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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代白富美(重生)——凤轻轻

时间:2017-11-28 15:54:10  作者:凤轻轻
    这次林雪碧去了县城给高桂芳买了不少头花、红绳还有蛤蜊油擦脸之类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儿子多的关系,林雪碧最宠的就是女儿,家里的几个儿子都必须对这个女儿好才行。
    林雪碧宠女儿在村里也有目共睹的,如今高桂芳也十五岁了,正读初一,跟高稼兴同一个学校,也因为有几个兄长护着,又生的几分美貌,高桂芳仿佛被众星捧月似的,是村里出了名的高傲的。
    林雪碧瞪视着高稼兴,想说什么,但撇了一眼夏晓目光鄙夷,就这样矮挫丑确实没法跟自己的女儿比。
    夏晓无语了,难道她生了一副讨人厌的面孔,不然怎么会一个两个都争对她。
    夏晓摸摸脸,她也是看过原主这张脸的,皮肤黑了些,但五官端正,清秀有余,以后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的。
    不说女大十八变嘛,现在夏晓重生在原主的身上,还有空间在手,只要不是毁容,她并不担心自己以后会长的不好,即便不会长成大美女,那也是能发展成小美女的。
    “都回去吧,二小子,你把牛车牵回队里。”郑向红说着,看着一众妇女散去,对着夏晓道:“别理她们,进来吧。”
    夏晓跟着郑向红进了屋,把手里的馒头袋放到了桌上,对着郑向红道:“婶子,这是高二哥买的,现在有些凉了,你一会热着吃吧。”
 
第12章 高家事
 
郑向红道:“张记家的吧,那小子最喜欢吃张记家的肉包子和馒头了,你留着吃吧,婶子在外吃了汤粉才回来的。”
    “我吃过了,要不婶子留给队长和高大哥吃吧。”夏晓说道,她都吃了大肉包子了,哪里好意思再把这两个馒头带回去,占便宜也不是这么占的。
    郑向红摇头,“我有给他们买了吃的,那小子既然买给你吃的,你就留着吃吧。”
    郑向红说着,心里还是觉得小儿子对夏晓确实不寻常,这可不是她多心,自己的儿子自己知道,不说几个姐姐,就是小叔家的桂芳也没见小儿子有这么好。
    “我看看你的脚。”郑向红道。
    夏晓忙脱了鞋袜,把脚露出来给郑向红看,心里庆幸自己没有脚气,不然就有点尴尬了。
    “哎哟,两个水泡这么大了,我门口拔个草,挑破了用那个涂抹就好了。”郑向红说着就要往外走,就见着高稼兴回来了,手里还拿了几根草。
    郑向红道:“就是这个,我们乡下人磕了碰了,都用这个涂抹就好了。”
    夏晓一看,倒也认的出来,上一世小时候还是见过这样的草的,长大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了。
    “婶子,我自己弄也成的,不用麻烦婶子。”夏晓说道,一开始她确实不知道怎么处理,更怕的是感染到了细菌弄的更严重。
    如今在生产队里,夏晓可不敢生病这些,现在看到了针和草药,夏晓也知道怎么做了。
    “不用,你坐着吧,婶子的外公是个赤脚郎中,婶子的娘也是学这个的,你队长当年就看中我会点这个。”
    郑向红说的还挺自豪的,“以后你有什么小病小痛的,找婶子就行了,上回你被毒蛇咬了,二小子帮你吸了毒血,却不知道采草药给你吃,我以前可是告诉过他的,幸好你没事,不然我可揍他了。”
    郑向红拿着酒精擦了针,给夏晓挑破了两个大水泡后,又捣了药给夏晓涂抹上。
    “谢谢婶子。”夏晓心里很感激,水泡被挑破之后,里面的水流出来,又涂抹了药汁,敷了药,夏晓的脚确实好多了。
    “跟婶子客气啥,你回去别碰水就成了。”夏晓点了点头,想跟高稼兴道谢却没有看到高稼兴,只好作罢,最后的两个馒头,夏晓还是留在了高家,并没有带走。
    对高家一家,夏晓打心里感激的,她是那种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的人,高家对她好,她就愿意跟高家亲近。
    但同时,夏晓心里也会想着,为什么郑向红对她这么好,可想想自己,好像也没有什么所图的。
    再加上有空间,夏晓心底也自信一些。
    和郑向红接触多了,在生产队待久了,夏晓也知道高家的一些事,虽然郑向红不会说,但村里的八卦妇女还是很多的,夏晓想不知道都难。
    郑向红跟娘家关系不好,基本上没有什么来往,也因为父亲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她母亲被气死了,郑向红哥哥又在部队里当兵,那个时候郑向红最坚难,父亲再娶郑向红日子可想而知,没有办法只好去部队投奔哥哥。
    就在那里,郑向红认识了高国强,通过郑向红的哥哥介绍,高国强就向部队打了结婚报告了。
    而村里,李胜美常讨好高稼兴的奶奶,得了高老太的认可,准备许给高国强的,不想冒出了个郑向红,高老太并不同意。但高国强的结婚报告部队领导已经同意了,高国强和郑向红便领了结婚证,郑向红就随军了。
    高老太一共生了九个孩子,有四个儿子,五个女儿一生出来要么弃养,要么送养,可见高老太多么的重男轻女。
    队长高国强排老三,老大老二都是当兵的,但老大早年牺牲了,老二在高国强结婚不久,也在战场上牺牲了。
    高老太认为郑向红是丧门星,克死她的儿子,更加不待见郑向红。
    而郑向红头三胎都是生了女儿,李胜美结婚后生了儿子,这明显的对比,高老太更是把郑向红给恨上了。
    虽然郑向红常年随军,但一回来,高老太是连家门都不让进的,就算进来了,也是想办法给郑向红好看,还动过手。
    后来郑向红在有三个女儿后,又前后生了两个儿子,日子才好过一些。而怀了高稼植时,郑向红的兄长也在战场上牺牲了,高国强也受了伤,也幸好是在部队里,要是在高老太的身边养胎,郑向红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挺过来。
    只是这个时候,高老头又病倒了,高国强也退伍了,带着郑向红和孩子回村生活。
    高老太更加认定了郑向红命硬,丧门星,正好两个儿子早分家了,高老太和高老头跟小儿子住,高老太是宁死也不入高国强的门,也不让郑向红上门,就是不待见郑向红,怕郑向红克了她。
    但到了郑向红三个女儿适婚年龄,高老太又要插手几个孙女的婚事,郑向红这回也硬气了,把几个女儿都外嫁了,就是不同意高老太安排的,婆媳关系那可谓是冰火两重天的。
    听到这些,夏晓也不由同情郑向红,看着一贯爽朗,待人真诚热心的郑向红,绝对不会想到她这些遭遇。
    想到上次到队长家吃饭,郑向红做好了饺子都让高稼兴送去给爷奶,高老太既然认为郑向红是丧门星,那郑向红做的东西,她会不会吃?
    不过夏晓也不是爱管闲事的人,她和郑向红的关系也没有好到关心高家的事了,所以夏晓也当做不知道。
    离春节还有大半个月,夏晓写好了信,生产队里每人都按工分分了些粮食,夏晓准备邮寄回上海去。
    知青点里,好多人分得粮食都寄回家去,夏晓也和大家一起,队里还有饭吃,也饿不着。
    而且夏晓弄了一些蕃薯苗种在空间里,想比其它,这个简单一些,也好生长一些。
    年前,夏晓又跟车去了一趟县里,买了三只小鸡崽回来放到空间里养着。
 
第13章 表演节目
 
不想第二日进空间,本来看到小鸡崽喂了泉水混糠长势快,还有些惊喜的,但看到蕃薯苗差点被小鸡崽祸害完,夏晓几乎要吐血了。
    她还等着蕃薯苗长出蕃薯来呢,她的蕃薯苗,夏晓心疼的很。
    没办法,夏晓只好又到了县里买了个大鸡笼,还买了些编织的竹片放到了空间里,做成围拦把这些鸡给圈住,这才松了口气。
    因着临近春节,县里还办了文艺节目,大合唱、独唱、跳舞,舞狮、杂技这些,队里也派人参加了。
    不过这些没有夏晓什么事,原主并没有参加,倒是杨雪华他们都参加《歌唱祖国》大合唱,跳忠字舞,在县里拿了二等奖和三等奖回来,生产队高兴的不行。
    要知道一个县里可是不少生产队的,光明生产队能拿二等奖和三等奖已经是大喜事一件了。
    而年三十队里也有表演,除了在县里得了比赛的几个节目,就即兴表演,谁都可以上台表演。
    宿舍里,大家正哼唱着歌,准备在生产队的年会上合唱一首,不能被其它宿舍比下去了。这下夏晓不参加也不行,连一向高冷的孙玉华都会参加群体活动,她也不能例外了,现在夏晓也努力融入群体中,和大家搞好关系。
    这会夏晓听着她们唱了几首红歌还有《九九艳阳天》这些,不由地摸了摸自己的嗓子,感觉有些困难。
    中小学的时候,夏晓也学过这些歌,可长大后基本没唱过了,甚至也不记得了,现在看着杨雪华几个选歌,夏晓忙道:“不如唱《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吧。”
    至少这首歌,夏晓更为熟悉一些,长大了也常听一些,而且大学时举办了歌唱大寒,夏晓那个时候看到奖金有些丰厚便报名参加,唱的正是这首歌拿了二等奖。
    “夏晓唱来听听?”杨雪华道。
    其它人也附合着,“是啊,倒没听过夏晓开过嗓呢。”
    夏晓拿着杨雪华的歌本,看着上面《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的歌词,轻哼了起来。
    啪啪啪声,杨雪华和王爱华她们拍起了手来,“不错,夏晓的声音甜美清亮,唱的好听。”
    “夏晓,你再唱这首。”杨雪华把歌本翻到了《让我们荡起双浆》让夏晓唱唱。
    夏晓无语,但这首对她来说也不难,儿时常唱的,所以夏晓也轻快地唱了起来。
    董美华酸溜溜道,“没想到夏晓竟有一把好嗓子呀,之前倒藏着,这要是参加县里的比赛,没准还能再给生产队拿个奖回来。”
    女人在一起都爱比较,夏晓也不觉得奇怪,宿舍里长的最漂亮的就是孙玉华,是那种让人一眼惊艳的,不过孙玉华高冷,不好接近。
    而且从孙玉华的表现来看,她的家世应该不错,就不知道父母都是做什么的,孙玉华没说,大家也没有问。
    杨雪华生的清秀,但气质好,和孙玉华站在一起,半点也不输人。这也因为杨雪华的父母都是大学教授,杨雪华又是个才女的原因,一看就带着书卷之气。不过夏晓不由为杨雪华担心,还有六年就是特殊时期了,那个特殊时期教授老师这些是很危险的。
    还有夏家,在原主的记忆里,原主的小婶也是当老师的。
    夏晓是什么也不能做的,没到那个时候,没有发生那些事之时,你一说出来,别人当你有毛病,夏晓还不会傻的透露这些敏感的事来。
    王爱华生的一般,但人看着大气干练,有一股冲劲,什么时候都精神抖擞的,反正宿舍里大家都是服她的,而且在知青点里,王爱华虽年轻,却也担任着小组长。
    而冯英倒生的不错,只是为人有些沉默,和孙玉华的高傲不同,夏晓觉得冯英有些小自卑。
    至于董美华,虽然生的圆润一些,但五官看着挺不错的,若是瘦下来,那保准就是个大美女,和孙玉华不相上下。
    只是董美华有些爱计较,掐尖,夏晓也发现了这一点,只要她做的比董美华好一些,或者大家对她好一些,董美华就不太开心了。
    不过除了这点,董美华也是个开朗的大姑娘,乐于助人。
    人无完人,夏晓也不会因为别人的点缺点就否定了这个人,总的来说,她还是很喜欢她的这些舍友的,大家偶尔也会有矛盾,但可爱的地方还是很多的。
    “哪里,比不上美华。”夏晓这也不是谦虚,董美华确实有一把好嗓子,唱民歌很好听。
    还有孙玉华也是有一把好嗓子,不过孙玉华的嗓音偏尖细,应该是学过戏曲的。
    最后知青点合唱《我的祖国》,而夏晓独唱《听妈妈说那过去的事》,孙玉华唱黄梅戏《女附马》,董美华唱了一首浏阳河。
    杨雪华和王爱华、冯英三人除了队里的节目,还有和知青点排练的话剧。
    定好了节目,大家就开始演练了。
    “哎,你们听说了没有,李胜美的那两个儿子回来了,长的可俊了。”董美华道。
    宿舍的人开始八卦着李胜美的两个儿子,夏晓一听到李胜美的名字就不感冒了,所以对李胜美的儿子也没啥兴趣。
    “听说当了军嫂就可以随军了,去年梁丽丽不就嫁了个当兵的吗,已经随军去了,都不用在生产队里干活了。”董美华道。
    这话一落,几人都有些心动,都是女青年,年轻貌美,谁都不愿意脸朝黄土背朝天,把自己给弄丑了。
    虽然随军不见得轻松,但在大家的眼里,至少比开荒种田好啊。
    便是夏晓听了都蠢蠢欲动,虽然她现在还小,可以后可是找个当兵的,就可以随军生活了,也好过在生产队里熬十**年。
    不过李胜美的儿子就算了,那样强势的婆婆,夏晓摇头。
    因着李胜美两个当兵的儿子回来过年,知青点的女青年们一直在议论这事,说李胜美的两个儿子多好看,甚至还拿着郑向红的两个儿子对比着。
    夏晓没有见到,所以不好评论,不过因为对李胜美不感冒,所以夏晓也不关注这些事。
凤轻轻说
    随军是要看级别和条件的,不是所有军嫂都可以随军的,后面会提到。
 
第14章 贺学兵
 
年三十这天年会,生产队里热闹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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