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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阿喀琉斯之踵——是今

时间:2017-11-07 20:17:45  作者:是今

  那中年人却是一副不情愿的样子,畏畏缩缩的开始往旁边闪躲,眼看沈希权当真要拉他去吃饭,索性二十块钱也不要了,疾步离开。
  佟春晓恍然明白过来,这人是个骗子,忙收起二十块钱,对沈希权道谢。
  沈希权笑吟吟说不客气。他笑的时候,不像寻常人那样两边嘴角上翘,只有右边的嘴角挑起一个弧度,笑得漫不经心的,却别有一番味道。
  三人就此相识,巧的是,都买的是前往浠镇的车票。沈希权听说她们要去找佟建文,不禁笑了:“真巧,佟老师初中的时候还教过我。”
  佟春晓又惊又喜:“是吗?那是我叔叔。”
  上了车,两个大人说着话,佟夕在姐姐身边,安安静静的翻着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佟鑫和沈希权是中学同学。沈希权以前听佟鑫说过自己有个大伯常年在中俄边境做生意,第一个妻子病逝后又在那边结婚,生了个小女儿。眼前这个肤白如雪,棕色头发的漂亮小姑娘,显然就是佟鑫那个混血的小堂妹了。
  五官混血的特征并不明显,只是睫毛很长,让人忍不住想要动手刮一下。
  他和佟春晓聊天的时候,她把那本书翻完,又拿出来一本诗集,看的时候,特别认真,嘴唇轻轻的动着,无声无息的默读。
  浠镇离T市两个小时车程,因为交通不够便利,名气也不大,迟迟未被商业开发,反而保留了水乡小镇的原汁原味的美。
  下车时,临近黄昏,天边烧着艳霞,弯弯细细的河道上架着一座座古老的石桥,桥下是绕着镇子的潺潺秀水,榕树绵延,垂柳依依,炊烟浮在蒙蒙水雾之上,放眼一看,有世外桃源的味道。
  佟夕这是第一次来父亲的老家,乍眼一看十分的喜欢。叔叔已经办妥了她的转学手续,开学之后,她便在浠镇中学读书。
  佟建文知道她们今天到,特意推了自行车过来接她们,看见沈希权帮着佟春晓提了行李下来,不由一怔。
  沈希权笑吟吟打了声招呼,先行一步离开。佟建文把行李放到后车座上,问春晓:“你们怎么认识?”
  佟春晓把车站碰见骗子被沈希权识破的事情说了一遍。
  佟建文摇头:“这人你们以后少接触。”
  佟春晓好奇:“怎么了?我觉得他很好啊。”
  佟建文道:“他小时候就特别调皮捣蛋,父母去世后没人管束就越发无法无天,打架斗殴家常便饭,要不是我帮他说好话,学校都能开除他十七八回。镇上开第一个网吧的就是他,把年轻人都带坏了,没事耗在网吧里打游戏。”
  佟春晓笑道:“那只能怨他们自己贪玩管不住自己,怎么能怨开网吧的人呢。”
  “你不知道,这个人特别能钻营,知道佟鑫在银行上班,就老去找他,借机认识了近海集团董事长的女儿,也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居然肯和他的小公司合作,要在浠湖旁边建度假村。你看吧,将来镇上肯定要变得乌烟瘴气。”
  “商业化可以给大家带来收益啊,也没什么不好的。”
  佟建文摆摆手:“总之,这个人比较复杂,镇上的小混混都不敢惹他,你们少和他打交道。”
  佟夕不解,沈希权看上去笑容可掬,彬彬有礼,在车站识破骗子,仗义帮忙,颇有侠客之风啊,怎么就到了叔叔眼中,成了坏人?
  浠镇的房子大都临水而建,前门通巷,后门临水,佟家也不例外,祖上留下的老房子,是典型的四水归堂南方民居。佟国安成年后在T市安了家,这老家的房子留给了弟弟。
  佟建文只有一个独子佟鑫,大学毕业后也留在T市,如今老宅中便只有佟建文和周余芳两口,也挺寂寞。佟春晓和佟夕刚好来和他们做伴。周余芳为人贤惠,早早将东厢上下两层打扫的干干净净给姐妹俩住。
  佟夕对新家,处处感到新奇,房间宽绰,推窗见水,外墙有青砖垒出来的花坛,种着月季,蔷薇,木芙蓉,美人蕉。比起T市的三室两厅,她更喜欢这里,白日在家看书温习功课,太阳落了山,便兴致勃勃的去台阶下汲水,浇灌院门口的花花草草。
  沈希权的家,就在佟家的隔壁。浠镇的房子,大同小异,沈家的外墙也种了几棵月季,只是疏于打理,长的十分潦草。佟夕有时候看到花儿干得厉害,便随便过去浇一浇。
  那天,沈希权从外面回来。刚好看见邻居家的小姑娘正给他浇花,便走到她身后,笑吟吟道了声谢。
  佟夕没想到被他撞到,窘窘的提着水壶,很有礼貌的叫了声叔叔。
  沈希权忍不住乐了:“我和你堂哥是同学,你叫我叔叔?”
  佟夕第一反应他是个成年人才这么叫,听他一说马上就改了口。此后,每次碰面,总是老远就叫一声权哥。
  沈希权也是十一岁那年没了父母,在伯父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不同的是,他伯父是个尖酸刻薄的乡下男人,婶母更是个泼妇。熬了两年重新回到浠镇,自此开始一个人过活,挖空心思想着怎么挣钱。十六岁那年他去T市二手市场买了七台电脑,租了个小门脸,在镇上开了第一个网吧。学校的男生放了学便往网吧里跑,包括佟鑫。佟建文不待见他,便是从那时开始的。
  沈希权不觉得自己做错。诱惑无处不在,大多数人都是自己挡不住诱惑而去埋怨别人。
  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他比很多人更善于寻找机会,把握机会。大学念了一学期便退了学,开始做生意,在房地产大热的时候,他注册了个小公司,从房产中介做起。当佟鑫念完四年大学进了银行的时候,他的恒唯公司已经小有规模。
  近海集团是佟鑫所在银行的大客户,通过佟鑫的关系,沈希权认识了董事长的独生女许琳琅。许琳琅慧眼识珠,觉得他是个人才,不介意他的公司规模,和他合作开发浠镇的旅游资源。
  他施展浑身解数,在两地之间来回奔波了一年多,度假村的项目终于尘埃落定,开始筹建。自此,留在浠镇的时日便多了起来。
  两家相邻,难免经常碰见佟夕。小姑娘很有礼貌,也很可爱,和他聊天的时候,经常忽闪着大眼睛,露出一副“我的天哪”的表情。有时候萌的沈希权就想,自己以后得生个这样的女儿。也只是心里一闪念而已,他醉心于挣钱,一丝丝儿结婚的打算都没有。
  年少困顿,让他比别人更知道钱有多重要,没钱的时候,努力挣钱才是正经事,别的都是虚的。
  佟建文知道青春期的小孩不大好管。刚好他在一中任教导主任,上下班都带着佟夕一起走。出乎意料的是,佟夕似乎就没有青春叛逆期,乖巧懂事,十分省心,来到新学校也很快适应,成绩名列前茅,唯一让他不满意的地方就是这孩子对沈希权充满了好奇,经常在大门口和沈希权一聊老半天。
  佟建文当教导主任也是风声鹤唳惯了,觉得这有点“早恋”的苗头,身为男性长辈又不好意思明说,让佟春晓注意一点。
  佟春晓觉得不可能,沈希权二十多岁成年人,怎么会惦记一个十三岁的小丫头。
  佟建文叹气:你不知道现在的孩子,小学都知道递情书了。你抽空问问去。
  佟春晓下了楼,看见佟夕盘着腿坐在太师椅上,怀里抱着一个放满了葡萄的大玻璃碗,那样子像是一只馋嘴的小猫。
  九月的天,院子天井里的葡萄,还剩最后一拨。斑驳的光线从树荫间漏下来,落到豆蔻年华的少女身上,流光溢彩的好时光,情窦初开,喜欢一个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第9章 忆(2)
  佟春晓心想,自己那时候何尝不是呢,只是不及妹妹这么胆大,见到喜欢的人,远远地避开,不敢多看一眼,打招呼聊天更是想都不敢想。或许是妹妹身上流着一半异国的血脉,又从小在国外长大,性格比她明朗大胆的多。
  她斟酌着措辞,不想说的太直白,聊了几句闲话,终于把话题拐到沈希权身上。“叔叔不喜欢沈希权,你以后少和他说话,要不然叔叔该不高兴了。”
  听到姐姐提到沈希权,佟夕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一边挑着碗里的葡萄,一边说:
  “叔叔看人太古板正统,在他眼里,脑子活一点就是钻营取巧。只有老实巴交,埋头苦干,被人欺负了也打掉牙自己吞的人才是好人。”
  佟春晓不禁失笑。叔叔的确是这样,看人是老眼光。
  佟夕说:“叔叔对沈希权有偏见,其实沈希权帮了堂哥好多忙。他刚去银行的时候,任务完不成,沈希权帮他想主意,去找广场舞的领舞大妈,给她送点礼物,让她发动广场舞的老太太们去银行存款,只要每人存一万就送她们一套运动服。堂哥找了十几个大妈,那个月的绩效拿了第一。后来沈希权又帮他疏通关系调到信贷科。其实叔叔应该感谢沈希权的。”
  佟春晓也没想到还有这些内情,颇为惊讶。
  佟夕往她微微张开的嘴唇里塞了颗葡萄,接着又说:“近海集团肯和他的小公司合作,也是因为他能处理好镇上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国土资源局这一块儿也能摆平,还有那附近的地痞都得买他的账。总之,他能力很强,不是叔叔说的小混混。”
  佟春晓好奇:“他怎么和你个小孩儿聊这些啊?”
  “因为堂哥是他同学啊,再说,我老夸他厉害,他就愿意跟我聊天。”佟夕认真地问:“姐,你说男人是不是就喜欢被人崇拜啊?”
  佟春晓噗嗤笑了,点着她的脑门:“你多大点儿人啊,懂的不少呢?”
  佟夕转了转眼睛,笑吟吟说:“姐,你不觉得他特别帅?”
  佟春晓心里咯噔一下,小心翼翼的问:“你不会是喜欢他吧。”
  佟夕捧着碗,笑得太师椅前后直晃,差点没翻倒在地。佟夕的反应,让佟春晓悄然松口气,知道事情不是叔叔想的那样。
  佟夕咯咯咯笑了半天才停下来,一本正经的说:“我是觉得他和姐很般配啊,就像杨逍和纪晓芙,冯姑娘和黄药师,金蛇郎君和温小姐。”
  很久以后,她才想起当初自己举的三个例子,个个都是悲剧。
  佟春晓没想到她有这个心思,啼笑皆非的点着她的脑袋:“小小年纪你操的什么心呐,你作业写完了吗?作文写好了吗?一会儿我抽查你背单词。”
  佟夕嬉皮笑脸的笑:“姐,你喜欢不喜欢他?”
  佟春晓笑着摇了摇头。佟夕好奇的问为什么?她真觉得沈希权很好,和温柔貌美的姐姐十分般配。
  佟春晓抿了一下鬓角的头发,说:“咱爸就是生意人。我很小的时候,家里曾经有段时间特别有钱,小朋友都特羡慕我。可是后来,一笔生意赔了就变成负资产,他跑去中俄边境做生意。我妈去世的时候,他都没来得及赶回来。我那时候就特别怨恨他,有两年的时间都不和他说话,后来爸爸不在了,我特别后悔。其实,他也不想这样,生活所迫,不得已。”
  佟夕第一次听她提及往事。两人同父异母,都很有默契的不提自己的母亲,只谈论有关父亲的话题。
  “我想要一个安稳的生活,生意人有一夜暴富的,也有一夜跳楼的,让我没有安全感,我不求对方大富大贵,只希望他安安生生的顾着家,别大起大落的让我担惊受怕。我过怕了那种生活,昨天还是小公主,隔天就有讨债的上门。”
  佟夕的年纪,对这些似懂非懂。看着佟春晓略显沉重的脸色,这个话题,她从此再也没提。
  沈希权每日在工地上,早出晚归,虽然住在一墙之隔,并不经常见面。
  转眼又是一年。期末考试结束后,佟夕和副班长被班主任叫到学校帮忙改卷子。夏日天气说变就变,刚刚还晴空万里,转眼天如浓墨。班主任一看要有暴雨,赶紧让两人回去。出了校门,雨点就下来了。副班长家就住在学校附近,于是带佟夕先回自己家,给她找了一把伞。
  佟夕拿了伞还没走出巷子,便遇见了几个小混混。浠镇总共就这么大个地方,她的身份和容貌太招眼,想不引起关注都难。这几个小混混注意到她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只是她上学放学都和叔叔一起,周末也不爱出门,很少碰到。此刻骤然见到她孤身一人,衣服又被雨淋湿,这几人便不怀好意的跟上去,嬉皮笑脸的说:“哎呦这不是那洋娃娃吗?”
  “啧啧,你看看那皮肤多白,小腰多细。”几个人说些不三不四的话,跟着她不放,倒也不敢动手动脚,就是言语下流。
  佟夕从没碰过这样的羞辱,气得两眼发黑,脑仁突突直跳。到了叔叔家门口的巷子,雨刚好停了。她收起伞,猛一回身,伞尖对着其中一人的脸便狠狠戳了过去。
  积攒了一路的怒火,她下手也挺狠的,差点戳住那人的眼睛。
  几个小混混倒是吃了一惊,被她戳中脸的那个人恼羞成怒,咬牙切齿:“臭丫头,敬酒不吃吃罚酒,今天非把你收拾了。”
  佟夕当然不会束手就擒,拿着伞掉头就跑,反正不到五十米,就是叔叔家。只是没想到雨天路滑,刚跑几步,突然摔了一跤,没等站起身,就被抓住了辫子。
  刚好这时,沈希权从门口出来。佟夕急忙喊了声“权哥”。那几个人一见沈希权便松了手,佟夕赶紧跑过去站在沈希权的身后,心脏怦怦直跳,当真是吓到了。
  沈希权接过她手里的雨伞,甩了甩水问:“怎么回事。”
  几个小混混干笑着,其中一人解释:“权哥,她差点戳瞎我的眼睛。”
  沈希权薄薄的笑了笑:“我替她给你陪个不是?”
  他一贯都是见人带着三分笑,那一抹浅笑仿佛生在他的右侧唇角。可是那几个人见到他笑,却怯怯的说:“不敢不敢。”
  沈希权没搭理那几个人,低头看看佟夕,抬手搂着她的肩膀,拍了拍:“以后谁再欺负你,你跟我说,我剁了他的手,扔到河里喂鱼。”
  这话显然是说给对面的人听的。那几个人不声不响的走了。
  佟夕以前听叔叔说过很多次,沈希权是个笑面虎,心狠手辣,小混混都不敢惹他,她没怎么相信,今天才算是第一次见识到,惊讶之余,更多的是好奇。
  “他们好像挺怕你的。”
  “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你比他们还狠,他们自然就怕你。我十几岁的打架厉害在镇上是出了名的。”
  佟夕看了看自己细细的胳膊,心里盘算等回了T市去报个跆拳道班,是不是年纪大了有点晚呢?抬胳膊的时候,才发觉沈希权的手还放在她的肩膀上,不禁悄悄缩了一下肩膀。
  沈希权最初认识她的时候,她看着还是个小姑娘,再加上是佟鑫的堂妹,心里也就没把她当外人,搭肩膀时心无杂念。此刻觉察到她往后缩,他才突然想起来,小丫头已经十四了。
  他把手从她肩上抬起来,不轻不重的敲了下她的脑门,板着脸说:“别自作多情了,你这种小丫头片子我看不上。”
  佟夕脸色腾一下红了,捂着脑门,眼睛透着不服。
  “我喜欢这样的。”沈希权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是个刚刚面世的智能机,薄薄的十分漂亮,屏保是一个外国女人,身材火爆,妩媚妖娆,烈焰红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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