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常鬼脸色变了几变,“你倒是有个好爸爸,给你找了这么厉害的保镖,可惜……再厉害的保镖也挡不住百鬼夜行。”她一边说一边拿出一个奇怪的哨子……
“不能让她吹响!”黄书郎一边说一边一刀劈了过去,半碗忘情水无所畏惧地用身体挡住了他的刀,只见寒光一闪,半碗忘情水的胳膊瞬间被砍飞,血像是喷泉一样的喷了出来,在此同时,一声尖利的哨音响起。
前面皇甫灿说过那些鬼吃了“**药”,大家可能会问,鬼也磕药?**药对鬼来讲能够增加“真实感”,能让他们短暂地闻到、尝到食物的香味和滋味,能够让他们短暂的感觉自己像个“活人”。
这种药平时用无伤大雅,被幻术师利用之后却有奇特的作用,听见哨声之后,舞池里正在跳舞的众鬼们狂燥了起来,无常鬼指着我们道,“城隍派来的巫来杀我鬼立功了!派对是陷井!快冲出去!”
**药,让他们的感官得到了加强,也让他们的判断力下降,再加上鬼魂本能的对巫恐惧,他们纷纷向我们杀了过来……
他们向我们这里拥了过来,喜欢派对的人绝大多数很年轻,虽有少量是病死的,却以横死的居多,平时他们被分散拘禁束缚在各种地方,七月十五让他们暂时有了行动自由,因此也更加的疯狂。
他们以水淹鬼、火烧鬼、跳楼鬼等等外形,拖着或残破或在流水或在冒火的身体向我们冲过来,那一瞬间像是行尸走肉里面的场景一样。
黄书郎将刀一横挡在了我的前面,“皇甫灿看你的了。”
“妈的,这么多药疯子……”皇甫灿双手指甲暴长,向前冲了过去。
好虎驾不住群狼,厉鬼虽有以一敌十之力,但对付这些狂暴状态已经失智的鬼魂却只能支撑一阵。
“我去夺骨笛。”黄书郎拿着刀冲着藏在鬼魂群中的无常鬼杀了过去。
我知道我的任务是保护阮中华,这货虽蠢却罪不致死,就算不看在钱的面子上,我也要尽量护他周全。
可就在这个时候,我感觉颈后汗毛直竖……我的身后……我向后看去,穿着老式套装的女人带着穿白衣黑裤的男孩出现在了我的身后。
她笑了笑露出带血的森森白牙,头以诡异的角度扭曲转180度旋转,露出后面被刀劈砍裂的头,我甚至能看见里面的白虫蠕动,故事里说他们一家三口的尸体是在两天后被发现的……
幻觉,我告诉自己这是幻觉……是幻术师制造的幻影。
“妈……妈……”阮中华只知道叫妈了,这货经过这件事不死估计也得吓半残。
“不是让你闭嘴吗?”我简单粗暴地说道,熟识我的人都知道,我用这种语气只能说明我特么的也怕了,幻术师竟然根据自己编的故事制造出这么惟妙惟肖的母子鬼出来……用的是什么手法?
我努力回忆小时候遇见的那个幻术师爷爷给我讲的故事跟奶奶说过的只言片语,奶奶最常做的事就是拿着聊斋、阅薇草堂笔记、子不语之类的线装白话小说,给我讲故事,有的故事跟小说里是一样的,有些则是另一个版本,比如纸人的故事……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要镇定,人不见得真的打不过鬼,绝大多数被鬼害死的都是自己把自己吓死的。
就在我努力回想的时候,她已经把头转到了正常的位置,“你是张老师吗?您是有学问的人,我跟我老公的血型都是O型,我儿子的血型怎么会是A型呢?”
没等我回答,她牵着的男孩忽然转换成了女声,“O型血和O型血是不可能生出A型的孩子的,您是不是记错您和您爱人的血型了?”
“不,不可能记错,我生小宝的时候是剖腹产,医院为了备血替我和我爱人都验了血,我们都是O型血。”
“这我就不太清楚了。”男孩的嘴里发出的女声,说不出的诡异……
他们好像在重演故事,这位张老师对医学知识也是一知半解,实际上两个O型血是不可能生出A型血的孩子,但是有一种O型血是假O,真A,需要去大医院检查才能发现。
女人忽然狂暴了起来,“你撒谎!你为什么要害我!我跟你无怨无仇!你为什么要害我!就因为我家要拆迁了吗?当初是你看不上我孩子的爸的!为什么这个时候又出来了!”她大声地喊着,身上的旧式套裙被她头上流的血染成了红色,她狂啸着向我冲了过来。
我向前一挡,划……我的胳膊被划出道长长的血痕,流出黑色的血……
她是幻术制造出来的厉鬼,并不受不得伤害郑家人的规则控制……
她下一个动作是挖我的眼睛……
我为了跟姚鑫斗,很是积攒了一些打野架的经验,挨了第一下是因为没有防备有鬼能伤到我,第二下被我躲了过去,我趁机在口袋里抓了一把盐向她撒了过去。
盐有驱秽的作用,但是一样对幻术制造的假鬼不起作用,她只是晃了晃继续对我发动攻击。
幻术……幻术……我想到了!纸人!她是纸做的!
凡是纸做的,一怕水,二怕火!“黄书郎,有汽油吗?没有的话水也行。”我大声地喊道。
黄书郎已经劈砍了一半的鬼,正稳步向无常鬼推进,无常鬼拼命吹着骨笛,指挥着鬼魂挡在自己前面,自己慢慢向后退,至于替她挡了刀的忘情水,则被她无情地扔在原地,被鬼魂淹没。
黄书郎早就注意到了我这边的情形,但无暇□□,听说我要水,从口袋里拿出一瓶液体精准地扔了过来,我拿到手里一看……67度高梁酒。
这玩意儿快跟酒精一样了,我飞快地拧开盖子,却没想到身后传来惨叫。
那个小男孩不知什么时候到了我的身后,一只手抓住了阮中华的头发,拼命往墙上撞,他的脸上露出孩子童真的笑,好像在做什么好玩的事一样。
熊孩子就是熊孩子,我用力一扬,酒撒到了他的身上,纸怕水,酒也是液体,他惊叫了一声,身上出现了几个洞,松开了阮中华,向母亲那里跑了过去。
我的紧接着又向女鬼泼酒,她尖叫了一声,向后退去……
“打火机!”我知道阮中华有打火机,他身上的烟味儿太冲了,百分百是老烟枪。
阮中华被小鬼抓着头发撞墙,蹲跪在地上起不来……如果我的命令没有言灵加成,真够呛有用,他双手哆索着从口袋里拿出金属打火机。
我没看是什么牌子,直接从他手里夺了过来。
那对母子想要逃跑,但又被骨笛控制,就算身上带着伤还往我这里冲,楼梯狭窄没有扶手,我手又受了伤……
就在这个时候,皇甫灿冲了过来,挡在我们之间,给我制造了难得的空间,我注意到她受了伤,身上有几道黑色的污渍,人受伤流血,鬼受伤流黑色的灵脂。
“别看热闹!快动手!”皇甫灿大声说道。
我把酒浇在旧报纸上,又把旧报纸塞到酒瓶子里,用打火机点燃,制造出简易□□,“皇甫灿,躲!”酒也有驱邪的作火,火更是驱邪利器,这两样对皇甫灿一样有伤害。
她弯腰躲了过去,楼梯狭窄,我们之间距离很近,□□直接砸在女鬼的身上,轰!她身上冒起了巨大的火焰……
“你竟伤我的纸人!”无常鬼尖利地喊道,忘情水受伤她都没有这么大的反应。
就在她尖叫的时候,黄书郎已经被黑色的灵脂染成了黑色的刀已经到了她的跟前……骨笛连着她的手像是切豆腐一样被扫落到地。
骨笛的声音停了,鬼魂们依然很狂燥,却失去了目标,开始攻击彼此……
“《地藏菩萨本愿经》。”黄书郎说道。
我不信佛,但因为有言灵加成,我背出来的超度经文比一般大和尚的还要强一些,我开始念颂经文……
鬼们渐渐的平静了下来……他们也很可怜,好好的过个节却被人利用。
“救我!救我!”无常鬼念道……“叫救护车!”
黄书郎却没有救她的意思,他半跪了下来……低头像是在看什么有趣的东西一样的看着她。
我将经文颂读了十几遍,大部分的鬼都恢复了正常,随着一声鸡鸣,他们渐渐的散去……
雨……停了,天蒙蒙亮……这个长夜……结束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是谁说这部小说像乡村爱情的?巧了,下个故事是乡村鬼事。
第79章 无常鬼(一)
无常鬼还不是无常鬼之前,名叫常艳艳, 常家人口结构很简单, 已经七十多岁的爷爷、常艳艳的父母、常艳艳一共四口人, 常家世代居住在位于城乡结合部的东郊镇, 镇上只有一条之主街, 主街上最高的楼层只有三层, 常家在这条主街上拥有一套楼龄已经二十几年的两层小楼,一楼是常家纸花店,二楼则是扎纸的手工作坊兼一家人四口人的住所。
常家纸花店的生意不温不火,不赔不赚, 一年到头算下来除供养一家四口人的生活之外,略有富余。再加上常家承包的十几亩地,常家的生活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常艳艳学习成绩一般, 一捧起学校的书本就头疼, 偏偏对爷爷的旧书喜欢得很, 没事儿就拿着看,常爷爷刻意考较过她几回, 她竟能把书本里艰涩难懂的话记得牢牢的,还有自己的心得体会。
常爷爷又教她扎纸的手艺,她竟然也一学就会,还帮家里开发出了“别墅”、“跑车”、“手机”、“美女保姆”等等奇奇怪怪的项目,一时间赚得盆满钵满,别家也学着他家的样子扎这些奇怪的东西,竟然谁家都没他家扎得漂亮、精致, 一来二去的,别家成了仿品,常家成了“正品”,很多市里的人都会开车来买。
见此情景,常爷爷竟老泪纵横,“当年,你叔太爷爷嫌我愚笨,嫌你爸爸手拙,全族搬回关里时,竟将咱们一支留在了关外,临走时还说咱们这一支到底是庶枝,从根子里就不成!如今我们这一支竟出了艳艳这样的奇材,想必是老天爷也觉得气不公,有意让我们这一支讨回公道。”
于是便不再让常艳艳上学,而是把她留在家里,将家传的真正本事倾囊相授。
常爷爷自身资质不行,但该学的都学过了,没学过的书里也有,为了争一口气他也不管什么正道邪道禁术不禁术的,只要他会的,尽数教给常艳艳,他不会的,爷孙俩个一起照着书学习。
不到三年的工夫,十九岁的常艳艳已经学到了一身的本事,正是少女怀春的年纪,这个时候常艳艳的一颗心已经不全在学习上了,而是被隔壁小吃店的大龙哥勾走了大半。
大龙名字叫大龙,人长得可一点都不大,他说自己有一米七,实际上穿上增高鞋也就有一米六八的样子,长得也其貌不扬,但这小子有才得很,能写会画歌唱也得好还会弹吉他拉二胡,当然了,他掌握的才艺在真正有本事的人眼里啥也不是,每一样都仅仅是刚刚入门的程度,再加上他成绩不好,高中毕业之后当了两年的兵就家里蹲了,但在常艳艳眼里就是男神啊。
可大龙的心并不在常艳艳身上,他的心早被网络上层出不穷的女神们占满了,常艳艳?纸花店里沉默阴沉经常会盯着他发呆的怪人,除了偶尔见面的时候打声招呼,他真的是一点兴趣也没有啊。
为了跟大龙接近,常艳艳注册了大龙偶尔提起过的灵异论坛,靠着家传的本事,在里面如鱼得水,竟混出了不大不小的名气。
大龙也开始对常艳艳有了些好脸色,经常拿一些论坛或者网上看见的灵异事件跟常艳艳讨论,他认为两人是邻居在一起是正常的讨论,在双方家长眼里可不是这样了。
大龙已经二十二了,在镇里已经是“大龄青年”了,常艳艳年方十九,个子不矮一米六五(这是大龙家最主要的择偶条件,为了改善基因一定要找个高的),家境殷实,独生女,就算是要彩礼最后也是给小两口,绝对不存在拿聘女儿的彩礼替儿子娶媳妇的事。
两家彼此又知根知底的,大龙的父母就起了和常家结亲的心思,常家那边按常艳艳父母的心思嫁大龙不错,两家住隔壁,以后结婚了就是一家人,他们也方便就近照顾女儿,大龙的父母也是好人,小吃店的生意不差,大龙这孩子也老实得很,常艳艳嫁他吃不了亏。
可常艳艳的爷爷并不这么想,儿子和媳妇不知道,他可是知道自家迁入关里的那一支过得有多好,最穷的也是百万级别的富翁了,常艳艳的一身本事只比他们强不比他们差,他已经和从小一起长大的堂弟联系好了,明年就让常艳艳去堂弟那里,堂弟保证过了,只要常艳艳有他说的三分之一的本事,年入百万是夸张,年入十几万不成问题的。
老头什么都想到了,没想到的是常艳艳的一颗芳心早就系在了大龙哥身上,常父常母一提起婚事,她立刻就答应了。常爷爷拗不过孙女,只得捏着鼻子认了。心里想着实在不行就让他们小两口一起去投奔堂弟吧。
大龙呢……他是在网上处过几个女朋友,还曾经去会过网友,可惜不是见光死就是人家要完钱和礼物就消失不见,连一夜情都没混上过,唯一一个处得时间久一点的,在他坦白自家没有他吹嘘的酒楼,只有小镇上的小吃店之后,也臭骂了他一顿把他拉黑了。
他的心也凉了,父母怎么安排怎么是吧,好歹有个老婆暖床……
两个小的同意了,按照习俗双方家长请来一个媒人,坐在一起一商量,果然只有独生女也不缺钱的常家没有狮子大开口,商定了彩礼八万八,三金在外,结婚的时候改口费万里挑一。这些常家都不要,结婚之后再加六万六的嫁妆全部让常艳艳带回去做小两口未来的启动资金,大龙的父母满口答应,还很大方的说双方都只有一个孩子,结婚之后就是一家人。
两人就这样一个满心甜蜜一个将就凑合的成了未婚夫妻,双方家长商定两个月后完婚。
可就在这个时候……镇上忽然热闹了起来,各种大车小车呼呼地往镇上开,先是测绘,后是画图……市里的有钱人开始带着现金买镇上的房子,镇里的人也不傻,一看这阵式就知道不对了,没过多久就开始疯传市里规划的新火车站选址东郊镇。
东郊镇的房价水涨船高,但市里已经禁止这里的房产交易和户口迁入迁出了。
满心欢喜算计着自己家的房产和土地能换多少钱的常家和大龙一家,并不知道这件喜事竟引起了一连串的祸事。
大龙本来就是个喜欢在网上吹嘘的,自家马上就要发财了的消息他第一时间就散布了出去,过去那些明面上跟他关系很好,实际上瞧不起他只是城郊农村人的“市里人”,开始叫他土豪、拆二代,对他另眼相看,过去本地论坛上那些不理会他的美女也开始主动搭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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