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么想着,刚要上车,四周摩肩接踵的人群里,一个年轻瘦削,身着月白直身的男子忽而行至她跟前,两手一拱,弯腰作了个揖。
“见过闻姑娘。”
饶是他刻意把嗓音压得很低,但那因身体缺陷流露出来的公鸭腔却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自己的身份。
这是个阉人。
闻芊高高扬起眉,上下将他一打量,“阁下是?”
“小人乃司礼监长随,奉郭少监之命,特来请姑娘过去一叙。”
他说着示意不远处,但见巷口光秃秃的桂花树下,一顶蓝布小轿静静停着,旁边是两个不显山露水的健硕轿夫。
闻芊在心下流转了片刻,似笑非笑地问道:“我这会儿可就要走了,平白无故,为何要与你家主子叙一叙?”
小宦官不着痕迹地施礼:“郭少监说了,他有些好处要给姑娘,姑娘去了便知。”
光天化日,倒也不怕这几个太监搅出什么幺蛾子,眼见他如此故弄玄虚,素来好奇心重的闻芊不免来了兴趣。想起前不久在街上与这位肾虚的小白脸有个惊鸿一瞥的照面,她略一计较,便颔首让他带路。
周遭人来人往,像是被两个壮硕汉子的模样威慑住,轿子一圈十丈内几乎无人敢过,只听那小宦官恭恭敬敬地唤了声,旁边的轿夫才将帘子打起。
里头坐了个人。
面对面的看时,这太监的脸显得更白了,好似涂个胭脂直接就能放在坟上当纸人烧,两道深深的法令纹使他足足老了快有十岁。
“闻姑娘。”郭昀城府深,不似她这样爱用眼神琢磨人,只哑声开口,“咱家听说过你。”
闻芊笑了笑,“能让公公留意,小女子真是惶恐得不行。”
这会儿太阳不偏不倚正照进轿内,那病痨鬼似的太监突然抬了下眸,“若咱家的消息可靠,姑娘如今是受了云韶府的诏令,上京授艺的,对吧?”
她抱起胳膊,也懒得应声,歪头等他下文。
郭昀轻轻咳嗽了一阵,“背井离乡,路途遥远,京城又是个你方唱罢我方登场的戏台子,比不得江南太平。不过咱家倒是有办法,可以帮姑娘的乐坊避开这个麻烦。”
他这么一说,让闻芊稀了奇:“哦?”
“姑娘若是愿意,只需留下一件信物,现在就可以带着你的朋友返回广陵,我向你保证,皇城绝不会来追究乐坊和你的责任。”
乍一听,这似乎是个天大的喜事,白拿的便宜。
闻芊低头轻笑了下,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公公瞧着不像是爱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人,怎么,如今司礼监也兼做善堂生意了?”
郭昀到底是常年在宫里摸滚打爬的人,听她这口气,半点也不见恼,“此事的目的,出于机密,咱家不能告诉你,但我能肯定,对你而言没有任何害处。你不是一直不想上京么?此举大家各得利益,何乐而不为?”
这话要是早个一两月听到,她估计还真会高兴一阵,可惜今时不同往日……
闻芊哼笑一声,修长的眉目不以为意地眯得慵懒,“谁告诉你,我不想上京的?”
郭昀那面无表情的脸忽然沉了沉,似乎有些意外,还没等开口,客栈门边几匹骏马打着响鼻停下,待看清马背上的人,他神色蓦地一凛。
“你和锦衣卫勾结?”
“勾结?”她好笑地颔了颔首,“嗯,对郭公公您而言,确实是勾结——其实也谈不上,因为我呢……”
闻芊勾起耳畔的头发,笑靥如花,“也算是半个锦衣卫的人吧。”
说话间,杨晋已翻身下马,大约是不解她在此处作甚么,迟疑了片刻仍决定过来看看。
郭昀好似很不想与他打交道,眉头微皱,不沾阳春水的手指破天荒的自己把帘子给揪下了,“起轿。”
两个轿夫很快麻利地举起抬杠,走得四平八稳,在杨晋行至她身后时,小轿已抬出数丈之远了。
他顺着闻芊的目光望了一下,“郭昀吗?他寻你作甚?”
“也没什么。”她不在意地转过头,“可能是想来找你麻烦的。”说完见杨晋的视线还盯着轿子的方向,表情很是认真,闻芊像是想起了什么,便将唇角微勾,伸出食指来在他下巴上轻轻一撩,“往后可得记着罩我哦,杨大人。”
滑腻的指腹冷不防在他肌肤划过,杨晋好容易压下满身的鸡皮疙瘩,一挫身,某人早千娇百媚地朝马车走去了。
他莫名地拿手背擦了擦下巴,那上面有浅浅的胡渣,余温犹在,怎么蹭都带着点细腻的触感。
*
北上这一路甚是和平,除了日渐变冷的天气和不时落下的雨雪,倒没出现什么令人担忧的事。
众人沿途仍旧在驿站、小镇或是乡村落脚,行程不快不慢。
这日是个艳阳天,早起时,客店已备好了热腾腾的油旋和千层饼,葱香四溢,咬一口再就一口热粥,滋味别提多美了。
饭点闲着无事,几人把桌子一拼较量起手腕来。
此刻当中对坐的,恰是朗许和杨晋二人,在被一连干翻了三四个锦衣卫后,众人只好将杨晋推出来,以求扳回一局。
一个是身形强壮,力大无穷的巨人,另一个是武艺超群,不可小觑的锦衣卫百户。
虽说在个头上比较,杨晋看上去委实可怜了些,但他腕上的力道却大得惊人,甚至还能带笑和朗许对视。
一帮锦衣卫围在桌边吱哇乱叫的起哄。
闻芊才上完妆,扶着楼梯往下走。
那两人额头都见了汗,隐隐凸着青筋,她鞋子刚踩到最末的一级台阶,就听到“啪”的一声轻响,随后是锦衣卫们拍桌敲碗,胜利的嚎叫。
游月和菱歌坐在角落里,满眼鄙夷的看着这一幕,大概也认为男人不管长到多大年龄,在某些事上永远都维持着三岁的情商。
“杨大人!”
杨晋收回胳膊,尚未掩笑意便抬眸向门外看去。
年轻的驿卒跑得大汗淋漓,在四周寒冷的气流下居然在往外冒热气,“有您的一封信,八百里加急从济南送来的。原本是送到徐州,结果您先走了,徐州的邮差见信来得紧急,这才派人快马加鞭赶追来。”
一听“济南”二字,他瞬间敛容,忙起身拆信。
不知那上面到底写了什么,闻芊只远远见他不过才扫了两行,就面如菜色,先前的轻松得意一扫而光。
“快去牵马、套车、收拾行李……来不及了,今晚可能要辛苦大家赶夜路。”
在他紧张的语气之下,众人也跟着战战兢兢起来。
匆忙打包了些干粮食水,两队人马仓促上路。
车子行在两旁郁葱的白松之间,头顶上稀稀拉拉的阳光一晃而过,杨晋握着缰绳,有条不紊地驱马而行。
几个小姑娘已在颠簸中睡熟,闻芊便爬出车外,和他一块儿坐着。
杨晋看了她一眼,不着痕迹地往旁边让了让,腾出些位置。
“怎么突然这么急?难道皇帝召见你了不成?”
提起这个他就叹气,摇头说不是,“信是我爷爷写的,催我快些赶路,必须在大雪之前抵达济南府。”
对此闻芊倒还有点印象,依稀记得是个三朝元老,很能打的老将军。
她抬起一条腿踏在车沿上,一手抱着膝,一手在他身上比划道:“堂堂锦衣卫百户,这么长一条好汉呢,二十多岁的人了还怕爷爷……羞不羞啊?”
言语间,她手指正停在他脸颊上刮了刮。
虽叫闻芊嘲讽了一回,杨晋却也不反驳,只是无奈地笑笑:“你不明白,我们家里就属他最厉害,小时候真是把我教训得好惨,而且还揍得人还不了手……”
闻芊不以为意:“一个老人家……”
看见她的神情,杨晋淡笑:“你别不信,这条胳膊便是被他打折的。”
他挽起衣袖,正是上回受伤的那条手臂,隐约能瞧见那小臂接近手肘的地方有明显的青紫,连皮肉也往下凹了些许。
当日上药只解开了前襟,闻芊并未发觉他此处还有如此重的伤,眸色立时暗了暗,修长的手指在他臂膀处按了几回。
“亲爷爷?”她哼道,“敢情不是长子,能下这么重的手。”
“没办法,谁让我那会儿学坏了。”杨晋眼睑微垂,听语气好似并不怨怼,反而透着一股平和安然。
“学坏了?”闻芊好奇道,“你干什么了?”
他抿了会儿唇,掩在睫毛下的目光稍稍偏了过来,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我可能还没告诉过你,我十三岁那年的事。”
林间的树叶在微风下颤动,马蹄碾在枯枝上有咯吱咯吱回音,他这么一开口,显得四周更加静谧了。
“我入锦衣卫是在三年前,那会儿刚满十八。北京城上下几乎都知晓杨阁老家有两位公子,所以还曾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但其实我已经有整整两年没出过门。从十六到十八,一直被家里人关禁闭。”
前方的岔道略有迂回,他把缰绳一拽,领着枣红马往右而行。
“我和你讲过的,小时候大人们偏爱我哥多一些,无论是读书还是习字,总要用他来作为比较,好像我天生就要比大哥矮上一截,这也是我为什么会选择习武这条路的原因。本以为挑个他毫不擅长的方向,我爹,我娘就不会再用这根标尺,结果却适得其反……”杨晋摇了摇头,“家里人对我习武很是不满,起先想尽办法劝我放弃,可发现我固执得紧,冥顽不灵,到最后索性不管我了。”
闻芊在旁托着腮听。
“那段时间过得并不如意。”他面露无奈,“你知道的,十二三岁正是无法无天的年纪,再加上长期积累的怨愤,我有点剑走偏锋,成日里愤世嫉俗,瞧谁都不大顺眼的样子。”
他顿了顿。
“而恰好,又在这个时候遇到了一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
简而言之,这其实就是一个中二少年在中二时期犯二的故事……
新地图就要来了~~~前方即将迎来第一批男方家属团!
第五三章
闻芊当下不自觉的问出了一句:“谁?”
杨晋没急着回答, 反而问道:“你知道红莲教吗?”
亏得有楼大奶妈嘴碎, 京城里发生的大小事,每次回来他都能如数家珍, 闻芊点了下头, “有所耳闻,听说是个脑子里头坑不小的人, 模仿白莲教想干出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 结果画虎不成反类犬,不到一年就被朝廷灭了个干干净净。好像带头的那个现在还在边疆修城墙?”
他盯着车前零碎的小石子,“殷方新, 这个人我认识。”
“他家中是京城有名的望族,祖父曾随太/祖南征北战, 立下赫赫战功, 母亲又是当今皇后的妹妹,一家子可谓如日中天。
“方新大我八岁,那会儿已有官职在身。
“在我成日里不务正业, 只泡在金水河畔拣石子打水漂的时候,他突然找上了我。”
杨晋信手扬了一鞭子,打得不疼不痒,那马也意思意思加快了点脚步。
“我也不知他是从哪儿打听到我的事, 原以为这人又会和旁人一样扯出一段长篇大论,谁知并非如此,他当时只问了我一句话——
“为什么他们会认为,你大哥比你更优秀?”
说完, 他先转头看向闻芊:“你觉得呢?”
她不以为意:“我又不认识你大哥。”随后便懒洋洋地歪在车门边,“而且,我不喜欢小白脸。”
说不清是因为她那句“不喜欢小白脸”还是因为别的什么,杨晋淡笑了下方才收回视线,“他说——如果没有我做对比,他们又怎会发觉大哥的好处?”
“这世上,有好人,有坏人,有平庸之人,也有卓越之人。倘若人人天赋异禀,那就不存在天赋异禀了;同样的道理,倘若人人都富有,也就意味着,人人皆贫穷……所以,我的存在其实才是最重要的。”
很意外,闻芊听了这段话居然无从反驳。
“你是不是也认为说得没错?”
杨晋将她的反应尽收眼底,仿佛在预料之中,“我最初的想法和你一样。毕竟在所有人都对我嗤之以鼻时,他是唯一一个认同我的,再加上大家皆为次子,一来二去,很快就混熟了。”
少年人心思单纯,往往结为生死知己的理由不是“志同道合”,而是“同病相怜”。
“我家从小教的都是圣贤书,从没听过那些‘人性本恶’的理论,便感觉很有意思。”
闻芊支着下巴笑了声,“真幼稚。”
他并不解释,大大方方的承认,“是啊,就是幼稚。”
“其实开始只是感觉新奇有趣,但听久了多少有点潜移默化,近墨者黑,不知不觉就向往起做坏人来。”
闻芊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对这种事她倒也深有体会。十几岁的小年轻总是比较容易被人带歪,而且多数气盛轻狂,比方说楼大奶妈。
尽管如今在人前是一副谦谦君子,温文尔雅的模样,然而他十四五岁时也照样狂妄得没边。
“从那时起,方新每回与我吃酒,都会向我引荐新的‘志同道合’之人,最初只有一两个,此后人数越来越多,到几十甚至上百。文人们附庸风雅,总要有个朗朗上口的名字……他便选了‘红莲’二字,取‘浴火重生’之意。”
闻芊听着可笑:“真能给自己脸上贴金,说白了就是一群人给自己做坏事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而已。”
杨晋不置可否地笑叹:“我年纪尚小,对这些从未深想过。他让我入教,我就入了,要钱给钱,要人给人,觉得大家意气相投即是有缘,谁承想红莲教最后竟会壮大到这种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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