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老头龇目欲裂:“程鹤你的狗杂种!”
“哼!当年我叛出师门,就与你再也不是师兄弟,我好心叫你几声师兄,你还真以为自己是我师兄了不成!”程鹤冷笑。“天舒,把这几个人全杀了!”
“十五年前让你们跑了,这一次,你们可跑不了了吧。”程天舒微微一笑,俊秀斯文的脸令人心动,但很难想象这样美好的外表下,却是一颗可怕的黑心肝。
清欢趴在地上好一会儿才缓过来。这具肉身是她的,也不是她的,但毕竟在这个世界当做人类生活了十五年,身体已经融入了这个世界,受到点皮外伤也很不舒服。
“师父还在的时候,总说我不如你,说这道法如何如何厉害,说你如何如何聪明,胜我百倍,可是,郎老头,你看看,如今到底是我厉害,还是你厉害?”程鹤冷笑,嘲讽着郎老头。“说到底,你才是我的手下败将!放心吧,我先杀了你的徒弟,把你留着,让你亲眼看到徒弟们一个一个是怎么死的,这样才能让你记得深一点!”
突然,一声轻笑响起,笑声轻柔悦耳,带着纯然的快乐。
是清欢。
她用手撑着地,慢吞吞地从地上爬起来看着程鹤,说:“喂,你真的把我惹生气了。”
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笑容还是那么温柔。
程鹤却突然感受到了巨大的威压,他猛地跪在了地上大口喘气,不敢置信地盯着面前的少女,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
清欢上前,把郎老头从地上扶了起来,又掏出大师兄做的药丸塞了一颗到他嘴里,说:“师父,你看着,我用你教我的本事清理门户。”
“小丫头年纪小小,口气倒是不小!”程鹤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侮辱,登时愠怒。他感到那可怕的威压在一瞬间消失了,可能只是他的错觉。
清欢笑了笑,什么都没说,她看了一眼三位师兄,开始迅速画符。
仍然用的是血,但却是清欢最认真精神最集中也是最为虔诚的一次。
程鹤怕是根本没把清欢放在眼里,所以他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失败。
他死了。
就在黄符化作利刃刺破他胸膛的一刹那。程鹤低头看向了自己胸口,用一种不敢置信的眼神盯着清欢看,然后整个人向后倒去,轰的一声,发出沉闷的声响,这个嚣张了一辈子,不知害死过多少无辜人的妖道,就这样死了。
完了之后清欢觉得自己用光了所有力气,她整个人都软了,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大师兄奋力爬过来,把她抱在了怀里,泪如雨下。“师父。”
郎老头知道他想说什么,他看向了程天舒,对方因为程鹤突如其来的死整个人都立在当场,郎老头不想动手,二师兄便趁着这个机会,取了程天舒的首级。没有了脑袋的躯体倒在了地上,死不瞑目。
师徒五人就在山谷里睡了整整三天三夜。清欢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在二师兄的背上了。“师兄……”
“嗯?”二师兄回答。“醒了吗?咱们很快就到山脚下了,到时候,给你买好吃的。”
三师兄难得正常,笑眯眯地说:“十五年前,也是在下山的时候,我们捡到了欢妹呢。”
十五年后,他们一起下山,这一次没有多出谁也没有少掉谁,一切都非常完美。只是,如果凉雪也在的话那就更好了。
趴在二师兄背上的清欢微微笑着,又闭上了眼睛。
这可能是她过得最落魄却也最温馨的一辈子吧,回到奈何桥的清欢这样想。接下来的几十年时间里,她一直跟着师父师兄四处斩妖除魔,替天行道。他们借出了寿元,活不了几年了,清欢没有强求,虽然她可以,但那并非她本意。
即使留的住,也早晚是要走的。既然如此的话,不如一切顺其自然。因此,即使是在师兄们去世后,清欢也仍然留在那个世界里,四海为家。民间有个传说,倘若妖孽横生,便会有身穿道袍,手拿一柄伞的美貌道姑出现,她会帮助你,就像是老天爷派来的一样。
女鬼凉雪离去前对着清欢盈盈下拜,清欢什么也没说,只是目送她离去。
墨泽觉得主人这次回来有哪里不一样了,但他没敢问,偶尔偷偷觑一眼主人迷茫的样子,墨泽觉得,大概主人在想什么,自己是不能理解的吧。即使有了人类的身体,他的骨子里也仍然是一只系统呢,不懂七情六欲。
其实清欢知道的,现在的她,已经足以强大到选择任何一个世界去看看了。但她一直没有,因为她觉得,那都是过去的事,过去就过去了,再去在意,又能有什么意义?倒不如干脆利索的放手任走,那样的话,也许还能得到一个美好的现在。
但此刻……
她闭上了眼睛。
再睁开眼,是在一个典雅的房间里。房间里的东西很少,但干净整齐,书架上的书本一摞摞的。屋里弥漫着一股子浓厚的药味,还有男人的咳嗽声。但那咳嗽声很轻很轻,轻的好像已经听不见了。
清欢站在床边,她看得到床上的人,但那人却瞧不见她。
他是谁?
她活着的时候深深眷恋热爱着,为其付出了一切,最后落得心碎而死下场的那个人。
她都看到了。看到她死后,他将她的尸体抢走,看到他每天对着她的尸体说话,给她穿衣洗澡喂饭……但已经死掉的她不能给予任何回应。他还娶了她的牌位,从那以后,终身不娶。而现在,他终于老了。
老到已经足够可以死去了。
清欢伸出手,慢慢地摸了摸那个男人的脸,他已经不复年轻时候的俊美英挺,他皱纹密布,白发苍苍,嘴里一直在叫着她的名字。
“为什么不肯放下呢?”清欢问。
男人没有听到,他看不见她,只是在朦朦胧胧之中,似乎依稀看得到当年扯着他衣角叫他荆大哥的少女。那样温柔羞怯,勇敢坚强。她一直在他的记忆里鲜活的存在着,而如今弥留之际,懊悔仍然如同潮水一般涌来。
一生位极人臣,呼风唤雨,惟独失去了最爱的那个人,从此后山高水长,孤身一人,再也无人陪伴添香。
“清欢……清欢……清欢……”
清欢不再碰这个人。她爱他的时候是真的爱他,被他伤透了心,也就不再爱了,现在她再见到这个人,她终于有足够的勇气告诉自己,也告诉他,放下吧,不要再执着了,这一切都过去了。
一切过去的,永远都不会再来到。
床上的老人呼吸逐渐急促起来。他睁着双眼,伸出双手,仿佛又看见了美丽的少女,但这一次,她没有甜甜的喊他荆大哥,也没有泪眼汪汪地看着他,更没有心如死灰的叫他荆大人。
仍然是那般美丽,但却坚韧和淡然。她说:“黄泉碧落,永不相见。”
是的,永不相见。
清欢离开了,再也没有留下。
她没有看到,在她离开之后,另一抹淡的几乎透明的影子也站在床边,看着床上断气的老人。
如果清欢回头的话,她会发现那个人的面孔是如此熟悉。
奈何桥的红花更加旺盛了,清欢坐在大锅前,慢慢地用铁勺搅着滚烫的汤水。你看,这里总是有鬼魂来,又有鬼魂走,永远都不会停止。奈何桥不为任何停留,不为任何人解惑,永远不会消失,永远不会回头。没有过去跟未来,就只有现在。
墨泽觉得主人的心情似乎好了一些,就又贱兮兮的过来蹭着清欢的腿撒娇。这一次他担心主人仍然不高兴,还把吉光跟小黑也叫了过来,三个小东西都围着清欢,那亲热劲儿,这一次她独自一人谁也没带,好像真的是让他们感到不安了。
清欢摸了摸墨泽的脑袋,这小家伙永远都会是这个样子,不会长大也不会衰老,只要她存在,他就存在,是可以永生留在她身边的人。
“去玩儿吧。”
“主人不跟我一起玩吗?”墨泽仰着小脑袋,盯着清欢看,一边看一边问。“就算不看着,这汤也不会洒出来,火候也不会出错的。”
“墨泽,你查一查……”清欢话说了一半,“算了。”
墨泽不明白主人这是怎么了,要他查什么?
清欢没再说话,恬静地坐在那儿,仍旧慢吞吞搅拌着汤水,半晌,突然微微一笑,刹那间,仿佛整个天地都变得柔和。
那样的豁达和平静。墨泽说不出自己心底的感觉,但他知道,主人仍然是原来的主人,不,也许比之前还要更加强大。到底发生了什么呢?就在他没有去过的那个世界?还要刚刚主人去了哪里?
他要是问出口的话……会不会挨揍啊?!
第174章 第十三碗汤(二)
清欢睁眼的时候发现自己是趴在地上的,膝盖一阵钻心的疼。她囧了一下,很快,有一双有力的大掌将她扶起,男人低沉的声音传入耳中:“没事儿吧?怎么那么不小心?”
她倒抽了口凉气,才发现自己是磕在了台阶上,膝盖破了个大口子,正在朝外头流血。而身前的这个男人……太高大了。这不是清欢危言耸听,而是迄今为止,面前这个可能是她所见到过的最高最强壮的男人。瞧那双大掌……都有她的脸大了,清欢很怀疑她的腰有没有这人的大腿粗。这种体型上的差距让清欢暂时忘记了膝盖上的痛楚,而是震惊地打量着面前这人。
……简直就是真实版的人猿泰山,毛发旺盛粗犷豪迈,这要是搁在古代,那就活脱脱是个土匪。大鼻子大眼睛大嘴巴大脑袋大手大脚,哪儿都大,清欢对他的唯一印象就是大。
见清欢没说话,男人还以为她是摔疼了,立马毫不犹豫地拦腰把清欢抱了起来,大步流星地朝回走。清欢吓了一跳,下意识搂住他脖子,跟以前她所遇到的男人比,眼前这个称不上太好看,但五官端正,男人味儿与野性并存,估计这位就是雷大庆了。
他把她抱到了一家要药店门口,让她在门口等着,然后飞快进去又飞快出来,手里多了一卷胶布一个创可贴还有一瓶碘伏。那么人高马大的一个男人,蹲在地上给她一个小女子处理伤口,单手慢慢撩起她裙摆,雪白的皮肤上,那个口子显得很大,触目惊心的。
雷大庆说:“对不起啊,都怪我没抓好你。”他是看到那台阶了,当时心下一动,然后眼睁睁看着清欢摔了下去,待到想伸手抓她的时候已经晚了。
清欢摇摇头,“没关系,是我自己不小心。”
伤口很快就处理完了,雷大庆有点不好意思,他自觉是个粗人,而人家小姑娘是刚留洋回来的大学生,听说还是个搞艺术的,就这首长还想撮合自己跟姑娘。不用姑娘嫌弃,雷大庆自己就已经很嫌弃自己了。
两人一时相对无言。清欢没想到这看似五大三粗的汉子骨子里竟然还那么纯情,简直出乎了她的意料。孤男寡女的,女方的父亲特意让他们两人出来散散步好交流一下加深下感情,这人却在这里磨叽,还要她一个女孩子主动么?“……你觉得,我爸爸的提议怎么样呀?”
“啊?”雷大庆有点懵,其实他早就做好了思想准备被拒绝了。别的不说,单说两人的外表就差距太大,而且他之前还有过一个订婚的女人,虽然在结婚前夕跑了,但说到底名声都不好,要配首长家的姑娘……雷大庆真心没有那么大的心,他有自知之明。这姑娘生得水灵美丽,又是高级知识分子,自己哪里能跟人家比啊?“这个……我……”
可是要他拒绝吧,他又舍不得。不管怎样,就算拒绝也得叫人家姑娘开口,他一个大男人,又不是没被甩过,就是再甩一次也没什么。而且雷大庆也有私心,哪有男人不喜欢漂亮女人的,他第一眼瞧见清欢的时候就看中了,得知首长有让他俩成对的念头时也开心的要命,但是……
“你什么你呀,说话吞吞吐吐的,你看要是成,咱俩就先处个朋友呗?”
雷大庆都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了,可没想到听到的却是这个话,他登时瞪大了眼,不敢相信:“你、你刚刚说的啥?!”
“好话不说二遍。”清欢睨了他一眼。“我爸爸挺喜欢你,我看你也挺顺眼,而且我也不是以貌取人的人,你之前的事儿我都听说了,你……不会还喜欢你的前任未婚妻吧?”
“不不,没有,绝对没有。”雷大庆对魏亚安没有男女之情,家里人觉得他年纪大了所以急着叫他定亲,他不想惹老娘生气,也就允了。结婚早晚都要结的,跟谁结又有什么不一样呢?“我不喜欢她。”
“那就好。”清欢心里的石头落地了。“你还得答应我一个要求。”
“你说。你说。”
“以后不许跟那个女人有半点来往,如果被我发现的话,你就惨了。”她认认真真地威胁。
明明那挥舞着的小拳头那样可爱,但雷大庆不知为何打心底怵得慌。要知道他是可被称为铁血巨人的军人,从来只有兵在他面前被吓得屁滚尿流的,像是这样浑身发毛,雷大庆只有还是个新兵蛋子的时候见到了老首长才这样。
“我爸爸很看好你,觉得你很适合我,所以我也相信他,希望你别让他老人家失望。”
“坚决不让首长失望!”雷大庆啪的敬了个礼。
清欢想翻白眼。她背着手在前头走,雷大庆乖乖在后面跟着,怎么说呢,那种感觉,就跟养了一头人人望而生畏的藏獒一样。在这之前,老首长的女儿一开始是看不上他的,经过了一段时间相处才觉得这个男人的确不错,于是才确立了关系,但清欢没工夫跟雷大庆玩什么欲擒故纵的把戏。这会儿魏亚安已经重生了,最有意思的是重生在她刚刚回家跪在雷家人面前求他们放了她的时候,估计下一步就是跟她那学长断了,然后到城里来找已经复员的雷大庆了吧?
雷大庆没打算继续当兵,他不是从政的料,而且老首长的军衔够高了,没必要家里再出个厉害女婿。魏亚安知道的,清欢也知道啊,雷大庆接手了老首长的家产,出乎意料的,这男人不适合当官,却非常适合经商,尤其还是在这个年代,他眼光独到准确又毒辣,做生意干脆利落,竟然真被他闯出一片天来,只短短几年,在京城都已经是拿得出手的大户了。
魏亚安能不巴着雷大庆么。她没重生前最短板的地方就是钱,想她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长得漂亮又年轻,还是难得一见的大学生,偏偏家里穷,需要借助雷家的钱上大学。完了大学期间没有钱挥霍,又是靠的学长,结婚后有了自己的家,原以为终于能够执掌财政大权,谁知道跟婆婆还有小姑子不对付。离婚后就更不用说了,那么点微薄的工资要养儿子,还要应付衣食住行……可以说,魏亚安重生一回最想要的就是钱!
她也的确一直在想办法发家致富,只可惜,太多事情都是说的容易做起来难,她倒是也想买张彩票,可惜不记得任何一张中奖号码,她知道后世手电视手机轿车什么的都会普及,可惜现在的她一没门路二没本钱——除了对未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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