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针终于过了红线,阮沅进浴室,打开热水,刚才在外头她是吹了太久的冷风,热水一浇头,喷嚏就打个不停。
她把热水开大了一些,想借此驱除周身的寒意。浴室热气腾腾,阮沅真想把刚才脑子里那团乱麻给挤出去。
阮沅把热毛巾盖在头上,微微叹了口气。
家庭生活,还真是不好对付呢。
从浴室出来,阮沅回到卧室,问宗恪:“你洗了没?还剩下热水。”
宗恪躺在床上,脸冲着墙里,不出声。
阮沅没法,去把热水器关掉。再回来看,宗恪还是不理她。
此时阮沅的心情也好不到哪里去,实在没耐心安慰他,累了一天,她懒得再说什么,干脆拽开被子,关了灯躺下。
一晚上,俩人谁也没说话。
后来阮沅快睡着了,朦朦胧胧间,她觉得有人在试她的额头。
额头是凉的,手是温的。
阮沅想说句我没发烧,但她太困了,还没等开口,就跌入了梦境。
次日早晨阮沅起了早床,她今天是早班,得早点出门,饭馆则不会那么早营业,一般宗恪十点出门都来得及,所以没事儿的话,他不会起太早。
通常这种情况下,阮沅都会做两份早点,自己吃一份,留一部分给宗恪。临走的时候,她会再爬到床上去,把手伸进热乎乎的被子里,揪一下宗恪,提醒他快点起来吃东西,不然就凉了。然后宗恪就会从被子里伸出一条光溜溜的胳膊,象征性地晃悠一下,鼻音沉重地说:“いってらっしゃい”说完,马上再缩回到被子里继续睡。
那是阮沅教他的几句简单日语,意思是您走好,通常,家中主妇在恭送男人上班时会说这句话。除此之外,偶尔宗恪也会管阮沅叫“御主人様”,这当然是他在开玩笑,因为之前宗恪五个月没出去上班,完全靠阮沅养活。
今早阮沅依旧做两份早餐,但却没再回卧室提醒宗恪起来吃饭,宗恪好像还在生气,起床时阮沅明明感觉到他已经醒了,和他说话他却不理。
把早餐放在炉子旁边,阮沅拿了钥匙出门下楼,她不由在心里哼了一声,宗恪这家伙,气性还真大。
早班是七点到一点半,中午时候,阮沅交了班,从便利店出来,走了一半又折回去。接替的学生仔看她回来,还以为她有什么事儿没交代。
“没什么事儿,我忘了一样东西。”她笑着,有些不好意思,伸手把搁在柜台上的一包蛋糕拿下来。
那是宗恪喜欢吃的提拉米苏。昨天他们吵架,阮沅想来想去,记起好久没给宗恪买这玩意儿了,所以干脆拿一包带回去,就当做停战象征吧。
晃晃悠悠到了吉祥菜馆,阮沅探头往里一看,快两点了,客人已经没正午时候那么多了,却也还有两桌。她掀了帘子进去,跑堂的石头瞧见,赶紧过来热情招呼:“沅姐来了快坐我去倒茶。”
他跑厨房里,拽了拽宗恪的围裙。
“干嘛?”宗恪说。
“沅姐来了。”石头兴冲冲地说。
没想到宗恪却哼了一声:“来就来了呗,还叫我出去三拜九叩、恭迎大驾啊?”
石头一听,味道不对,他有点明白,看样子俩人是吵架了。
男孩虽然木讷却也懂事,知道两口子的事儿,外人掺和不得,他不敢再说什么,只好出去,先给阮沅倒上茶水,又说师父还在忙,等会儿出来。
阮沅也笑道:“不用叫他出来,我肚子饿了,先给弄个菜吃吧。”
“想吃什么?”
“爆猪肝。”
阮沅很少在这菜馆吃饭,通常都是跟着宗恪吃点多下来的菜。今天却难得过来,明确要求点菜。石头不敢怠慢,答应一声“好嘞”,然后一溜烟跑厨房去,和宗恪说,阮沅想吃爆猪肝。
宗恪却拉着脸,冷冷道:“她想吃什么我就给她做什么?这馆子是她开的啊?”
男孩有点不知所措,呆在一边不知该咋办。
但是过了一会儿,他就看见宗恪拉开冰箱,从里面取出新鲜猪肝来。
石头就笑起来,赶紧去把切好的青椒拿过来放在旁边,等着宗恪备用。
“哼,一来就要爆猪肝……嘴还挺刁。”他嘟囔着,细细把猪肝切好,架上了油锅。
阮沅等了一会儿,却见宗恪从厨房出来,手里端着一盘热腾腾的爆猪肝。
“客人你点的菜。”他把菜咣当放在阮沅面前,没好声气地说。
阮沅笑起来,拿了筷子尝了一块猪肝。
宗恪坐下来,盯着她。
阮沅慢慢嚼着,点了点头:“还行。”
宗恪一扔围裙,冷笑道:“既然伺候得好,爷就给俩赏钱呗”
阮沅扑哧一乐,把刚才从店里拿来的提拉米苏放在宗恪面前。
宗恪打开包装,一看是提拉米苏,他拿起来,恨恨咬了一口。
“别以为用这点东西就能收买我”他一边吃,边用仇视的目光瞪着阮沅。
石头这时候赶紧给阮沅送上米饭。
“还生气呢?”阮沅一边扒拉米饭,一边看着他,“你这人,气性真大。”
“我就气性大怎么了?”宗恪不乐意了,“我一直这样气性大,心眼小”
阮沅却不为所动,继续吃爆猪肝:“昨天那也不是我的错啊。”
“嗯,不是你的错,那就是我的错了。”宗恪冷笑道,“我该叫你在外头继续晃悠,我自己睡自己的,是吧?”
阮沅叹了口气,把筷子放下:“宗恒过来,咱们谁也不想的,对不对?我心里不舒服,又不能当面给他没脸,不是就只能冲你发火么?”
“那你承认你冲我发火是不对的了?”他咬着蛋糕说。
“嗯,我不对。”阮沅眨巴眨巴眼睛。
她这么说,宗恪这才多少舒服了一点。
“而且他过来,你不舒服个什么啊?”宗恪又说,“咱们该怎么过日子还怎么过日子,关他屁事”
阮沅苦笑,看来在这一点上,她是暂时说不通了。
“他昨天来,是有什么要紧事?”阮沅问。
“没什么事。”宗恪摇头,“就是失踪的那五百鹄邪人找到了。”
“是鹄邪王?”
“可不是?”宗恪冷笑,“我大略也猜到鹄邪王这趟进京是想干嘛,借着晋王世子的保护,他才好只身深入京畿要地。”
“他进京干嘛?”阮沅好奇问。
“找一个人。”
“他找谁?”
“哼,不告诉你”
“且”
“而且万一郦岷成功了,他帮一把,到时里应外合,至少能捞回青玉关;郦岷既是个废柴,那他就撒手走人。不管有什么打算,他把该看的都看了,该问的也问了,连我这个天子都见着了,心里也算有数了。”
“他知道咱们是谁?”
“你都知道他是谁了,你以为他比咱们傻么?”
阮沅听了这些,心中顿时升起忧虑。
看她心事重重的样子,宗恪敲了敲她的碗:“吃你的爆猪肝我都不愁,你愁什么?眼下晋王这事儿不是已经摆平了么?往后再有事,就再去摆平,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没必要提前犯愁。”
阮沅苦笑:“你这人,神经大条像海底电缆,我都不知道该夸你还是该损你。”
宗恪睁大眼睛:“咦?我的神经如果不够大条,能被你糊弄上么?”
阮沅又气又笑,拿筷子敲他的手:“炒你的菜去”
“得令”宗恪嘻嘻笑着站起身,回了厨房。
第一百二十五章
接下来,好像是因为宗恒的到来,仿佛有个盖子被打开,接二连三有人来找宗恪,这个小小的出租屋,几乎成了某种意义上的中转站。
好在,那些家伙们都知晓分寸,不到万不得已,不敢过分打搅他们的生活,阮沅明白,想要像切白菜一样干脆利落的切掉那个世界的一切,是绝无可能的事,皇帝既然在此处,大小官员们自然得把此处当做轴心。而且单就个人来说,阮沅也不是不高兴见到这些曾经的熟人。有时候,赵王无法亲自过来,就会让连翼等人送奏报过来,每次他们来,阮沅都像欢迎贵客一样欢迎他们,而且也热情招待。宗恪还为此数落她,说他们是来“觐见”的,不是来当蝗虫的,像这样子,每次一有人“觐见”,就觐见掉一大桌子菜,这太划不来了
这种时候,阮沅就又气又笑,怪他太小气了,“难道人家很喜欢你的厨艺,把你做的菜都吃光,这不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么?”
“这有什么好高兴的?”宗恪愤愤不平,“他们又不给钱幸亏来的少,要是一个月来三个觐见的,咱俩得穷死了”
那天阮沅下班后,去菜场买了鲜肉和生蔬,今天宗恪休息,难得俩人都在家,像模像样一块儿吃晚饭,想到这儿,阮沅就高兴。
到了楼下,她看见门口停着一辆黑色英菲尼迪。远远看着,阮沅就觉得这车眼熟,走近车尾看看牌号,她想起来了,是宗恪的车。
奇怪,他的车怎么会停在这儿?阮沅弄不懂,宗恪现在用不着车,他们俩的收入也养不起车,所以这辆理论上“归大延国库所有”的英菲尼迪,应该是停在蓝湾雅苑那边的。
难道是谁开车过来了?
走到车旁,阮沅看见副驾驶座坐着一个人,她心生好奇,凑过去瞧了瞧,这一眼,把她吓了一跳
车里的人听见外头动静,也扭过脸来,他见阮沅伸长脖子瞧着自己,忙伸手按下司机座的车窗:“……有事么?”
对方把脸转过来,开口说话,阮沅这才发觉自己认错了人。
“不不,没什么,我认错人了,抱歉……”她低声道歉着,一面赶紧转过身往楼上走。
一面走,阮沅一面心里嘀咕:刚才那人,怎么那么像泉子?
在楼梯上,阮沅又仔细回想了一下,这才发觉自己是真的弄错了:车里的人,只是侧面脸孔有几分像泉子,而且那人比泉子年轻好几岁,看装束打扮,应该是个普通大学生,并且说话嗓音也是正常的男性,不是泉子那种尖细不自然的声音。
阮沅摇摇头,她的脑子有点混乱,一个长相类似泉子的大学生,为什么会坐在宗恪的车里?
她揣着这些胡思乱想到了家,用钥匙打开门。
低头一看,阮沅发现玄关上,放着一双没见过的男式短靴——家里来客人了?
阮沅放下手里购物袋,探头往客厅一瞧,宗恪在家,他对面沙发上坐着的男人,听见了门口声音,站起来转过身:“阮尚仪?”
阮沅一见,笑起来:“井统领,今日怎么有空过来?”
对方则一本正经地说:“到饭点了,下官是过来蹭饭的。”
来人正是禁军统领井遥。
阮沅扑哧笑起来:“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我刚买了一斤五花呢,待会儿让你主子给你做东坡肉吧,他的手艺可棒了。”
宗恪坐在沙发里却没动,他哼了一声:“我做的东坡肉,他敢吃么?”
井遥忙笑道:“臣不敢。”
“咳,既然来了那就是客。”她笑道,“宗恪你别吓唬人家。”
今天,井遥仍然换了现代装束,深酒红的长裤刀口般挺直,草灰色格子针织开衫柔软舒适,外头是浅灰外套,俨然刚从时装杂志封面走下来,旖旎俊美又毫不流俗。虽不知牌子,但阮沅略微算了算,他这一身,再加门口的短靴,一两万打不住。
井遥比宗恪小好几岁,从来都是个爱玩爱俏的主,花钱方面大方得很,“搁在这边说,就是一啃老族”。宗恪这话让阮沅好奇,她问井遥在啃谁,宗恪答说他在啃姜啸之,钱这东西,向来都是从姜啸之的手上往井遥那儿流,从来就没有回流过。“反正姜啸之乐意贴补。”宗恪悻悻道,“他们从小就这样,他买一串糖葫芦,五个山楂果,井遥吃三个,他吃一个。”
“那还有一个呢?”阮沅问。
“还有一个归我。”宗恪笑起来。
如今,眼看着井遥这一身现代装扮,让阮沅不由想起晋王世子作乱那晚,自己见到的他,那时她刚从寝宫出来,正巧遇见井遥骑着马过来,他见着阮沅,急忙下马,又问宗恪情况如何,得知郦岷已死、天子无恙,这才松了口气。阮沅看他身上有血,又问他是否受伤。
“没有。”井遥笑了笑,笑容里七分骄傲,三分狠毒:“那些鹄邪人,可不是在下的对手。”
当时他骑的照旧是他心爱的坐骑,那匹漂亮的名叫“红娇”的枣红母马——井遥是像伺候女人一样伺候它,阮沅见过它像贵妇人似的骄气十足把头扭向一边。那晚,井遥的身上是银色铠甲,脚蹬黑色战靴,手中雪亮刀锋红浸浸的,叫人心寒。大概是刚刚拼杀过,银白铠甲上到处都是点点鲜血,连他的脸上都有血迹……就算一身是血,甲胄威严,也依然挡不住这男人锐利如刀子一样的风采。
就因为这一面,往后再看见他,阮沅才恍然悟到,原来之前那轻佻感觉,只是井遥的一层伪装。
想及此,阮沅心里不由叹息,这家伙真是标准型男,每一次亮相,都漂亮得叫人不得不赞,好像他任何时候都在走T台,非得让所有的聚光灯都打在身上那才好。
此刻,阮沅知道分寸,又和井遥寒暄了两句,便拎着购物袋进了厨房。家里地方不大,门也没关,看来他们并不避讳她。所以阮沅在厨房洗菜淘米的时候,也隐约听见客厅里俩人的对话。
“……那现在怎么样?”宗恪问。
“昨天已经脱离危险了,医生说还得观察一段时间,好在性命已无大碍。”井遥说。
阮沅洗菜的手停了停,心想,这是说谁?
“让他老实呆着,别急着起身,过两天我去看看。”宗恪说着,顿了一下,“秦子涧是怎么肯放他一条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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