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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剑三同人]把酒言欢——墨殊

时间:2018-01-13 15:33:49  作者:墨殊
  所以,如今舅甥二人活脱脱两座大小冰山什么的,还真是半点都不稀奇。
  只是西门吹雪再冷漠,笑笑在他心中始终都是十分重要的。他们是彼此的肉中骨血,哪怕初生即分别,可是血脉之亲如何能够断绝?
  更何况,他们家笑笑那么乖,干净又小小的那样的一团,还会甜甜的唤一声“哥哥”。西门吹雪觉得,“妹妹一撒娇自己就无可奈何”这种事情,还是将它变成永远的小秘密,不要让旁人知道才好。因为小舅舅说过,软肋和弱点这种东西,在没有能力妥善的保护它们的时候,就永远不要让旁人知晓。
  西门吹雪向忠叔询问小言欢的位置,还没有等忠叔回答,老人家便听见自己身后响起一串的脚步声。最前面的脚步声十分轻,显然主人身量未足。但是“登登登”的频率十分急促,快到让人担心她会摔倒的地步。
  而后面则是整齐的一串足音,是练家子,不用多想便知道,这是自家小小姐身边会一些功夫的婢女。
  前面是仰头双眸之中饱含期望的表少爷,后面是急匆匆的往这边跑的小小姐,忠叔无奈的笑了笑,伸手摸了摸西门吹雪的头,然后侧开身子,露出他身后那个飞快往这边奔来的小小身影。
  今日的小言欢穿了一身淡粉色的襦裙,头顶梳了两个小小的花苞,花苞上面缠绕着和她衣衫同色的发带,在发带上用银线各自绣了一朵盛开的石榴花。
  “哥哥~哥哥~哥哥~娘!!!娘!!!娘!!!”
  小言欢一边跑着,一边欢快的叫人,而后冲着西门吹雪张开了手,乳燕投林一般的冲入了西门吹雪怀里。西门吹雪虽然只比言欢大三岁,但是已经习武,更何况他们家小姑娘实在生得娇小,所以西门吹雪毫不费力的将那粉粉的一团抱了起来。
  叶萦洲看着抱成了一团的一双小儿女,心中因为幼弟忽然奔赴盛京而产生的层层惊疑和担心被压下去不少,她走了两步,毫不费力的将西门吹雪和言欢一左一右的一同抱了起来。
  眼前的景象其实有些骇人,叶萦洲并没有做江湖打扮,而是一身温婉的衣裙,俨然是大户人家主母的模样,端庄雅致却又透着一丝弱不禁风。三岁的小女孩和五岁的小男孩的分量其实已经并不小了,可是这样“柔弱”的一位夫人却能毫不费力的将他们一齐抱起,还能顺顺当当的迈开步去。
  自家大小姐天生神力,忠叔对此早已经习以为常,不过他们身后却有新进府的丫鬟小厮,看见大姑奶奶如此,他们几乎被骇得说不出话来。
  这一刻,某些有幸在他们家城主忙的抽不开身的时候,给自家小小姐喂过奶糊糊的婢女忽然想起,那时候自家小小姐还是更小的一团,甚至还不能翻身,可是她们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却没有办法从这样的小小姐手里拿过喂奶糊糊的勺子。而小言欢以为她们在和她玩儿,反而攥的越紧。
  最后还只得劳烦城主亲自上阵,才将那个弄了自家小小姐一身奶糊糊的惹事勺子夺了下来。
  某婢女:呵呵,你们这些新来的,对我们叶家小姐的力量根本一无所知。
  叶萦洲没有担心太久,因为很快,她便收到了自家幼弟在盛京之中的回信。叶孤城在信上用很短的篇幅说了自己一切顺利,已经踏上了返回飞仙岛的船只。而剩下的,则是叶孤城恐长姐对小言欢照料不周,所以写下的一串注意事项。
  白云城的消息网络之间以一种似隼非隼,似鹰非鹰的鸟类传递信息的。它们可以在海上的风浪之间穿行,并不畏惧海上的种种极端天气。更重要的是,和船只比起来,这种鸟传递信息的速度要快上许多。
  因此,这信才能比叶孤城先到。
  看着窝在她哥哥怀里睡得正香的小闺女,叶萦洲的眉头跳了跳。阿城这臭小子,难道还怕她会怠慢自己亲生的小闺女不成?她好歹是两个孩子的娘亲了,怎么照顾孩子这种事,她还用一个毛都没长齐的毛孩子教?
  更何况,有这功夫,他去盛京的前因后果早就交代清楚了,哪里还有她在这里提心吊胆的担心?
  叶萦洲对这个说走就走的幼弟有诸多不满,不过人能够平安归来,叶萦洲悬着的心到底就放下了一半。她不知道的是,穷此一生,她永远也不会知道幼弟这样做的真正原因。这是一种保护,也是叶孤城的性子使然。
  叶孤城的道甚至并非“诚”,而是“承担”。在他看来,这些前世累累血债,他一人背负便足够了,无论是长姐还是笑笑,甚至是同为男儿的阿雪,叶孤城都没有打算让他们知晓。
  因为此生一切都还没有开始,无论是笑笑还是长姐,抑或是阿雪,都是没有必要背负着这些沉重而“莫须有”的东西一路前行的。
  ——对于叶孤城来说,他要护着他们,这便是他用剑的全部意义。所以,在遇见事情的时候,叶孤城选择挡在家人面前,却是一次也没有想过要与他们一道分担。或许以后会,在阿雪和言欢都已经成长为独当一面的人之后,只是不是现在。
  叶孤城离开白云城的时候已经七月中旬,因为白云城和盛京路遥,叶孤城紧赶慢赶,却到底错过了言欢的生日。不过他在盛京的时候偶得一块寒铁,叶孤城冥冥之中有一种预感,总觉得这块寒铁他莫名的熟悉。
  重金将此寒铁买下,叶孤城在返回白云城的船上顿悟,他所以熟悉至此,岂非正是他前世殒身在这块寒铁铸造的长剑之下?前生万梅山庄庄主的那柄乌鞘长剑,便应当是这块寒铁所铸了。
  叶孤城几乎失笑,这天底下的事,果然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而叶孤城不知道的是,在他第一次没有和小外甥女庆祝的生辰里,已经有旁人先他一步,早早为他家小言欢送上了生辰贺礼。
  那是一柄剑,剑锋凌若寒水,剑柄上系着天蓝色的佩饰。宫九将这柄剑递到了叶言欢的面前,顶着西门吹雪警惕的目光和叶萦洲的一脸探究,他神色如常的对言欢问道:“此剑名曰长欢,小丫头,可是配你?”
 
  ☆、夜来风雨声。
 
  第二十章。夜来风雨声。
  长欢是一柄古剑,确切的说,长欢原本便是藏剑山庄之中流落出去的一柄轻剑。宫九自然是不知道长欢和藏剑山庄的渊源的,他只是偶然得到这柄剑,在听手底下的人说此剑名曰“长欢”的时候,他的脑海里蓦然就蹦出了叶家那个名叫言欢的小姑娘。
  八月初五的生辰,四平八稳而又稀松平常,没有什么奇奇怪怪的典故,谈不上特别吉利,也没有七月十五鬼节那般惹人忌讳。
  民间有“称骨”算命的说法,将人的出生时辰对应上了斤两,最后相加,便是这人一生的命数。自然是命格越重越好的,按照这个算法,这个叶家的小姑娘倒是命格贵重,是寻常男儿动担不起的重量。
  而这样算下来,宫九自己本身却是命如薄纸,缥缈若尘。宫九不信命,本对这种算法嗤之以鼻。在闲来无事用这叶家的小丫头的生辰年岁算过一遍之后,宫九就对种说法更加不信了——命太重并不是一件好事,命格太重,有的人是担不起来的。他堂堂男儿,难道还能比一个小丫头还不担事儿?
  当时只是消遣一样的为叶家言欢算了一命,宫九对数字并不敏感,说他“不识数”,其实是有装疯卖傻的成分的,但是九公子天赋异禀,寻常书籍过目不忘,只可惜一旦和数字挂钩,宫九的记性就总没有那么好的。这种记性不好只是相对而言,不过九公子能够记住一个小丫头的生辰,宫九自己也觉得有些奇异。
  偏生宫九就是记住了,非但记住了,还当真用了一些心思,早早开始为言欢找寻生辰礼物。
  还记得那个小丫头笨拙的用竹枝代替长剑练习的时候的模样,宫九微不可见的笑了笑,他相信这柄剑叶言欢一定会喜欢的。
  实话说,这柄剑宫九得来也是费了一些力气,甚至不得不去和当今圣上虚与委蛇,而就这样轻易的送给了一个三岁的小姑娘,日后少不得还要费些气力去和皇帝编纂一个合理的这柄剑的去向。可是一想到那丫头会露出的欢快笑脸,宫九就觉得,这事儿虽然麻烦,却也不是那么无法忍受的。
  至若自己为什么那么想要一个小丫头高兴,宫九觉得,大概是因为自己早早占了这孩子便宜,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有了一种责任吧?
  叶孤城并不知道宫九的内心活动,若是他知道,哪怕再不擅言语,叶孤城也非得唾宫九一脸不可。虽然前世他查到了宫九是太平王世子明睿之后便不再深究,可是什么沙曼、牛肉汤的,宫九身边不清不楚的女人还少?说什么负责,他自己臊也不臊?
  而宫九趁着叶孤城不在——当然,九公子是不会承认自己特地挑选这样的一个时机的,他又一次突破白云城中越发严苛的侍卫巡视,再一次来到小言欢跟前。
  选择性的忽略了一旁容貌和言欢有些许相像的夫人,还有一个和他身量仿佛的白衣小豆丁,宫九像个真正的毛头小子一样窜到了言欢面前,献宝似的将那柄长欢递到了言欢面前。
  言欢已经认识了宫九,她先是冲着宫九甜甜笑了一下,然后也没有着急去看宫九手中的盒子,而是迈开小短腿往宫九身前凑了两步,伸出一只肥白的小手,示意宫九握住。
  宫九愣了一下,转而将那装了长剑的盒子用一只手提着,腾出一只手去握住言欢伸过来的手,低头的动作遮住了他唇边的笑意,言欢拉着他几步走到了自家娘亲面前,仰头对娘亲介绍道:“娘,这是沈叔叔家的小哥哥,他上次帮我削了竹子哒,小哥哥很厉害的,他就伸出手指,都没有碰到竹子,那竹子就biu~的一下子断掉啦。”
  叶萦洲自然知道自家小闺女口中的沈叔叔是谁,其实这辈分不对,沈浪和他们父亲乃是故友,她和阿城称呼一声“叔叔”尚且说得过去,而言欢是她的女儿,更应该降一辈。可是沈浪看起来的确不像是爷爷辈的,叶萦洲无奈的揉了揉自家闺女的小脑袋,并没有纠正小言欢的这个错误。
  不过叶萦洲是知道沈浪并没有孩子的,她看了一眼这个一身锦衣的小少年,疑惑道:“莫不是沈前辈的弟子?”
  宫九听见小言欢唤这个女子“娘”,已然知道叶萦洲的身份。前世他并没有听过此人,于是便不由多看了叶萦洲几眼。听见叶萦洲的问话,他很快回过神来,彬彬有礼的对叶萦洲先行一礼,温声道:“家师王怜花。”
  认真论起辈分,他应当是和叶萦洲一辈,不过他们到底年岁相差很大,宫九垂了眸子,一个念头从心中微妙的闪过,而后没有任何犹豫的,他选择对叶萦洲执晚辈礼。
  和叶萦洲说话的功夫,宫九十分自然而然的将手中的盒子放在了地上,单手打开上面的锁扣,然后微微捏了捏手中那只绵软的小手,示意言欢自己去看。
  盒子之中是一柄剑身恍若寒冰雕成,散发着凌凌寒意的长剑,剑鞘和剑柄上的佩饰也统一是幽蓝的颜色,在这个有些炎热的南海,恍若将一抹冰泉掬在了掌心之中。
  小言欢的眼睛骤然就瞪大了,她微微张了张小小的唇,额头上的五瓣梅花似乎都随着主人心情的愉悦而更加鲜艳了几分。小姑娘小心翼翼的伸出另一只没有被宫九握住的手,一寸一寸的抚摸着长欢的剑身。
  长剑有灵,传闻长剑认主的时候总会有异状出现。对于这种神异之事,其实宫九是不相信的。所谓祥瑞,在他看来不过是后人的牵强附会。
  然而在小姑娘的手放在那剑身上的时候,这柄走过陈年风霜却还锋锐如昔的长剑却当真微微晃动了一下,发出一阵翁鸣。长剑翁鸣,这种事情搁在叶孤城身上很是寻常,宫九虽然不好此道,不过若是有心却也不是做不到。
  毕竟其实长剑嗡鸣,不过是真气外放,引得长剑产生了某种共鸣罢了。看似玄且又玄,可是说破之后也不过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可是如今言欢只有三岁,剑招也只是笨拙的模仿,真气外放?这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宫九就只能当是他寻的这柄“长欢”喜欢这个叶家的小姑娘了,看着那孩子水亮亮的眸子,宫九居然很轻易的接受了这件事。
  叶萦洲显然也被长剑的翁鸣吓了一跳,不过她所以被吓到,不是因为自家小闺女引起了剑鸣,而是因为有宫九这个“外人”在场,哪怕他是故人高徒,哪怕他年岁尚小,叶萦洲也怕他看出自家小闺女身上的异状。
  藏剑对剑的亲和力近乎是天然,哪怕后来藏剑武学已然散落,可是叶家世世代代的人却都是用剑的。自家小闺女身为藏剑天眷,能够在并未习武的情况之下引发名剑嗡动,在叶萦洲看来是预料之外,可是却实在是情理之中。
  小言欢只是纯粹的欢喜,她本能的知道自己喜欢这柄剑,可是叶萦洲却想得更深了一些。她出身叶家,对剑自然颇有研究。她记得长欢是他们藏剑山庄流出的轻剑,如今机缘巧合,这柄轻剑经由旁人之手又回到叶家。
  了解这柄剑的价值,也清楚若是作为初相识之人,这个孩子送予自家小闺女此物实在太过贵重,只是藏剑旧物,叶萦洲当真不好推拒。一时之间,叶萦洲的面上便有一些犹豫。
  宫九不知其中具体细节,不过他最擅长掌控人心,不难看出这位夫人的犹豫,宫九出声道:“此物是我偶得,并非师父与沈伯伯之物,更何况我不习剑,不好埋没了它。言欢即将随叶城主习剑,正衬此剑。”
  这已经是在明着宽慰叶萦洲了,且言明是赠与叶言欢的,如此一来,哪怕是小言欢的娘亲,叶萦洲也不好再替女儿做什么决定——她是不指望自家小闺女能主动拒绝了,毕竟从方才开始,这孩子的眼睛就从这剑上挪不开了。
  小小的孩童居然毫不费力的将那柄比她还要高的长欢拿了起来,虽然是轻剑,但是藏剑山庄出品,分量实在不轻。言欢拿在手里并不见半点勉强,和她小小一只的身量十分不符。
  距离她最近的宫九不知叶家天生神力,他微微愣了一下,继而看着那单手提起这柄剑的小姑娘,不确信的问道:“能舞得动?”
  原谅他用“舞”这个词,因为言欢小小一只,这长剑被她拿在手里,其实是有些可笑的。宫九赠与她此物,原本是打算等她年岁渐长再用的。
  小言欢却没有听出宫九语气中的不敢置信,小姑娘用力的点了点头,转而腰身一扭,猛的就将手中的长剑轮了一圈。
  “啪”的一声,宫九只觉自己面上一痛,眼前一阵光点乱晃,居然好半天也缓不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目睹了这一切的西门聚聚:让你撩我妹妹,该!
捂眼睛的萦洲麻麻:少年你……你对我们黄鸡的力量一无所知!
还在路上的城主: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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