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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名媛巨星——宝棠

时间:2017-11-04 21:18:28  作者:宝棠

  此时的沈珺夕头发蓬乱,只用一把大塑料夹子夹在头顶,揪成一个丸子,脸上干干净净还带着倦容,两颊因为刚睡起特别红,连果绿色水玉的家居服都压不住的艳。
  黎凯风看着她面上呆呆的,一点工作时的精明之色都没有,迷糊的看了自己一眼,张口问他:“黎总,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那原来清脆的声音带着沙哑,还有点口齿不清,黎凯风觉得这样说话的沈珺夕特别可爱。
  “会议开完了。听说你身体不舒服,就来看看你。怎么,不欢迎?”刚才在开会,心里急,现在看到人了,知道并不是大问题,黎凯风把心落回肚子里,语调轻松的回答沈珺夕。
  “哦,当然不会。请进。”沈珺夕的理智似乎回笼了些,侧身将入口让开,黎凯风大步走进,她关上了门。
  这套房子是沈氏购置来给办公人员住的,小小的两件房,黎凯风视线转了一圈,就朝其中一个门走去:“厨房在这边吗?有碗筷吗?”
  “啊……是。有。”沈珺夕现在才发现黎凯风一只手上提着个大大的塑料袋。
  “好的。你先坐在沙发上休息一下,我很快就好。”谈话间黎凯风已进走进厨房,找到了想要的东西。
  用开水瓶里的热水将碗筷仔细烫洗过一遍,黎凯风将手上提着的食盒里的食物一一倒出来,再从厨房端到客厅餐桌上。
  摆好桌后抬头一看,沈珺夕乖巧的坐在沙发一角,因为感冒带着水光的眼睛无辜的看着自己,不由一笑:“趁热快吃。”真像只小兔子啊。
  沈珺夕后知后觉的说:“你怎么知道我还没吃呢?我正准备叫外卖呢。”说着拿起筷子,认真看着黎凯风。
  看着平时能干的沈珺夕现在呆头呆脑的模样,黎凯风没来由的就是想笑,同时又是一阵心疼,这都迷糊成这样了,能叫“有点小感冒”?
  没来由的,就想逗逗她:“我未卜先知呗。”
  沈珺夕满脸写着俩大字儿:不信。
  黎凯风笑容微收:“好了别问了,饿了吧?快点吃吧。我不知道你爱吃什么,想着生病的人不能吃太重口味的,就给你买了粥。”说着将粥往沈珺夕那儿推了推,“面。”又用手碰碰装面的细白瓷大碗,另一只手掀开瓷碗上洁白如玉的盖子,一丝热气儿冒了出来,透着股肉的香味。
  “喏,还有馄饨。”说话间黎凯风又将另一只青底描花碗的盖子掀开,几只微黄透着碧色的馄饨在煮得清澈见底的汤水里悠悠转着,被黎凯风单独盛来了香菜末子和白芝麻粒儿是刚刚撒上去的,被热气激发出香味儿,比刚才透着排骨香的面更为诱人。
  “先吃这个吧,这个凉的快一些。”看沈珺夕的眼神就知道她现在的注意力全在馄饨上,黎凯风轻轻的将这只青瓷碗推到她面前,“尝尝?”
  “唔唔……”这是……“荠菜馅儿的!”
  沈珺夕不是不识货的人,刚才只是睡的迷糊一时反应不过来,现在肚子里有了食物,人也精神起来。
  “这个馅儿的馄饨,锦绣市只有一家有卖。”离这儿近一小时车程呢。
  轻轻放下青瓷勺子,沈珺夕双目低垂。黎凯风原来什么心思她不懂,现在可算看清楚了。
  黎凯风见沈珺夕吃起了馄饨,便将盛着排骨面的大白瓷碗端起,稀里呼噜的吃着。这会儿见她放下勺子,也停下来温声催促:“快吃啊,再不吃凉了。”
  天上地下,吃饭最大。沈珺夕只纠结了几秒钟就放下心中所思,重新拿起了勺子,小口慢慢吃着。
  二人一时无言。
  见沈珺夕将勺子放下,黎凯风也放下了见底的大白瓷碗:“够了吗?再吃点粥?”
  沈珺夕摇摇头:“够了。”
  生病的人是不太有胃口,更何况是个本身就食量不多的女孩子。
  黎凯风点点头表示知道,站起身收拾碗筷去厨房洗涮。
  听着厨房里传来的水声和碗碟相击的声音,沈珺夕一阵恍惚。她的心里像是破了一个坚果,有浓郁而诱人的香气在一霎那弥漫开来,填满了她的心房。
  倚在厨房门口,看着眼前不算高大却很坚定的背影,沈珺夕觉得黎凯风的背影从来没有今天这样可靠。
  因为个子小,黎凯风的衣着多纯色,此时他身上裁剪合体的湖蓝色衬衫将身躯适度的包裹,两只并不宽大的手上沾满了洗洁精所打出的泡沫,正认真的洗涮着。沈珺夕自已洗涮时所用的粉色橡胶手套垂在洗碗池边,将画面带出几分柔和。
  沈珺夕怔怔的看了会儿王氏总经理洗碗真人秀,思绪不由飘向从前……
  大学时的沈珺夕还不像现在一样冷静,活泼爱笑的她是不少男生的梦中情人,爱慕者不知凡已。这其中就有几个身家背景都相当的人选。
  当时的沈珺夕也挡不住爱神之箭,很快与其中一个追求者共沐爱河。
  那个男生是玉海市零售业巨头韩氏的小儿子,从小荣宠无数,自信得近乎自傲。就是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人,对着沈珺夕也曾放下身段,曲意讨好。
  大学情侣表达爱意的方式,除了不分年龄段的约会看电影送花买礼物,最具身份特点的就是打开水打饭自习室占座了。骄矜如韩小公子,也曾在寒风中等在楼下,只为了见一面心爱之人的面孔,也曾在晨光乍起时就将开水送到女生宿舍楼下,只为了博心上人一笑。
  至于自习室占座,韩小公子挥一挥手,自有追随者服其劳,根本不需要他自己亲自去做。
  那段时间沈珺夕很是舒服。毕竟是千娇万宠的大小姐,虽说要融入普通人的生活,但有些事情会做是一回事,做的习惯又是另一回事,就算做的习惯,若是有人代劳,也是求之不得的事。
  大学生追女孩子无非就是这么几个套路,韩小公子能掳获芳心,身世背景功不可没的同时,他能亲力亲为,并坚持做到,才是关键所在。
  许多公子哥儿打水都代打就算了,就连送水这么一件刷好感度的事,也能因为贪图被窝的温暖而让其他人代替。
  这种人不要说诚意了,就连前途都有限。好吧也许有人只是在这些事上不屑一顾,或者日后在事业上就能浪子回头,但她沈珺夕没有义务等他们真正长大。
  沈珺夕可不是容易被迷惑的单纯少女,她从小在商业大亨沈氏长大,耳濡目染之下,对一个人好坏的判定和平常少女不同。她不会被话本里的所谓纯粹的脱离金钱和身份的爱情故事所打动,在她眼里,门当户对是必须的,在这个大前提下,再来谈论其他,才是她所信奉的真理。
  她可不认为一个一无所有的男人,一个除了能对女人小意温存,对着社会问题就茫然不通的男人能有多大的作为和担当。她要的,是真正意义上的强者,无论是对事业,还是对她。
  所以按她的思路,所有的追随者被分为两大部分。
  一部分是身家不相当的,太低或太高的都在这范围内。这一部分人,她都会在对方第一次有所表示时,礼貌的拒绝对方。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沈珺夕可没玛莉苏到认为能得到许多男人的青睐是一件享受的事情。明知不可能,就不要给对方联想的机会,这是她的爱情信条之一。虽然执行起来过于无情,但这是她的坚持。
  在此过程中,难免有些人因求不得而由爱生怨,但是以沈珺夕的本事,她不惧这些。
  而大多数人,都会表示遗憾,然后或者彻底退出,或者求个善缘,做个普通朋友,平淡以对。
  而另一部分就是门当户对的。
  这部分就比较复杂点,需要仔细甄别。
  一般而言,雄性在追求雌性,有这么几种情况。
  一是时间到了。大学生们正是青春慕少艾的年纪,萌动的情怀和相对干净的环境对于爱情简直就是最好的催化剂。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每天都有新鲜的情侣产生。
  沈珺夕相貌出众,又个性招人喜欢,追求者不断是很正常的现象,需要她认真对待,尽量不伤和气的拒绝。
  二是出于一些别的原因。
  比如男生们经常由于打赌或者各种乱七八糟匪夷所思的原因会集体追求同一个对象。这些人不在沈珺夕的考虑范围内。
  一个连自己的意向都理解不能表述不清的男人,能指望他有多少真心?
  不过这部分人倒费不了沈珺夕多大的力气,因为绝大多数在尝试过一两次后就会主动放弃。
  漂亮女生多的是。
  至于最后一种,就是因为和沈珺夕有些接触,而对她这个人产生兴趣的。
  这部分就算的上真爱了。
  沈珺夕的选择范围就缩小到这里。
  也许有人说,为什么不放眼世界,多看看别人呢?
  我们人类通常都对对自己有好感的人容易产生好感,沈珺夕是个讲究效率和实用的人,眼前有这么一大片大好森林,不善加利用,转而去看别的森林,不是自己找累么?
  不管别人怎么想,反正沈珺夕是个务实主义者,她会先在对自己有利的范围内挑,实在没有,再寻其他。
  以上内容,看起来扯的有点远。但沈珺夕当时挑中韩家小公子,就是用的这些方法,一批批人排除,最后大浪淘沙,就闪出了韩小公子这么一块黄金。
  韩小公子为人十分自傲,加上年纪尚轻,就显得有些盛气凌人。
  沈珺夕刚开始和韩小公子接触,当然有所保留,而韩小公子是有所求,因此二人相处还算融洽。但时间一长,很多问题就暴露出来。
  一方面是沈珺夕其实也不如表面上看来那么天真浪漫,其实心有城府。韩小公子觉得这姑娘太多算计。
  一方面是韩小公子毕竟是个大少爷出身,有些事就坚持不下去了。沈珺夕又觉得他不长性。
  总之两个人的摩擦是越来越大,矛盾越来越多,加上都是太年轻,很多话不知道遮掩就冲口而出,渐渐的关系就僵了。
  如韩小公子这般的人品,自是不少追求者的。
  而如沈珺夕这般品貌,也是不少崇拜者的。
  一段本就薄弱的关系就在双方的有恃无恐下无疾而终,留给彼此的就是那段校园生涯里的青葱回忆。
  现在想来,不由唏嘘。
  在沈珺夕的心中,黎凯风那并不伟岸的背影和记忆中韩小公子高大的身影重叠,然后,将它击散。她慢慢从厨房门口退出来,坐在沙发上拿出药准备吃下。
  黎凯风已经洗净双手拭干了出来,正往下捋袖子扣好袖扣。
  “吃的什么药?有没有看过医生?”怕沈珺夕因为难受懒得出门自己乱吃药,黎凯风出声询问。
  吞下最后一片药片,沈珺夕轻声接口:“看过的,医生开的药。”却是明白黎凯风所想。
  黎凯风站着,沈珺夕说话时将视线上移,看到他还没扣紧的领口,隐隐的露出胸肌的轮廓。
  嗯?看不出来,黎凯风还算是穿上显瘦脱下有肉的那型么?
  沈珺夕的思维又开始涣散。
  从黎凯风的角度看去,沈珺夕正双眼迷蒙的看着自己的胸口,他不禁一笑:这个沈珺夕,原来只有生病的时候才会这么真实。
  黎凯风毫不怀疑沈珺夕对自己是有好感的,要不然就算人病得迷糊,也不会让自己登堂入室。
  这是个好开始。
  黎凯风想着。
  将放在桌上的手表戴起,眼看时间已过去近一小时,黎凯风想着今天够了,自己该走了。从眼下的情况来看,自己想顺势留下来照顾是不可能的。可是……
  黎凯风拎起西装,走到玄关处,回望。
  沈珺夕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窝在沙发上,平时觉得骨肉匀亭的身材在国宝造型的硕大靠垫映衬下显得有点单薄瘦弱,让他忍不住想要回身抱上一抱。
  那样太急了。
  黎凯风抱着这样的想法,只是微微一笑:“照顾好自己,有事给我打电话。”却是走的头也不回。
  沈珺夕窝在沙发上,手里还捧着水杯——这水还是黎凯风一进门的时候顺手烧上的,一时没反应过来:就这么走了?
  也不怪沈珺夕反应好像树獭,她一生病脑子就糊糊的,反应超慢不说,智商退到十五岁水平。所以她一生病就果断的放下工作休息,带病上班什么的,她又不需要。这么拼命是要当劳模么?
  因为好好休息过,沈珺夕没过两天就恢复得差不多了。
  这天她细心修饰了还未完全恢复的倦容,精神百倍的来上班。
  查询进度,批阅文件……虽说具体工作上的事自有员工操心,但落了两天的工作进度,沈珺夕还是想自己心里过一遍,梳理一遍思路为好。
  毕竟人在最放松警惕的时候,才是最容易出问题的时候。
  顺了一遍这几天的工作进度,发现并无不妥,沈珺夕心里对总负责人乌衣闲暗暗赞了声好。
  “沈总,快中午了,你想吃点什么?”沈氏在锦绣市分部的总助是来这里后新招的,留着一头俏丽短发的小姑娘热力十足,工作起来特别有干劲,乌衣闲在沈珺夕面前夸过她几回,沈珺夕对她也蛮有好感的。
  只是她嘴里的话让沈珺夕愣了愣:竟然已经是中午了么?可是……
  “你们吃什么帮我也带一份吧!我不挑食。”沈珺夕对总助笑着说。
  “好咧!”活力十足的年轻总助领命而去。
  办公室又只剩下沈珺夕一人。
  沈珺夕抬起头揉了揉发僵的肩,站起来四处走了走。虽说不是大病,但是刚刚痊愈的她还是极易对高强度的工作感到疲惫。
  办公室并不大,又放置了极大的文件柜占去不少位置,以沈珺夕不大不小的步伐二十几步就走了个来回。
  站在窗前,沈珺夕向外看去。
  沈珺夕这间办公室的窗户是沿街的,楼层并不高,从窗口向外看去能看到街景和一小片楼层并不高的稍远点的地方。
  沈珺夕见远眺也看不到什么,就看着楼下的街。
  现在大中午,行人和车辆都不多,两旁的行道树宫粉羊蹄甲抽着绿油油的大叶子,开出密密匝匝的花。从顶上看下去,粉白相交,蕴翠堆叠,很有春的气息。
  可眼都看酸了,也不见那个想看到的人。沈珺夕闭目沉思了会儿:难道真是自己想多?
  她失望的转过头来,却见有人立在门边说:“你看着楼下有好久,是在等我吗?”却是一脸悠闲之色的黎凯风。
  抬手看看腕表,黎凯风一脸歉意:“十二点半……确实是我来的晚了。抱歉。”
  沈珺夕想说:你来不来,和我无关,不需要说抱歉。却又被黎凯风的话堵上了嘴。
  “你今天真漂亮!身体都好了吗?”黎凯风说话间已经走了进来,将手上的保温饭盒和保温桶放在办公桌上,一一摆开。
  天气才转热,沈珺夕刚刚病愈,因此没有穿着太清凉。内穿一件复古领口钩花蕾丝暖绿色雪纺衬衫,外罩一件乳白全手工钩花镂空蝙蝠袖线衫,长发高绾,露出光洁的整张脸,将她清瘦的脸庞衬得竟有些楚楚意味。米色长裤下蹬着一双同色矮跟鱼嘴蝴蝶结镶面小羊皮鞋,低头摆饭的黎凯风无意瞥见那一枚半粉红光洁的脚趾头,心下不由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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