!
已经跟警察局联系上就等他们到来抓个人赃并获的时候,两边人马会谈的酒店他妈的爆炸了!整整三层楼被夷为平地,炸完的酒店惨不忍睹,没留一个活口——包括里头价值数十亿的货。
耿修:“……”
“我可没杀人,是炸弹自己爆炸的。”清欢摊摊手,十分无辜。
耿修差点晕过去:“你、你又骗我!”
“傻子!”清欢拍了他脑门一下,“你是不是脑子不好使?这样的结果有什么不好?a国人能在境内受审吗?还不是得被引渡回国,a国可是没有死刑的!到时候在里头待几年就能出来,继续祸害人。至于老板,他们在这里的势力盘根错节,你不会真的以为每一个警察都跟你这样傻吧?被金钱美女打动的大有人在,不然怎么解释这么多年他们的势力都没有被拔出?”
“这样多好,死的干干净净,那批货也没了,不存在就是最好的。你说是不是?”
耿修被她的歪理辩的说不出话来,他一阵头晕眼花,清欢笑了一声转身就走,他连忙跟在她身后,紧张兮兮地问:“你、你去哪儿?”
“离开这里啊,里面有青龙堂堂主的尸体,我还留在这干什么?”
耿修愣了一下,清欢转身笑着问他,“你愿不愿跟我走?”
“什么?”
“如果你打算跟我走的话,就要彻底抛弃你现在的身份和姓名,就像你说的那样,当你准备做卧底的那天起,你就已经死了。既然你死了,那就应该完全属于我了。”她很愉悦地说着话,同时在一个小卖部买了根棒棒糖,剥去糖纸含进嘴里。“当然我也不强求,如果你要回去,只管回去好了,这次立的功劳足够你升职加薪了。回家的话,你家里人应该也很高兴。”
耿修没有说话。过了会儿,清欢听到自己身后传来脚步声,逐渐地变成了奔跑的声音,然后有个人从背后将她紧紧地抱住,“……我跟你走。”
家里没有他,还有哥哥们和姐姐,爸妈知道他还活着,只是……不能经常回家而已。
这样最好了。
因为如果他也不在她身边,她就是一个人了啊。
清欢笑了,“你看,我跟老头果然不一样吧。”
老头一辈子都没有一个能信任的人,他也曾经爱上几个女人,可一段爱每持续一小段时间,他就无法忍受恐慌和欲望,将心爱的人杀死。为了钱他什么人都杀,连调查都不调查。
可她和他不一样,她即使身在黑暗,也仍然向往光明。
“对了,你要不要回去看看扇扇?”
“不了。”清欢淡淡地说,“她有她的人生,她会过得很好的。”人不都是这样么,至少扇扇遇到的是她不是老头,她已经非常幸运了。
而她,也是很幸运的。
能遇到耿修。
一个傻乎乎的,却干净阳光的能够救赎她的人。陪伴在她身边,永远不会背叛,每天提醒着她要好好的活,同时为她带来希望。
她真的很喜欢这个傻子啊。
h国的冬天向来冷到极点,鹅毛大雪掩埋了路面,行人一脚踩上去,皑皑白雪刚好覆盖到小腿肚,这个天气不穿靴子都不行,再加上刺骨的寒风,实在是太难熬了。
郊外一栋房子里正上演着温馨的一幕,老太太在厨房的煤气灶上煮一锅美味的玉米浓汤,老先生则拿出一捧碗,一个一个放在客厅长长的餐桌上,那里坐了五六个衣衫褴褛脏兮兮的小孩子,有男有女肤色各异,但共同特点是他们都是流浪的孤儿,下了这么大的雪,本来以为自己死定了,谁知道却有这对慈祥的老夫妻将他们请到他们的房子里来,还请他们吃晚饭。
“天太冷了,小可怜们。”老先生笑呵呵地说,看起来慈眉善目,非常仍然有好感。“今天晚上你们就不要走了,留下来在我们的房子里住吧,等到雪停了,天气暖和了一点再走。”
“谢谢您史密斯先生,您真是个大好人。”领头的年纪最大的男孩感激地说,“如果没有您,我们今天就要露宿街头了。”昨天已经有好几个朋友被冻死了,他真的不想看到自己的朋友再一个一个死去。所以当这对陌生的老夫妻邀请他的时候,他只是稍微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如果是平时,警觉性很高的约翰是不会轻易到陌生人家里去的。
不过这对老夫妇和蔼可亲,不仅给他们准备食物,还给他们烧了热水让他们洗澡,甚至还有干净的衣服提供给他们换,看起来真是一对大好人呢。他们应该是救助中心的义工吧,只是奇怪自己从来没有见过他们。
要是早点遇到这两个好心人的话,玛丽跟文森特也许就不会死了。
想到昨天刚刚死去的小伙伴们,约翰露出了悲伤的表情,这一幕恰好被老太太看到了,她将一大锅散发着诱人香味的玉米浓汤放在桌子上,然后给他们每人分发了面包和牛奶,“乖孩子,不要露出这样令人难过的表情,哦,我的上帝,多么可怜的一群孩子呀。”
约翰连忙起身道谢:“谢谢您史密斯夫人,我以后一定会报答你们的!”
“我们也会的!”孩子们异口同声的说。
“真是可爱的孩子啊。”史密斯先生呵呵笑,“苔丝,你说是不是?”
“是啊,孩子,真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东西了啊。”
约翰有一瞬间的奇怪,因为温柔的史密斯夫人竟然用“东西”来形容他们。可是很快他的注意力就被美味的饭菜吸引走了,因为他是年纪最大的,所以他很努力地在克制自己,咽着口水等其他孩子先吃完,自己才用面包沾着浓汤开始吃饭。
这顿饭是这几个月来吃得最舒服的一顿,也是最饱的一顿。吃完了这一顿他们可以忍受三天呢。
用过晚餐的孩子们排队去浴室洗澡,因为幼年流浪的缘故,他们对旁人缺乏信任,胆小又敏感自卑,可同时他们也非常有礼貌,并且懂得感恩。排队的时候每个人都安安静静不出声,不想发出噪声吵到等他们吃完才开始吃晚餐的史密斯夫妇。
厨房里,史密斯夫人给史密斯先生倒了一杯红酒:“亲爱的,这场大雪真是帮了我们很多呢,新鲜的食材怕是用不完了。”
“是的亲爱的苔丝,地下室已经清理干净了吗,待会儿可不能让我们的小客人们不舒服。”
两人拿起高脚杯碰了一下,露出彼此心知肚明的微笑。
洗完澡的孩子们每人得到了一条厚厚的毛毯,在开了暖气的屋子里,裹上一条毛毯,实在是太温暖了。他们挨个过来跟史密斯夫妇道谢,然后蜷缩在地毯上,很快就陷入了沉睡,就连最敏锐的约翰都没能躲过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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