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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迟暮——风储黛

时间:2018-01-04 16:21:02  作者:风储黛
  任长宜索性也不瞒着了,“父皇曾说过,他可不只是来拜祭先祖的。”
  任长乐那张美得嚣张顽艳的俊俏脸蛋一红,“那,还有什么?”
  长宜公主抿嘴儿微笑,“当然啊,当然是来找个老泰山!”
  说罢,长宜便拎着鹅黄浅绿的留仙裙摆飞燕似的跑走了。
  这个鬼灵精丫头!
  任长乐在宫里头没什么说知心话的人,也就是长宜,小时候趁她被罚饿肚子时,旁人都在看笑话,只有她偷偷塞给她一块糖,两人的关系才勉强像是姐妹。
  她有什么贴心体己的话,并不爱瞒着长宜,因此长宜就算不知,也大概猜得到她的心思,所以才向父皇提了那么一句。
  萧战就快到长安了!这真是今年秋风捎来的最好的消息。
 
 
第13章 
  秋闱在即,晋安帝给任胥留了一堆课业,盛迟暮难得有逾五个时辰见不到他的人影,见姹嫣来换水,信口便问了一句,姹嫣将毛巾放到水里,偷偷掖住了嘴唇,轻笑道:“皇上想罚太子,他现在忙着呢,今日想到什么,拿着东西到国子监去了。”
  “国子监?”
  就盛迟暮所知,任胥满十七之后,便从太学肄业了,因为是皇太子,他要一步步走入朝堂,所以注定无法待满年月。
  姹嫣解释:“嗯,殿下有一对双生弟弟,现年十三,两人都有国子监的大儒教导读书,所以平日里很难见到人,殿下也使唤不得,所以去找他们商议对策了。这两位殿下鬼主意最多,太子殿下成婚那晚,俩人拉着殿下灌了他足足十二碗陈年花雕。”
  盛迟暮惊讶地收拢了书卷,“那太子也喝么?”
  “他们骗他的呀。”姹嫣也是听了底下两个小宫女的私语,觉得有些好玩,“殿下有个毛病,从小就分不清那兄弟俩,所以他们总捉弄他。从头到尾,太子殿下都以为是二殿下灌的酒,其实他们俩轮班儿换着上的,也幸亏太子殿下酒量好,把两个小殿下都喝倒了才进的婚房。”
  难怪那日他一身酒味。
  盛迟暮微微摇头,这两位从不见人影的双生皇子,还真是与任胥如出一辙的顽劣。
  姹嫣又道:“不过这两位殿下在宫里头是出了名的鬼见愁,他们不来招惹娘娘,您也千万别主动找他们,这两人不比咱们长乐公主好相处,在宫里头除了太子的话,谁的都不听,皇上来了也一样不好使的。”
  盛迟暮颔首,她想,那一定是任胥平日里对他们极好,或者玩得来。
  但今日任胥去国子监碰了一鼻子灰,双生子都是一肚子坏水儿,一番话说得颠来倒去,前后矛盾,任胥最后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们又玩弄自己呢。
  任胥以前从未协理过科举之事,只能徐徐图之,暂且用心学,他父皇也不想看到自己儿子总被人在暗地里戳着脊梁骨骂“脓包”。
  盛迟暮将绣花纹理贴在了鞋上,做得典雅精致,姹嫣一个劲儿地称赞,“您要是送出去,保管他都舍不得穿呢。”
  盛迟暮想到了任胥要的香囊,摸了摸手里的布鞋,轻声道:“这种绸布替我留意一下,我还要的。还有丝线。”
  “嗯?太子妃娘娘还要给谁做么?”姹嫣故意的,那眼睛看起来狡黠得很。
  盛迟暮脸色淡淡的,闻言,起了一丝春水般的微澜,道:“你这丫头跟别人都不一样,竟有胆子问我。”
  姹嫣便故意伸了伸舌头。因为与太子妃相处久了,便觉得她是个看起来冷淡,但实则让人如沐春风的人,性格其实很温和,又大度,在她这里当差每日都有很多空闲,因为寻常的小事,她总是亲力亲为,也不娇惯,没有一星半点长安贵女们那颐指气使的架势。
  秋日暮,盛家军到了城郊。
  盛迟暮随同任胥一路送他们到郊外,夕阳下古朴的官道,从繁华恢弘的古老城池外沿入含翠的山峦处,任胥下车时,将自己身上的披风解了,披在盛迟暮的肩头。
  晴空如融化的夕晖自天水中沐浴而出,盛家军只见他们大梁的太子对太子妃珍之重之的爱怜画面,那模样像亘古便在的一对眷侣,哪有先前传闻得那么可怕。盛家军心底里,安宁县主就是天外的一粒明珠,一弯弦月,那是触碰不得的高雅无垢,有人得了她,自然要放在心尖尖上疼着才不为过,好在这位太子殿下不像传闻中那么混账。
  本来齐嬷嬷也要同来的,但盛迟暮将她留在了东宫养伤,胡太医开了一堆药方,还有任胥珍藏的灵丹妙药,伤势不算严重,休养数日便会好转。
  盛忠见盛迟暮从身后拿出了软缎杏黄的包袱,交托给自己,接得慎之又慎。
  盛迟暮望着这片天下伫立的大好儿郎,这曾经随着他父兄征讨羯族所向披靡的盛家军,今日,他们将回到他的翱翔的天穹之下,他们脸上全是期待和兴奋,盛迟暮不敢将自己的离愁别绪露出一点,怕惊扰了他们的喜乐,“忠叔,这里有我的一封家书,还有给你做的一双鞋,瀚城路途遥远,快马加鞭也要一个月,您一路好好保重。”
  “我记得了。”
  盛忠瞅了眼立在马车旁的太子殿下,低声道:“县主,我们走远一些说。”
  “嗯。”盛迟暮虽心底有些疑惑,但还是依言跟着盛忠到了一旁,盛忠有些神秘,从怀里摸出一只玉圭,塞给她,叮嘱她藏在袖中,到盛迟暮依言照做,才压了浑厚的嗓音道:“县主,这是临行前夫人让我准备的。她说,长安遥远,毕竟是鞭长莫及,但盛家能在长安安顿的打点的,都在这里了。她听说了太子殿下实在对您不是有心的,便叫我将这个一定要给你,将来你与太子有了龃龉,这东西留着,在长安你也吃得开。”
  “母亲想得真周到。”其实如果任胥一直对她这么百依百顺下去,他们能吵什么,她还真真不知道。
  盛忠叹了叹,飞扬的尘埃如屑,从小看着长大的盛迟暮,在他心底里比亲生女儿还亲,往后她便要一个人留在这人心鬼蜮的长安了,这里有多少人是纯良的,有多少人像北漠男儿胸无城府?怕是凤毛麟角。
  没有一个亲人在身边,往后的路,只有她自己走。
  这条路若是一直稳稳当当,将来便是母仪天下,若是走不好,三尺白绫和青灯古佛,那也不远。
  任胥倚着轩丽的马车,马儿噗嗤打了个响鼻,他捋着枣红马的鬃毛,脑海里全是厮杀的战场,盛家军忠勇无敌,却因为他惨死关外。定远侯盛平川一家被他害得家破人亡,所以那时候盛迟暮一刀捅进他的胸口,他除了惊讶之外,竟毫无怨言。到底是他间接害死了她爹,他只是不甘心那罪魁祸首还在心安理得地享受一切战争的果实罢了。
  盛忠郑重其事地对盛迟暮抱拳施礼,“还有一言,大公子交代过,若是将来太子殿下待你不好,欺负了你,你只管回来,盛家虽然门户小,比不得大梁皇家,但也不受窝囊气,他亲自来教训太子。”
  没想到大哥竟然还说了这些,盛迟暮素来沉稳持重,不禁也眼眶微红,“我知道了。”
  “还有,这大梁太子是个绣花枕头,金玉其外的主儿,县主既然嫁做太子妃,当激励太子用功才是,不然这江山到了他手里头,如何治理。盛忠是个粗人,只知道打仗的事儿,有些话也不知道当讲不当讲,这位太子爷风评实在不高,若有一日,县主觉得他实在是不堪,您大可以回来,北漠那弹丸之地虽小,但对您永远是敞着大门的。”
  盛忠说话直,要是盛迟暮真可以不顾皇命掉头就走,她大可不必嫁到长安来了。但这份情她要领,“迟暮知道忠叔一直惦记着,殿下——他待我很好,若是有难处,我会再写家书。忠叔一路顺风才是,切莫以我为念。”
  “好。”盛忠应下了。
  任胥抚着马儿的鬃毛还在沉思,连盛迟暮什么时候回来了都没留意到,她轻声道:“殿下,忠叔他们走了。”
  任胥才如梦初醒似的,遥望着那一点烟尘,夕晖在青峦群山之中覆没,盛家军浩浩荡荡地远走了。
  他扭头道:“暮暮,我有封信想让你交给定远侯。”
  盛迟暮朱唇轻曳,“殿下有话想交代我父侯?”
  任胥“嗯”了一声,喉咙里滚出一个坚毅的声音:“一定、一定要送到。”
  也许是他的语调太过谨慎,他的眼神太过凝重,盛迟暮微微愕然之后,立即又听他道:“有些话我说的你父兄未必信,但你说的便不一样了。”
  任胥是想借她的手来写封家书吧。
  他没有瞒着她,这点让盛迟暮意外觉得放心,“嗯。殿下交代便可。”
  任胥抿了抿唇没说话,但带着她上了车,马车里无法提笔,一路回到了东宫,任胥铺开笔墨,将一支青毫放到她掌心,“我知道盛、萧两家是世交,隔河相望多年,同饮一水,但平南府拥兵自重,野心勃勃,岳父定远侯早有防备,你按我说的,嘱咐你二哥在湟水岸上调遣军力驻扎下来,就说黄河湍急,定远侯为百姓民生计防患于未然,抢先制住河道,占一个先机。”
  前世萧战也是这么做的,他既然耍无赖,现在他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盛迟暮却心惊了,迟迟不能落笔,隔了半晌,忽咬唇道:“殿下,即便萧家这几年兵权膨胀,人心不齐,但殿下此举,将让世人如何看待我哥哥?他是大梁的忠君良臣,怎可随意调兵,这难免不会引起父皇猜忌。”
  任胥对这事却有些坚决,他握住了盛迟暮的手腕,声音虽轻,却有种不容置喙的果决,“暮暮你要知道,江山将来都是我的,你是太子妃,盛家便是皇亲国戚,而且我会亲自禀明父皇,他许会说我又胡闹,但即便是先斩后奏,防患未然,也比坐以待毙要好得多。何况这事,对盛家来说并无妨害。”
  他用了太严重的四个字,但偏偏笃定强硬得令她不得不信服。就连盛迟暮自己都觉得奇怪,她见识过平南郡王,也知道他的确是个心比天高之人,但都不敢像任胥这样,三言两语给他定了忠奸。
  “殿下以后,都要一直防着平南王?”
  任胥一扭头,撞进了盛迟暮柔软迢和宛如满天银河诸星的眼眸里,清婉幽雅,他倏地抿紧了唇,其实萧战那个人哪里懂什么情爱,他想娶她不过是为了盛家的兵权罢了,利用而已,到手了便索然无味了。
  如同他的皇姐一样。
  他的暮暮,前世又何尝不可怜。
 
 
第14章 
  任胥表面装得不在意,心里头却怕,她与萧战是青梅竹马之交,他怕她心底里多多少少有那个人,可他也知道自己是个醋坛子,眼底容不得什么沙子,他想,前世他送了十斛明珠给她,但她最终还是嫁给了萧战,那么,她心里萧战的分量应该是多过于自己。
  但这一次呢?
  任胥试探地捕捉她的眼神,犹如桑树叶脉上滚落的轻盈的露珠似的,清扬脱俗,可却平静如止水,任胥道:“如果我说是呢?”
  又怕她误会别的,任胥抢了一步道:“其实定远侯忠君爱国,他镇守一方多年,也绝对不是愚忠之人。父皇欣赏平南王不假,但其实这些年,也一直暗中防着平南府坐大。我们的婚事是父皇默许的,这就说明,盛萧两家之间,他选的是定远侯。因此,他最多责难于我自作主张,但还是会默许,你明白了吗?”
  盛迟暮一点就透,只是没想过,他会把话说得这么明白。
  其实,任胥要做什么,他心里头一直都有数。
  其实,他才是那个客观冷静的人,他要的,不计手段,他不要的,也绝不勉强。
  “那么萧战——我听说他要来长安了。”盛迟暮蹙了蹙娥眉,心头掠过一个石破天惊的想法。
  她揣着这样的疑问,去询问任胥。
  他因为她眼底的一点困惑都觉得惴惴,怕她心里惦记萧战安慰,心里头堵得有些难受,“父皇的心思我没摸透,但朝野里的大臣心里想的什么我知道,对萧战只有两个意思,要么留他做驸马,要么留他做人质。”
  盛迟暮讶异,“殿下为何如此笃定?”
  “因为这帮臣子的心思并不难猜啊。”任胥握住她的手腕,贴近了一步,低声道,“暮暮,不管怎么样,我和盛家永远是在一根绳上的,你相信我么?”
  她扬起眼眸,任胥镇定如斯,可还是被她捉住了那丝不易察觉的慌乱。
  盛迟暮才知此时,他的手竟然在发抖,好像一个赌徒,将他所有的筹码轰然推倒,在孤注一掷等待一个答案,这个答案对他太重要,重要到,盛迟暮都害怕说错了话,他眼底绚丽煦景般的光就此熄灭了。
  她虽是有些不懂,但理智和感情,也早就失衡了,她心情稍定,不疾不徐地漾开唇:“殿下是我的夫君,嫁你,就要信你。”
  在任胥急急地抽了一口气,重新绽开灿烂笑容之后,她又抽出了一个食指,“但也正因是这样,我已是嫁出去的女儿,我说的话,我二哥听是不听,这我没办法向殿下你保证。”
  “没事,岳父大人会理解的。”任胥窃喜地弯下腰,薄唇飞掠过她的娇靥,留下一个闪着微光的唇印。
  吻过之后,那块儿地方徐徐地浮出了一朵软红。
  清丽梨花的美人,变成了一朵娇艳芍药,他一探手,这朵芍药便稳稳地落在了胸口,又软又香。
  他只是想到,暮暮选择相信他,暮暮听到萧战做驸马都没有触动,便藏不住心中暗喜。
  不过——
  萧战想做驸马?小舅子不许也是白搭。
  他要是没猜错,父皇早早地便有了给长乐公主说亲之意,就是不知这一次他会不会顺水推舟,既成全女儿幸福,又将萧战留在长安换一份高枕无忧。
  盛迟暮研墨提笔,夫妻俩在书房中一来一往商量措辞,家书写得“情真意切”,最后任胥将它纳入信封之中,如珠似宝地紧紧贴住了胸口。
  这是改变轮回宿命的第二步了。
  三秋九月已不剩几日,萧战从平南府出发,因为是武将,所以一路快马疾驰,在暮秋之际赶到了长安,他入长安那日低调得紧,只向晋安帝递了一封手书,晋安帝当即命人收拾了个庄子给他暂住,赐名清芬别院。
  萧战一来,长安城里那贵公子的功绩簿排位又要挪动一位,原本任胥便被一群文人看不起,这下便从第二十九位直接落到了三十。
  当盛迟暮听到还有这一说时,便惊讶地问了姹嫣:“民间一群文生,怎敢胡乱评议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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