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又怕夏知秋觉得无聊,就特意将夏知秋的几个室友给提前请过来陪着夏知秋。
至于他自己,三天时间用来布置他拜托孙文浩买下来的小别墅,时间也还算是刚刚好。毕竟他不是上门女婿,要结婚,怎么也得有自己的房子才行,这个别墅是背着夏知秋买的,就是为了给她一个大大的惊喜。
和别的新娘子不同,夏知秋成亲前的这几天,却是因为有夏小九,所以过的是再舒坦不过了。
每天就是逗弄一下大妙和小妙,然后就是和韩云云她们聊天说话。
韩云云还有些感叹:“我原先以为,咱们寝室这么多人的,第一个结婚的肯定是李晓萌呢,没想到,倒是张云燕。”
张云燕捧着肚子笑道:“没办法,遇见合适的了,也就不想继续拖下去了,早晚是要结婚的,早点儿结婚早点儿生孩子,对自己的身体也好,毕竟年轻,身体能早些恢复。”
她已经怀孕四个月了,也是安稳了,这才来参加夏知秋的婚礼的。
王燕飞倒是和她的观点不一样:“我觉得应该趁着年轻多多拼一下自己的事业,赚钱,升职,这样才能有一个安定的环境生孩子,也才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
“每个人的想法不同,有些觉得早点儿生孩子是负担,有些人觉得早点儿生孩子能早些恢复身材,对身体也好,两种观点都没错,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要碰到自己喜欢的人才行,知秋就很幸运。”
韩云云在一边打圆场,李晓萌就挤眉弄眼:“咱们韩云云,说不定也是好事儿将近了呢。”
夏知秋还真不知道这个,略有些诧异:“真的?怎么没听你说过?什么时候带出来我们看看啊,我记得你以前说,就算要找男朋友,也一定要找那种长相十分精致的,和漫画上的美男子一样的,这是找到了?”
李晓萌在一边噗嗤一声笑出来:“什么美男子,我现在才觉得,理想型和真实型果然是能天差地别的,你们都不知道,韩云云看上的这个,是个军人。”
夏知秋更吃惊了:“真的是军人?”
韩云云点头:“嗯,家里相亲认识的,也不算是陌生人,以前家里是一个小区的,我见过他,他也见过我,算是认识,后来我来大学了,他去当兵了,家里长辈在一起说话的时候提起来,就让我们见了见面,我觉得还挺合适的,虽然一开始并没有……”
她犹豫了一下才说道:“并没有那种漫画上说的那种心动的感觉,但是仔细的思考过后,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一来我们两家长辈认识,什么好的坏的,我们彼此明白,以后哪怕是看在两家长辈的面子上,他也不会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二来我这个人你们也都知道的,最是不耐烦被人纠缠,也不喜欢腻腻歪歪的谈恋爱。”
“我就喜欢得空了看看漫画看看小说,或者画个漫画赚点儿钱,要是有人一天二十四小时的在我身边腻歪,我才是厌烦呢,这样的距离就正好,我一个月可以去看他一次,他也可以来看我一次,享受一下远距离谈恋爱的感觉。”
李晓萌有些不太赞同:“家里没个男人,很多事情都不方便,比如抬个水桶啊,修个电灯什么的。”
韩云云摆手:“这些都不是事儿,只要有钱,物业不是放着干看的。我喜欢的就是那种独立的,私密的空间。再说,他虽然长的不是我理想型,但终归还是个帅哥,穿制服的男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帅气的男人了,除了军人,我也想不到还有什么人能让我更心动了。”
孟晓飞在一边补充:“所以说来说去,还是颜值更重要。”
韩云云笑眯眯的点头:“性格也很重要,他那样的,就得需要找我这样不黏人的,要是换个离不开男朋友的姑娘试试,不得一天给他说八十次分手。”
夏知秋见她想的明白,说起那男人也略有几分感情,也就觉得这桩婚事,也是可以的。
等到了晚上,夏知秋就觉得,光是可以两个字,还不足以来形容这桩婚事。白天韩云云说的多理智啊,从性格分析到行为,从行为说到门当户对,但实际上,就是谈恋爱了!
两个人捧着手机,足足说了一个小时!
这还是因为韩云云的手机没电了,再加上她现在是在夏知秋家里,周围一圈朋友打趣的看她呢,要是在自己家里,估计两个小时都是能有的。
既然是有感情,那这桩婚事,简直就是极好的了。
夏知秋的婚礼很热闹,她朋友虽然不多,但也不算少。再加上她名声在外,就算是没请帖,也有不少自愿来参加的,原本夏小九定下来的桌子,居然还不够,最后又加了三桌才刚刚好。
和普通的新娘子一样,夏知秋是被周叔叔从后面给带出来的,然后,亲手交给了夏小九。
在音乐的伴奏下,两个人相携相依,走上了前面的舞台。
其实司仪说的大半的话,夏知秋都没有听的太清楚。她的心神,就放在旁边夏小九身上,当然,夏小九也是时不时的就转头看她,两个人但凡对视,那眼神中的脉脉温情就遮都遮不住,挂在大屏幕上,看的别人也都跟着觉得温暖。
夏小九没有父母,但他有族人,这次来参加婚礼的,据他说是族中长老,按照辈分,还要叫一声二大爷。
认亲的时候,夏小九这边就是二大爷上来的,他给新人封的红包是两个翡翠坠子,一个凤衔珠,一个龙戏珠,龙凤吉祥,也是好兆头。周叔叔和夏花这边准备的是银行卡,日后他们两个自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谢谢爸爸,谢谢妈妈。”夏知秋先开口,周叔叔愣了一下,随即眼前就有些红,这些年夏知秋虽然和他也是亲近,但并未改口,他原先也不在意,毕竟夏知秋年纪已经大了,知道自己的身世。可没想到,他以为自己不在意,却在听到这一声的时候,还是有些触动,心里酸酸软软,又有些高兴,总算是这些年的付出也没有白费,这孩子,是知道他的一番心意的。
夏小九跟着夏知秋走,夏知秋喊了,他自然也不会纠结 ,很痛快的跟着喊了爸爸妈妈,差点儿让周叔叔再掏出来一个银行卡,也幸亏夏花眼明手快给按住了。
一场婚礼下来,夏知秋一点儿都没累着,她早上就是坐那儿化妆,下午就是跟着夏小九端着酒杯敬宾客,等四五点钟散场,她只要跟着夏小九站在门口送宾客就行了。
两个人今天结婚,送完了宾客,自然是该是去新房子那边。亲近些的朋友和家人刚才就没有散开,这会儿还都是过来玩耍,美名其曰,闹洞房。
当然,闹是闹不起来的,大家就是聚在一起说说话,开开玩笑,给新房子带来许许多多的人气,让这个房子暖起来,热闹起来而已。
等天色黑下来,夏花让人送来了饺子,大家伙儿吃过这顿晚饭,这才一哄而散。
“好小子,晚上好好努力。”孙文浩抬手拍拍夏小九的肩膀,笑哈哈的走人。二大爷凑过来压低声音问道:“你会不会?我前些时候给你找的那些个视频,你都看过来吗?要不要我再给你讲讲?”
夏小九黑着脸将人都给赶走,哦,送夏花和周毅的时候就不是黑着脸了。
一转身,就见夏知秋坐在沙发上,一脸的笑意,周围的灯光投射在她身上,客厅里早被韩云云她们眼明手快的给收拾干净了。满屋子的亮光,却不及夏知秋眼神中的情意。
“知秋,咱们总算是成亲了。”夏小九凑过来,低头含住夏知秋的唇瓣,良久,猛地抬头:“咱们回房去,今天晚上可是咱们新婚夜,手机关掉,电话拔掉,知秋,你做好准备了吗?”
夏知秋脸色通红,先是害羞,然后逼迫自己做出豪爽的样子来:“我已经准备好了,你别急,咱们有一晚上的时间呢。”
夏小九一弯腰将人给抱起来往楼上去,脸上的笑容神秘莫测——一晚上?开玩笑呢,他好歹也是个狐王呢,一晚上怎么可能会够?再说了,二大爷之前可是给了一个双修的法子呢,要是不试试,岂不是辜负了他前段时间的辛苦?
夏知秋却不知道夏小九这会儿的“阴险”心思,不过,她很快就能知道了。
夏花和周毅在客厅等了半天,眼看十二点,昨儿才结婚的小夫妻俩还是没出现。等的心焦,索性打电话过去问,然而手机关机,电话打不通。
夏花着急,还担心小夫妻俩出事儿了,急急忙忙的起身,本打算去新公寓那边看看的。却被周毅给抓住了胳膊:“你就别去捣乱了,小九那孩子跟着知秋几年了,形影不离的,盼着这一天估计盼的眼睛都发绿了,现在好不容易得逞,一天时间哪儿够?就是古代,也是三天才回门呢,你就等着吧,别瞎琢磨了。”
夏花脸色有些发黑:“一天不行,还得要三天?”
“那新婚都是这样啊,我是男人,我更了解男人,再说,就是咱们刚结婚……”周毅说道,马上被夏花拍了一下,他轻咳了一声,笑嘻嘻的继续:“他们都是修行之人,心里有分寸,你就别惦记了,来来来,时候不早了,咱们赶紧自己吃午饭,大妙小妙可是早就肚子饿了,你啊,以后人家小夫妻俩过日子,你就不要多问了,不聋不哑不当家翁。”
夏花哭笑不得:“这话是这么说的吗?那是说让长辈别管家务事,我是担心他们年纪轻轻,没个节制……”看周毅要开口,忙说道:“知道了知道了,他们是修行之人,不能用常人来衡量,我知道了。好了,吃饭吧。”
这一等,果然就是三天,第三天夏知秋打电话过来的时候,声音还是略有些沙哑的。夏花抓心挠肝的想问几句,但想到周毅的话,最后还是没问出口,不过,不妨碍她多叮嘱几句。
夏小九是食髓知味,本来,他们是说好了结婚之后再继续出门的,继续游历下去,多做好事儿,多积攒功德。然而,夏小九借口要双修,要提高修为,每次都要在卧室纠缠个两三天。
两个人体质非寻常人,这样那样的折腾,出来之后反而是更精神了。夏花索性不去管了,反正夏小九应该有自己的分寸,她这个当长辈的,真不好一直过问晚辈的房中事。
这出发的日子一拖再拖,很快就拖到了年底,然后,韩云云送来了喜帖,她要结婚了,对象就是那个军人,军队不好请假,也就是因为要结婚,才在年底有一段假期。
夫妻俩再去参加韩云云的婚礼,同宿舍的再相聚,这次,李晓萌也带来了自己的好消息。
她当年和王燕飞一起参加考研,两个人都考上了,不过李晓萌是考回了原来籍贯的大学,回了老家那边上研究生。今年研究生毕业,然后参加毕业典礼的时候,和一个回学校探望老师的师兄看对眼了。
之前夏知秋结婚的时候,他们也是刚来往两个月,还没确定下来,也就没说。现在呢,两家已经开始商量结婚的事情了,李晓萌也就不用遮遮掩掩了。
她大大方方的邀请大家到时候去参加她的婚礼,大家也都应了下来。没人提起来当年王超的事情,李晓萌自己也早就从里面走出来了,就像是那句歌词唱的,阳光总在风雨后,她经过了风雨,也迎来了阳光。
大约好事儿总是跟随好事儿来的,李晓萌确定了婚期之后,孟晓飞也紧跟着经过相亲确定了男朋友人选,同一个城市的,人虽然略有些胖乎乎的,但性子很温柔,孟晓飞很喜欢,若是没什么意外,来年年底也该结婚了。
夏知秋身边的好朋友,除了周明亚和王燕飞,剩下的也都有了姻缘。
周明亚大约是当年被亲生爸爸的事儿给刺激的狠了,对天下男人都没什么好感,也有一种婚姻恐惧症,生怕夫妻半辈子再会被谋害了性命,所以一早就决定这辈子都不结婚,只和妈妈一样当个女强人,争取将自家的公司给做大,做到世界最大。
至于继承人,四十岁之前不用考虑,四十岁之后,说不定国家就有别的科技了,像是试管生孩子什么的,或者,干脆领养一个。反正她死了就是死了,后人再如何,也和她没多大的关系了,那些钱又不能带到地府去花用。她现在享受的,是那个赚钱的过程。
王燕飞则是性子好强,读完了研究生又继续读博士,好多人都说女博士是第三种性别,是嫁不出去的老女人。夏知秋她们一直觉得这是酸话,尤其是那些失败男人的酸话,他们男人做不到的事情,女人做到了,打击了他们的自尊,将他们的脸皮踩在了脚底下了,所以他们才要千方百计的用这些话来诋毁这些比他们强大的女性。
至于说王燕飞坏话的女人,那更是生活中的失败者了,因为有人比她们站的更高更远,所以她们迫不及待的想要用这些话将人给拽回来,好显得她们的失败不是她们自己的缘故,而是身为女人的原因。
也幸好王燕飞本身心灵强大,所以这些话不用夏知秋她们说,她自己就能明白。她也并不将这些话当回事儿,她现在也算是强者了,强者又怎么会和蝼蚁一般见识呢?
王燕飞结婚的时候,夏知秋已经生完了孩子,她运气好,一胎两个,一男一女,凑成了一个好字。
王燕飞的对象是科学院的院士,性子比较恬淡,喜好钻研,不太喜欢外事,和王燕飞性情相似,两个人成婚之后十分恩爱,不到一年双双升职,同时双喜临门,王燕飞也怀了身孕。
至此那些个说王燕飞读那么多书没用的人总算是消停了,不过,就算是不消停王燕飞也不会理会就是了,夏虫不可以语冰,王燕飞在往上走的时候,那些人也就只能在下面看着了。
因为夏知秋的两个孩子年岁小,不好带到外面去冒险,所以难得的,夏知秋和夏小九在B市停留了有四五年的时间,等两个孩子六岁了,可以上小学了,他们两个才会出门。等到了寒暑假,就会将孩子也带上。
两个孩子都很有天赋,而且夏知秋也问过他们自己,确定他们愿意修炼,这才将两个孩子都带上的,从小培养,将来也才不会受欺负。
又有一个山神娘娘跟在一边,倒也不用担心他们两个在外面会护不住两个孩子。
日子一天天过去,孩子也一天天长大。
夏知秋七十岁的时候才开了第七窍,没办法,修为这种东西,都是越往后越艰难的。夏知秋还算是有天赋的,再加上这些年一直做好事儿做善事,功德足够,这才勉勉强强的在临死之前,开了第七窍。
开窍的同时,魂魄离体。从此之后,她就不用受肉身限制,只能滞留阳世间了。有阎王手令,有地府任职书,又有修为在,只要她愿意,妥妥的一个地仙。
然而,她不愿意。
因为做了地仙,就只能停留在自己所要当值的地点了,就像是土地,像是山神,无事不得远离。
可夏小九是要上天的,她怎么能自己留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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