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讽刺我?”秦梦阑转过头来,冰冷冷得看向章耀华。
黛眉紧紧簇成一团,像是永远化不开的一团烟雾,秦梦阑重新开炮道:“好啊,章耀华。如果你不想马上变成骨灰,你告诉我,我外公给你的那二十多万,还有我妈妈的那些嫁妆,都他妈进了谁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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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丽江回来,离家愈近,秦可可的心里就愈是忐忑。她有些害怕,害怕爸爸妈妈知道事情真相之后爆发的狂风骤雨。
秦彐森告诉她,他会用半年时间搞定去美国的事情。半年之后,无论父母如何反对,他都会带着她去美国。
在美国那片自由张狂的土地上,他和她没有血缘关系,他和她也不在一个户籍里。他们可以结婚,他们还可以生儿育女。
秦父秦母对于秦彐森而言,是一双于他有养育之恩的老夫妻。
可是秦父秦母对于秦可可而言,是血浓于水、永远都不会抛之弃之的爸爸妈妈。她不想一辈子背负着爸妈对她的失望,扎根在别的土壤里。
秦可可试探着问过秦父:“爸爸,我感觉在学校里面找不到合适的男朋友。我估计我将来会赖在家里,做一个老姑娘。”
秦父不以为然得笑了笑:“我们家姑娘这么好看、这么优秀,怎么会找不到男朋友?是你的眼光太高啦,身边的男同学才入不了眼。”
“我的眼光,高了吗?”秦可可愣了愣。从小到大,她确实没有一个朦朦胧胧喜欢过的男生。青春期过来了,花季雨季也跟着过来了,就是没有碰到过一个她感兴趣的男生。
“怎么会不高?”秦父拍拍她的肩膀,笑道:“你总拿彐森的水准去衡量别人。试想一下,有几个人能比得上他的方方面面。你呀,站着说话不腰疼,还说自己眼光不高。”
大概,这就是她拒绝不了哥哥的原因。
她是崇拜他的,习惯了跟着他、如影随形得跟着他。而后随着年龄的增长,她浅浅得,淡淡得,又或是不知不觉得喜欢上了他。
看过波涛汹涌的大海,又如何看得上潺潺的小溪。看过耸入云端的高山,又如何欣赏得来半高不高的丘陵。
秦可可壮了壮胆子,说出了一句像极了心里话的玩笑话:“要是当年爷爷没有收养哥哥就好了。这样我可以直接嫁给他,省得现在挑来挑去。”
原以为简简单单一句玩笑话,秦父听了会置之一笑。谁想到就是这句试探的玩笑话,惹得秦父发了一通大火:“什么哥哥,彐森是你的叔叔!”
秦可可全身发抖得看着自己爸爸,犯了错的惊慌,说了谎的害怕,还有事实随时暴露的担忧,铺垫盖地得笼罩了她的全身。
秦父甚至连考虑都没有考虑一下,断然打消了她幻想的另外一种可能。
她感觉自己血液里冒出了无数荆棘,每一根都在戳破她体内运输着鲜活气息的细胞。
秦父一而再,再而三得跟她重申:“称呼怎么就换不过来了呢?可可,彐森是你叔叔。”
“你爷爷收养了他,将他当成真的儿子培养长大。年龄上区分不出来,名字上你还区分不了吗?你大伯叫彐木,爸爸叫彐林。彐森是你叔叔,才会叫彐森啊。你都长这么大了,以后不准再喊错称呼。明明不是一个辈分的人,张口闭口的‘哥哥’,让外人听了怎么想。”
秦可可没有吭声,也不再说任何玩笑话。寒意像早起的晨雾,包裹着她的心脏,包裹了她一身。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很有可能再来一章。
妹子们留言营养液飙起来,下章也一样,争取让眼瞎君这周冲刺一个好榜单!
(上次被关了三个星期的小黑屋...
然后明天十二点,统一发小红红~~
☆、收尾
秦彐森说到做到, 从丽江回来的几个月里都在忙着出国的事情。
忙完学校里的事情,他又要忙着跟美国的研究所接洽。
他每天都在事无巨细得安排着将来的一切,比如自己的工作,比如可可出国之后可以继续研读法律的学校,比如他们如何在那个歧视华人的旧时代下顺利得拿到绿卡。半夜躺在床上,他都睁着眼睛不想睡觉, 想象着以后他们的房子要装修成什么样子。
与此同时, 秦可可也夜夜睁着眼睛躺在床上, 殚心竭虑。
读法律的女生大多偏于理智, 也或许,是秦彐森将她培养成了跟自己一样冷静剔透的姑娘。她不想违背父母,也不愿意抛弃了疼爱她二十多年的父母。她不是朱丽叶, 为了至高无上的爱情可以背弃家族,放弃生命。
秦可可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 恬静安然的生活, 甜蜜稳定的婚姻。如果用一首诗来概括, 那就是白居易的《白云泉》:天平山上白云泉, 云自无心水自闲。何必奔冲山下去,更添波浪向人间。
她不会为了秦彐森放弃她追逐的悠闲和安逸,哪怕习惯了一生都在追逐他的脚步。说到底, 她的喜欢不够炽烈,不够主动,不够支撑她走到美国那片不知未来的疆土。
做下这个决定,秦可可开始躲避秦彐森。一个夏天都黏在父母身边, 东扯扯西扯扯,就是不想再跟他有过多接触。
每当她看到院子里出现秦彐森身影的时候,她就会一溜烟得从房间里溜出来,钻进厨房或者书房里,躲开他跟爸妈说说笑笑。
她以为秦彐森能明白她的意思,这样的话,俩个人就能以平和的方式结束掉丽江那段过往。可是事实相反,他并没有明白她的意思,他觉得她是在用最后的几个月时间和父母告别。
秦家的老宅坐落在鼓楼老区里,不仅四周碧树环绕,还临靠着凉爽的湖泊。二十年前的南京远没有今天这般的闷热,虽然已经有了小火炉的称号,但晚上睡觉也能睡得舒畅。敞开房间的窗,打开房间的门,保持南北通风,然后在房间的对角线上放上一台钢筋罩着的圆形风扇。风扇一来一回得转着脖子,也能将带着凉意的夜风吹到梦中人的脸上。
明明很凉爽的一个晚上,秦可可却心烦意乱得睡不着觉。
过几天她就要回学校上学了,收拾好行李,打包好衣服,她就可以逃避掉这一切。
然而,逃避掉这一切,又能怎么样呢?
一阵夜风透过窗户吹了进来,秦可可转了个身,然后惊慌得发现床边站着一个黑漆漆的身影。汗毛一瞬间竖了起来,就在她忍不住放声尖叫的那一秒,黑夜里的人伸出手一只冰凉的手来,捂住了她的嘴巴。
夜色深深里,熟悉的轮廓,熟悉的气息。
秦彐森微微松了一口气,嘴角含笑得看着她,小声道:“我以为你已经睡着了。”
秦可可连忙从床上爬起来,将薄毯盖在自己身上,焦急道:“你怎么进来了?”秦父秦母虽然睡在楼下,但是只要有一点动静,他们都是听得见的。更何况,旁边的卧室里还躺着她的亲哥哥秦可筠。
当然,秦可筠睡着了之后,跟死猪没什么两样...
秦彐森没有要走的意思,一屁股坐在了床边,理顺了她耳边凌乱的头发:“后天还是大后天回上海?”
一个跟自己有过亲密关系的男人,大半夜堂而皇之得走进她的房间,安安稳稳得坐在她的床上。秦可可怎么敢继续待在家里,摇了摇头,决定道:“我明天就要走。”
“这么急?”秦彐森有些疑惑。
明明这段时间自己表现得很明显了啊...
秦可可生怕隔壁的哥哥睡醒了跑过来打招呼,咬着唇推她床上的人:“你走啊,哥哥要是看到你在我房间的话就糟了。”
秦彐森的眼睛和深夜一般黢黑,点点亮光都聚焦在她焦急的脸蛋上。他却一点儿焦急的感觉都没有,伸手一捞,将薄被下的睡美人抱到了自己怀里,语气不善道:“说清楚了,谁是你哥哥?”
“...”秦可可低下头,无奈得将脸埋在他清风一般凉爽的怀抱里。
好像有半个多月没和她好好说话了,秦彐森低头亲吻因为她羞涩而不敢睁开的眼睛,因为紧张而崩得笔直的面颊,因为害怕而颤抖的滑嫩唇瓣。越吻越深入,越吻就越想要。
秦可可忽然抬起头,在他的怀里撑起双臂,死死得将他往外边推。
秦彐森深呼了一口气,一边由着她推自己,一边吩咐道:“好,我不打扰你睡觉了。回学校之后,记得给我打电话写信。”
秦可可重重得点了点头,一直低头看着床,没有吭声。
大半夜的怕是有起床气,秦彐森又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他一直都知道,可可有脾气。但是脾气再大,对着自己的时候总会收起她锋利的小爪子。
两个人沉浸在这样暧昧缠绕的黑暗里,彼此不知道再说些什么。就在这静得可以听到彼此呼吸的环境下,忽然,隔壁的秦可筠被尿憋醒了,一骨碌从床上爬了起来,套上他厚重的塑料拖鞋,踉踉跄跄得走出了房间。
兄妹俩的房间连在一起,秦可筠半夜起来上厕所,一定会经过妹妹的房间。
秦可可听到声音的瞬间抖成一团,秦彐森镇定得抓着她的手,然后闲闲得踢出一只脚,将卧室门“啪”得踢了回去。
秦可筠被震耳欲聋的关门声吓了一跳,一边挠着自己身上被蚊子咬的小包,一边睡意朦胧得抱怨道:“晚上风吹这么大,不知道用个东西压一下门么。”
然后顾不上自己半夜起床的目的,秦可筠憋着尿,从书房里拖了一把椅子出来,准备压他妹妹卧室的门。
一只肥手刚搁在门把手上,就听到里面有人喊道:“哥,你别开我的门。”
秦可筠立马停下手中的动作,瞠目咋舌:“我去,你有透视眼的啊。”
秦可可不吭声,因为她的一张嘴都被秦彐森衔在了冰唇下面。呼吸从她的口腔里出来,就会变成暧昧的□□声。她尝试着挣扎,可是深入的湿滑和搅弄都惊得她不敢挣扎出声。她尝试着躲避,可是如影随形的身体牢牢得贴在自己身上,严丝合缝,冰凉得她身上的每个毛孔都在收缩。
秦可可只能压住自己的声音,压住自己呼喊的欲望。因为她觉得自己脸皮再厚,也抵挡不住大门敞开的那一刹那。
好在秦可筠半夜起来没带脑子,或者说,他长了一副可以放火锅里涮的猪脑子。撂下了压门的椅子,没有一点儿疑惑,竟然就这么转身去了洗手间。
一直到他上完洗手间,踉踉跄跄得踩着拖鞋原路返回的时候,秦可筠都不曾怀疑过一次。即便妹妹的叫声尖锐到异常,卧室里还传出了掩盖不了的吱唔声,秦可筠都迷迷糊糊得听而不见。
哼,大半夜的,那个死丫头一定偷偷得在床上啃鸡腿!
~~~
秦可可第二天就拎着行李回了学校。因为她一心想拒绝的人不仅堂而皇之得潜入她的房间,而且还堂而皇之得潜入她的身体和心灵。
坐在火车上,秦可可几次三番得落泪。她想不通,自己对于他而言,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她来不及思考这个问题,因为她碰到了新的问题。
而且,这个问题,不容易解决。
开学的第一周,秦可可就觉得浑身犯懒,长长上课上到一半就趴在桌上睡了起来。过去早起锻炼的习惯也没有了,恨不得天天趴在床上睡懒觉。有时候照着镜子,她能感觉到自己的脸蛋发圆。明明睡了那么长时间,脸上的气色却灰暗暗的,没有一点儿精神气可言。
开学的第二周,秦可可发现自己已经两个月没有来例假了。她不断得安慰自己,暗示自己,但是闻到一点儿奇怪的味道就跑去洗手间呕吐的时候,她还是确定了:她怀孕了。
她不傻,她知道什么是肠道感染,什么是孕妇孕吐。
开学的第三周,秦可可向学校提出了休学申请。她收拾了所用东西,包括她写了一半的信,辗转颠簸得回到了南京。
她将行李存放在了车站的存件室里,生怕被熟人撞见,戴着一副黑厚的眼镜,找到了白银市桥里面的冤大头——章耀华。
章耀华欠着她的人情,没有多加思索,点头同意了。秦可可就知道他会帮助自己,交代了她一些怀孕的细节,也编了一些真真假假的过往,然后将章耀华领回了家。
不出她的意料,爸爸发了很大的一通火。
一个全家精心呵护的女大学生,居然委身给了一个小学都没毕业的农民工。这样的狗血在民国时期时常发生,大多是家里的小姐和拉黄包车的马夫陷入了爱河。因为小姐缺乏父爱,缺乏别人关心,一来二去得很容易爱上自己身边的马夫。可是现在时代不同了,秦可可既不缺乏父爱,也不是那种眼界小得可以被小恩小惠感动的女孩,完全没有理由爱上这样一个毫无优点的男人。
看着黑皮黑脸只会憨笑的章耀华,秦父气得差点没砸碎家里所有的东西...要不是秦可可肚子里还怀着孩子,秦父也会甩上几个巴掌在她脸上,让她知道什么是礼义廉耻。
暴风雨来得快,去得也快。秦可可知道自己赌赢了,她闯了祸,她愿意承担,但是她要保住肚子里的孩子。因为她想象得到,如果她说肚子里的孩子是秦彐森的,爸爸和妈妈一定拎着她去医院,逼她打掉这一胎。
主动打胎,被动流产,她一样都承受不了......
渐渐的,秦父接受了章耀华这样一个虽然蠢笨但胜在憨厚的女婿。毕竟比起自己儿子,章耀华的蠢,算不上真的蠢。
街坊邻居也渐渐得失去了研究他们一家的兴趣,在路上看到章耀华还会热情洋溢得打招呼。毕弛爸爸就是率先接受章耀华是可可丈夫的第一拨邻居,虽然他想不通,但到底能接受。有时候出去采风缺个人打光,他还会敲秦家的门,带着暂住在秦家的章耀华出去干苦力。
没有学历,也没有人脉,章耀华能做的似乎就剩下厨子和五金店营业员这两份工作。较之于前者,章耀华显然更具有做生意的实力。做一个有本有份的生意人,虽然比不上公职人员的稳当,比上不文化学者的体面,但至少有了一份社会担当和一个不错的发展前景。秦父为了女儿的未来,拼拼凑凑了二十多万,毅然决然得投资给了章耀华做本钱。
章耀华捧着这沉甸甸的二十多万,交给了肚子已经像篮球一样圆的秦可可:“你爸爸...太土豪了。”
秦可可的脸上带着孕期特有的忧郁,翻了翻这沓钞票,没有多余的意见:“章鱼哥,你收着吧。”
“......”章耀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为了给我的孩子上户口,特地和老家的嫂子离了婚。这笔恩情,我一直记在心里。等我生出孩子,让她有了一个名义上的爸爸,章鱼哥,你就带着这些钱回家做生意吧。”
两三千还好说,数额小,章耀华可以厚着脸皮收了。但这是二十多万,二十多万在二十年前可以买很多东西,或是盘下几亩地,或是在乡下起个大规模的工厂,或是直接放在银行里利滚利。只要不挥霍,他都可以用这笔本钱撑起一个厚实的产业。
章耀华可以默不作声得吞掉这笔钱,但是他没有这个贼心,也没有这个贼胆。他坚信他如果吞掉这笔钱,他的良心会折磨他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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