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笑笑,把票和钱用布包好,放到她怀里。
“哥换了很多,大头在我这,放心吧,饿不着我。过两天我就要走了,你在家照顾好自己,等我安顿好了就给你写信,这些票和钱别舍不得花,吃不饱就去外面饭店吃,你正长身体,别亏了,知道吗?”
林慧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抱着林则的腰,“哥你别走好不好?”
“傻丫头。”摸了摸林慧的头,都已经报名了,怎么可能不走。
最后两天,林则陆陆续续的将手里的大洋全部换成钱和票带走,金条没动,怕目标太大,饶是如此,他现在也有一千左右的现金,一千多斤的全国粮票,布票,自行车票还有各种零零碎碎的生活用品。
跟着这批知青,林则踏上火车,回头看苏曼和林慧在那哭着挥手,林则笑道:“回去吧,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第7章 七零年代男知青4
都是十七八岁,二十不到的年轻人,猛不丁离开家乡离开亲人,各个都红着眼眶。
这时,一个有些黑的男生打破这个压抑的氛围。
“来来来,大家能分到一个地方也是有缘,我们来相互自我介绍一下吧!”拍了拍自己的胸膛,“我叫杜南星,土生土长的老北京,今年十九岁,以后还请大家多关照。”
“你好,我叫林向阳,这是我同学路遥同志。” 坐在林则对面的男生自我介绍道。
林向阳啊?
不出所料,坐在他对面的就是男主和女二,林则不动声色的打量着他们,“你好,我叫林则。”
男主长得高高瘦瘦,白白净净,很斯文,也很俊朗,难怪会受这么多女生喜欢。女二则是瓜子脸,大眼睛,浅笑间带点妩媚,这长相要放在二十一世纪,不说成为明星,当个网红妥妥的,可惜这长相在七零年代不吃香。
“你也姓林,兴许咱们五百年前还是一家。”林向阳很会说话,很快就和周围的人打成一片,不过他最关注的的还是林则。
主要林则一身八成新的中山服,手腕上戴着不知道什么牌子的手表,还有那大包小包的东西,足见他家境非常的殷实。
不但林向阳,几个有眼色的人都看出林则应该家境不错,说不上讨好,至少结识一下,兴许以后能帮上忙。
林则笑笑,不高傲也不热情的和他们接触。
出发前,他想了好几个方案,到底是装穷打酱油,还是扮清高独来独往的过日子,到最后发现都不可行。
装的和大家一样穷,那你以后有点好东西拿出来用别人都得问七问八,但是太高调也不行,有那嫉妒你的见天举报你,一样玩完。扮清高不易合群,到时候很难完成任务。
主世界中他只剩两个月的命,这里算是他偷来的时间,他没必要太委屈自己,谁知道活了今天有没有明天,所以他扮演一个家境还算不错,性格略清冷但是遇事能帮则帮的人,即能让他手里这堆东西有来路,又能完成任务。
不过众人也就是想要和林则结个善缘,并不会捧着他想从他这得到什么,所以除了热情些,倒没别的动作。
一群怀抱梦想的年轻人,没多久就熟悉起来,开始说笑玩闹,他们这次要去的是南方,相对大西北那片,算是不错的地方,至少有山有水,闹饥荒的时候还有树皮可以啃。
“我姐去了甘肃,那边打水得走六十里路,一星期才去打一次水,喝都不够,哪舍得洗头洗澡,我姐回来的时候,牙都黄了,我差点没认出来。”一个小姑娘跟他们说自己姐姐去的地方。
“还好咱们去的是Z省,至少洗澡洗头有保证了。”
林则竖着耳朵听了半天,没有半点有用的信息,干脆颌上眼休息。
“叮!请宿主尽快和男主结成朋友关系,以便后期任务。”
许久没动静的系统突然在林则脑海中冒出一句话来,要不是他胆子大,差点没叫出声来。
“如果你皮痒,我不建议给你松松皮。”林则在脑中回了系统一句,手轻轻的摩挲着手臂内侧。
如果石头是人的话,现在肯定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呵……呵呵,我这不是希望你能尽快完成任务,这样我们才能得到能量。”
“闭嘴,该怎么完成任务,我自己心里有数。”这个世界的主角和女主最终没结婚,还不是因为女配和男配搅和的功劳,只要他把那几个处理好,他们自然会走到一起,到八二年,时间够,慌什么。
经过两天一夜的火车,终于到达此次的目的地,扶风县。
带队的人领着他们出了火车站,外面已经有老乡在接他们,看着一批批人被村里的村支书带走,最后就剩下林则他们这四个人。
“来,胡书记,这是今年到你们村插队的知青,一共四人,这位是林向阳同志,今年十八岁,这位林则同志,今年十七岁,这位是路遥同志,今年十七岁,还有这位杜南星同志,今年十九岁,都是有志为国家做贡献的好同志。”
“就这四个?”胡书记看了几人一眼,笑着点点头,“行,那我就给带回去了。”
最早国家说让知青下乡插队的时候,村里张灯结彩的迎接,可惜那些城里娃娃都傲气,看不起乡里人,干不了活不说,还经常挑事,也不知道今年这几个怎么样。
现在不是农忙,村里派了一辆牛车接他们,几人大包小包的来到城外,牛车边上站着一男一女,男人见到胡支书,叫了声爸,女孩看到他们过来,冲他们腼腆的笑了笑,然后低下头。
林则远远扫了眼,五官只能算清秀,但是气质非常清纯,皮肤也很白,娇娇弱弱的,很能勾起男人的保护欲。
“这是我儿子,胡杨松,这是今年另一个地方来的知青,你们认识认识。”胡支书笑着说道。
“你们好,我叫李文雅,今年十七岁,来自苏城,比你们早到几小时。”一口吴侬软语,委婉动听。
同为女人的路遥见到她顿时如临大敌,尤其看到林向阳盯着她看的时候,更是气的小胸/脯一鼓一鼓的。
“你好,我叫林向阳。”林向阳不由自主的缓缓来到李文雅身前,伸出右手,然后李文雅怯怯的伸出手,和他握在一起。
如果现在是古装剧,那么肯定一阵清风袭来,吹落许多花瓣,诗意唯美。如果这是偶像剧,那么现在肯定是定格画面,两人看着对方,背景出现一首甜蜜的音乐,这,就是一见钟情啊!
“你好,我叫路遥。”路遥伸手打断他们的凝视。
林则:很好,恶毒女配出现了。
石头:“你能不能不要看戏了?”
林则笑着上前打破这诡异的气息,“你好,林则,这位是杜南星,我们都来自北京。胡支书,咱们村离县城远吗?”
“不远,五十里路就到了。”胡支书和他儿子帮他们把东西放到牛车上,几人又是衣服又是被子,占满了不大的板车,尾巴处还能坐两人,全队就两女生,肯定让给她们。
“我看这样吧,给路遥和文雅坐,等后边我们谁走不动了,换上去休息一下。”杜南星觉得自己在五人中年纪最大,不自觉充当起大哥的角色。
五十里路,说的估计是从县城那梧桐乡的直线距离,至少林则感觉自己已经走了四十里路不止,可看着前面跟盘龙一样的山路,绝对不止十里路。
“林则,要不你上牛车坐会。”杜南星喘了口气,林则是他们三人中年纪最小的,得先照顾他。
“行,我坐会,等下换你们。”林则也没逞强,他现在确实双腿沉重,有些走不动了。
胡支书这一路观察过来,心下有些满意,这几个小娃娃还不错,走了近五十里路也没叫苦喊累。
“这前边还能坐一个,你到这来坐吧。”对吃苦耐劳的孩子,胡书记还是很和蔼的。
路遥和李文雅都跳下牛车,执意要给林向阳还有杜南星坐。
走了快三个小时,她们都坐的不好意思了。
等到地方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胡支书先带他们到自己家吃晚饭。
“爸,怎么这么晚回来?”迎他们是一个少女,扎着两只麻花辫,五官清秀,皮肤在农村算白的。
叫胡支书爸,那她不就是女三号,胡敏聪?
“赶紧的,先打点水让他们洗洗,走了这么久的路,都饿坏了。”胡支书招呼女儿去打水。
“不用,我们自己去打水。”林向阳赶忙拦住。
原本心里不乐意的胡敏聪回头看了林向阳一眼,一下就定住了,以前也来过不少知青,从来没见过这么高大帅气的。
“小敏,小敏”胡支书推了推胡敏聪,“还愣着做什么,带他们到井边洗洗。”
林则眯了下眼睛,不愧是男主,随便说了一句话,被人看一眼就叫人爱的死去活来,算上原本就是青梅竹马的路遥,身边已经围了三个女人了,好像还有几个炮灰喜欢他。
看了一路,他也没觉得林向阳有哪里特别突出的,要说长相,杜南星黑了点,身材五官不比他差,他自己长得也算俊秀,难道是男主光环?
几人匆匆洗了把脸,就进去吃饭了,火车上带的干粮能有多好吃,下火车后又走了那么久的路,现在个个饿的能吃下一头牛。
猪大骨顿萝卜,虽然猪大骨几乎没肉,但是顿的久了,这汤都熬得白白的,闻得就让几人直流口水,还有一大盘豆角土豆。
“林大哥,你们都是从北京来的呀?北京是不是很大?”
“北京大不大的,说了你就知道了?赶紧吃饭。”胡支书瞪了女儿一眼,这丫头是他们家最小的孩子,有点娇惯。
胡敏聪嘟了下嘴,不断问林向阳问题,一旁的路遥瞧着脸色特别难看。
第8章 玄幻奇幻炮灰才是真大佬[快穿]
林则自己本人是南方人,吃到这么地道的农家菜,顿时胃口大开,至于女主女配和女炮灰的勾心斗角,关他什么事,能吃吗?
“婶,您炖的萝卜是这个。”吃完,林则不忘竖起大拇指称赞。
“你这孩子,喜欢吃,下次婶再给你做。”支书老婆乐的见牙不见眼,以前那些知青过来不是嫌这个就是嫌那个,今天这几个孩子不错,尤其林则这小子,是个老实乖巧的好同志。
几人都不娇气,吃过饭就帮着一起收拾碗筷,虽然就是帮忙收一下碗,倒个水,可这举动却叫胡支书和他老婆满意,要的就是这个心意。
“村里有专门给你们住的知青所,女孩子到没事,还能住两个,男生这边,估计有点挤。”胡书记看了他们一眼,“靠山脚那还有处房子,收拾出来也能住人,房子其实不错,就是离村里有点远。”
几人互看一眼,脑中一直打转。离村里远的房子虽然独门独户,可是不利于融入村里的人,不管好事坏事都最后一个知道,杜南星是爱热闹的人,林向阳则是想要结交一些朋友,两人都不太想要去那边住。
“我去那边住吧。”这正和他意啊!他还想着以后住在知青所怎么开小灶,现在好了,他就是吃龙肉都没人知道。
“行。”胡支书上下打量林则,个子少说有一米八,年轻小伙,住那边也没什么好担心,“还有就是今年的粮食还没下来,你们也没工分,我给你们一人三十斤红薯,十斤土豆和十斤米,这些都是借给你们的,等年底的时候从你们的工分里扣,新粮得一个多月后才能收,别一下吃完了。”
话说到了,听不听在于他们,去年就有个知青顿顿吃饱,结果半个多月就吃完了,之后一个月东家蹭一顿,西家弄一口的熬过去,反正粮食就这么多粮食,胡支书自认已经仁至义尽。
先去知青所,相互简单介绍之后,林则就跟着胡支书往山脚小院走去。
说是小院,其实就两间泥瓦房外面围了一圈篱笆,打开栏门,林则顺着暗黄的手电筒灯光看去,草该是刚拔没多久,就堆在一旁的角落,想来是这几天刚收拾的。
左边那间连门和窗户都没了,里面堆满稻草和柴,右边木门上连锁都没,就直接拿跟木棍嵌着。
“进来吧。”胡支书拔掉木棍,“这里锁坏了,等明天我给你找一把旧的先用着。”
村里还算贴心,给准备了煤油灯,林则看了一圈,一张八仙桌,两把长凳,两把小凳子,灶台有一大一小两个火孔,但是就小的那个有锅,瞧着有不少缺口,这年头能有口锅就不错了,村里能给他分一口,已经出乎他的意料。
在灶台边上放着一个水缸,对面是橱柜,紧挨着是分给他的粮食。
大晚上的,林则匆匆扫了一眼,就跟着胡支书往里间走去。
这间房用木板隔成两间,前半间算是客厅和厨房,后半间才是他睡得地方,除了一张木床,还有一只木箱子。
“这房子原本是我三叔公的,他老人家一辈子没娶妻生子,走了之后就留给了我,其实房子很不错,就是偏了点,你先住着,如果知青所空出来,你再搬过去。”
房子是老了些,可是收拾的很干净,能独门独户,远离那些拥有远大抱负的知青,他已经非常满足。
“胡支书您太客气了,这房子我很满意。”林则打开背包,拿出两包烟,塞进胡支书手里,“我来的时候,我叔叔塞我包里,不过我不抽这玩意,借花献佛,您别嫌少。”
胡支书一看红色壳的中华烟,眼睛眸光一闪,“不行,这太贵重,我不能收。”
“叔,我叫您叔不介意吧?”林则把烟推回去,“我真不抽这个,您不帮我,久了就潮了。”
“这……”如果是别的东西胡支书还真不会收,可这两包大中华,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啊!犹豫片刻,“成,那我就偏了你的好东西,以后有什么忙,只管找我。”
林则送胡支书到院子外,回屋的时候,忍不住一屁/股坐到床上,赶紧脱了鞋子袜子,上面一排亮晶晶的水泡。
拿出医药箱,用针一个一个挑破,再倒上双氧水,那滋味?林则把医药箱收回储物空间,澡也懒得洗,就这么躺着睡着了。
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林则才恢复一些精神,这就体现出他住这的好处了,至少不会被人吵醒,平日里睡个懒觉也不会被别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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