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犹豫地点了点头,解释道:“沈阿姨,在我的老家,结干亲是件关乎到两个家庭的大事儿。我希望您能给我一些时间,让我把这件事跟我的父母提一提。待我听过他们的意见,再同您说,您看行吗?”
正如沈家母子对她的喜爱一样,盛夏对她们同样有很大的好感,但结干亲是件大事儿,她不能越过她的父母。
凌淑一个劲地点头,“这是应该的,应该的。”
沈骏看他妈这反应,用力地揉了揉太阳穴,他本打算徐徐图之,跟盛夏相处的时间再长一些,再提出这要求的。
哪成想,他妈没半点准备,贸贸然向盛夏提出这种无礼的要求!
在凌淑的强烈要求下,盛夏不得不收下了那块小鱼玉佩,她寻思着先给沈家人做护身符。
因着老天爷对她的厚爱有加,她亲手制作的护身符很管用。
向群“英雄救美抱得美人归”那次,若是换成另外一个人,妥妥要被钢管给砸个正着。
这其中是盛夏送给他的护身符起了很大的作用,当然向群和盛夏本人都是不知晓的。
唯有事后得知向群差点出事儿,逼着他说出全过程的徐广田隐约猜到真相。
第310章 我们母女
沈骏生怕他妈凌淑再搞出什么吓人的事情,没敢让她跟盛夏处得太久,趁着盛夏不注意,跟凌淑说道:“妈,咱们先回去吧。”
凌淑不明所以地看着他:“我们才刚来!”
这么点时间,没跟她乖巧又可爱的干闺女说上十句话呢!
沈骏劝道:“妈,你听我的。”
没等凌淑开口,沈骏朝盛夏说道:“夏夏,我们先回去了,过些天再过来看你。”
盛夏正盘算着问问看沈骏母子俩,他们喜欢什么样式的护身符。
“好咧,我送你们出去吧。”
“不用。”
“好呀!”
沈骏和凌淑母子俩一前一后说着截然不同的话,盛夏看得有点懵。
赶在凌淑开口之前,沈骏抢先说道:“我们骑车进来的。夏夏,你回宿舍去吧,真不用送我们了。”
凌淑虽不情愿这么快跟盛夏分开,但她想到了盛夏刚刚在伏案写作的场景,不希望打扰到盛夏的学习。
凌淑握住盛夏的手,恋恋不舍地说道:“夏夏,我一看到你就觉得你合该是我的闺女,这就是我们之间的缘分呐。要是早些年见到你就好啦。”
那样的话,她就能早几年有个乖巧的闺女啦。
这番接触下来,盛夏看得出来凌淑是真的很喜欢她,少了最开始的戒备,甜甜地喊了声:“干妈。”
“诶!”凌淑的眼里全是都喜悦,她高兴得要把她手腕上的玉镯给脱下来。
沈骏见状,脸色微变,“妈,这玉镯颜色太沉闷,不适合夏夏这么个小姑娘戴!”
倒不是他舍不得他妈送出这么珍贵的礼物,而是这玉镯是给他未来媳妇的嫁妆,他妈要是送出去了,那岂不是乱了套了?
凌淑听到儿子的提醒,不免意兴阑珊,她想起这玉镯的来历以及代表的含义,只得苦笑一声:“夏夏,干妈真是高兴得糊涂了。这玉镯呀,不适合送你。这是给你未来嫂子的定亲信物。”
沈骏不满地叫道,“妈!”
他听到凌淑把话说得这么直白,当即闹了个大红脸,脸红得跟猴屁股有得一拼。
凌淑看了他一眼,狠狠地吐槽道:“叫什么叫?我跟你妹子说话呢,这有什么不能说的?你这小子能不能讨到媳妇还另说呢。”
沈骏这下不只是脸红了,耳朵和脖子也染上了红色,气急败坏地喊道:“妈,我不要面子啊?”
凌淑权当他不存在,拉着盛夏亲亲热热地说道:“夏夏,你别搭理这讨债的家伙。干妈家里还有不少适合你们小姑娘戴的首饰,下回我来接你回去,看上哪个就要哪个,全看上了,全给你。”
她一直都羡慕别人有香香软软的闺女来着,这会儿她也有了个乖巧又漂亮的闺女!
沈骏在一旁直翻白眼,要不是他亲眼见证了他妈跟盛夏是第一次见面,他真的会忍不住怀疑盛夏有什么迷惑人心的能力。
不说沈骏感到惊讶,连当事人盛夏都觉得很奇怪,她想不通自己有什么地方值得凌淑待她这么好。
因着前一世的悲惨经历,盛夏很难说跟陌生人敞开心扉,更别说像凌淑这样,只见一面就对她掏心掏肺的好。
想到前世,盛夏不免有些伤心和难受。
正是因为盛夏曾见识过白眼狼的冷血无情,尝过被最亲近的人背叛的寒心滋味,她无比地珍惜凌淑对她的好,不想辜负凌淑对她的厚爱。
一来二去的,凌淑和盛夏惺惺相惜,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若不是沈骏一直在提醒,凌淑恨不得将盛夏拉回家去。
送走了热情的沈骏母子,盛夏的嘴角始终保持着上扬的弧度,她觉得自己很幸福。
坐在自行车后座的凌淑,她难得不注意自己的形象,咧着嘴笑得很高兴。
“沈骏,你长这么大,总算做了件让我高兴的事情。”
沈骏轻嗤一声表示不满,他看了看左右,确定出了校门才说道:“妈,你刚刚太热情了。你就不怕吓到你的干闺女?”
凌淑振振有词地说道:“我干闺女又不是吓大的。”
好吧,这理由很强大。
沈骏被噎住了,他半晌才找到反驳的理由:“妈,你跟夏夏才第一次见面,你太热情了,难免会让人多想啊。”
凌淑一脸自信:“我干闺女不会多想,她为人大气,不会拘泥于那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儿。再说了,眼缘这个事儿吧,不是你认识了多久,了解多少的问题。我一看到夏夏,我就有一种感觉,这小姑娘合该是我的闺女!”
沈骏听了她这番话,头疼不已,“妈,你真的是言情书网出身的大家闺秀吗?哪有人跟你似的,话都没说到十句,张口就要人家给你当干闺女的?”
这要是换成另一个小姑娘,兴许就被他妈给吓坏了!
这不知根不知底的人,上来就说:嗨,我觉得你很不错,给我当干闺女吧?
甭管是谁听到这话,都会觉得说话这人脑子有病好吗?
凌淑没听出沈骏的弦外之音,她不管过程,只要结果是她想要的,那就没问题。
“你是不是对大家闺秀有什么误会?”
“诶?”沈骏一时没反应过来,后脑勺被敲了一记。
凌淑喜滋滋地说道:“大家闺秀是做给外人看的。我现在是夏夏的干妈!我们母女之间说话,哪里用得着那么虚的?”
得,他磨破嘴皮子都没用,他妈自有她的一套人生原则。
凌淑没管讨债儿子的想法,她的思想跑得很远了:“沈骏,你说我给夏夏送什么东西好呢?”
从未跟女孩子交往过的钢铁直男,沈骏想也不想地说道:“衣服鞋子帽子?要不送你们女人喜欢的那些个口脂什么的。”
沈骏的后脑勺又被敲了一记,这一下力气不小,疼得他龇牙咧嘴的。
“妈,我的亲妈!算我求你了,你能不能不要再偷袭我了?你再这么突然给我来一下,万一把我给吓到了,没控制好车,摔下去怎么办?”
凌淑眯着眼睛笑得特别坏:“你有本事就把我摔了,看你爸怎么收拾你。”
沈骏哑口无言,不说他爸收不收拾他,给他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真把他妈给摔了。
第311章 奋斗的动力
盛夏握着小鱼玉佩,边走边回想凌淑所穿的衣服,最终决定做个绣着兰花的香包赠给凌淑,里头除了放香草之外,再附上她亲手所绘的平安符图样。
至于沈骏,盛夏想了好久,她都没确定到底要送给他什么样式的平安符好。
不过,她日后跟沈骏母子俩相处的时间长着呢,平安符又不是非要在一天两天之内赶制出来。
这么想着,盛夏的步伐轻快了不少,抬眸撞上了刘玉兰的视线,没等她反应过来,便看到刘玉兰急吼吼地撇过头,掉头就走。
额,看她那如避蛇蝎的模样,盛夏无奈地笑了笑,耳边落了个清净。
回到宿舍,盛夏坐回她的位置上继续翻阅跟学姐借来的农学课本。
是的,盛夏选择了农学专业,她决意投身农业,为研制出更好的谷种而奋斗!
盛夏如饥似渴地学习着专业知识,她比谁都清楚学习时光有多珍贵,恨不得将一分钟掰成十分钟用,学习非常地刻苦,专注。
明年国家就要乱起来了,盛夏想趁着如今安定的时光,多学专业知识,最要是能跟海绵吸水似的,疯狂地吸收。
与盛夏住在同一个宿舍的人共有八人,其中盛夏的年纪是最小的。
这年头,能考上省城大学,足以证明她们俱是非常优秀之人。
刚考上省城大学时,盛夏的七个舍友难免会有些得意和放松。
但是,她们亲眼见证了盛夏每天早早起来练武、背书,一头扎到知识的海洋里。
每天看着盛夏是如此的勤奋、刻苦,她们自然而然地受到了感染,一个两个觉得她们不好好学,都不好意思跟盛夏同住在一个屋檐下了。
因着共同的兴趣爱好,盛夏跟她的这七个大学舍友相处得挺不错的,至少她不再天天都是自己出门,而是有要好的舍友一道,相互间也能监督。
秦慧慧是跟盛夏最聊得来,也是第一次主动跟她交朋友的舍友。
这天,在从教室回宿舍的路上,秦慧慧面露难色:“夏夏,我被个问题困扰很久了,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你能不能帮我分析分析?”
盛夏超额完成了她今天的阅读计划,心情很不错:“你说说看。”
秦慧慧耷拉着脸,垂头丧气地说道:“那个,我其实不太喜欢农学,想换个专业。但是你知道的,我入学的成绩几乎是垫底的。要不然,我也考不上咱们学校。但是,我真的喜欢不来咱们这专业,天天都跟在油锅里煎熬一样。”
她想要学的是英语,为此秦慧慧花了大价钱买了个收音机,天天听英文广播练习口语。
但要说换专业,盛夏真不晓得能不能办得到,她沉默良久:“慧慧,或许你可以抽出些时间来,每天学习你喜欢的英语。”
秦慧慧用力地揪了下她的头发,苦恼万分地说道:“我也这么想过,但是,唉,我要是分心去学英语,只怕考试要垫底啊。”
盛夏有心想给秦慧慧打打气,说着说着,她反倒是陷入了回忆中:“慧慧,说出来你可能不会相信,但我真正用功学习是从五年前开始的。五年前,我受到了读书无用论的影响,再加上我们那儿地方偏僻,好多年了只出了个几个大学生,读不读书其实对我们的人生没什么影响。至少,那时候我以及我身边很多人都是这么想的。
我觉得天天要读书写字,太辛苦了,那会儿只想着赶紧念完小学,以后就再也不用再念书,再受罪了。”
秦慧慧见她停在这里不说了,着急了:“然后呢?是什么改变了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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