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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拐个小男生——丫倌

时间:2018-01-11 15:42:37  作者:丫倌
  眼线再次被泪水沾湿,两道黑水从上蔓延而下。余蒙把镜子给她收走了。
  新娘走过红毯,送到了新郎手上。
  关娓娓站了起来,凑到了新人跟前。
  沈拓赶紧跟上去,被余蒙扯住了胳膊,“走开。”
  沈拓就势握住她的手,转而眉开眼笑逗她。
  红毯上的新人在交换戒指,旁边蹲着一个女人放声大哭。
  张亚然望了眼在打情骂俏的沈拓,听着女人的哭声,依然保持笑容满面,对着自己的新娘说:“我愿意。”
作者有话要说:  再写几个番外,这个坑就填平了,了却了一桩心愿。
 
☆、终于要完了
 
  返回杭州前,沈拓陪余蒙逛街采购。
  “杭州也有烤鸭,为什么要在北京买?”
  自从他问了余蒙这个问题,对方就开始对他视若无睹。
  沈拓秉持着不说不错,多说多错的原则,乖乖跟在她后面拎包,再不敢出声。
  “这哪个牌子比较好?”余蒙手上把玩着电子烟,实在瞧不出名堂,不得已问沈拓。
  “别买了,我烟瘾不大。结婚后我就戒烟,保证不影响后代质量。”沈拓接过她手中的电子烟,重新在架子上摆好,一脸诚恳向她承诺。
  余蒙瞟了他一眼,眼神玩味,从柜台上挑了个价钱最贵的,拿去收银台结账。
  “我说了不让你买了,你看你总是这么固执。”打包好的电子烟还没递到余蒙手里,就被沈拓从半空劫走。他笑吟吟的摸着余蒙的头发,用宠溺的口吻说出责备的话。
  余蒙本想从他手中拿过去,却见他把电子烟塞进了口袋,还小心翼翼拉上了拉链。
  算了,先放他那吧。
  杭州机场。
  沈拓下了飞机后,一直牢牢拉着余蒙的手。
  余蒙还在和他怄气,执意要和他分手。他只能死皮赖脸跟过来,准备持久作战。
  山不就他,他便去就山。
  帝都的房子退了,行李已经在路上。
  反正余蒙在哪里,他就要去哪。一家人最重要的就是团团圆圆。
  先前被挡在门外两次的他,如今终于获得了通行权,得以一窥屋内的景观。
  房子面积不大,但足够温馨。
  蓝色的天花板,粉色的壁纸,黑白色为主的书房。这完全是按照他们向往的家的样子装修的。
  原来她是真的想结婚,自己却无情的拒绝了。
  沈拓沉浸在自责中,无法自拔。
  余蒙突然捏了他一下:“把电子烟拿出来。”
  沈拓听话地掏出来给她。她转身提着烤鸭出门。
  “你要去干嘛?”沈拓跟着她,站在了对面房门口。
  门铃被按响,房主现身了。
  一张意想不到的脸出现在沈拓面前。
  “纪飞尘!你怎么会在这里?”
  卧槽!
  沈拓看见他,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余蒙瞪了他一眼,把手上的东西递上去,“我在北京给你买了些纪念品。”
  纪飞尘接过去,拿着烤鸭袋子问她:“要一起吃吗?”
  “不了。我吃过晚饭了。”
  “那好吧。”
  余蒙送完礼物,本打算道别回去。纪飞尘下一句话却引起了她攀谈的兴趣。
  “我今天去宠物店,拍了一些可爱的照片。”
  接下来两人围着手机,谈论着里面阿猫阿狗的事。
  沈拓站在边上,存在感为零。
  热闹是他们的,他什么都没有。
  “原来你是给他买的电子烟。”寒暄结束,一进屋,沈拓就甩脸子。
  “他是我朋友。关心下不可以吗?”余蒙早料到他会这样,丝毫不惧他。
  “他是朋友,那我呢?”
  “厚颜无耻来借宿的同学。”
  “哼!”
  沈拓拍上门,躲到自己房间生闷气。
  骗子!
  小人!
  纪飞尘这个卑鄙无耻的王八蛋,枉费他为了以前做的事还内疚过很长一阵子。
  当初纪飞尘跟他扯了一大堆莫名其妙的话,他想了一夜都不明白,索性就找上门向他问清楚。然后他知道了那二十万的事,懂了余蒙和他的关系。
  纪飞尘对他说,余蒙是个好女孩,让他不要辜负她。还劝他积极进取,为两人以后的生活奋斗。
  更重要的是,他还给沈拓洗脑,说什么男人如果不能给一个女孩子幸福,就不要碰人家。
  说得那叫一个情真意切,直接就导致沈拓时刻铭记这句话,傻乎乎地当了多少年坐怀不乱的柳下惠。
  他那时对纪飞尘感恩戴德,是真心想交他这个朋友的。可没想到,他神不知鬼不觉又做了余蒙的邻居,在这等着他呢。
  从少城到杭州,他这步棋下得够久远的。
  “你不是要考研,不去图书馆学习,弄成这样走时装周吗?”
  一大早沈拓就裸着上身在屋里转悠,余蒙说了他多少遍都不听。
  “考研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纪飞尘在对面虎视眈眈,让他怎么安心考研?!
  门外的电梯提示声响起,沈拓赶紧拿着扫帚出门。
  “呦,这怎么光膀子了,杭州天气没那么热吧。”纪飞尘晨跑回来,看见他这模样,不由调侃几句。
  “我老婆让露的。她说我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身材百看不厌。”沈拓也不装模作样扫地了,一脸自豪,好像真有这回事。
  “巧了,你老婆也这么说过我。可咱俩身材明显不一样啊,你看我这肌肉走势,再看看你的,啧啧,余蒙的词汇量没贫乏到这种地步吧,总不至于见谁都说这一句吧?”
  纪飞尘边说边掀起衣服跟沈拓来回比划。
  “哎,怎么走了?”
  纪飞尘更绝的话还没开口,沈拓已夹着他的扫帚灰溜溜逃离战场。
  “你见过纪飞尘脱衣服?”沈拓怒气冲冲质问余蒙。他本来是想向纪飞尘炫耀他们那方面很和谐的,没想到被将了一军。
  “你能先把衣服穿上吗?刺眼。”余蒙觑了他一眼,马上把眼睛转回电视节目上。
  “他说你夸他身材好。”沈拓继续光着上身,挪到她正面。
  “你当时不和我结婚,我伤心之余去海南旅游,他也跟来了。然后一起在沙滩晒太阳时,我客套地夸了他。就酱。”
  “那你怎么没夸过我?”
  我没夸你,你心里没点数吗?
  沈拓执意要把白花花的肉盛满她俩眼球。
  余蒙叹口气,从上到下打量他的身材,绞尽脑汁对他说:“你的身材让我很有食欲。”
  这句话成功让沈拓想歪,炸起的毛被抚顺,他坐到余蒙旁边,眼神充满期待:“哪方面的食欲?”
  余蒙掰着手指头,“排骨汤、白斩鸡、瘦肉汤……”
  一阵风掠过,沈拓再次被气跑,余蒙耳边得以清净。
  一星期后。
  余蒙还在梦中神游,一道震耳欲聋的破门声,成功惊醒她。
  好梦被扰,她闭着眼睛,再次尝试入眠。
  鼻子不通气了。
  她甩开某人的手,翻个身子继续睡。
  “老婆,你带我去海南吧,我还没去过,我也想去看看。”
  沈拓在旁边叽叽喳喳,吵得她心烦意乱。
  “你想去就自己去,别来烦我行不行!”余蒙坐起身,冲他大吼。
  沈拓不说话了,一脸受伤的表情。
  余蒙按压下内心翻涌的一丝愧疚,蒙住被子再度躺下。
  空气安静了。
  平时欢快的男声没有了。
  好吧,这次是她错了。
  上次她说了沈拓身材是白斩鸡,他就天天去健身。
  昨天她为了逗他,夸了他几句。他今天就闹着要去海南。
  唉,他怎么老跟个孩子似的?
  余蒙睡不着了,在床上打开手机,查看杭州到海南的航班。
  “我们现在去吃饭,吃完饭坐下午的飞机走好不好?”余蒙敲着沈拓的门,喊他出来。
  “出来,我带你去海南。快点!”
  余蒙在他门口,从上午说到晚上,没人回应。
  难道他不在里面?
  余蒙抱着怀疑的心态,打了电话过去,门内成功响起了手机铃声。
  “这可是你不去,不怪我哦!”
  余蒙说完,就迈开腿准备走开。
  “进来。”
  门在此时打开,里面的人叫住了她。
  屋里很黑。透过客厅的灯,余蒙勉强分辨出沈拓所站的方位。
  她站在门口,正摸索着开关,手被人握住了。
  门被关上了。
  沈拓拥着她,啃来啃去,头发扎得她脖子痒。
  “你冷静点。”
  余蒙推他不动,试图唤醒他。
  两人身体触碰的地方,她清楚地感受到了一些变化。
  “啪——”
  灯光亮起。
  两人眼中皆是彼此狼狈的模样。
  “不生气了就出来吃饭。”
  余蒙脸颊发热,从他怀里钻出来就要往外走。
  “我想继续。”
  沈拓在她后面大喊。
  余蒙看他,他就倒在墙上,眼里透着□□裸的欲望。
  她没动。
  他过来牵着她,哄着说:“我会轻点的。”
  灯灭,人燥。
  不可描述的事情发生了。
  他照顾颇周,她羞于齿口。
  情浓时分,两人都紧张。
  沈拓为了调节气氛,问了句:“是这里吗?”
  随后他就被踢下床了。
  他问的地方不对。
  余蒙被吓到了。
  “老婆,再试试嘛,再试试。我那天是开玩笑的。”
  那天之后,沈拓一到晚上就蠢蠢欲动,可余蒙铁了心,没称他意。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空有开车之心,却无开车之力。明天再写两篇人物番外,就结束了。后天开新文,讲的是一个直播届大佬和小迷妹的故事,日更,甜宠文。如果有人感兴趣,到时可以关注下。
 
☆、纪飞尘(番外)
 
  山西垣曲。
  我见到了朝思暮想的女人。
  简陋的瓦舍中,她发丝凌乱,抱着孩子轻哼着歌谣。
  毫无美感的服饰,粗糙的皮肤,她终于沦为了“为君做羹汤”的妇人。
  在路上,我想过两人见面的无数情形。临到头,却畏畏缩缩说不出任何话。
  她反而很平静,见到我笑了。
  和当年一样迷人的笑,令我恍如隔世。
  “吃饭了吗?”
  她寻常的一句话,我上学时早听过无数遍。再次听到,内心仍有波动。
  那个男人不在家。
  我抱了她的孩子,带她去超市买了很多玩具。
  你的孩子很可爱。
  在超市遇到的人,都在夸奖我。我没有辩解,她也没有,我们原本也是可以有一个孩子的,尽管它的爷爷不喜欢它。
  我奔波千里来见你,却只是想与你正式告别。
  她知道我的意图。
  我们像以前那般,聊了很多有趣的事。
  临别时,她把我送到了车站。
  她走了,我黯然神伤。
  我在哀悼我的青春和爱情,小偷却在努力致富。
  钱包没了,我回不去了。
  那时候,我唯一想到能求助的人就是余蒙。
  余蒙是个奇怪的女人。
  她外表看起来一副小女生的模样,却给人踏实稳重的感觉。
  有她在,令人莫名心安。
  她递给我湿巾擦脸,那一刻我想起了,小时候顽皮被妈妈按住洗脸的感受。
  我喜欢她吗?
  一个女生打游戏很菜,而男生却愿意继续和她组队,还不骂她,那绝对就是对她有意思。
  这是沈拓说的。
  他在胡扯,我才不会承认我喜欢小女生。
  她很喜欢沈拓,虽然她很多时候都在说他坏话。他们又吵架了,沈拓这家伙又惹她生气了。
  两个小孩子的爱情,应该不会走太长远吧。
  我想等等。
  那次回临安,她似乎对杭州的房子感兴趣。我诱惑她在这里买房,她同意了。
  想到以后我们会是邻居,我就一阵窃喜,对沈拓的恶劣行径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她毕业那天,我从外地赶回少城了。
  我送了她一双漂亮的水晶鞋。我知道她的鞋码,却挑了双小码的鞋。我想让她一直记得曾有人送给她一双好看而不能穿的鞋。
  她很喜欢,半句未提鞋不合脚的事。
  股市动荡前,她极度不安,她让我去说服沈拓不要炒股。
  我没有联系沈拓,却撒了谎。
  如果他一无所有了,会不会……离开她?
  我这样想着,期盼着。
  他们果然分手了,尽管是藕断丝连的分手。
  我们终于做了邻居,沈拓这条跟屁虫又开始对我张牙舞爪。
  我没把他放在眼里,反正来日方长,花落谁家还不一定呢!
作者有话要说:  当初给他取这个名字是因为“蒙蒙细雨浥轻尘” 尘埃遇水,该落地了吧
 
☆、陆九岚(番外)
 
  “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谈笑凯歌还。”
  我的父母是因为这首诗给我取的名字。他们希望我有凌云志,希望我成为优秀的人。
  我幸不辱命,成为了大人们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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