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无乐修长高挑的身形就这么悄无声息地出现在远处,一身劲装,银色面具覆在脸上,俊美的容颜还带着一分邪意的凉。
他收回手上的千机匣,目光冰冷地注视着女子逐渐青白发紫的脸,一字一顿地道:
“比任性?那少爷我也胡闹一个如何?”
第三十六章 风雨欲来
唐无乐很生气,气得几乎一瞬间连理智都要被那汹涌而来的火焰所吞没了。
小矮砸身体这么弱, 总是让他怀疑是否一点小伤口就能要了她的命。说好要带她去走走看看的, 他不希望自己食言, 是以平日里甚是小心的顾虑着,冷水都不给喝一口, 结果这该死的女人居然要对矮砸下手?这些细如牛毛的毒针别说是刺到身上了,就算是擦到一丝半点,都能要了她的小命。哪怕唐无乐知晓藏在暗处的唐门弟子绝对会在关键时刻出手, 他也还是止不住的愤怒。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但是矮砸这么蠢这么软这么没脾气, 肯定不是她找事在先的。
既然不是她找事的那就肯定是别人找事的,趁劳资不在动劳资的人, 是不是想死!
唐无乐目光冰冷的注视着少女逐渐灰白的容颜, 心里甚至都清楚她会何时咽气。那披着红披风的男子显然意识到了这点, 立刻道:“这位兄弟, 方才实在对不住,我代她向你和这位姑娘道歉, 但这位是柳家柳如风前辈唯一的女儿, 还请你高抬贵手。”
明国柳家, 算是唐国霸刀山庄相当遥远的一个分支, 虽然家中也学习刀法, 但已经并不能身居江湖一流的境界了。也唯有上一代的柳如风刻苦勤己,武功虽不算笑傲群雄,但是为人处世颇有侠气, 如今在明国的江湖中也够得上“前辈”二字。
可惜的是他这一辈唯一的女儿柳芸芸,居然放弃了学习柳家大开大合浩气荡然的刀法,选择了银针暗器作为武器。
没落至此,便是他真的仗势欺人,又如何?
唐无乐神情漠然,不为所动,他随脚踢开掉落在地上的毒针,就准备绕过去。木舒这时才如梦初醒,她正想迈步朝着唐无乐走去,谁知唐无乐目光微凝,却是冷声叱道:“你给我在那里待着,踩上一脚你就跟这个女人一样在地上躺着去吧。”
木舒停下脚步,微微一笑道:“少爷您回来了?事情处理得可还顺利?”
唐无乐看了她一眼,见她毫无受到惊吓的感觉,便冷哼一声道:“一点小事算不上麻烦,倒是你,一眨眼小命都差点没了。”
这段时间的相处下来,木舒也隐约摸清楚了眼前人的性格,当即笑道:“姑娘家说我长得漂亮呢,在家里可很少人这般夸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不是吗?再说了这位公子武功不俗,一身功力都在指上,方才也是能在姑娘出手之前阻止她的,所以少爷不生气了可好?”
唐无乐偏头看去,发现那红披风的男子果然十指修长,骨节分明有力,目光清明而气息内敛,不知比那女人强上多少倍。想明白其中的关键,心气也平了不少,但还是略有不悦地道:“你又不会武功,倒是如何知晓的?”
被这么一番质疑木舒倒是没有觉得什么,兀自笑道:“四条眉毛的陆小凤,我便是从未行走过江湖,也多少听过的。”
唐无乐挑了挑眉,权当做没听见她话语中的规劝,不想他微微一偏头,木舒又立刻说道:“说起来也不知道小侄女怎么样了,她倒是比我这个做姑姑的强得多了,能从河朔一路来到杭州,倒是跟三哥年轻时多有相似。”
他人听得云里雾里,但唐无乐如何听不出她话语中的深意,面色顿时就难看了:“你这还嫌我多管闲事了?”
“怎么会?少爷为我好,我自然都知晓。”木舒是真的没觉得唐无乐哪里做得不对的,毕竟方才那一蓬针打到她身上,死的可就是她了,“柳前辈年纪毕竟大了,白发人送黑发人,总是难免伤心的,教女不严亦是他的责任,不若便让柳前辈得个教训,可好?”
反正经此一事,鬼门关头走一遭,那柳如风再怎么宠爱女儿,也得好好考虑一下教育问题了。
虽然心情不好,但是唐无乐还是冷哼一声丢下了解药,至于对方能否熬得过毒药之伤,那就不关他事了。路过木舒身边时,他大手一伸,就将人提溜走了。木舒被扯得踉踉跄跄走得狼狈不堪,神情便不由得带上了几分无奈,离得远了,陆小凤还能听到她细细的低语。
“别气了可好?为别人生气多不值得啊?小心气坏了身体。”
“闭嘴!你以为少爷是气那个女人吗?!”
“好好好,是我不好,我不是别人,你就是气我,不是气那位姑娘。”
陆小凤将解药给柳芸芸喂下,心里也知晓那个骄傲的唐门弟子不屑于骗他,看着柳芸芸面色转好,他才稍稍松了口气。对于柳芸芸,他心中是多少有些喜欢的,毕竟这么个年轻貌美的姑娘,虽然刁蛮任性,但也对他一片痴心,以陆小凤这般风流的性子自然不会拒绝。
可是这一次,他当真要好生思量一番这份感情是否还有维系的必要了,对没有武功的无辜之人都能下手,未免也太过了些。
事实上陆小凤还真不是没事找事出来闲逛的,只是当初他们几人玩笑似地定下赌约,如今却闹出了天大的麻烦。他向来行踪不定,难以捉摸,这次花满楼却特地让人找上了他,交给他一封信,以前所未有的严肃态度告知他,司空摘星那个猴精绑架了藏剑的七小姐。
原本看到这里他还笑,想着猴精果然名不虚传,连人都可以轻轻松松地偷出去。谁知道花满楼笔锋一转,无比严厉的告诉他藏剑七小姐幼年时期被废了武功,从此体弱多病,将近十年以来从未踏出过藏剑山庄的领域,如今却下落不明。
一个不会武功体弱多病的貌美女子沦落江湖会有什么下场,陆小凤只要一想都觉得舌根发苦。
他在明国的朋友虽多,但对唐国的确是一无所知,是以前来此处寻找柳芸芸,也是想拜见柳前辈,询问一下唐国的情况。
陆小凤也是无计可施了,找不到司空摘星,他便写信给了西门吹雪,谁料这次西门吹雪回了他一句“自作自受”,便再无二话。
陆小凤一瞬间有种被小伙伴们集体嫌弃了的懵逼感。
而此时好不容易哄好了小少爷的木舒转眼也将陆小凤忘到了脑后,此时她正眉眼含笑的听着小少爷讲述明国的江湖。唐无乐显然对明国的江湖人无甚好感,因身负武功而桀骜,这在唐无乐看来并不是错,但是狂到将国库视为己有,高兴不高兴与否都要杀人取乐,那完全就是脑子有问题了。唐门弟子大多亦正亦邪,但也没见谁一个不开心就拿平民百姓的脑袋串着玩啊。
“最近明国的江湖上出现了一个叫红鞋子的组织。”唐无乐勾着唇,笑容邪气的道,“搞笑的是那组织的大当家自称自己是公孙大娘,在江湖上为非作歹无恶不作,结果前阵子将隐退已久的公孙幽惊动,杀得她上天入地无路可走,也不知晓现在死了没有。”
木舒总觉得这个红鞋子有点眼熟,但是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是在哪里看到的,只能笑着道:“少了作恶之人,江湖也能太平不少。”
唐无乐听罢也只是懒洋洋地抬了抬眼,大手一伸就覆在她的脑袋上一通乱揉,话语染上了一丝清浅且不易察觉的温意,浅到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途径明国之地,便可直下南海,南海之上有群岛,有世外仙境般的桃花岛,有繁荣安宁的白云城,还有据说刚刚建立起来,暗无天日的蝙蝠岛,你可想要去看看?”
木舒,默默的眼神死了。
#只有我每天都在三观破碎。#
#这种如魔似幻般的崩溃感。#
于是她内心摆出含泪笑着活下去的表情,神情却很乖巧地点头道:“啊那好,我可以把一路上的见闻写给哥哥们看。”
唐无乐神情瞬间险恶,但是很快又恢复了冰冷傲慢的模样,冷哼一声毫不犹豫地把她的脑袋揉成了鸡窝:“写写写,矮砸就是烦人,你离开你哥哥一小会儿会死啊?连今天吃了什么喝了什么都要写上去,你当你还是吃奶的娃子啊?!”
木舒笑意盈盈不动如山地任他揉,语调温柔的道:“多写一丝半点,哥哥们就能多安心一点,这毕竟是我第一次江湖历练嘛。”
从话语到神态,都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做“我兄控我自豪”。
唐无乐顿时倍感心塞。
#别人家的妹妹。#
木舒此时对于整个江湖还处于隔岸观花的心态,虽美虽精彩,却并没有想要涉入其中的打算。唐无乐口中说的那些有趣的事情,木舒也顶多听过了就罢,但是有一些故事却越听越耳熟,只是一时半刻没想起来是出自何处。
“梅花盗在江湖上作案七十余起,因其使用暗器的手法独特,会在人身上留下宛如梅花瓣一般的针印,是以江湖上都怀疑这暗器出自唐门弟子之手。”唐无乐不屑的轻嗤一声,见木舒似有疑惑,忍不住解释道,“不过是投机取巧罢了,说什么无人能躲得过的暗器,倘若真的要杀人,又何必正面跟对方对上。我猜测八成是皮相迷惑人心,然后将暗器衔于嘴上,才让人防不胜防罢了。”
说完唐无乐却是想起了什么似的,有些无趣的道:“听闻明国的六如公子李寻欢,一手飞刀之术可谓炉火纯青,不过他远去边关数年,如今方归,时间正好卡在梅花盗犯事之时,明国的江湖上已经开始有流言蜚语,说那梅花盗其实就是六如公子李寻欢了。”
木舒笑容微微一僵,这才想起来为何这个故事会如此耳熟,这可不就是大名鼎鼎的“小李飞刀”吗?
——想想这其中的门道,是何等的可悲,唐宋两国哪怕是举人遭受迫害,都有朝廷出面相帮。而在明国,堂堂殿堂三鼎甲,其父其兄还曾是朝廷命官,如今却险些被一群江湖人围困在小院中栽赃污蔑而死,明国侠以武犯禁到这种地步,当真迟早要完。
木舒在这厢唉声叹气,却不知晓,多年前挖下的巨坑,如今已经磨刀霍霍向猪羊。
第三十七章 吐槽犀利
令人闻风丧胆的梅花盗重现明国江湖,来无影去无踪, 众人只知晓他定然是一名男子, 只因他不仅劫人钱财, 还劫人美色,江湖上不知晓有多少出众的美人惨遭毒手。痛失爱女的人家高价悬赏梅花盗的人头, 而明国美人榜前十的美人林仙儿曾扬言,自己定然要嫁给杀死梅花盗的英雄。钱财美色俱得,这使得无数江湖人趋之若鹜, 又听得金丝甲可防梅花盗的暗器, 一时间江湖中掀起了一片血雨腥风。
屋外淅淅沥沥的下着雨, 雨滴敲打在屋檐边上,别有一番动人的韵律。李寻欢坐在客栈的厅堂里, 细细的咳嗽着, 他的脚边, 躺着一具尚带余温的尸体, “紫面二郎”孙逵,二十年前是何等风流的人物, 如今却在“青魔手”的折磨之下宁可自尽而亡。李寻欢默不吭声, 他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青衣人, 哪怕对方使出了“青魔手”伊哭的绝技, 他也知晓此人并非伊哭。
青衣人想要那金丝甲, 甚至甘愿舍出那兵器榜上排名第九的青魔手,然而李寻欢只是微微一笑,平和地道:“我这把小刀只不过是大冶的铁匠, 花了三个时辰打好的,但百晓生品评天下兵器,小李飞刀却排名第三。”
“你的意思是说,兵器的好坏并没有关系,主要的是要看用兵器的是什么人。”青衣人叹息着道,又径自拿出一个盒子打开,露出里面一柄寒光凛凛的短剑,“宝剑赠英雄,这柄上古神兵‘鱼肠剑’送予你,总不会配不上了吧。”
李寻欢却微微蹙眉,道:“鱼肠剑为上古神兵,武林重宝,明国的‘藏剑山庄’也以此剑而闻名,虽后来有唐国藏剑横空出世,以炉火纯青的铸剑之术和轻重剑技闻名天下,导致明国藏剑山庄名气日逐下坡,但鱼肠剑威名不减,又如何会落到你的手上?”
“藏龙老人已死,这是他儿子游龙生给我的。”青衣人冷笑,话语深藏不屑与轻蔑,“莫说是这传家之宝,我便是要他的头颅,他也会双手奉上。一家子的人不思进取,就守着这么一柄短刀,也无怪乎没落至此了。”
李寻欢微笑,却并不接话,彼此你来我往,话语中尽是剑影刀光,愣是滴水不漏地圆住了话。
“你说你不肯交出这金丝甲,可是为了那林仙儿?”青衣人的声音忽而变了,变得宛如出谷黄鹂般娇甜动人,便是带着青惨惨的面具,也掩盖不住妖娆的风情,“美色美酒,果然不愧是当初风流天下,碎尽红颜心的小李探花。”
说完,青衣人便开始一点点地除下自己的衣物,露出人间尤物般美好漂亮的身躯。
李寻欢目光含笑地望着她,掩在衣袖下的手,却悄无声息地扣住了一柄飞刀。
屋外电闪雷鸣,惊蛰般的白练撕破苍穹,衬得客栈中的三具死尸格外可怖瘆人。但是那女子完美无瑕到能令天下间所有男人疯狂的躯体,却没有因此而削减一丝半点的魅力,反而在邪意诡谲之中,横生了几分诱人的魅惑。
就在此时,客栈的们吱呀一声地开了,那女子心中一惊,却已经来不及穿上衣物了,她猛然回头,却听见一磁性迷人的声音骤然响起:“该死的,突然下了这么大的雨,也幸好这荒郊野外的还有客栈,店家的——嗯?”
推门而入的乃是一身穿玄色绣艳红色牡丹长衣的英俊男子,他束发挽冠,长身玉立,浮夸艳俗的服饰减不去他半分的风采,反而为他横添了几分靡丽到极致的美。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一双略微狭长的眼眸回转之间便是一片勾人的邪意,眼底却沉着宛如金属般冰冷的色泽。他一手持伞,微微朝身后偏着,另一只手似乎牵着一个人的模样,看清楚厅堂内的场景,男子眼中掠过一丝错愕之色。
青衣人,也便是林仙儿,她本是要恼的,但是奈何这男子实在生得好,所以她忽而便没了那份愠怒,甚至唇角还勾起了甜蜜的笑意。
她等待着男子惊艳痴迷的目光在自己姣好的身段上流连,她知道,这世间没有男子能逃过这样美色的诱惑。
然而,下一秒,那男子却猛地转过身去一把将身后的人抱起,反手一巴掌将门拍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男子气急败坏的怒吼声隔着一片雨幕和木门,也仍然清晰得近乎刺心的地步:“不许看!矮砸你不许看,要烂眼睛的你知道不?!”
朝着那人吼完,男子的声音又再度响起,这回没有气急败坏了,而是十足十的尖酸刻薄:“你们明国人脑壳子有问题啊?!走过十个地方六个都在脱衣服!要干苟且之事不会滚回房间吗?!啊?!劳资真是长见识了,好球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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