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敏敏姐姐当年笃定地跟我讲,她若是嫁给别人,酸秀才会吃醋。最后酸秀才也没说喜欢敏敏姐姐,更没有说要娶她。
我不知景弦如今说出口的,是关乎哪门子情意的醋。
倘若换作六年前,我定然毫不犹豫地觉得,他是喜欢我才会吃其他男人的醋。自我学了自作多情这个词之后,我就不这么想了。
却没出息地心怀期待。
我一边很清楚地告诉自己那是不可能的,一边又控制不住地期待是我想要的那个样子。喜欢一个人大抵就是如此,翻来覆去。
“那不如插在你的书房里,写字弹琴的时候可以闻到梅香,提神醒脑。”我由衷建议道。
景弦的眉眼这才舒展了些,挽起唇角对我笑,“嗯,听你的。那你明日可否帮我剪枝?”
他的意思是说让我帮他修理梅枝,然后再插在他的书房里去。
我很果决地摇头,“我不知道你喜欢修剪成什么样子的,你自己剪。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这是容先生对我的教诲。
“我不会。”他眼都不眨地同我说瞎话。
我指着墙角那束红梅,毫不留情地拆穿他,“我看那束红梅就修剪得很好。”
他丝毫没有被拆穿的窘迫,反倒还挽着唇角同我笑道,“我偏就是想要你帮我剪。”
我望着他,张了张口,一时语塞。
默了许久,他还在等待着我的回答。
我低下头,捂着嘴打了个很假的哈欠,“我困了,明日要早起给容先生写信,还要去陈府一趟。若是明日回来还有些闲空,再帮你剪罢。”
没有听见回复,我抬眸看了他一眼,他堪堪起身,走到了这间房的书桌前。
从抽屉里拿出了个什么东西,又朝我走来。
在我床边重新坐好后,他才将五指抻开,轻声同我道,“如果是这样的话,能否答应得爽快些了?”
我盯着他掌心的荧石,久久不能言语。
倘若我没有猜错,这一块荧石,应当是我当年遗失在街头的那块。上面缺了一个角,是被我摔出去时磕下来的。
它像我的心一样,被磕下一角,残缺不整却始终散发着微弱的光。
“以后,我会好好保管它。”
因他一句话,我又辗转反侧整夜不能眠。我难以想象他一个十六七岁的俊俏少年蹲在地上遭人践踏的模样。
身份使然,我丢脸的那几年没什么关系,他这样丢脸的话,就是真的丢脸。
次日清晨我起得很早,刚起床,自觉也没弄出什么动静,便立即有丫鬟进来,为我打热水梳洗。
我让她再倒一盆滚烫的热水来,她应允后我就坐在书桌边,一边等热水,一边提笔给容先生写信。
信将要写成之时,有人敲响门。
我以为是送热水的婢女,即刻唤道,“请进。”
我还埋头书写最后几句,只知道来人将水盆放在我身旁,随即站在我身侧不动了。待我闻到一股子清冷的竹香时,才忽觉不对。
转头看去,景弦正垂眸瞧着我。
我下意识挡住信的内容,解释道,“我写得太认真了,没注意到是你琬。”
他颔首,“认真的模样很好看,我便看了一会儿,没注意到信上写的是什么。”
“……”我登时像被蒸汽拂面,满脸都烧起来,“莫要打趣我。”
他勾唇浅笑,见我将手挪开,才低头看了眼我的信纸,“字也很好看。”
我微颔首,对他的话表示赞同。不是我自夸,容先生常说我的字有种别人没有恬淡,光是瞧着便让人觉得岁月静好。
容先生她对我从来都施行鼓励式教育。每每她这么夸我,我就知道,今天又得练字两个时辰没跑了。
“这么烫的水,你要来做什么?”他许是见我出神,不禁在水盆边蹲下身来望着我,轻声问道。
我指了指我的脚,“太凉了,我暖一暖。”
他垂下头,手指伸进水里过了一遍,轻声呢喃道,“春风阁后面真冷。”
原来他也知道。其实还好,至少和六年前那晚比起来,那里也还好。
“景弦,我昨晚想了很久,有件事想和你说。”我抠着指甲,待他抬头后我方道,“你还是不要每日都去陈府教琴了罢。你公务在身,这样两头跑,不嫌麻烦吗?你要跑多久?”
他的指尖在盆沿上点了两下,与我浅笑道,“快马加鞭,两个时辰而已。”
我皱起眉,一板一眼地,“那还是很久了。以前容先生让我练字,一练就是两个时辰,我觉得很是煎熬。”
“我也觉得很煎熬,但如今有了奔头,便觉得好一点了。”他回答得极快。
整整两个时辰,每日来回便是四个时辰,怎么会好?我想起那些年被容先生鼓励式教育支配的恐惧,顿觉不敢苟同,“那样很苦。”
他似是轻笑了一声,笑中带着些难以言喻的辛酸。
“不苦啊。”他偏头看我,压着本就有些喑哑的声音,直到无声,才将剩下的话逐字说出口,“花官,有你在,不苦啊。”
他竟借鉴我的台词,这句话,分明是当年我说给他听的。
不明白,我看不明白,他说这句话来是为了打趣我当年也说过的类似的话,还是为了别的什么。
僵持好半晌,我嗫嚅道,“别取笑我了。我收回当年说过的这句话。”
“我不准你收回。”他微挑起左眉,与我浅笑。那笑中带着一把小钩子,惹得我心神微荡。
我一怔。烦请他而今回话的思路走个直线。我想不通,他这六年究竟是怎么从通身高贵冷艳,成长为如今这般骚包性子的。他怎么的,不按常理来。
我告诉我的心,我的脑子似乎不够用,根本应对不来这幅模样的他,我求求我的心教一教我该怎么办。
可我的心似乎沉溺在他满目的温柔中,只告诉我:如今你已经是个成熟的乞丐了,希望你能自己解决问题。
你看,我一面对他,就喜欢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手里这封信由他帮我寄出,我坐上去陈府的马车,并推辞了他的陪同。但身旁多了五六个一等侍卫。
这辆马车还是苏瑜那一辆,四角系着粉带银铃,随着双辕滚走,风起铃动。骚包又打眼。
如他所言,他的宅邸距离陈府不远,到的时候还能赶上一顿午膳。
我未给陈府下拜访贴,门口自然也没人迎接我,只是瞧着将我拖来的马车实在矜贵,尚未停住便有门口的府卫进去通报了。
待我下马车时,正赶上一名身着锦衣的中年人走出来,向我拱手问道,“今日不巧,我家老爷夫人出府上香去了。这位姑娘,可是景大人府上女客?”
我颔首,略有疑惑,“先生如何知道的?”
中年男子一笑,随意指了指我身后,“这是景大人的马车,一看便知。”
“这个?”我讶然失声。这么骚包的马车竟然是景弦的?他何时喜欢粉色的少女物什了?这些年他究竟经历了些什么,欣赏水平才能如此刁钻地契合我当年的品位?
这个真相令我匪夷所思。
来不及将此事想得通透,男子又笑道,“我是陈府新来的管家,姑娘有什么事可以直接告知于我。”
仿佛被一线灵光穿透,我恍惚反应过来,昨日在淳府门前被小春燕处置的人,也是陈府管家。
“原来那位管家,可是因得罪了淳府的人才被辞退?”我急忙问道。
他稍一愣,随即点头,压低了声音,“姑娘莫问缘由,此事三爷特意叮嘱过的。”他许是猜到我即刻想要问那原来的陈管家为何被辞退,才赶在我出声之前就制止了我。
被容先生教养多年,我也不是什么不守规矩的人,随即不再追问。待过几日亲自去问小春燕,他应当不会瞒我。
管家将我领去偏堂议事。
穿堂而过时,我隐约看见月亮门后有个佝偻的身影匆匆而过。应当是个上了年纪的人,我恍惚看见那人抱着一摞书本和一把算盘。
不知为何,我看着月亮门久久挪不开眼。那里分明早已空无一人。
临门要进,我的视线被管家截断,“姑娘请。”
我将自己来陈府的目的告知于他,并说明容先生交给我的举荐信被那窝劫匪连着包袱掳走,如今已给容先生写信说明此事,不日后待她回复,便可与他们确认身份。
兴许是因着景弦的缘故,管家对我本人和颜悦色,对我说的话也深信不疑。但作为大户人家的管家,他谨慎一些总是好的,于是与我约定好,容先生回信那时,我当进府教习。
陈管家留我用午膳,我这样贫穷的小衰蛋自然欣然应允。这么多年了,我能蹭饭则蹭饭的习惯还是改不过来。
好在容先生说我是个有福相的,以后不愁吃穿。我料想她的意思应该是说,蹭饭这个技能得留着,以后走到哪里总归不会把自己饿死。容先生她总是将我看得很明白。
“姑娘慢用。”
小厮端上饭菜,我下意识嗅那菜香,张口一句谢谢还没说完,口水已经掉下来了。
我顿觉大窘,两颊烧得滚烫,待到那小厮退下,我的窘迫感才消减一些,但颊边的热意我仍感觉得到。
拾起木筷,我将许多肉挑到碗里,和米饭堆在一起,用筷子抛了抛,张大嘴巴一口包住。
鼓着腮帮子嚼一大口饭的感觉甚是美妙。
这让我埋着头吃得极为认真。
“噗。”我先听见脚步声,而后听见笑声,紧接着,清幽的竹香逐渐萦绕在鼻尖。
我迟钝地停下嘴里的咀嚼,稍抬眼用余光瞄桌前停住的人。
此时此刻,口中的饭菜还鼓着我的腮帮子,我嚼许久也咽不下。
“吃饭便吃饭,为何也要脸红?”景弦他向来清冷的声音中酝着笑意,“好吃吗?”
听他说话,我忍不住缓缓抬起头,木讷地望向景弦那含笑的眉眼。我此时满嘴的油光和鼓起的腮帮让我本人只想立刻原地去世。
好罢,我重新说,鼓着腮帮子嚼一大口的感觉甚是丢脸。我恨。
我的左手握着茶杯,由于被饭菜堵塞而说不出话,我将头埋得很低,一边拿左手抠杯沿,一边快速嚼烂米饭。
始料未及的是,他忽然蹲下身来,以略仰望的姿势瞧着我。
我脸颊更烫,侧过身去不想让他看见我八辈子没吃过饱饭的模样。
他却又追着我的正面,蹲身看我。
我不禁怀疑他是故意戏弄,想看我在他面前糗巴巴的模样。我伸出手臂遮住半张面,只露出一双眼睛看他。
他轻拽下我的手臂,用拇指为我擦过唇边的饭粒,“我来接你回去用膳,却不想,管家说你已经打算在这里吃了。”
就差那么一点,我就能咽下嘴里的东西,因着他的触碰,没咽下的全都哽在了我的喉咙里。
也不晓得我此时脸颊发烫究竟是因为喉头被梗,还是因为他毫不避讳的接触。
我求求你了,避讳点罢。我和容先生学了六年的客套话,除了“谢谢”和“对不起”之外,如今一句也没同他用上。
纵然再不把我当个姑娘家看,也远没有这般亲近的道理。
好罢,其实我和小春燕也常常这样亲近,有时还会更亲近。
但分明是同样的事情,一换作是景弦,一切问心无愧,都成了问心有愧。
或许不是他做的逾越了,而是我,是我自己问心有愧,心里住着鬼。才会觉得他的一切触碰都十分灼手。
他握住我的手腕,推到我唇边,示意我喝茶,“喝点水。没人和你抢。”
我下意识缩回手避开他。
舒缓片刻,我轻声对他道,“谢谢。”遂拿起筷子想要继续吃,看了他一眼,斟酌问,“你吃了吗?”
“没有。”他看了一眼我的碗,挑眉问道,“你有什么想法吗?”浅笑中别有深意。
我摇头,“没有。”遂埋头抛饭。
“……”
他远比我从前臆想中我俩的孩子要听话些。自己规规矩矩拿了个板凳,坐在我身边,不吵也不闹,就这么撑着下颚看我吃完了一碗白米饭。
不,一碗白米饭、一钵红烧肉、一盘脆皮鸭、一只香酥鸡、一碟玉色糕。都是他眼睁睁看着我吃完的。我竟真的无情地一点都没分给他,难免生出愧疚。
好在我瞧他看着我吃的眼神也同我这个吃饱喝足的一般十分满足,我这才心里好受了些。
比起十三年前醉香楼那一场,这些菜都不算什么。只是在别人府上吃这么多,让人看到了的话,面子上难免会有些抹不开。距离不当乞丐有些年头了,我慢慢学着还是要一些面子的。
临着小厮来收拾碗筷时,我正想着怎样才能避开异样的眼光,景弦先我一步,对小厮道,“你们府中做的红烧肉,十分合我口味。”
小厮一笑,“大人喜欢就好!”
这个围解得不露痕迹,又契合我的心意。他不愧是真真正正饿了之后认认真真看我吃完了的,那红烧肉确实很合我的口味。
他将我接回去也是用的那辆粉带银铃的马车。我撩起帘子看着四角骚包的银铃,很想问一问他关于“如何短时间内性情大变”的事,但其实,这些与我又有什么关系。不如不问,留他些清净。
远远地我瞧见府邸门前有小厮候着,穿着不像是景弦府内的,倒和淳府的小厮打扮像极。
“你走后不久,淳府就派人来了,说要把东西亲自递到你的手上。于是便从早晨等到了现在。”景弦十分利落地从马车上下来,对着正认认真真扶着门边下来的我说。
我觉得自己和他比起来,像是个行动不便的老太太。羸弱、怯懦、颤巍巍地,不似当年活蹦。
是否因为这样更惹人心生怜爱些,他如今才对我比当年好?我不清楚。可记忆里那个从他手中拿到麻雀的小姑娘就哭得那么惹人怜爱。
这么多年,我终于有一点儿琢磨明白他了,他不喜欢活泼的姑娘。想来他的妻子娴静温婉。
我从小厮手中接过一个方形匣子,打开来看,是我的玉簪。匣底附了一封信。写着“傻花亲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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