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黎从摊子后面走出来,从他们手上抢回自己的包,系回腰间,然后把外套拉下来遮住。
两个小毛孩被掐了,一点也不害怕,胆儿特肥地看着她嘻嘻哈哈,看见他俩一脸不知悔改的样子,她就来气,道,“你们有机会来欧洲重生,就好好珍惜机会,白天上课去,别逃学净做坏事。以后长大了一无所成,辜负老天给你们的机会。”
小毛孩把她的话权当耳边风,冲着秦黎呵呵地傻笑,其中一个还去摸秦黎的胸。秦黎气坏了,伸手推了他一把,叫道,“小色狼。”
孩子还小不能打,就算教育他们了也跟屁弹过似的,没半点用。好在钱抢回来,秦黎也不打算和他们计较了。
刚起身走回摊子,这时,两个小屁孩突然叫了起来。
秦黎回头一看,原来是小难民们的爸爸来了,一个人高马大的老难民,一看就不是好惹的货色。
秦黎顿时就慌了,虽然她觉得自己没错,可毕竟武力值不如人家啊!万一那男人不管不顾,就动手拔拳头呢?这不是她想多了,而是报纸上经常有难民聚众生事的报道。
果然,难民爸道,“你干嘛打我儿子?”
秦黎硬着头皮为自己辩驳,“我没打。”
难民道,“我明明看见你动手了。”
秦黎觉得自己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啊,“我只是教育了他们几句,不能乱拿别人的东西。”
男人推了她一把,道,“我的孩子你凭什么教育?你算哪根葱?是不是吃太空没事做,竟然敢欺负我孩子。”
男人不问自己孩子是不是做了坏事,却在这里谴责秦黎,也是个奇葩。不过难民普遍素质不高,再加上护犊心切,所以几句不和就想动手。
秦黎一看他就不是讲理的那种人,也不想和他再啰嗦,免得自己吃亏,转身就想走。
这个男人是个大男子主义,女人怎么可以挑衅他的威严,于是,他伸出巴掌就想去拍秦黎的脑袋。
说时迟,那时快,在他的手碰到秦黎之前,突然被横空插进来的一只脚啪的一下给踢开了。
那男人啊的叫了一声,被踹倒在地,秦黎听到动静,下意识回头看去。
只见严森站在她身后,一脸严肃地对倒在地上的难民道,“对不起,因为我的腿比胳膊长,所以只能用这种方式阻止你。”
难民,“……”
秦黎,“……”
这位大哥真是分分钟不忘装逼啊!
严森想了想,又道,“还有,这里不是你们国家,手痒了就回家去打你自己的女人。”
说完这句,他超拽地拉着秦黎就走。
男人咽不下这口气,拔出拳头就去揍严森。严森反应也是快,感觉后面有人袭击,立即推开秦黎。顺着那人的来势,一把钳住他的拳头,顺势反扭到背后。
那男人疼的嗷嗷直叫,两个熊孩子见自己熊爸爸被揍,立即急着哦上去,一个掐严森手臂,一个咬他大腿。
见严森不放手,其中一个跑到摊位前,拿起水果刀就想去扎严森。
这刀可是开过锋的,尖利得很,这一刀下去,够呛!
秦黎吓坏了,一边尖叫着,一边就去拉熊孩子。这个时候,她就想着不能让他扎到严森,也没顾及到自身安慰。
她死死地掐住熊孩子的手,怎么也不肯放。那熊孩子被掐疼了,使劲挣扎,结果一来一去,刀就不小心划破了秦黎的手。
见了血,熊孩子立即慌了,以为自己杀了人,赶紧扔了刀。他大叫着转身就跑,连爸爸弟弟也不要了。
幸好秦黎只是手臂上被划了一条口子,虽然出血多,伤口却不深,一会儿血就止住了。
严森听到秦黎尖叫,回过头来看。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瞧见她手上有血,顿时勃然大怒。拎起那男人的领子,冲着他的脸又狠狠揍了两拳,只觉得这样也不够泄愤的。
这里乱成一锅粥,旁边摊位的奥地利人都看傻了,还是路人反应快,立即拿出手机报警。
因为有人受伤,地上还有凶器,所以警察来的飞快。
做笔录的时候,秦黎把事情的始末和警察说了。是熊孩子先偷钱,还袭胸,这个男人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要打她,严森是出于自卫才动的手。
旁边的摊位除了那个伊朗大妈爱搭不理,其他摊主都能替她作证。
这俩熊孩子已经不是第一次来市场捣乱,这里的摊主几乎都被偷过,所以趁着警察来,纷纷告状。男人见自己引起了公愤,不由生气,一巴掌拍在儿子身上,责怪道,“都是你。”
警察一把铐住他的双手,道,“行了,打儿子也犯法。走吧,跟我们去警察局。”
把那两对熊父子押上警车后,其中一个警察看了一眼秦黎的手,建议道,“最好去医院开个验伤证明,到时候可以要求索赔。不过,他们是难民,身上没钱,所以也可能索赔不成功。”
秦黎很感谢警察给她的意见,然后目送着警车离开。风一吹,她突然想起了什么,急忙伸手到腰间去摸。幸好钱包还在,她不由松了口气。
严森道,“怎么我不在,你就闯祸。”
秦黎没好气地道,“你还好意思说,买个冰淇淋到现在才回来,冰淇淋呢?”
严森耸肩,“打架时候掉地上了。”
秦黎顺着他目光所在的方向望过去,果然瞧见地上躺着两个甜筒,顿时心那个痛啊。
严森拿出手帕想给她包扎一下,可他的手帕是一如既往的脏,所以思考了下,觉得还是算了吧。
他看了眼秦黎,问,“你的伤,要不要去医院看一下?”
秦黎不以为然,“不用看了,都到下班时间了,去了只能挂急诊,还得等半天。又不是什么大伤口,还不如我们自己去药房买一包创口贴。”
听她这么说,严森就放心了,其实看她刚才这么奋不顾身来帮自己,还是挺感动的。只不过,他感情不外露,所以也只是悄悄地放心里而已。
他转了话题,问,“你肚子饿吗?”
他不提不觉得,现在一说,还真有点饿了。
秦黎点头,“就早上出门前吃了一顿,现在确实饿了。”
严森搂了下她的肩膀,道,“那走吧,我们去吃饭。”
秦黎问,“这些摊子呢?”
严森,“收了吧。”
秦黎点头,今天卖了大部分,足够回本了,说不定还有钱去哪个高级饭店搓一顿呢。
秦黎问,“我们去哪里吃?”
她想着严森要说随便的话,她就带他去一家被推荐指数很高的意大利餐馆吃龙虾。
但出乎意料之外的,严森道,“跟我走。今天这顿我请了。”
这还是他第一次主动说要请自己吃饭,秦黎不由受宠若惊,心里甜滋滋的,连去哪都没细问。
她想,就算不是什么高档饭店,但至少也是一个能有位置坐下来休息吃饭的地方吧。
但事实证明,她还是图样图森破了。
严森非但没请她刷一顿好的,甚至连坐的地方都没有,他去胡同里一个一屁股大的路边摊上买了两个肉夹馍。
肉、夹、馍!
然后,拉着秦黎沿街坐下,就这么乞丐一样地沿街坐下了。
飞奔而去的汽车卷起一层灰,秦黎用力挥了挥,满肚子的牢骚。
知道他狂放不羁,知道他粗犷无形,可这也太夸张了吧。
正满心不高兴,这时,耳边传来严森的声音,只听他在那里说,“我不是绅士,所以请不起红酒烛光大餐。”
秦黎哼了声,心想,那至少也别在路边蹲啊。
肚子也确实饿了,再失望也得填饱肚子啊,秦黎愤愤地咬了一大口。不料,一股肉香夹着咖喱酱充斥在口中,甜甜酸酸,还有一点辣,居然很好吃。于是,她又咬了一口。
秦黎把肉吞下,道,“对了,你刚才去哪里了?”
严森道,“等你吃完,我就告诉你。”
秦黎压压嘴,“为什么?怕我喷啊?”
严森一本正经地道,“怕你弄脏。”
听他这么说,秦黎就更好奇了,道,“到底是什么东西?”
严森就是抿着嘴不肯说,一副坚守原则的样子。秦黎见他把手按在上衣口袋里,就想自己去掏,却被严森一把按住。
于是,她大声怪叫了一声,“伤口,疼。”
闻言,严森急忙松了手,趁他松劲之际,秦黎飞快地横过身去掏他的口袋。
严森虽然反应很快,但还是被她摸到了,是一个硬硬的盒子,秦黎心一动,该不会是……
严森不怎么高兴地道,“你非要破坏情调吗?”
秦黎一怔,暗自嘟囔一声,你这个死农民也懂情调啊!懂情调,敢不敢别让我坐地上啊!
他刚才的反应证实秦黎的猜测,那盒子里的肯定是首饰,要她说,不是戒指就是项链。
果然,她这边才这么想着,那边严森就开了口。
第八十章
“你把手伸出来。”
果然是戒指。
秦黎心中一喜, 乖乖地伸手。
严森又道,“把眼睛闭起来。”
虽然心里塞满了好奇, 但秦黎还是配合地闭眼。
他拍了拍她的手, 示意她放轻松心情,然后将一只戒指戴到了她手上。
秦黎只觉得手指一凉, 不等他说话, 就自己迫不及待地自己把眼睛睁开了。
一枚闪闪动人的钻戒,上面的钻石好大一颗, 至少有一克拉。
“哇,好漂亮。”秦黎忍不住赞美, 恐怕每个女人都会被钻石闪耀动人的光芒所吸引。
秦黎想去咬一下, 看看真假, 却被严森一把抓住。
他握住她的手,问道, “喜欢吗?”
她立即点头, 举起手将戒指对准太阳,阳光下, 只见那颗大钻石闪烁出了耀眼的七彩光芒。她的手指很纤细,指甲圆润饱满,虽说这半年经常干农活, 皮肤有点变黑了,但并不影响总体美观。
秦黎道,“这钻石是真的吗?”
严森点头,“如果他们没浑水摸鱼把假货卖给我的话。”
秦黎问, “那你哪来的钱?”
虽然不知道这戒指是什么品牌的,但这一克拉的钻石总是货真价实的,至少也要好几千欧元吧。
严森道,“是我把牛卖了的钱。”
秦黎很吃惊,问,“是哪一头呀?今早我去喂牛饲料,也没见少了哪一头呀。”
严森说,“黑鹰……”
秦黎想想觉得不对,忍不住反驳,道,“黑鹰在家呀,今早喂饲料的时候,我还给它梳过尾巴。”
于是,严森喘了口气,把没说完的话说完,“黑鹰马上要临盆了,小牛我已经谈好下家了。”
秦黎好奇,“一头小牛能买多少钱?”
“两千五,”说到这里,严森的下巴朝着她手指上的戒指点了点,道,“一分不少,全花在这个上面了。”
秦黎道,“看你很不舍的样子,是不是很后悔把牛犊卖掉?”
“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严森停顿了一下,道,“这就算是我送你的求婚戒指了。”
秦黎一脸惊讶,“求婚?”
严森点头,“你戴上我的戒指就等于同意了。”
这话说得简直无赖,秦黎觉得很蛋疼,哪有人在大街上像叫花子一样的求婚啊?
秦黎将戒指从手指脱下来,扔回给他道,“去你的。”
严森生怕戒指掉地上滚进阴沟,急忙抓住了放回绒盒里,又收在外衣口袋里。这可是他拿一只小牛犊换的,千万不能掉了。
他站起来,几步追上去,不解地问,“怎么了。”
秦黎,“没什么。”
严森,“你生气了?”
秦黎,“没有。”
严森,“那你为什么不接受我的求婚。”
求婚,他求了吗?他不提这两个字也就算了,提了秦黎就来气,“因为我觉得我俩还缺一口气。”
严森,“缺哪一口气?”
秦黎,“缺少浪漫。”
见他一脸懵逼,秦黎道,“就算没有龙虾,也至少该请我吃一顿烛光晚餐;就算不请乐队替我一个人演奏,至少也得有一个背景音乐撑一下气氛吧;就算不当着众人面下跪求婚,至少也该问一句我愿不愿意嫁你吧。”
秦黎越说越生气,冲着他喊道,“尼玛,什么都没有,还敢让我嫁给你。”
严森很无辜地道,“也不是什么也没有,我有戒指啊!我还以为我俩已经到了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地步……”
秦黎狠狠白了他一眼,就丢下两个字,“狗屁。”
结果两人在萨尔斯堡的一天,就这么以不愉快草草收场。
***
回到农场,严森下车的时候,一把拉住秦黎,将装着戒指的绒盒又塞到她手里,道,“我是真心的,你再考虑下。”
秦黎傲娇地哼了声,昂着脖子走进自己的屋子。
晚上睡觉前,她忍不住把戒指拿出来,戴在无名指上,左看右看。虽然钻石很大,戒指很漂亮,但总觉得缺少了啥。
是缺少浪漫吗?
也不是。她毕竟不是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了,浪漫和情调固然能给生活增加生趣,但也仅仅只是锦上添花的调味品。没有,也能过日子。
她纠结的是,要不要嫁?
已经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而且是一败涂地,那这第二次,会变得不一样,还是会重蹈覆辙?没人能告诉她答案,只有自己去尝试,可问题就是她要尝试吗?她还敢尝试吗?
尽管她知道严森不是孙溢,做人处事都不一样,可还是打从心里惊慌。担心结了婚,一切都会改变,甜蜜变苦涩,美梦变成噩梦,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恐婚。
秦黎从自己的首饰盒里找出一只戒指,式样和严森这只完全不同,是当初孙溢送的。她把孙溢的戴在左边,严森是戴在右边,然后左右放在一起,出神地看了一会儿。
发生了这么多事,现在可以确定孙溢是渣男,所以她一点也不想提起他。可是在婚前、以至于婚后一段日子,他都是一个模范丈夫,只羡鸳鸯不羡仙的那种。现在她和严森正在甜蜜期中,等保鲜期过去了,大家的陋习都原形毕露后,到时候是会依然相敬如宾,还是反目成仇,就不得而知了。更何况,他俩还有生活习惯,文化差异这两条鸿沟在面前挡着。
秦黎把两只戒指都从手指上取了下来,放回首饰盒里,然后吧嗒一声关上,一起锁进了抽屉里。
睡觉睡觉,结婚的事等以后再说。
到了半夜,隐隐约约有人敲门,把秦黎从美梦中吵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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