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九岚,出身法律世家,2010级法律系系草,现任系学生会主席,追求者无数,却至今单身,谣传他有个怪癖,每次醉酒必去学校的天鹅湖游泳,学生会的干部为了保全本系的脸面,除了严厉禁止他喝酒,还时不时去镇守天鹅湖,久而久之,天鹅湖竟被法律系强行划分为自己的地盘,其他系的学生无权靠近。”刘晗在贴吧发了寻人启事,不消片刻,就有同学就根据她提供的时间地点匹配上了合适的人选。
关于陆九岚的介绍,论坛帖子一大堆,刘晗总结了其中的关键点,对于这位帅哥的传奇经历,虽难辨真假,却也看得津津有味。
“他应该不是单身。”何书颖深吸了口气,振振有词的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怎么可能?他亲口承认的,这还有假?”刘晗翻到了一张校报截图,上面一篇法律系风云人物专访中,陆九岚曾说他不可能在大学谈恋爱,一切会以学业为主。
何书颖难以置信的神色一闪而过,当即和夏思琴围了上去,专注的看着图片报道,余蒙在旁默不作声,脑中灵光闪现,有了一个不错的打算。
☆、前尘往事
两周的军训,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已经接近尾声,今天上午大一新生全部集中在操场,开展军事演练,接受领导的检阅。每个队伍的前面都站有两个挥舞着旗帜的动作标兵,旗帜上标有方阵所属院系的名称,出场顺序由字母顺序决定。出场的队伍需要绕着跑道外围踏着正步走一圈,期间根据领导的口令做出相应的动作。
余蒙所在的中文系出场较晚,她们一群娘子军站在跑道中央,对经过身边的队伍各种眼神扫射。“金融系的帅哥来了。”队伍里不知谁低语了一声,一群人齐刷刷的望向一个方向,余蒙一眼就看到了在大部队前面领队的沈拓。上次两人见面是晚上,余蒙还没注意到他肤色的变化,现在细看,比以前黑了不少,浑身散发着一种介于男孩和男人之间的气息,朴素简单的校服竟被他穿出了制服诱惑。
他从余蒙眼前走过去的那一刻,余蒙凝视着他的侧脸,熟悉的场景一一在她眼前浮现,恍惚间有种时光倒流的错觉。
余蒙上高一的时候,教室位于一楼,每次晨跑,她们班就在教室外面排好队,然后由班长直接带队跑到操场。有一次,余蒙凑巧在集合前去了趟厕所,回来时找不到自己的队伍,那时刚起床头脑也不甚清醒,不知道去操场寻找大部队,只一个劲的在过往人群中瞅来瞅去。
天还未亮,人影丛丛,余蒙看来看去,找不到班里人,却猛然发现自己身边傻站着一个男生。他长得真好看啊,余蒙听从内心的呼唤,着迷的打量着男生的侧脸,男生似乎感应到了她的视线,满脸疑惑的看向她,两人一个看得不明所以,一个看得如醉如痴,目光胶着,中邪般对视着彼此,直到有人拽了男生一下,他才意识回炉,仓皇撇了余蒙一眼,朝操场方向奔去。
余蒙当时年少,心思全在学习,对此惊鸿一面,也不曾上心多少。后来高二分班,她报到结束,从后门离开的时候,瞥了坐在那里的男生一眼,一张似曾相识的侧脸忽然就撞进了眼里,和记忆中的某个画面重叠在了一起。那时余蒙作为当局者,对她和沈拓的相遇更多的是不以为意,现在看来,觉得自己真是错得厉害,她当初脑子是被狗吃了么,怎么就能把和自己羁绊这么深的人认定是路人呢?
余蒙的感慨没持续多久,转眼间便轮到她们系出场了。中文系本来男生就少,相貌出众,身材高挑的几乎没有,为了队伍看起来和谐,仅有的几位男生并没有单独拎出去独立成排,而是被塞在了女生当中,这样就使得中文系看起来都是清一色的女生,队伍所过之处均能引起一阵骚动。余蒙处于队伍最边缘,很彻底地被暴露在了大众面前,她无奈的硬着头皮接受一道道注视的目光。
快接近金融系队伍所处地方时,余蒙更是加倍小心,避免在沈拓面前出糗。看到沈拓面目表情的把手中的旗帜往后挪了挪,余蒙就知道他看到她了,心里一慌,顿时就悲剧了,不仅顺拐了,动作也忘了。在一片片笑声中,她腆着一张大红脸,生不如死的走到了终点。余蒙想,她完了,面对沈拓,她已经无法再强装淡定了。
当天晚上,临安市某酒店厕所内,一个酒气冲天的男人跌坐在马桶上,栽着头,面容呆滞,眼神迷离地看着手机通讯录上第一位联系人的名字,正摸索着要按下去,突然被弹出的短信阻止了将要进行的动作。
“我买好电脑了。”
男人晃了晃混沌的脑袋,本想回个“好”字,手指却不听使唤的点了拨打建。
“喂?喂?喂!大哥,你能听见我说话吗?”话筒那边的人等不到回应,一直在不停地追问。
“%noiehg#$……”
“大哥,你怎么了?什么情况?”男人的吐字不清,使得电话里的人加大了追问力度。
“你说她怎么就和别人结婚了呢……我还爱她啊,我一直在等她啊……”男人情绪激动,反复说着这几句话,和他通话的人好不容易才从他带着哭腔的嗓音中听明白。
“你别太难过了,一切都会过去的,时间是最好的治愈良药……我以前也很喜欢一个男孩子,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为他做了很多事,他却始终没有回应我的感情,只是送了我一句话。那句意味不明的话,让我自作多情了两年,后来从一首歌中听到了它,才知道自己有多愚蠢。”似乎是想起了不愉快的事,说话的人语气有些沉重。
“哇……哪句话?”男人腹中一阵翻江倒海,畅快淋漓的呕吐后,神志清醒了几分。
“它是一首歌的歌词,我唱给你听吧。”
“风雨过後不一定有美好的天空,不是天晴就会有彩虹……但愿你的眼睛只看得到笑容,但愿你流下每一滴泪都让人感动……我不忍心再欺哄,但愿你听得懂,但愿你会懂该何去何从……”
“哈哈,你唱歌唱得我又想吐了。”
“你懂什么,这是我即兴改编的一首歌,为了逗你开心,我容易吗?”
“能把跑调这回事说得这么高大上,除了你,也没谁了。”
“嫌我唱歌跑调,那你来一个,说不定还不如我。”
“女伢儿,你且听好喽。”
“死鬼,不是让你早点回来,你又给老娘乱跑?回来看我不收拾你!”路过厕所的西装男被手机那边的河东狮吼了声,吓得差点崴了脚。
“老婆,你信我啊,我没乱跑,我真的在应酬,没有去ktv,是厕所里有个男的发疯了在唱歌。”
“什么,人家唱的好听?长得帅吗?鬼知道帅不帅。他是不是帅哥和你有关系吗,你别忘了你是有家室的人。”
军演结束后,余蒙趁机去市中心的科技城逛了一圈,电脑买好后,第一时间就通知了纪飞尘,本来还想和他讨论下两人以后的合作事宜,没想到碰到了这档子狗血的事。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她决定施以援手,果断的让对方欠她个人情。
为了省去室友不必要的猜测,余蒙只好躲在公共洗水池的阳台,带着耳机,以过来人的姿态安慰纪飞尘。
几乎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一个求而不得的人,上辈子余蒙也有这样的一个爱情启蒙者。为了那个人,她变得极度消极,丧失自我,仗着沈拓喜欢她,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到了他身上,他们的关系就是因为那个人决裂的。
然而世事无常,两年后余蒙早已忘记当初那人的模样,却唯独对那段时光的自己耿耿于怀,她很悔恨,她不该为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伤害了沈拓。面对沈拓,她其实是自卑的,她一直都在逃避他。起先她懵懂无知,不懂爱情,莽莽撞撞喜欢了一个错的人,等她哭过,笑过,读懂爱情时,她却也失去了那个对的人。沈拓就这样成了她的可遇不可留,她也成了他的一个不愿与人提及的往事。
不过,幸好她回来了,在一切都刚刚好的时候。他还在,她也懂爱。
周一就轮到正式开课,大多老师和学生的第一次见面都是以调侃为主,大家说说笑笑,愉快的一天就过去了。吃过晚饭,211寝室的两个女生,一前一后出了宿舍楼。
“你怎么在这儿?”二十分钟后,各怀鬼胎的两个人,竟然在同一个地点相遇了。
“你也来参加面试?”何书颖会出现在校记者团的报名处,余蒙是万万没料到的。
余蒙要进记者团的事,她没跟寝室姐妹说,那两个人太爱问东问西了,余蒙不想惊动她们,而何书颖不动声色的举动,不得不令余蒙对她刮目相看。
本来余蒙以为参加社团,以此来打探金融系的机会无望了,不过上次的校报一事提醒了她。学校的社团大多是为了开拓学生的兴趣,服务主体主要是学生,可校记者团例外,它的存在很大一方面是为了替学校发声,不管是对内,还是对外,这是每个学校都需要做的门面功夫。记者团负责校刊的出版,学校任何的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们的耳目,如果自己能进入这个团体,沈拓的一举一动还不尽在她眼皮底下?
记者团面试分两轮,第一轮是笔试回答问题,第二轮要经过一个月的考核期,熬到最后的人才算正规团员。余蒙好歹上了两次大学,上一辈子她寝室大部分人都是学生干部,和这些部门打交道,她大概能猜出他们必问的问题有哪几个。不过即便答题不好,也不碍事,她蓄谋良久,早就备好了“杀手锏”。
“头儿,这个人你可得给我招来。”校记者团办公室内,一位身材魁梧,肤色黝黑的男生啪的把一张纸拍在了副团长的办公桌上。
“你又瞄上哪个小学妹了?”端坐在办公椅上的人,专注的忙于手边的事,一丝余光都懒得施予面前粗鲁的汉子。
“笑笑,别开我玩笑了,我可是很认真的在为咱们社招贤纳士。”男生说完,毫不客气的把办公椅扭向了他,恼怒的盯着座位上的人。
☆、向来缘浅
“相貌乖巧,肤色白皙,你不是一直都好这口吗?”李笑扶了扶鼻上笨重的眼镜,扫了眼纸上张贴的个人照片。
“你能不能别这么肤浅,我看人从来都不关注外貌。”
“那你关注哪儿?”
“身家。”男生伸出食指,重重地在戳在纸上的某处。
李笑朝他指的地方定睛一看,只见最后一道问答题“你有什么核心竞争力值得我们选择你?”下面写着,“本人自备拍摄道具,但凡组织需要,风里雨里随叫随到。”
校记者团的拍摄器材贵重又稀缺,每次使用都需要提前向上打报告,如果这个人能自带器材,倒真能省去不少麻烦事,既然她如此懂得为社团排忧解难,李笑没道理将此人拒之门外,“眼光不错,我们确实不应该以相貌取人”。
周三上午最后一节课,余蒙如期收到了校记者团的报到通知,看完短信她第一时间就是观察何书颖的表现,两人的眼神在空中不期而遇,没有任何言语交流,彼此嘴角的笑意已说明了一切。
“我们校记者团隶属校党委宣传部,由采编、美编、摄影、新闻、外事、办公室六个部门组成。团长是校刊编辑部的王磊老师,不过他老人家应酬繁忙,通常顾不上管我们。所以一把手的重任就落到了副团长的身上,咱们副团长呐,她今天有事暂时来不了,所以就先由我们几个为你们介绍下记者团的大致工作流程……”余蒙和何书颖报到后,就跟着其他新人排排坐,认真聆听各部门负责人的讲话。
余蒙前世在大学里的专业是电子商务,当时网上商店层出不穷,她也试过创业,在实践中掌握了很多的摄影知识,因此在报名记者团时,她毫不犹豫就选择了摄影组。摄影组组长叫薛松,虽然长得五大三粗的,但面相和善,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枯燥的介绍结束,小组领导又分别召集麾下的成员进行了一番问话。摄影组招了三个新人,除余蒙外,其他两个都是男生,薛松让组员记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大概了解了下他们每人的摄影水平。散会的时候,还单独问了问余蒙使用的拍摄工具,余蒙报出相机型号后,他做了一个很玩味的表情。
余蒙顾不上深究他的想法,看到采编组也散会了,她忙上去拉着何书颖朝外走。
“咦?”为数不多的人流竟然把出口堵住了,余蒙满脑子疑问。她拍了拍何书颖的肩膀,本意是想催她往前走,不过对方好像被吓了一跳,身体一抖,手中的笔滚落在地,不知去处。余蒙只好先拽着她站在了门后最边上,打算等人走光后再找东西。
“她在躲我?”一道清朗悦耳的声音突兀的穿透人群,宛如汩汩的泉水声流入余蒙的耳膜。她作为声控,实在好奇此人是谁,见缝插针的穿过人群,一眼就看到了站在楼道对面的那个人。
陆九岚?
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注视着这边,外面的人被他盯得不知所措,脚下的动作不自觉的按了暂停键。余蒙与他对视片刻,当即败下阵来。这货看人的目光太过专注炙热,一双桃花眼,似醉非醉,他看向你时,眼眸中仿佛有秋波澹澹,绵绵的情意劈天盖地向你袭来,令你没来由的心悸。
“你们学生会不是今天开会吗?不晓得她从哪里知道了。”薛松挠着头,站在他旁边,说话都底气不足。对方听后,表情没任何变化,只是径直向前走去。
“次奥,你这就走了啊?别人都是见色忘义,你是不见色也忘义。”,薛松插着腰,底气十足地对着那人离去的背影骂骂咧咧。
余蒙作为看热闹的群众,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生怕在此时沦为领导的出气筒,她小心的躲在何书颖的身后,想悄无声息的从此处消失。
“余蒙,你先别走,我有事要问你。”被叫住那一刻,余蒙想她上辈子也许似乎大概是日了狗。
“我在三号餐厅,你尽快来,给你报饭了。”薛松放下手机,大方地对余蒙说,“想吃什么随便点,我请客”。
余蒙的心情现在很复杂,本以为对方要和她谈什么大事,没想到竟是让她推荐下三号餐厅的特色饭菜!要不是薛松一到餐厅就饿死鬼投胎的样,余蒙真以为他是对她有什么非分之想。
话说开学半个多月了,余蒙还是第一次在三号餐厅呆这么长时间,都说三号餐厅是女神聚集地,此话是一点水分都没有。余蒙点了瓶热牛奶,正漫无目的打量着姿色出众的女孩,冷不防被走来的一个打扮似大妈的人物亮瞎了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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