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就不知道爱护自己,就凭你也想追上疾风。”
虽是苛责的语气,李倾城却听得心中一喜,她茫然地抬头,便见他站在她的眼前,长身玉立,器宇轩昂。
她也不知哪儿来的力气,一下子便从地上跳了起来,一把扑进他的怀中。
“我忘了告诉你,我会等你的,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许忘了我,更不许近女色,每日要给我写一封信,要勤奋思进,最好尽快将宇文护这个毒瘤消除,还有,要替我照顾好姐姐,她的一生也够苦了。”
她埋在他怀里,抬头仰望着他,字字珠玑,语速很快,幸好宇文邕并非常人,不然还真听不明白她在说些什么。他含笑着看着她,双手捧着她的脸,嘴角一扬,她还待说什么,。
“唔…”
接下来的话都淹没在了这个漫长的吻中,宇文邕轻轻地摩挲着的唇瓣,深邃的眸子一直看着她的脸,她眼睛睁的老大,满是错愕,这个吻,来得如此猝不及防,这可是她在古代的初吻,她不知自己的初吻早就没有了。她脑子一片空白,之后的事情她毫无印象。
好久好久,感觉已经是地老天荒了,她看着他的眼睛,看着自己的倒影清楚的出现在他眼中,她看着天空的白云,听着耳边的风,她的心似奔腾在旷野的马,无拘无束,好不自在。
作者有话要说: 行文很是随心所欲,文笔拙劣,只不过为了圆很多年前的梦,故而笔耕不辍。
文中亦有胡编乱造处,应剧情所需,本人实在惶恐。希望快些结束恶梦。
☆、第四十五章 虞州遇小白
宇文邕走后冯小怜却留了下来,她们整日共乘一辆车,檀香锦儿两人则另乘一辆车紧随她们而行。
李倾城整日除了吃就是睡,再不然就是趴在窗边儿发呆,一路风景秀丽,在她眼中也不过尔尔,她对所有东西都失去了兴趣。冯小怜也状似木头,两人很少说话,便是说话,也是冯小怜开口问她伤口怎样?还疼吗?她不是嗯,就是不,几个简单的字便是两个人所有的对话内容。
李倾城如此,是因为她在思考一件顶顶重要的大事,冯小怜如此,是因为她在担心宇文邕。两人各有心事,互不干扰,相处得倒也不错。
经历那次山贼后,宇文邕才回到长安城没多久便派了几十个身手不凡的人来,一路在暗中保护她们,不过说来也奇怪,她们这十几天也曾跋山涉水,路过荒山野岭,却再也没有遇到过山贼,一路顺风顺水,行驶得极顺畅。
冯小怜对此倒没多大反应,她在想宇文护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据他们的探子来报,早在他们未遇见山贼前,就该遇上宇文护的人马,可事实并没有。
为何他迟迟不动手?难道宇文护另有打算,可公子如今已经平安抵达长安。
她想不明白,索性也不去想了,宇文护这人满腹心机与算计,她很难搞懂,不过,她相信,时间会让所有的阴谋诡计渐渐浮出水面的,他们,需要的是等待,她相信公子。
经过一个多月的长途跋涉,马车终于抵达了离两国边界最近的一座城池——虞州城
与绝大多数城池一样,虞州城的建筑风格和规模都和华州城、思州城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这座城里驻扎的军队很多,大概是因为它靠近边界的缘故,北周王朝为了保护城池的稳定安宁,故而调兵遣将,将它围得水泄不通,杜绝了北齐侵扰它的可能性。
李倾城一行人经过细细盘诘,最后顺利进入城里。
此时已是日落时分,马车在一家装潢华丽的客栈前停了下来,她们此行花的算是公费,李倾城虽觉得奢侈,却也十分受用得紧。在现代尚且有贫富差距更何况在这个等级森严的古代。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她就是朱门中的小姐,她觉得自己享福的日子快不长久了。
分配好住房后,在檀香锦儿两人的伺候下,她舒舒服服的泡了澡。然后懒懒的睡趴在床上,盯着床顶的蚊帐发呆。
晚膳后,借着消食的缘故,她带着檀香锦儿两个丫鬟,在虞州城的大街上溜达。这座城池守卫森严,但夜晚街市的繁华却丝毫不逊色于其他城池,按理说这古代的夜市在宋代时方才真正开放,在唐代都是有严格要求的,而她在北周见到的这些个街市都是别具一格的热闹。她甚至有些怀疑她读书时的课本是骗人的。
不过只要略加思索便能够想明白,魏晋南北朝,五胡乱华,天下尚未真正安定,又何来那么多的规定,人活一世,不就图个热闹,图个开心,何必将自己桎梏在一个特定的模式里,整日郁郁寡欢,悔恨终生。
她突然有些喜欢这个朝代了,她在街上看见过很多少数民族人士,他们有的穿着自己独有的民族服饰,有的操着一口家乡口音,在街上或买或贩,无拘无束,她所见过的,和汉人们相处的都很好,其实这才像一个国家,没有肤色种族歧视,更没有身为汉人的高傲蔑视,这是一个求同存异,兼容并蓄的朝代,是中原人和少数民族大融合的时代,抛去其表面的血腥暴力,其实给后世留下来的又何尝不是一种珍贵的历史回忆。
现代五十六个民族俨然成为了一个大家庭,在这个家庭里,人人有爱,人人团结互助,社会和谐稳定,国家繁荣昌盛,没有平民百姓,每个人都是国家的主人,这种历史根源,难道不是来自于这千百年的历史的积淀吗?
她第一次感觉到有些幸运,能够亲自见证许多历史上存在的大事件的发生,未来如何,她根本就无需自寻烦恼,活在当下,未尝不可。
街灯如织,人烟稠密。檀香锦儿两人到底还是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两人一到街上,看着路边的摊子,眼睛就没眨过,一对小小的脑袋随着人群左看右看,一副喜不自胜的模样,李倾城看得想笑,早知如此,就不该带她们出来了。
一条街逛完,也没见到啥新奇的东西,她感觉索然无味,决定找间酒店喝两口烧刀子,解解闷。脖子上的伤口虽说未痊愈,喝酒应该不成问题。
好在这街市酒店不少,她方才就曾路过一家,她想了想,决定继续往前走,果然没走多久,便又是一家酒店,这间酒店装潢陈旧,显然有些年头了,外边看去,规模也不大,此刻虽说是夜晚,出来买醉的人也不少,因为她在外面就能看见里面灯火通明,人影穿梭,晚风吹送下,还能够闻到缕缕酒香。
她整了整衣襟,每次出门,必定是男装,理由无他,方便好行事儿。
正迈步朝酒家走去,背后被人狠狠一撞,她一个趔趄,差点跌倒。
“小,公子,你没事吧。”
檀香锦儿两人见状,忙上前扶住她,急切地出声问道。
她感觉后背一阵酸痛,也不知哪个挨千刀的撞了她一把,等等,这个桥段,她忙伸手探向腰间,真真了不得了,她推开檀香锦儿两人,转身向身后望去,人潮如海,撞她的人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她气得差点跌脚大骂,天子脚下,还有没有王法了。
这下可惨了,这小偷顺手牵羊,牵走的却不是她的银子,而是她用来救命的玉雪丹,作为现代人的她,自来到古代后,为防如此狗血的剧情的发生,她将自己的每件衣服都进行了改造,在贴近胸口处缝了个包,专门用来装钱,这样以来就不担心被偷了,在古代,她不得不长点心,有钱可是能使鬼推磨的。可是,今日洗完澡,她换了一件新衣服,而这件衣服她忘记改良了,所以她将姐姐给她的装有玉雪丹的瓷瓶放在了一个荷花袋里,挂在了腰间,而银两全在檀香锦儿两人身上,就这么一次,还给偷了,她看着络绎不绝的人群,神色茫然。
“小姐,你怎么了,可是受伤了。”
檀香觑着她的脸色,担忧地问着。
“也不知是哪个不长眼的,竟然敢撞我家小姐,当真是不要命了。”
锦儿一脸忿忿不平,李倾城压根儿没听她们两人说话,她只是呆愣在原地,心中不禁寻思,她是该返回去呢,还是该继续走下去,可如果没有玉雪丹,她的命就不保了。她突然想起来,她还没有告诉宇文邕,她和姐姐原本是宇文护安插在他身边的眼线,不,她还不能告诉他,姐姐如今还在宇文护的控制下,她不能冒险。
她拨开人群,胡乱地寻找,方才转头的瞬间,她似乎瞥见了一抹青灰色的身影,她感觉自己就像是在大海捞针一样,也不知该从何捞起。
“姑娘可是在找这个?”
正当她已经绝望时,一个熟悉的慵懒的声音在她面前响起,她一抬头,首先进入眼帘的是一个小小的精致的瓷瓶,正是她被偷去的瓷瓶,她心下一喜,紧接着便看见一只洁白修长的手正托着瓷瓶,顺着手看上去,便是一身青灰色的衣服,然后就是修长的脖子,再然后,再然后…
李倾城在看清来人的瞬间,立马瞪大了眼睛,她不由分说一把抓住男子的手,另一只手则从男子掌心将瓷瓶迅速夺过,放进袖口处的袋子里,眼睛死死盯着来人。
眼前的张娃娃脸正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在街灯的照耀下异常光亮动人,她看着他那张人畜无害的脸,眉头一皱。
“我说山贼大王,您不好好守着您那荒山,跑到这儿来当小偷,还自投罗网,您是不是过得太悠闲了?要不然,便是您的山寨穷得揭不开锅,要您老人家来这儿碰瓷?”
“碰瓷?”
男子原本一脸悠然神情,在听到碰瓷二字时,眼睛突然一亮,不禁开口问道。
“说吧,为何偷我东西?”
李倾城懒得跟他废话,原本一只手抓着他的右手,可想了想,很快换做了两只。
“小姐,他偷了你的东西?”
檀香锦儿两人一脸震惊。
“小姐,要不抓他去报官吧。”
檀香瞬间回神,随即献策道。
李倾城没有搭话,只静静地盯着面前的男子。
“小姐,你可冤枉贫道了,贫道方才路过小姐所在地方时,见有人故意撞倒小姐,趁机偷盗,贫道路见不平,奈何手里没刀。遂徒步追身上去,拼尽平生的力气方才将歹人制住,夺回小姐的东西,小姐怎能说是贫道偷了你的东西,贫道当真是有口难辩,这世道,好人难做,好人难做啊。”
男子说着一叹三咏,虽说是在陈述自己的委屈,语气却依旧是慵懒不在状态,让人很难信服。檀香锦儿两人面面相觑,满心疑惑,显然都认出他来了。
李倾城看着他,脑中迅速运转,这人说话有三分可信,七分不可信,但就他是山贼头头这一点,她就不会轻易相信他的,可是,他既然偷走了她的东西,干嘛还要送回来,难不成他真的是吃多了没事儿干?不对,他自称贫道,这又是何故?
她看着他一身青灰色的衣裳,仔细观察,还真像道士所穿的衣服,再加上,在他的左手上还捏着一根竹竿,竹竿上挂着一面白底黑色镶边的旧布旗子,上面书写着五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江湖神算子
她感觉自己嘴角抽筋,眼睛无意识地翻了个白眼,原来是他。那日思州城中的王大仙(她自己封的)
“这位小姐,虽说你身着男装,可男女终有别,你这般紧拽着贫道,恐怕不妥吧。”
“少废话,我也不知你说的是真是假,不过既然我的东西已经还回来了,我便不与你计较,如果真如你所说的,我便谢谢你,如若不然,咱们私了还是公了自然由不得你。”
她说完,便将他松开,双手环胸,上下打探着他。
男子闻言,嗤的一笑,理了理自己被她拽得皱巴巴的袖口,悠然道:“小姐说话果然有趣,不过贫道所说句句属实,绝无虚假,天色已将晚,小姐还是带着婢女早些回去的好,贫道与小姐就此别过。小姐若想报答贫道,他日相见,再说无妨。”
男子说完,拿着手中的旗子,没身人潮悠悠然地离开了。
李倾城站在原地盯着他的身影,若有所思。
☆、第四十六章 邺城
抵达邺城时已是未时左右,午后的天空甚是明朗,惠风和畅,一派祥和。
邺城作为北齐的都城,虽比不上长安那般宏伟繁华,却也不辜负它作为一个王朝之都的美名。
李倾城虽对这个北齐没啥兴趣,但作为一名现代的知识女性,对于眼前这座将在不久的将来化为一片废墟的古城她至少也应该放眼好好瞧瞧才是。
与经过所有的城池一样,在刚进入城门时,她都会习惯性地抬头去看那高高地书写在城门之上的大字——邺城(尽管她大部分看不懂)
倒不是她故意要为难自己,实在是古装剧看得有点多了,惯性使然。不过与她路过的城池有一点不同的是,这邺城的城墙修得也忒高了些,便是有着绝世轻功的高手,估计也很难从城外飞进去。
马车顺利进入城门后,并未顺着主街道行走,而是沿着一条僻静的小道,七绕八拐来到了一个大户人家门前。
李倾城一路靠着车窗,看着周遭的景致,觉着委实乏味了些,马车停下后,冯小怜便携着她的手下了车,她看着眼前的府邸正门上高高悬挂的牌匾,上面书写着两个大大的汉字——白府。
她看着眼前的府邸,心中不禁暗自嘀咕,她一路上一直以为只要一到北齐,她就会进宫当皇帝的小老婆,如今看来,她恐怕想的太简单粗暴了些。小皇帝哪儿是想见就能见的,而且这选秀也是有规定的,有的朝代是三年一选,有的是四年,有的会因为一些特殊的日子而提前或推后,这么看来,她有足够的时间来策划逃跑的路线了。
如此想着,她不免有些高兴,连带着眼前巨大的宅子此刻看起来都那么温馨,冯小怜疑惑地看着她,一句话也没说,便拉着她的手,一同进了门。
一路上李倾城看她轻车熟路,根本不用下人们引路,再加上下人们见到她都是极恭敬的弯腰请安,诸如此类,让她百思不得其解。
她带着满心疑惑在冯小怜的带领下进入了正厅,一踏进门,就见一雍容华贵的美貌妇女正举步朝她们款款而来。
待其走近,却见冯小怜松开了她的手,忙上前欠身,
“小怜见过姑姑。”
美貌妇女见如此,忙将她扶起,满脸堆笑道:
“估摸着你们也就这两日便到,方才还在念叨着,可巧这就来了,姑姑这就叫下人去备饭,为你们接风洗尘。”
妇人说着便朝李倾城走来,一把拉住她的双手,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番,一双新月般的眼睛瞬间弯如钩,口内连忙笑着说:
“姑娘这一路受苦了,今后便委屈姑娘暂且住在寒舍,日后有甚需求姑娘尽管吩咐,就当在自己家一样,望姑娘莫要有所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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