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六点半的时候,她便又犹如昨晚一样光彩照人,同样的装扮,同样的美丽动人,除了拿掉了那条高仿爱马仕小方巾,更因为昨天的小插曲,她上上下下检查了每一个高仿品牌名字的拼写,确认此刻身上再无差错。
她又如昨晚一样姿态婀娜地走进了凯德酒店,找到了302包厢,一样地推门进去,她的客户这次是一位珠宝商的女儿邹琳。此刻她和她的男友正坐着一起玩手机游戏。
如之前电话里沟通过的那样,邹琳又以自己闺蜜的身份介绍了林筝。
林筝便朝着邹琳的男友笑笑:“你好,我是琳琳的闺蜜五月,你可以叫我May。”
林筝还没有开始行动,那个男人便已经被林筝的容貌分去了注意力,他放下了手机游戏,颇有兴趣地朝林筝搭话:“原来怎么不知道琳琳还有你这样一个闺蜜呀。”
“因为常年在国外。”
“哦哦哦!”男人发出了然的声音,他还想继续搭讪,包厢的门突然被推开了,又有人走了进来。
林筝也有些好奇,她还以为只有邹琳和她男友两人。邹琳已经跳了起来朝着来人迎上去。
“表哥表哥!你来啦!”她朝着林筝使了个眼色解释道,“我表哥,刚刚回国,之前约他一直找不到时间,正好今天凑上。”
林筝也便没有在意,她随意地回头,然后看清了那个来人的脸。
那是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英俊到让人会过目不忘的脸。
“我表哥谭湛。”邹琳指了指来人,又指了指自己男友和林筝,“我的男朋友蒋磊,还有我的闺蜜五月,你可以叫她May。”
林筝看着谭湛那张仍旧异常冷峻华丽的脸,惊愕之余便是无所适从的慌乱,她没想到,连续两天,竟然会遇到谭湛两次,尤其昨天他还是她试验的对象。这未免太尴尬了。
但相比林筝的慌乱,谭湛就显得镇定多了,他大概只愣了那么一下,神色便很快恢复如常,只是嘴角那抹玩味的笑容,一直没有退去。
“先生请问您要点些什么?”
他落座后,便有侍者过来点单。
“一杯‘曼哈顿’。” 谭湛看了眼林筝,眯着眼睛笑了笑,加了一句,“我喜欢冰多一点。”
林筝只觉得胸口下意识的一冷,谭湛点了和昨晚一模一样的带冰鸡尾酒。
蒋磊倒是被谭湛分去了些注意力,他显然对邹琳这个看着就也很有钱的表哥很有结交的兴趣。
“谭湛哥是做什么的?金融投资?”
谭湛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只是笑笑:“我对金融没有太大的兴趣,我对新闻传媒兴趣还多一些。”
倒是邹琳颇为骄傲地拉住了谭湛:“我表哥本科是哥伦比亚新闻学院毕业的,然后去了普林斯顿读了研究生,是个超级学霸。”她的口气里带了丝毫不遮掩的崇拜和仰慕,“可是明明我也没见他有多认真学习……”
蒋磊相当好奇:“那这次谭湛哥是准备回国短待还是准备在国内发展?”
“表哥已经拿到星灿的offer了。”
林筝有些意外,星灿是本市的卫视台,也是全国四大一线卫视之首,因而竞争非常激烈,近来年并不乏国外名牌大学毕业的留学生挤破头想要进星灿的,然而不少仍旧铩羽而归,谭湛听起来却像是轻而易举就拿到了工作机会。
蒋磊和谭湛此刻还在一来一往又聊了些有的没的。
而见林筝一直没有行动,邹琳倒是急了,她在桌下用脚轻轻踢了踢林筝,给她使了个眼色。果然没多久,林筝手机一震,就收到了她的短信。
“你还想不想要钱了?怎么还不行动?”
钱。这个字提醒了林筝,她看了看蒋磊,又看了看邹琳,咬了咬牙,硬着头皮还是决定继续。
“你们在聊什么呀?”她胡乱找了句话,好佯装想要插入讨论,继而顺势自然地朝着蒋磊靠过去。
谭湛挑眉看了她一眼,林筝本来伸出来准备蹭蒋磊的腿便吓得下意识缩回,慌乱之下不小心踢了蒋磊一脚,那双12厘米的尖细鞋跟让蒋磊忍不住发出了闷哼。
林筝只好马上道歉:“不好意思不小心踢着你了。”
“没关系没关系!“蒋磊又朝林筝转过脸来,他并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但对着林筝这张脸,实在发不出火来。
林筝迎着谭湛的目光,豁出去般地继续行动起来,她又伸出腿,小心翼翼地摩擦起蒋磊来,然后是手,她轻轻地把手放到了蒋磊的腿上。
邹琳明知道林筝在干什么,但她佯装着低头玩手机,一颗心很紧张地期待着,期待着她的这位新晋男友,是个不为美色乱动心的男人。
蒋磊一开始是疑惑的,然而当林筝把手放到他腿上后,他就了然了,他一边心不在焉地和谭湛聊着,一边伸出手,握住了林筝的那只手,带着□□意味地慢慢抚摸过林筝的手指,林筝想抽走手,蒋磊却一把把她拉了回来。
“亲爱的,下个月什么日子,你还记得吗?”邹琳撒着娇把蒋磊的脸转向自己。
“记得啊,是我和我们琳琳在一起第100天纪念日。我已经为你准备好礼物和惊喜了。”
林筝实在有些佩服蒋磊,他此刻的表情一脸宠溺,双眼深情地望着邹琳,然而在邹琳看不到的桌下,他仍旧紧紧拽着林筝的手,还用手指轻轻挑逗林筝的手心。
又一个人前人后两副面孔的男人,又一个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勾勾手指就会管不住自己的男人,又一个毫无原则可言的男人。林筝感到有些恶心,她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坐在对面谭湛,对方正冷冷地继续看着她,然而那目光里带着深深的嘲讽。即便有桌子遮挡邹琳的视线,但谭湛太高了,他即便坐着,只要认真盯着,也能清楚地看清林筝的动作,而现在他就这样看着林筝和蒋磊交缠在一起的手,然后他突然看着林筝笑了,顺手摸上了桌上的那杯带冰鸡尾酒,林筝一个激灵,几乎是瞬间就下意识大力地从蒋磊手里抽回了手。今天比昨天还冷,她可不想再被泼冰酒了。
她有些慌乱地把长发拨至脑后,晃了晃手机:“琳琳,我刚才收到个短信,有点急事,我先走了,你们继续,我们下次再联系。”
林筝正准备溜,却见对面的谭湛也站了起来:“琳琳,我也临时有点事,先走了,下次再约。”
邹琳不疑有他:“好呀,表哥再见,你们路上当心哦。”
林筝几乎是硬着头皮走出了包厢,谭湛就亦步亦趋跟在自己身后五步的距离,他不说话,就那么安安静静地跟着,林筝往左边拐,他也往左边拐,林筝走得慢,他便也放缓步调,林筝下楼,他也跟着下楼。
最后还是林筝憋不住了,她回头有些怨气地对谭湛道:“你什么意思?这样好玩吗?”
谭湛眯着眼睛露出个笑容:“这句话应该我来问你才对?该怎么称呼你?昨天还是四月,今天就是五月了,那过几天再见到你,是不是要变成六月七月八月?”他从头到尾打量了林筝一眼,“不过总算有进步,今天终于把你那假爱马仕围巾拿掉了。鞋跟也修好了。”
“关你什么事?有病!”
“有病的是你,这样习惯性的骚扰撩拨陌生男人,甚至当着琳琳的面这样撬她的男朋友,你这样的女人有廉耻心吗?”
林筝正准备回嘴,邹琳的电话就来了。
“五月五月,我男朋友怎么样?刚才他没睬你吧?所以你走的那么快,是不是?”
林筝想起蒋磊,就有些倒胃口:“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真话呀!”
“那我可说了啊,你这个男朋友啊,劝你还是趁早分了,刚才我把手刚放到他腿上,他就一下回握住我了,我后面连抽手都不给我抽,结果一边这样,一边还和你商量着庆祝100天纪念。”
“怎么可能?不可能的,不可能……”邹琳显然被这个残酷的事实打击的有些无法接受。
“反正事实就这样,不信你问你表哥,刚才他应该全看见了。”林筝白了一眼谭湛,“他现在就在我跟前杵着呢,说我撬闺蜜男朋友毫无礼仪廉耻之心,大概准备替你教训我呢。”
邹琳却已经听不进去林筝在讲什么话,她的语调已经带了哭腔:“可蒋磊明明说过永远只爱我一个人的……”
“说永远爱你这种话你也信?”林筝也懒得安慰她,只是叮嘱道:“你伤心归伤心,钱记得要付的啊!”
邹琳又抽抽搭搭了几声才挂了电话。
“听见了吧?”林筝晃了晃手机,看了眼谭湛,“我这是业务需要,受这些小姑娘委托,帮他们测试男友的忠诚度,看清男人的本性。我才没兴趣成天这么勾搭陌生男人,你以为我是收垃圾的啊,成天没事干什么垃圾都收?”
这个发展实在让谭湛也有些意外:“所以你昨天也是受了委托?”
既然被撞破,林筝也不再遮遮掩掩:“是啊,昨天是你的女朋友张薇薇找的我,但恭喜你完美过关了。”
谭湛愣了愣:“她不是我女朋友。”
林筝这下也有点意外:“不是你女朋友?”她滴溜溜转了转眼珠,打量了下谭湛,“亏我还以为终于有一个男人独树一帜对女朋友忠贞不屈啊,还想夸你呢……”
谭湛皱了皱眉:“你什么意思?”
林筝也笑了:“我什么意思?你以为我傻啊。张薇薇不是你女朋友,还花那么多钱请我测试你对她的忠诚度?事实不明摆着吗?你才是聊骚界的好手啊,让张薇薇产生了错觉觉得自己是你女友,其实你就是那种‘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三不’男呗。凭着你这张脸,在外面大概还有一连串小姑娘误以为自己是你女友呢。以后没准咱们还能再见呢。”林筝对谭湛指责她无廉耻心这件事有些记恨,这下逮着机会,可劲地回击起来。
“我没有女朋友。”谭湛冷冷地打断了林筝,“我才认识张薇薇三天,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找人测试我。这很无聊。”
林筝抬头看了看谭湛,他的表情有些冷,也有些不耐烦,然而脸部的表情细节骗不了人,他确实说的是真话。
其实事情的真相也并不难猜,无外乎是张薇薇看上了谭湛,但又觉得怕谭湛这个皮相,实在太会招蜂引蝶,因此准备下手前先花钱测试一下对方是不是个有原则的男人,毕竟张薇薇这样的姑娘,实在最不缺的就是钱了。
林筝撇了撇嘴:“没想到你还挺有原则。”
“我也不是什么垃圾都收的。”谭湛嘲讽地看了林筝一眼,显然在讽刺她和她浑身的高仿。
两人此刻已经走到酒店门口,林筝朝对方翻了个大白眼:“话反正都说清楚了啊,你别跟着我了。”
谭湛怒极反笑:“走出酒店就这一条路。”
林筝还想说什么,却被酒店外的天气吸引走了注意力。
这个城市的初雪,还是在今天降落了。
街上已经有拿出手机兴奋拍照的情侣,对待这场白色的冬日初雪,几乎所有人脸上都是期待和快乐。然而林筝却不由自主发起抖来,除了身体上的寒冷,更多的是内心的恐惧。
谭湛敏感地发现,这个刚才在自己身边还相当有战斗力的女生,几乎是开门的一刹那,整个人的气势便委顿下来,她看起来相当冷,整个人像是要蜷缩成一团。比起刚才的精神奕奕的飞扬劲,此刻的她看起来浑身都在发抖。
谭湛本来想一走了之,然而又觉得实在不符合自己的原则。
她诚然并不是淑女,但他实在做不出视而不见那样不够绅士的行为。
谭湛脱下了自己的外套,他把那件尚带着余温的衣服递给了林筝,但他的神情和温柔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他的语气和这初雪的天气一样冷:“我没有开车。不用还了。”
林筝有些愕然地接过外套,直到谭湛离开,她才有些意识到谭湛那句话的意思。
因为没有开车,所以无法再送她去地铁口。
小小的白色雪花落在林筝的发间,她呆呆在原地站了片刻,才想起根本没有问谭湛的联系方式。
作者有话要说: 向组织保证,这个文真的是甜宠治愈系的!!结局绝对HE,牵手那样的玻璃渣,最近都不写……我改邪归正了~~
不知道大家喜欢谭湛这款男生吗~~~
☆、第三章
林筝最终还是披着谭湛的外套回了家,为了省钱她坐了地铁,从地铁口出来后离公寓还需步行,雪下得越来越大了,她拉紧了大衣的衣襟,这样确实更暖和了,但谭湛衣服上那股淡淡的男士香水味也更为清晰了。
那是一股木质香与矿石结合在一起的味道,前调带着淡淡的湿润,而越往后,则是一股大地般沉稳干燥的气息,阳刚而让人安心。谭湛这个男人,品味倒确实是好的。
林筝吸了吸鼻子,她的脸颊已经冻得通红,她加快脚步,准备抄近路回家。公寓小区前有一个公园,公园里有一条被人常年踩踏而形成的小路,虽然可能有些泥泞,但胜在近。
而在林筝快要走出公园小路时,她听到了轻轻的呜咽,那声音小小的可怜巴巴的,她循着声音,很快在路边的草丛里看到了一只破鞋盒,还有鞋盒里一只黑白相间的小土狗,一只耳朵缺了一小块,两只眼睛周围和个黑眼圈一样围着两圈黑毛,林筝接近的时候,它便讨好地朝林筝爬来,身上已经积了不少雪,冻得瑟瑟发抖。
林筝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从鞋盒里抱出了小狗,这并不是一只长得多好看的小土狗,除了耳朵略缺一块外,它的牙长得也不大好,有点‘地包天’,眼圈周围那圈黑黑的毛,也让它的黑眼珠显得呆滞又傻气,大概因为这样,才会被人在下雪天丢弃。林筝刚抱起它,它便往大衣里钻,谭湛的那件大衣质地轻柔但又足够温暖。小狗就那么柔柔软软的一团,安静而乖巧地趴在林筝的怀里,林筝的心突然都柔软起来,那种雪天带给她的压抑和肃穆,也渐渐被冲淡。她抱紧了狗,快步走回了家。
回到家刚安顿好狗,朱莉的电话就来了。
“林筝,我找到那把大提琴了。”
林筝的心情有些复杂,她的内心混杂着激动、惊愕、不安还有恍惚,从她车祸醒来后,她就在搜索这把大提琴的去向,迄今整整一年,她终于再次听到了它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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