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夫人还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疏忽,我拉了一下她的衣袖,用眼神提示了一下她,她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笑着说:
“瞧我这记性,管家!拿二百两银子支付首饰,另外打赏给这两下人每人一两赏钱!”
“是!夫人!”
管家听到后转身去拿银子,夫人拉低音量一脸神秘的问波斯仆人:
“将军大人昨晚一定卖出不少珠宝首饰吧?你们长年带着这么贵重的物品往来中亚和大唐,就不怕路上遇到点什么意外吗?”
“多谢您的关心,我亲爱的夫人!我们跟随将军多年,将军身边也带了不少人一起游历各地经商,虽然也遇到过一些事故,但是将军的随从都是亲如兄弟的军人,安全方面完全不用担心,他们都是训练有素的!”波斯仆人轻声且礼貌的回复夫人。
“那就好,那就好!”
取了定银,那两个波斯仆人怎么也不愿意拿赏银,说是巴佐斯将军定下的规矩,如果乱拿客人的钱财会受到很严重的惩罚,他们在将军那里拿到的工钱不菲,所以不会在意这些。再三推辞后管家也就不勉强了,一番辞别夫人后,我和管家把他们送出大门,走到门外才发现,还有两个身材高大肌肉虬结的波斯武士站在马车旁等候,他们穿戴的波斯传统骑兵服饰,厚厚的金属护甲遮掩住全身的每一个部位,做工精良的面部盔甲只露出他们的双眼,直挺挺的站在那里,不言自威。看得出巴佐斯将军的确带了不少军人从商。
这时马车里出现一个人头对我笑,细看才发现是尔达西斯,他招着手好像叫我过去。我看着管家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王子叫你怎么不过去?”管家对我皱了皱眉,“傻姑娘!别傻头傻脑没规没距的丢老爷夫人的脸,快过去,王子好像有话说!”
我走到马车旁,想到昨晚他对我们是那样的亲切,又因为刚才管家的一番话,正纠结于不知叫他名字好还是行礼称他为王子好时,他突然跳下马车:那头昨晚挽起的卷发今天放下随意中分,如波浪一般垂在肩上,发梢在日光的照耀下发着古朴的金铜色,他体格虽然消瘦但已渐显男性挺拔和硬朗的身姿,那头长发因为有节奏的弹跳而轻轻扩散,充满了活力。
“还记得我吗?昨晚忘了问你叫什么名字了,我今天开始吃东西都会用你昨晚说的那种方式纪念我的祖先,然后再吃。我父亲听说后也很赞成我这么做啊!”
他笑着告诉我,我既高兴又有些紧张,一时间竟不知说什么好。
“我......我还记得......我叫娜!”
“娜啊?就一个字吗?”他的声音既有孩子的朝气,又带着有别于成年男性的只属于变声期少年的低沉,两者加在一起混合使得他说出的话异常的动听,让人无法不注意聆听。
他的自然和亲近让我忘记了我们尊卑有别,没有行礼就继续回话:
“不是的,苗族人都是单名,但是很正式的念出自己的名字就会有四到五个字;前面是自己的名字,后面接着父亲的名字再接着爷爷的名字,我的全名叫娜则往香,你叫我娜就好了!”
“这样啊!和我家乡的名称差不多,挺长的,叫娜是挺好记的,”他慢慢伸头将视线投向
我身后,“这是你老爷的家吧!你的家在哪里呢?”
我转过头顺着他注视的方向望过去......
很奇怪,那是我才注意到,这座自己出入快四年的宅子,自己却从来没有好好的打量过——用这样的视角看过去——它对我来说是那样陌生,说不出的陌生。
我呆呆的望着,心里在想:我从未属于过这里,虽然在那后面有一张小小的我栖身的小床!一种说不出的忧伤轻轻掠过我的心头。
“我的家啊?我的家...离这里很远,要走好远好远的路呢!”“有多远?我跟着我父亲走过很多地方,走了很多路,我都忘记什么叫远了。”
“对于我来说,从家里到这来,就是最远的路了。”
说着又是一阵心酸涌起,我那不大却曾经给我温暖的家不知现在是什么样的!我回过头来,用力的把嘴角向上扬,压出一条微笑的弧线,只想着保持微笑不能失态。
管家一直在门口站着,我平复了一下,然后对他说:“那我要回去了,说不定有事需要我做了,希望你和你父亲在这里有一个愉快的旅程,但愿我们这里的风光不会让你和你父亲感到失望!告辞!”
我转身要走的时候,他跟上来:“别走啊!你陪我玩吧!前面那个牧场是你老爷家的对吧?我去问问你家老爷,你带我去牧场转转吧?可以吗?”
我一时语塞,因为不知道老爷会不会答应,停住脚步难为情的站在那里支支吾吾不知怎么回答。
一直站在门前的管家此时一脸笑意踱步走来,他对尔达西斯鞠了个躬然后说:“王子殿下,您有何事问我吧,这小丫头什么都不懂。”
“你好,老先生!我想去你们牧场走走,不知你家老爷是否给我这个机会。”尔达西斯礼貌的问。
“这有什么难的,你等我进去通报一声,稍等...稍等......”
管家转身正要往里走时,尔达西斯连忙追上一句:“我不熟悉这里的路况,麻烦你通报一声请你家老爷允许这个女孩给我带个路。”
管家先是一愣,很快又裂开嘴笑道:“好!好!好!,请您稍等片刻!”......
回到院内,管家变了个脸问老爷:
“老爷,那个波斯王子想去农场里逛逛,让我问问您,”他习惯性的揣摩着老爷的脸色,眼睛看了一下地上又立刻回到老爷脸上,伸长了脖子凑近了继续说,“我看那种亡国之君就别让他去了,晦气!更何况是个小毛孩儿”
说完后,他以为自己说出了老爷的心声正要笑出声时,老爷拉低嗓子轻轻呵斥:“你懂什么!波斯皇族和大唐皇室交往甚密,他们即使没了国土,手里的财富也不可小窥。我亲自出去。”
“老爷,一个小毛孩你也要亲自出去?我去回他——哦对了——他说不认识路想让娜给他带路,您看......”
管家话没说完,老爷已转身向大门走去。
门外,老也毕恭毕敬的走上前:“哎呀!王子莅临,寒舍蓬荜生辉啊!”
鞠了个躬后对我说,“娜丫头,怎么不请王子进去,在门口说话像什么话?”尔达西斯见状向他回了个礼:“先生您客气了,我只是路过......”
“听管家说王子想去农场游玩?王子要去直接前往就是,何必通知在下呢!不过那里都是些家禽,又臭又脏!怕是有损王子贵体!”
“先生!您还是叫我尔达西斯吧!我没有那么娇贵。这么说您是同意我去了?”
“那是当然,王子不嫌弃大可以去逛逛!”
“太好了!...那...我让这个女孩给我带路了?谢谢您!我们去了!”
说着他一把拉住我的手朝农场的方向跑去,马车旁的其中一个武士在后面跟了上来,另外一个护送那两个仆人离开了这里。
☆、第五章 爱神之花
春天,总是会在你不经意间蓬勃生长,呈现出另外一番红情绿意的动人景象;如同舞姬的曼妙身姿,稍不留意已是另外一种风采!
才几日没上来,牧场周围的山野已被一片新绿所覆盖,盎然生机:山上的枫香树肆意的生长出绿叶,让冬天里死寂沉沉的败叶枯枝全都没了踪迹,目光触及之处都是它飞扬的身影;山下,水量丰沛起来的小河边上,铺满了一地桃树凋下的胭红花瓣,顺着流水黏在河岸的石头上,将河岸染成一道红色的天然河堤……
桃花谢了!但那如火焰一般显眼的映山红正却正值花期,在林间尽情的盛放。一丛丛、一簇簇、点缀着山间的绿丛,如同一团团火把在春日里燃烧,灿烂炳焕铺向远方,直到看不见的山的那一边。
是春天短暂的景色将这里漫长而枯燥的劳作时间装点得稍微有了点情趣,身处其中忙着农活儿的人门也暂时忘了劳累。
远远的,我看见嬷嬷在整理菜园的身影,那单薄的身型,让我不禁怀念起家乡,想起我的祖母和我的母亲。想必家乡的映山红也盛开了吧!我有一种想徒步走上山顶,遥望一下故乡的冲动,但默默跟在健步如飞的尔达西斯身后的我,也只能这么想想,并未作出实际行动。我很清楚看好王子是我目前的责任。
牧场离大院不是很远,顺着小河往上走一段路再往上爬就是老爷的牧场,那里有一大片和周围的地势比起来稍显平坦的洼地,很适合放牧,但平时放牧不仅限于平坦的洼地,四周的斜坡水草丰美之处也是我以前经常牧牛的地方。
去往牧场的路不像大路那样平坦,偶尔会有凸出的石头或是水洼,我担心尔达西斯走不惯会摔跤受伤,所以一直在离他几尺远的后面盯着他的脚步看,生怕万一他有什么闪失我可担待不起。
他边走边观望四下,心情看上去很不错。走了一段路后我认定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他走起路来不但轻快,而且灵活中带着不符合他这个年纪的稳健,也许这是和他父亲走南闯北往来中亚的日子里练就出来的本领,看他走着没事,我提起的心也放松了不少。
我放慢了脚步跟在他身后,虽说是来给他带路的,但现在却变成他不时停下脚步回头叫我跟上。看我似乎有些喘气,他对我笑了笑,用手指着离我们不远的草丛里正咀嚼着青草的两头牛大声道:
“你看,你们的牛,都跑到这里来了,有很多吗?”他好奇的张开嘴巴,露出那微微成型的虎牙,“我在塞外见过的牛和这里的牛不一样,牛角没有这里的这么长!”
“这是水牛!这里的人喜欢食用水牛奶和水牛肉,而且水牛还能用来帮忙犁田。我家里也养有两头。”
“这样啊!体型这么大应该会吃很多草吧?”
“是的!水牛要吃很多草,冬天太冷了就关在牛棚里,割草的事就由我们来完成,”我指了指远处流出一条小溪的山沟对他说,“你看那,那里面有很多草,但是不是很平坦所以牛儿上不去,冬季的话我会经常去那割草回来喂牛。”
他顺着看过去继续说:“挺辛苦的!”
我笑笑没有说话,他继续道:“你为什么不回家呢?回家就不用做这么幸苦的事了!”
他不会理解我即使在家里干的活儿也不比在这里少和轻巧多少,挑水砍柴做饭是每天必做的事,他生来就尊贵,那么多随从跟着照顾,是不会理解我们是怎么挣扎着生活的。
“我回不了家了,我被送来这里干活儿!必须…必须要在这满四年后才可以回去。”
“那你不想家吗?”
“不想!”我红着眼眶继续回答,“在这里干活儿能给我家里减轻负担,还能每月领取工钱补贴家用,所以我不能想家!”
说着我眺目远望,正好可以望见我父亲带我到这来时走过的那条路——那条盘旋在山间的小路,远远看去,就觉得有了另外一种盼头,因为那条路是我的希望之路,冬季来临之前我还要偷偷的从那里跑回去。
尔达西斯似乎看出我此刻内心的变化,换了个轻快的语调:“不说这些了,我们继续走吧!”
我们一前一后往牧场的牛棚走去,快到牛棚时,几个大叔正把从牛棚里清理出来的牛粪堆在一块,如一座小山一样高高隆起。
尔达西斯好像被吸引住了,捂着鼻子笑着对我说:“你看!还冒着热气呢!这牛粪堆得这么高,有什么特别的用途吗?”
“这样堆起来是为了让牛粪发酵,过段时间就可以将它们当作肥料放到田里种植水稻,也可以放到种有蔬菜的地里当作农肥!“
“你真的是有12岁吗?懂得东西好多哦!”
“这是我们每天每年都接触的东西,不算什么体面的知识!”
尔达西斯回过头看着我,收起笑容变得严肃起来:“对于我来说,这世上任何来自于人们在生活中总结来的智慧都是没有贵贱之分的!我见过很多人——有权有势或是山野农夫,但不管是何者,播洒汗水勤于创造的人就是体面的,都应该得到尊敬。”
他这一番充满学识的话语让我不知如何回答,只是看了看忙碌中的大叔然后低下了头,不言不语......
“哇!……快看!“他又惊奇的叫起来。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在小河对岸一处稍显陡峭的石壁上盛开着一簇火花的映山红,我回过头告诉她:
“那叫映山红,在我家乡那种花叫艳山花,那是…我停住了继续告诉他下面要说的这句话,因为映山红象征着爱神之花,看到艳山花就是爱神降临的时刻,把这种话说出来多少有些不合时宜。
“那是什么?怎么不接着说?”
“那是…那是一种可以吃的花!”我继续道。
“可以吃?那红色的花朵可以吃吗?”
“是的!”
“那我去试试!只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他已经从路面跳着跑下到河滩边上,回头看着我笑了笑。他跑下的脚步声惊动了一直跟在我们身后的武士:他奔跑过来的速度之快——在我听到身后有脚步声回过头的时候,他已近在咫尺。但在这之前,我完全感觉不到在我们能感受到周围是否有动静的地方有过他身影的存在。
一身厚重的金属护甲完全不能成为他作为一个战士该有的速度的束缚,他正要一跃而下时,尔达西斯制止了他:
“我没事我没事!”说着挥了挥手让他离开。武士听到后停止了往下跳跃的动作,底着头敬个礼然后不言不语的走开了。
我随后走到河滩边上,可是的尔达西斯正试着脱下他的皮靴,那只他用力挣脱的皮靴比夫人家里的罗马人的皮靴做工还是精致几分,厚实但没有那么光亮。
我问他要干嘛?
他单脚支撑着身体跳来跳去对我说:“过去尝尝你说的艳山花是什么味道!”他咬着牙扭曲着脸再次使劲想把脚从靴子里拔出,看他那样我不禁想笑。我见过很多长着虎牙的人,但都是要么太凸出或要么太长而影响了美观,只有他,虎牙的位置是那么完美,微微破坏掉排列整齐的上牙,稍显突出,透着一股小小的邪气。
我掰开他挣脱靴子的手:
“行了你别去了,着里坡度有些陡,不是很安全,弄不好你会受伤的,你受伤了我会被老爷责骂的,你在这等着,我去采!“
我搬起周围几块大点的石头扔向河中,对他说你让开一点,然后用力冲上前踩在刚才扔进河里尚未全被河水淹没的石头背面越过了小河。他看着在一边鼓掌:”可真有你的,不过让女子采花给我那是万万不行的,我自己要过去试试。说着他学我的方式也跳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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