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苹果吓得手和脚都咔在了那儿,一动也不敢动,他从没见过孟连殊发这么大的脾气过。
“以后没我的允许,不准你踏进我房间半步。”孟连殊用很严重的口气警告着陆文晨。
他们出了房间后,孟连殊又瞟了一眼撒得满地都是的甜粥,这是他第一次为她下厨,若是换做以前,不管好不好吃,她都会夸张的吃上好几碗,现如今她的心都死了,他做这些还有什么意义?
作者有话要说: ps:第一次写小说,希望友友们多多支持。。。
☆、胃癌早期
第二天早上起来,孟连殊刷牙洗脸后,感觉脑袋依旧昏昏沉沉的,可能是昨天一天没吃东西,还喝了一些酒的原因,孟连殊穿着一件清新可人的睡衣,走到沙发旁,一屁股就坐在了沙发上,她现在连换衣服的力气都没了,当她用她那白皙的手指揉着太阳穴时,听到门外的敲门声,她头也没抬的说:“进”这个时候,除了小雨,还会有谁会来?
小雨抬了一碗粥进来放在孟连殊面前的茶几上:“小姐,你的早餐。”
孟连殊闻到一股鸡汤的气味,立马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抬起茶几上的粥,动手挖了一勺,吹了吹,塞进了嘴里,突然她秀眉微蹙,赶紧喊住了快要走出去的夏秋雨:“小雨”
夏秋雨转过身,询问道:“小姐,有什么事吗?”
“这个粥是谁做的?”孟连殊敢肯定这个不是陶姨做的,这个粥的味道虽然很好吃,但和陶姨做出来的味道不一样。
“是陆先生做的,陆先生说鸡汤很补身体,昨天你一天没吃东西,用鸡汤熬粥给小姐当早餐,最适合不过了。”夏秋雨满脸羡慕的看着孟连殊,没想到除了林少爷,这个陆先生也对他们家小姐这么好。
“好,我知道了。”
孟连殊没再把视线放在离去的夏秋雨身上,而是看着碗里的粥若有所思。
孟连殊抬着粥,喝到一半,突然感觉胃部一阵疼痛,泛起恶心,她赶紧将粥摆在了茶几上,起身跑到了洗手间里,“哇,,,哇,,,”孟连殊对着马桶,将刚才喝下去的粥全部倒了出来,她冲了马桶,蹑手蹑脚的走到了洗漱台前,洗了洗手和嘴,她抬头看着镜子中脸色惨白的自己,突然想到自己和消化科医生‘何玲’的对话:
孟连殊坐在何玲的办公室,等待着自己胃部的检验报告,当见到何玲回来,孟连殊立马起身问道:“何医生,怎么样?”
何玲是上海第三人民医院消化科的主任医师,也是他们孟家的消化科医生,她的年龄比孟连殊的父亲小上两岁。
何玲拿着检验报告,摇了摇头,满脸失望的说:“胃癌早期。”说罢,将检验报告递到了孟连殊手里。
孟连殊看着检验报告上的结论,犹如晴天霹雳,泪水侵蚀了她的眼睛,慢慢的一滴一滴打落在手中的检验报告单上,她的胃以前是一直不好,但很少发作,但自从她怀孕以来,胃经常会不舒服,所以她才来检查。
何玲蹙了蹙眉,难过的说:“早期是治疗的最佳时期,所以我建议孩子可以先不要,你还年轻,以后有的是机会。”
孟连殊鼻子一抽,连忙擦了擦泪水,说:“不,,,”随后她用手摸着肚子说:“他才三个月大,,,,不管怎么样,我都要把他平平安安的生下来。”
何玲眉头紧蹙,严肃的说:“可是你会没命的。”
“何医生,你也是一个母亲,你会理解我的,对不对,,,,何医生,你能帮我保守这个秘密吗?我不想让林风他们为我担心。”孟连殊拉起何玲的手激动的说,何玲有一个女儿,孟连殊相信,她一定会理解她的。
“好吧!”终于,何玲还是为难的答应到了。
孟连殊从回忆里走出来,又看了看镜中的自己,吐过以后,胃部舒服了很多,她拖着无力的身子,走出了洗手间,来到沙发旁坐了下来。
胃癌早期的大部分患者都没有什么明显反应,少部分会出现胃痛、腹胀、呕吐等症状,孟连殊被查出早期的时候是经常腹胀,如今恶化,不难猜已达到了中期。
坐了一会儿后,孟连殊感觉身体好多了,于是拿起茶几上的手机,打了一通电话给唐老先生,请他过来家里给陆文晨看病。
唐老先生很守时,说半个小时到就半个小时到,这不,他的司机已将他送到了楼下。
“唐老先生,里面请。”萧哲恭敬的迎接着唐家明,并带着他来到了陆文晨的房间。
唐家明给陆文晨把了把脉,检查了一下腿后,就对他的小腿进行了针灸疗法,半个多小时的针灸治疗完毕后,唐家明就被萧哲带到了二楼客厅。
“总裁,唐老先生到了。”萧哲在门口鞠了一个躬,恭敬的通知道。
孟连殊从落地窗前转过身,走到门口,尊敬的说:“唐老先生,里面请。”孟连殊手一摊,做出了一个邀请的手势
“唐老先生请坐。”孟连殊又礼貌的朝沙发的方向摊了摊手。
“好的,谢谢。”
唐家明坐下后,孟连殊也走到唐家明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唐老先生,陆先生的病情如何?”她问道。刚才唐老先生去给陆文晨看病时,她没去,她一直站在落地窗前,心绪有些混乱,不知为何,她不想在唐老先生给他看病的时候出现。
“陆先生的腿部肌肉并未全部坏死,相信进行三次针灸疗法就能痊愈,为了避免给身体再次受到伤害,所以每个月只能施针一次,刚才我已经帮他施了一次针,今后的两次我会每月按时过来给他施针的。”唐家明如实细心的禀报。
“好的,那谢谢唐老先生了”
“不必客气,,,,,时间也不早了,我还有事,就不打扰了。”唐家明起身准备离开。
孟连殊也客气的起身朝门外吩咐道:“萧哲,替我送送唐老先生。”
“唐老先生请。”萧哲在门口低着头,恭敬的摊开了右手。
“那我就告辞了”唐家明又礼貌性的对孟连殊说了一句。
“唐老先生慢走。”
☆、仙人掌
孟连殊站在落地窗前目送着唐家明的车子离开孟家别墅后,突然瞟见花台最中央那棵大大的仙人掌已多了几个黄色的花苞,于是起了兴趣,就下了楼。
她踩着绿油油、软绵绵的草皮走到花台的最中央,看着主花台里那颗其貌不扬而又坚忍不拔的仙人掌说:“爸,我是不是做错了?”
三楼,陆文晨的卧室中,小苹果倒了一杯热水,递到陆文晨面前:“陆先生,喝点热水吧!”
“谢谢。”陆文晨双手接过热水,水的温度刚好适中,于是抬起喝了一口,又递给小苹果放在了茶几上。
“陆先生,你的腿痛吗?要不我给你打点热水泡泡?”小苹果忍了忍,还是说了出来,刚才唐老先生施针的时候,他在旁边看着都觉得痛,针都刺进去好大一段呢。
“不用,谢谢”陆文晨看了看自己的腿,脸上多了几分伤愁,他用手滑着轮椅慢慢来到了落地窗前:“这双腿,跟废了没什么区别。”
小苹果听到这句话,立马走到了陆文晨旁边,满脸歉意:“陆先生,对不起,我不该提起这件事,让你伤心的。”他起初还认为他是一直在忍耐着腿部的疼痛,毕竟他是男人,再痛他也得忍,现在他后悔了,后悔提起这件事。
“没事”陆文晨转过头看着小苹果笑着说,他还是蛮喜欢他天真、老实的性格的。
小苹果被陆文晨这么一看,脸颊突然变得扑红扑红的,尴尬的抓了抓后脑勺,憨笑了起来。
陆文晨转过头,朝花园的方向看去,他本来是冲着花园的风景去的,可没想到在花园中看到了孟连殊:“仙人掌?”她站在仙人掌面前做什么?才进孟家别墅的那一刻,他就注意到那颗仙人掌了,孟家人为什么把一颗不显眼的仙人掌栽到了主花台上?那颗仙人掌对他们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听到陆文晨的话,小苹果也向窗外够了够说:“孟伯伯在世时,最喜欢仙人掌了,那颗仙人掌还是他亲手栽种的呢!”堂堂一个孟家既然把仙人掌当做了宝贝,在不知情的外人看来,确实是很古怪的。
听到这话,陆文晨蹙起了眉头,她究竟在下面想什么呢?是不是想念他的父亲了?
孟连殊用手摸了摸那还未开的黄色花苞,想起了他父亲才栽种这颗仙人掌的场景,那时的她才六岁,仙人掌也很小,才一掌根枝,她跑到满身泥土的男人面前,歪着天真的小脑袋说:“爸爸,爸爸,仙人掌长得这么丑,爸爸为什么还喜欢它?”
男人笑了笑,蹲下身,疼爱的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回道:“很多事情,不能光看表面,仙人掌虽然没有其它花植好看,但它有顽强的生命力,就算折断它的根枝,它依旧能坚强的成长。”
“那等我长大以后我也要像仙人掌一样,成为一个坚强的女人。”虽然当时的她听不太懂父亲的意思,但她还是坚定的说了这句话。
“小姐,午餐已经准备好了。”夏秋雨在不远处喊道。
听到身后夏秋雨的喊声,孟连殊回过神,缩回了放在花苞上的手,转身朝夏秋雨走去:“叫过陆先生了吗?”
“小姐,蒋雪已经去叫了。”
“蒋雪?”
“小姐,蒋雪是和我一起进厨房的,之前我们两个都在清洁部打扫卫生。”
“这样呀!”孟连殊一脸明白了的神情,后又说:“走吧!”
“好的,小姐。”
☆、玫瑰花
孟连殊走进餐厅时,注意到了餐桌的另一头摆放着一瓶红玫瑰插花,不由蹙了蹙眉头,后又看到陆文晨已经在餐桌前等她了,就快步走到他对面坐了下来,当他们开动一会儿后,依然连一句话都没说过,孟连殊感觉这样的气氛越来越怪异了,也许是那瓶玫瑰花惹的祸,它就不应该出现在这样的场合:“今天的插花怎么买了玫瑰?”孟连殊转过头看着旁边的陶姨问道。她记得陶姨一项喜欢买百合的,陶姨一项省吃俭用,说百合花在地摊小贩那容易买到,并且他们卖的价钱也很便宜。
“是林少爷买了送小姐的,林少爷对小姐真好,还买了很多野生鱼叫人送回来呢!”还没等陶姨说话,旁边的夏秋雨就迫不及待的比手画脚说了起来。
陶姨是一个会察言观色的人,当看到陆文晨的脸色不对时,她立马拐了拐站在旁边的夏秋雨,让她不要再多嘴。
夏秋雨被陶姨一拐,突然反应过来自己说错话,立马低下了头,不敢再多发一言。
孟连殊又转过头看了看那瓶玫瑰花,摆下碗筷说:“我吃饱了。”说完就离开了餐厅,这句话像是在跟陆文晨说,又像是在跟陶姨他们说。
不是她没心情吃,而是她的胃不允许她多吃。
孟连殊的背影消失后,陆文晨转过头看向了那瓶红色的玫瑰花,那一朵朵玫瑰正开的妖艳一滴,被摆放在餐桌另一端,离他们有一段距离,因为餐桌比较长大,他跟孟连殊用餐时也只能占用一端的一小部分。
孟连殊站在客厅的落地窗前,眉头紧蹙,他不可能会送她玫瑰花,因为她记得有一次沈欣妍的妈妈生病,他们一起去花店买花,她看着花店里各式各样的花,看得眼花缭乱,都不知道要买什么好:“林风,你觉得送沈阿姨什么花最合适?”这句话才出,她转身突然就看到摆在角落里的一大束红色玫瑰,上面还贴了一张小纸条,是别人已经预定好的了:“哇,”孟连殊虽然不喜欢玫瑰,但玫瑰代表的是爱情,每个女孩都希望心中的那个他,手捧玫瑰向自己示爱。
她两眼冒着金光,走到那大束玫瑰旁,惊讶的说:“没想到还真有人会送这个数字”5200朵,虽然上面没标记,但光看外表孟连殊还是能猜到的。
孟连殊看着这束玫瑰,一时起了兴趣,就朝旁边的林风问道:“林风,如果你有了女朋友,你会送几朵?”这样的口吻充满了调侃。
林风走到孟连殊面前,极其认真的盯着她的眼睛回道:“我会投其所好。”
孟连殊被林风炙热的眼神盯得脸一阵发烫,转过头朝花店的老板说道:“老板,给我来一束百合。”当时林风才留学回来,她并不知道林风喜欢她,所以才这么问他的。
孟连殊在落地窗前思索了一会儿喊道:“萧哲”
萧哲听到后,走进了客厅,来到孟连殊身后:“总裁,有什么事吗?”
“去查一下餐厅里的那束玫瑰和那些野生鱼到底是谁送的。”她是喜欢吃鱼,但她不喜欢玫瑰花,这点足以证明这些东西不是林风送的,他曾经说过,他要是送东西,只会投其所好。
“是”接到命令后,萧哲恭敬的出了客厅,孟连殊在与萧哲整个对话过程中,从没转身看过一眼身后的萧哲。
她记得当初之所以会和林风躺在一张床上,是因为她被人迷晕后送进去的,才送进丰源酒店520房间时,她迷迷糊糊的醒过,迷迷糊糊看到了一双红色的高跟鞋离开,是一个女人把她弄到哪儿的,那女人具体长什么样,她没看到。那个人到底想干什么?她必须查清楚。
☆、叶晓欣回国
雄业大酒店901,顾书袁躺坐在大床上,修长白嫩的大手在怀里的沈欣妍的胳膊上四处游走,她的皮肤细腻水嫩,着实让人着迷:“宝贝,明天有什么安排?”
“明天有个广告要拍。”沈欣妍的语气透着一股高傲。
“都跟你说过多少次了,钱的事不用你操心,我顾书袁难道还养不起你吗?”
“这是我的梦想。”沈欣妍不乐意的白了顾书袁一眼。
“好好好,你开心就好。”说着,他溺宠的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对了,听说叶晓欣回来了。”沈欣妍脸上瞬间挂起了愤恨与捉弄。
顾书袁捕捉到她的捉弄之意说:“老婆大人打算怎么处置那个坏女人?”
“这上海的工作可不是那么好找的。”沈欣妍故意向顾书袁挑了挑眉说道,叶晓欣突然从美国回来,肯定是刘旭杰把她的钱给败光了,没钱,在这大上海只能等死,所以不难想她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找工作。
廉正广告集团应聘室内:
“叶小姐,听说前不久风云上新闻头条的那件案子是你负责的。”负责这次应聘事宜的年轻男人翻阅了一遍叶晓欣的简历后说道。
叶晓欣犹豫了一下回道:“是,但是……”
叶晓欣刚要解释,男人就不耐烦的抬手制止了她的话。
“叶小姐,我们公司一项看中个人信誉,所以叶小姐,你这次面试没通过。”说着,男人就将简历递到了叶晓欣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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