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叫住的女生正好就是天赐边上宿舍的人,她打量了一番成程,目光在他手里提着的东西上面停留了一瞬,然后痛快地点头:“行,隔着儿等着。”
那个女生去交了天赐,天赐刚刚洗漱完回来,刚刚在手里挖上一坨雪花膏,听同学说有人找她,她没当回事儿:“谁啊?”
那个姑娘将头伸进天赐的寝室,对着天赐笑得一脸的揶揄:“我怎么知道是谁啊?不过那个男的长得可真俊朗,穿着灰色的呢子外套,还穿皮鞋了,一看就是社会上的成功人士。”
天赐一愣,然后脸也不抹了,飞快地到走廊上往下看,在见到楼下的成程的时候,她的心快乐都快飞出来了,她双手合十把雪花膏搓了搓,然后拍在脸上:“秀莲,一会儿帮我拿一下专业书。”
秀莲从宿舍里奔出来:“知道了知道了,你去吧。”然后到趴在走廊上光明正大地看天赐和成程,两边宿舍里认识天赐的人也都出来了,浩浩荡荡地在走廊上站了一排。
天赐往楼下跑,越到楼下走得越慢,到楼下的时候都已经过去五分钟了,她一步步十分矜持地走到成程面前:“你今天怎么来得那么早?”
“睡不着,想起你爱吃小漳浦那家的混沌,我就去给你买了。”成程把混沌递给天赐。
天赐接了过来,然后问道:“你吃了吗?”
成程满心满眼的都是给天赐买吃的,就把自己给忘记了:“我一会儿回医院吃。”
天赐摸摸口袋,里面有两张饭票,是一会儿准备去吃早餐用的,她怕忘记了,就提前放进口袋里了:“你离上班时间还有多久啊?”
成程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手表,发现时间还早得很:“还有两个小时呢。”
“那走吧,我请你吃我们学校的食堂。”
成程欣然应允:“好。”
天赐给成程打了一碗她最爱吃的豆腐脑和油条,她们学校食堂的味道都不错,两人一人吃混沌,一人吃豆腐脑,吃完天赐把成程送到学校门口了才匆忙往学院楼跑去。
两人的关系就那么定了下来,周末那一天成程还特地跟同事换了一天班,骑自行车带着天赐去了一趟后海玩儿,回来的时候成程直接就把天赐带回了家。
程箐箐年纪越大越唠叨,成程一回家她便追问成程的对象是谁,不说不让睡觉,成程没办法,便跟程箐箐坦白了。
喜得程箐箐差点儿没买一挂鞭炮回来放。
得知今天天赐回来家里,程箐箐从下午开始就在换衣裳了,换一套要问一遍男人和女儿好不好看,端不端庄,会不会势力。
成程的爸爸成庆可烦透了,忍不住道:“天赐又不是说没来过咱家,你这么隆重干嘛?”
成宝在一边使劲儿点头。
程箐箐白了父女俩一眼:“你们懂个屁,以前天赐来那叫我们是叫叔婶子,今天来过之后那可就不一样了,以后得叫咱们父母了。这可是我从小到大都盼来的媳妇儿,今天终于梦想成真了,你俩可不许拖我后腿。老成,去把你那套灰色中山装穿上,宝儿你去穿上那套大红色的裙子。”
成庆没什么意见,成宝意见可大了:“妈,那套衣裳是短袖,现在穿着冷。”
程箐箐恨铁不成钢:“那你不会找一套一件外套披在外面啊?”
“那我腿也冷啊?”
“不出门你冷什么?”程箐箐说完又开始换衣裳。
成宝叹了一口气,她觉得她就是一颗在风中摇曳地小白菜,她妈心血来潮了就给她浇浇水施施肥,没心情的时候就瞎怼她。
算了算了,就听她妈的吧。她哥哥对她说过她妈这个年纪的女人都会得一种病,就爱唠叨人,看啥都不顺眼,她还是听点话吧。
成宝心情郁郁,不过只要一想到以后天赐姐姐就成她亲嫂子了,嫁进她家来以后她们就可以住在一起了,晚上她还能和天赐姐姐睡在一块儿,成宝心情又好了。
天赐这次来成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隆重欢迎,她那颗有些忐忑和窘迫地心也被她放回了肚子里。
自从两人处对象以后,天赐再来成家也越来越自在了,有时候晚上放学了,成程也会在下班的时候把天赐接回成家,天赐已经大四了,晚上不在学校里睡觉也不会有人管了。
于是在六月份她们毕业的时候,天赐忽然发现她留在宿舍里的东西除了脸盆和铺盖以外什么东西都没有了。
毕业论文她们一早就写过了,论文答辩也通过了,毕业后要去的单位也一早就联系好了,天赐思考了很久,也打电话和父母再三讨论过,决定毕业后就留在京都发展。
她学的是汉语言专业,毕业后通过程箐箐的关系,进了海城区的报社,做了一个实习编辑,抱到时间在七月中旬,在这期间,有一个月的假期。
这个假期,成程和天赐决定一起回家。
检票上火车找到自己的座位后,天赐笑着问成程:“我爸妈还不知道我和你处对象了,我忽然把你带回去,恐怕我爸爸会打你,你怕不怕?”
想到陈建邦,成程心里挺怵的,但为了抱得媳妇儿归,成程决定豁出去了,他答得斩钉截铁:“不怕。”
热河。
陈建邦自从知道闺女和成程要回来以后,他就插着腰在客厅里走来走去,把毛金兰都晃晕了,忍不住叫他:“行了行了,你瞎晃荡啥?”
陈建邦插着腰的手没放下,嗓门比毛金兰还大:“老子养了二十年的小白菜被猪拱了,你说我晃荡啥?”
年纪越大毛金兰脾气就越大,眼睛一瞪:“跟谁俩呢?”
陈建邦顿时就怂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决定不写种田文了,这几天废了两万多字了,写重回高二那个,原本想写重回初二的,但是基友们都说主角年纪太小了,恋爱都不能谈,牵个手都不行,于是我就改成了重回高二,大家去帮忙收藏一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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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后续·完
第一四二章, 婚礼
与陈建邦相反,毛金兰对天赐和成程的事儿是非常赞同的。成程这个孩子是她看着长大的,人品不用说,现在还是一名医生,这年头的医生可和十年前的医生不一样了, 受人尊敬着呢。
程箐箐和成庆都是他们的老朋友了, 从小也喜欢天赐, 天赐嫁给了成程,他们也不用担心婆媳问题, 多好的事儿呢, 也就陈建邦钻牛角尖。
毛金兰越想越乐呵。
陈建邦心情就糟透了, 天赐带着成程来的时候, 陈建邦看成程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一会儿嫌弃人家不爱锻炼身子没有二两肉, 一会儿又嫌弃人家话少,还特地给人提溜到部队去训练了两天, 把老丈人看女婿越看越讨厌这话进行了个彻底。
然而他再怎么讨厌嫌弃成程, 天赐和成程该结婚还结婚,婚礼办两场,一场在热河办,一场在帝都办,天赐结婚的前面那个晚上晓晨赖在她的房间里,跟个八爪鱼一样的扒拉在天赐身上,天赐嫌热推开她, 她过了一会儿就缠上来了。
“姐,你真的要嫁人了啊?”
“嗯,你还以为我是闹着玩的啊?”
“姐,你怕吗?”晓晨问。
天赐想起成程,笑着说:“不怕。有你姐夫在,我就不会怕。”
晓晨做了个呕吐的动作,姐妹俩大闹了一会儿,又说起了别的事儿。
晓晨撅着嘴巴,她和希望明年就要高考了,到时候也该上大学了,但是晓晨并不想上:“姐,你说我不上大学行不行啊?”晓晨的成绩并不是很好,他们年级有三百人,她能拿个两百六十名就是个很大的进步了。
天赐自然是说不行的:“不上学你干什么去?”
“现在的世界可繁华了,不读书随便出去找个工作就能养活自己。我初三的同学廖敏就去广东发展去了,前段时间回来穿得可时髦了,她跟我说她在广东一个月能挣一千块钱呢。”
一千块钱呢,晓晨从来没见过那么多的钱,她爸爸现在都是特战旅的旅长了,一个月的津贴也才一千块呢,她妈一个月在纺织厂累死累活的,也才拿二百八十块钱。晓晨心动了。
天赐都不敢承认眼前这个天真的人是她妹妹,她压下心里的愤怒,深吸一口气,道:“你那个同学说了她在哪里上班没?”
“说了,说是当明星呢,就每天晚上上台表演,要是表演得好,一个晚上就能挣两三百块钱呢。”
天赐实在是没忍住,一巴掌打在晓晨的身上:“你是不是个猪脑子,上台表演,表演什么?脱衣服表演?啊?家里缺你吃还是缺你喝了你想去做这个?你要是想当明星,当演员,行,你好好读书,北京有个戏剧学院,上海有个影视学院。做这行的没有捷径,你以为你那个同学真的就是明星?是个屁。”
晓晨从小就羡慕那些出现在电视里的演员,梦想着成为她们,但她没有门路,于是在她以前的同学廖敏来和她说以后,她便动心了。
天赐教训了晓晨一通,晓晨缩着脖子一句话都不敢顶嘴,长姐的威严是不容挑衅的。
跳天赐说累了,晓晨也睡着了,天赐躺在床上怎么也不放心,便掀开被子出了门,他们一家前几个月从家属院搬到了新房子,上下三层的小楼,此时灯火通明。
大家在为她明天的婚礼在做准备。
天赐在厨房找到了毛金兰,把晓晨的事儿和毛金兰说了一下,毛金兰最近都在忙大闺女的事儿,对小闺女的管教就放松了一些。
天赐说完,毛金兰把眼睛眯了眯,对天赐道:“这事儿我知道了,你先回去睡觉,等你的婚礼办完了我再收拾她。”
晓晨不像天赐那么懂事,为人任性了些,但毛金兰做梦也没想到晓晨居然还怀着那种想法,还上台跳舞,一个月一千块钱,她这么能耐她咋不上天呢?
有毛金兰这句话,天赐就放心了。她安心地回房间睡了。
天赐的婚礼办得很顺利,两场婚礼都办完以后,毛金兰开始收拾晓晨了,晓晨既然不想读书想当明星,那很好嘛,女孩子就要有这种自信。
不过容易受人蛊惑那就不叫自信叫蠢了,毛金兰和陈建邦商量了一下,趁着这段时间还没开学,陈建邦把希望和晓晨打包送进去部队。
希望倒是没什么,反正他从十五岁过后每个寒暑假都是在部队度过的,晓晨就不一样了,她从小到大就没去训练过,因为她爹陈建邦说了,女孩子要富养。
晓晨被陈建邦抓去了部队,丢到了方美媛的手下去训练,专业知识不让她碰,就每天跟着做体能训练,晚上跟着她们学习政治,两个月下来晓晨被晒黑了两个度,整个人的精神面貌和以前也不一样了。
作息时间还特别规律,毛金兰对陈建邦道:“早点把晓晨送到部队去就好了,你看她现在多乖啊。”
晓晨作为家里的第二个女孩儿,一直很是受到父母兄姐的宠爱,就连最小的强子都得让着她,她自然而然的就长得有点娇蛮,不止这样,她还有点没脑子,要说陈家谁最没心眼,那必然就要属晓晨了。
陈建邦道:“早点送去你舍得啊?”
毛金兰白了陈建邦一眼:“到底是你不舍得还是我不舍得?”
陈建邦笑而不语。
毛金兰也不和她分辨这个,到了楼上强子的房间敲门叫强子下来吃饭。
他们家孩子多,房间早就不够住了,强子从懂事儿起就跟着哥哥希望在客厅打地铺,后来黄二环和老陈头回老家以后他就和希望搬进了黄二环他们以前住的房间。
搬出来后强子有了自己独立的房间,非常的开心,自己亲手把屋里首饰得仅仅有条的,还从外面移植了不少花回来摆在窗台上,十四岁的男孩子,过得比女孩还精致。
毛金兰敲门的时候他正在写作业,毛金兰也不进他的房间:“吃饭了。”
强子赶紧出来。
这次天赐办婚礼,陈建邦亲自回了趟老家,把在老家养了两年多的黄二环老两口接了回来,就住在楼下一楼。老陈头年纪大了,身体越来越差了,陈建邦前天带他去医院检查回来,老人家能得的病他几乎都有。
黄二环的身体也不好,现在每天都在吃着药。毛金兰已经从纺织厂辞职了,现在就在家照顾老人孩子。
开了学,晓晨破天荒的开始学习了起来,跑步做家务这样的活计也不在装模作样的偷懒了,干什么都很积极,让毛金兰瞧了好几天乐呵。
在学校也开始努力学习了起来。
两年后晓晨希望高考,希望考上帝都国防大学,晓晨考上了上海交通大学,黄念卿考上了燕京大学,至此形影不离的三个孩子天各一方了。大学毕业后希望和念卿相继结婚,就晓晨一直上不上下不下的,毛金兰担心得要死,一直到25岁那年才结婚,毛金兰也终于能松了一口气。
1990年,通知早在上半年就发到了各个连队,现在能站在他面前的这些兵,都是经过层层选拔过的。陈建邦一打眼就看到了牛高马大的谢鸿文,谢鸿文此时已经是个军官了,他也报名参加了这次的特种兵选拔赛。
特种兵是兵中之王,只要当兵的就没有不想当的,有句话说得好,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这句话放在谢鸿文身上尤其适用。
他能来当兵,他姨夫为他求了不少人,他不能给他姨夫丢脸。怀着这样的信念,谢鸿文一路过关斩将,终于站到了陈建邦的面前。
谢鸿文看着站在最前方穿着迷彩训练服的陈建邦,一双眼睛闪闪发亮,陈建邦的名字在军中无人不晓,他是最年轻的旅长,也是第一代兵王。
当年他提出了组办狙击小组,后来带领着狙击小组将训练有素的带着国家重要情报的间谍小组留在了中国境内,一人也没有踏出他们祖国的国门。至此之后各个军区都开始组建特种大队,其中陈建邦亲自组建的毒狼大队是所有的当兵的都想去的部队。
谢鸿文想,他要是比赛输了也没关系,最起码,他证明了自己。
陈建邦从上辈子起就很喜欢谢鸿文这个兵,之前他也有想过要不要在谢鸿文入伍的时候就把他要来自己的身边,但是后来他想了想就放弃了。
谢鸿文是个好兵,他的功绩是实打实的,是从底层一步步练上来的。他现在把谢鸿文带上来固然好,但谢鸿文这个兵得不到锻炼,就不是他想要的兵了。
于是他没插手谢鸿文的事儿,让谢鸿文自由成长,但他并不是撒手不管,清泉镇是他的大本营,他以前带过的兵现在也算是身居高位,想要知道谢鸿文的近况只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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