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会干一些奇怪的事情,比如小时候父母告诉我小心点,别把碗弄碎了。我就偏偏要把碗弄碎,我想知道弄碎后会怎样,或者我就是想要这样的结果,让父母生气。
我很叛逆,我经常会感觉生活很压抑,想要大吼大叫,想要发泄胸中的郁闷。可我被条条框框束缚的太久,已经忘记该如何反抗,只能用出人意料来表达我的抗议。
父亲是个儒学家,母亲是个佛学家,我的人生就在这样的规则中前进。我想跳出来,可是周围都是水,哪怕跳进水里也是不行的,因为佛家来说,自杀的罪很重,因为儒家来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我的天分很高,什么东西一学就会,不管再难的知识在我脑海中都简单的像小学算数。可我讨厌这样的天赋,更讨厌我性格中的敏感,敏感的人情商都很高,别人几乎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我就知道他的所思所想,打算要做什么。
人活得糊涂一点,会开心很多,我也希望自己是个傻子,我甚至羡慕那些什么人,他们没有这么烦恼。我就像是一条鱼,明明只能生活在水里,却总是想要在岸上玩耍嬉戏,永远被困在原地找不到出口。
所有人看我都是幸福的,让人羡慕的,我的痛苦我的忧愁,在别人眼中就是无病呻吟。可他们不是我,不了解我这种心情,在这巨大的牢笼中,我一点也不快乐。
姐姐和我不同,她热爱自己的身份,喜欢自己扮演的角色,她努力的掌握这个角色的内心和外在。我不想,我凭什么要按照别人指定的道路去走,即便为我好,可是没有征求我的意见,我也不要走。
然而这些反抗只能是在骨子里的,是黑夜降临之后,在梦里,在被窝里的反抗。白天,我依旧是那个人人夸奖的才女,依旧是那个端庄典雅的淑女,依旧是那个父母喜爱的乖乖女。
后来,我开始喜欢研究星座,我觉得我的行为和我的星座有关,因为是双子座,天生的明媚与忧伤。一边不断地说服自己乖乖听话,一边又不断的推翻自己的理论,就这样周而复始的重复着。
再后来,我开始研究血型,我觉得这一切和我的血型有关,典型的AB型血。性情急躁,特别情绪化,做事不认真,三分钟热度,想的很多很仔细,患得患失,敏感多疑,犹豫不决。
我习惯于隐藏自己的情感,和谁都不是那么亲近,别人的热情只会换来我的抗拒。我从来不和任何人说起关于我自己的事情,只要我想,随时可以转移聊天的内容和话题。
于是,我体内好像有一种莫名的躁动不安,这种不安促使我夜不能寐,不停的折磨自己。甚至在梦中,都是如此,理智和情感不停的交战,甚至经常出现精神衰弱的迹象。
我喜欢楼春燕,因为她比一般人单纯,喜怒哀乐只写在脸上,对一个人好是发自内心的好,而不是有需求。她和我所认识大多数人不同,特别勇敢,不管什么事情都想要去尝试一下,从来不会想如果失败该怎么办。
楼春燕大概永远不会知道,她能在那所学校当老师,是因为我的缘故。这是我第一次利用身份去完成一件事,做起来比想的还容易,那种怅然若失的感觉谁也不会懂。
直到他的出现。
温建军是个危险的人,这是他给我的感觉,却又是安全可靠的,带着朦胧的神秘感,吸引着我靠近。在我的眼里,他的一切我都不在意,我只在意他这个人,他似乎和我是同一类人。尽管他不爱说话,尽管我什么都不知道,可就是有种感觉,他在这个世界和我一样,压印而愤懑,想要抗拒却无力反抗。
我不知道我对他的感情是什么,甚至一厢情愿的深爱着他,哪怕他不爱我,甚至不知道我的爱。这些都无所谓,重要的是,我找到我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我就是要爱他,好好爱他。
就像他对康安好一样,爱,无言。
我愿意为他做一切事情,包括嫁给我不喜欢的人,只为让他完成他心爱之人的理想。
我终于找到人生的意义,我不需要和他在一起,只想要默默的喜欢他,爱他,关注他。他想做的事情,我帮他做成,我不在乎他和谁在一起,只要我们还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我的人生就有意义。
父母对我的改变完全没有察觉,其实这些都算不上改变,我从来都没有变过,从来都是那么乖巧可爱。
只有姐夫发现端倪,他说我爱笑了,他说我更像个普通人了。
我本来就是普通人,干嘛还要像个普通人。
对于康安好,我没有羡慕,只有感激,我感激她拯救了温建军,可以让我在关键时刻遇到他。他不仅救了我的命,更是拯救了我的灵魂,让我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地方可以歇息。
因为理智,我知道我和温建军在一起不合适,所以我没有像楼春燕一样冲动,不顾一切去追随。不是因为没有勇气,只是因为我考虑的太全面,太详细,把一切事情都看的很透彻。
这样的人生是悲壮的,可我偏偏喜欢这种悲壮,总要让我的不反抗显得那么无奈,才能从心底说服自己。
这一切不是我的错,只是一出生就注定如此,我改变不了什么,也无力改变什么。
☆、第158章 番外三 关于莲花(一)
我叫陈莲花,拿走安好的钱,我不是故意的,真的没办法,我想要改变自己的生活。
从我出生的那天起,我就觉得我和别人不同,我很聪明,对做生意很感兴趣。我有一种感觉,好像自己根本不是这个小山村的,爹娘对我越好,这种感觉就会越强烈。
后来我第一次进城,见到城里的繁华,可那些似乎还是不够,我渴望更大的繁华。可是我爹不允许,他觉得山村里的女娃就该嫁给山村人,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过日子,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该想。
我不喜欢我爹,更讨厌农村,十分迫切的想要逃离这里,我看不起村里和我同龄的女娃,她们都只想找个好人家,嫁个好丈夫,结婚生子过一辈子。我不稀罕,我只想去城里,我要做电影里的那些女人,过着她们那样的生活。
安好是我小哥喜欢的人,我也一直当她是嫂子,只是没想到她竟然和燕子串通好骗婚。燕子以为她找王半仙的事情,我不知道,村子里哪有什么秘密,我就开始疏远她俩。
直到安好死而复生,她似乎变得不同,我口不择言骂她,她居然没有还嘴,还帮我。我这个人向来恩怨分明,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绝对不会恩将仇报,拿钱的事情是个例外。
这个机会对我来说太难的了,我太害怕被她拒绝,也绝对不允许有任何的闪失,我必须离开村子。
那天,我拿着钱一口气跑到城里,我谁都没去找,我太渴望离开这里,可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县城里没有火车站,我只好坐着客车到临县,那里是距离县城最近的有火车站的地方。
我在火车站待了很久,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离这里越远越好。火车站广场的风很大,我穿的很薄,冻得我直打哆嗦,脑中突然就有个主意。
对,我要去一个不会太冷的地方,要是冬天太冷,需要买过冬的衣服,那又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我兴冲冲的起身,到售票窗口,对里面的同志说了一句很有面子的话,“同志,给我一张到南方的票。”
当时,我觉得这是我这辈子说过的最了不起的话,后来才知道,这句话才是我厄运的开始。
拿好票,我坐在候车大厅等着,那时候的候车大厅不大,也不是很暖和,人不是太多。上车的时间是凌晨,这时候才傍晚,而我已经一整天没有吃东西,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
买好票之后,我把钱藏在贴身的衣服里面,外面只有一些零钱,卖的东西比外面的贵多了,我舍不得买。因为知道出去就没有退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挣到钱,这些钱要省着花,总得留点钱傍身。
不是我有防患意识,只是长期跟着我爹学来的,他就是如此,总是要备上够半年吃的粮食,才觉得放心。我问过我爹,为什么只准备半年吃的粮食,我爹说,他也想多准备点,只是家里节衣缩食才从牙缝里抠出这么点粮食,哪能吃上一年半载。
舍不得花钱买东西吃,我想喝口热水,竟然也要钱,一分钱一大碗。我咽了咽口水,到底没有舍得买,心里却很高心,城里既然什么都能卖钱,那挣钱一定不难。
不大的空间,到了吃饭时间,各种各样的饭菜香味扑鼻而来,我忍不住贪婪的吸着鼻子。这香气是不花钱白来的,不闻白不闻,白闻谁不闻,可越是这么闻嘴里的口水越是流个不停,肚子也咕咕咕的叫起来。
这声音很大,邻座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好像听见了,还特意看了我一眼。我羞的满脸通红,弯着腰,蹲在地上抱着肚子,嘴里不住的说着,“肚子呀肚子,你乖乖听话,等将来我挣钱了,一定不会亏待你的,让你天天吃香的喝辣的。”
不知道我说话声音太大,还是我的举止太奇怪,好多人都在盯着我看,我脸更红了。邻座的男人嗤笑一声,站起来走了,我觉得自己更丢脸了,手死死的按住肚子,只为不让自己继续出丑。
在家,挨饿是常有的事,已经习惯,也饿出经验来了,知道这个时候不能想吃的东西,越想越饿。需要想些别的东西,最好是让自己生气或者高兴的事情,这样就不会感到那么饿。
我该想些什么呢?
想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想吃的东西。
爹一定已经知道我逃跑了,说不定还知道我偷了安好的钱,可我留了借据呀。当时时间紧迫来不及写字据,木头坠子就能代表我的,我不是偷,只是借,将来我会还的,连本带息,一分不少还给她。
村里人一定都知道我是个三只手,爹一定又在发脾气,说我丢人败兴,给他抹黑。不过,我才不管,他凭什么说话我要听,我凭什么说话他不听,就因为他是我爹,他生下我。
哼,生我的时候,没有经过我同意,我凭什么要对他感恩戴德,我又不是阿猫阿狗,我有自己的思想好不好!安好给我的书我大部分看不懂,可有些还是懂的,特别是她给我讲的那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写这首诗的人一定很了不起,还一定是个男人,他不懂女人为了爱情可以抛弃一切,包括生命和自由。可惜,我不是个好女人,不能做到这个,我只想要自由,我甚至都不敢去看看他。因为我知道他一定会阻止我,我不能让任何人阻止我,我必须要挣很多钱,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我要过上好生活,我要让所有人都羡慕我,我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变成一个城里人。等将来有钱了,我一定会衣锦还乡,让我爹知道,我虽然只是个丫头,可照样光耀门楣,光宗耀祖。
咦?好像是肉香,还有馒头的香味,雪白松软的白面馒头,里面夹着汤汁浓郁的肉末,咬上一口,恐怕让人连舌头都要吞下去。
☆、第159章 番外三 关于莲花(二)
热乎乎,软绵绵,香甜的馒头,触手可及,难道这是幻觉,我拼命的摇头来证明自己的清醒。可是半晌过后,馒头还在那里,眼前不足一尺的距离,触手可及,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孩子,饿了吧,快吃吧,不要钱,大叔请客,看见你我就想起我家里的闺女,快吃吧。”拿着馒头的手说话了,我抬头,正是刚才离开的那个大叔,长得很有派头,国字脸,十分威严。
我本来不拿的,可我听他说,他也有个和我差不多大的闺女,我就拿住了。也许他当我是他闺女了,或者我长得比较像,反正他说过不要钱,我什么都没有,他骗我也没用。
“怎么,觉得大叔是坏人,想要骗你,你一定是和家里人闹别扭了,所以偷着跑出来的吧!”大叔挨着我坐下,把馒头拿的远了些,我的眼神也随着馒头一起一伏。
“嗯,我没有钱,什么都没有,只是想出去,不想在家里待下去了。”我听到他这么了解我,心里很高兴,一个人等车的时间特别难熬,有个人说说话似乎也不错。
“是不是家里人逼你嫁给你不喜欢的人,所以才偷跑呀,我那个闺女就一天到晚吓唬我,说我要是敢背着她给她订亲事,她一定跑到天涯海角,让我这辈子都找不到!”大叔把馒头硬塞到我手里,嘴上什么都没说,我如释重负,刚才一直在想,他要是不提这茬,我可要饿肚子了。
充满肉香味的馒头,吃在嘴里都是甜香味十足,我发誓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吃到过这么好吃的东西。我狼吞虎咽,三口五口就把一整个馒头吃的一干二净,根本没什么感觉馒头就吃完了,意犹未尽的舔舔嘴唇。
突然,我有些后悔吃这个馒头了,因为我发现我比刚才没吃馒头之前更饿了。我不知道什么原因,明明吃了一整个大馒头,怎么会感觉更饿,前所未有的饥饿感。
“慢点吃,慢点吃,你这孩子,是不是出来一天了,到现在都没吃东西!”我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听到这话里有一丝的心疼,果真是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我早上出来,走了一天的路才到这里,没钱吃饭。”也许是馒头太好吃了,也许是他的眼神太慈爱了,我竟然鬼使神差的点点头。
“你等着,在这等着。”大叔呆愣一下,说了这句话,起身离开。
看着大叔笨拙的疾步而行的样子,我突然笑了,安好总说城里人很坏,到处都是危险,到处都有陷阱,我怎么觉得好人还是比坏人多。我对自己的决定很有自信,我觉得这次离开山村出来的决定,真是太对了,我想到一个词儿“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来咯,来咯,快吃吧,先把这碗粥喝了,在吃东西,不然就该撑坏了。”大叔似乎也挨过饿,对挨饿很有经验,回来的时候手里端着一碗粥,另一个手里拿着一个袋子,里面装着两个馒头。
“谢谢大叔。”我露出我自认为最灿烂的笑容给这个好心肠的大叔,这是我仅能为他做的事情,心里默默的祝愿他,好人一生平安。
“这就对啦,终于肯笑了,笑着多好看,别总是愁眉苦脸,小姑娘就该多笑笑。笑一笑,十年少,愁一愁,白了头。”
粥还是热的,是最常见的小米粥,熬得很浓,里面放了白糖,甜滋滋的很好喝。喝完一碗粥,我身上已经不冷了,隐隐有些冒汗的感觉,又吃了一个馒头,觉得差不多了,另一个馒头就拿在手中,没有吃。
我和大叔又聊了一会,大叔很健谈,特别幽默,语言风趣,他没有说自己是干什么的,我也没有多问。十点多的时候,大叔要走了,他等的火车到站了,临走时,大叔从鼓鼓囊囊的腰间掏出十块钱塞给我,告诉我赶紧回去,外面坏人多。
我笑了笑,没说话,其实我对陌生人的防备心理已经降低了,我开始选择适当的相信他们说的话。
送走了大叔,我独自找个角落坐下,闭目养神,大概已经我这钱本来来路不正,所以对偷儿的防备特别严。倒是没有人主动过来搭讪,一直到凌晨,我等的那趟火车终于到站了,我也顺利的登上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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