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怜放下手中的酒坛,一双明镜般的眼睛一直盯着她,苍白的容颜上平静如水,十分好看。
“冯姐姐,我没醉,真的没醉。以前我在心玉的酒店里,可是能够喝上一整天的,现在,就这么点酒,就能灌醉我吗?哈哈…这怎么可能…”
酒不醉人人自醉,她从未想过,今时不同往日。以前的她纵然惆怅却不悲伤,纵然悲伤却不孤寂。如今的她,惆怅抑郁孤独悲伤悲凉。她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落到只能靠喝醉酒才能平复下心情的。
也许对于她这种实际年龄早已超三的人来说,这些不可理喻的举动实在幼稚可笑,可是,人本来就是情感动物,而且是很复杂很矛盾的情感动物。也许这一刻,作为一个成年人,你还在为职场的勾心斗角而悲愤绝望,下一秒就已经为一颗糖果而开怀大笑了。没有人能够真正看透自己,正如没有人能够真正把握自己的情感一样。
她从来就是崇尚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野性女子,她从来就是。
她起身踉踉跄跄地从身后抱了两坛酒,然后踉踉跄跄地回到原来的位置。一把撕开酒坛的封口,抱着瓶子,仰头大喝。
月光如水,照在她红彤彤的脸上,就好像一块通红的宝石在灿烂的灯光照耀下,光芒四射。很吸引人。
“痛快啊。”
她放下坛子,嘴角还残留着晶莹的液体,她眯着眼睛,看着眼前的火光,大为感慨。
“孟姑娘好酒量,在下实在佩服。”
高长恭手里拿着一个酒坛子,坛子里的酒却仍是满满当当的,似乎一点也没动过。其实他是喝过一点的,只不过浅尝辄止。酒有时候是个好东西,有时候,却只能徒增人的烦恼,害人害己。像他们这种人,是不敢太放纵的。不过,他看着对面的女子,一直在喝,而且从未间断过,不但未觉得不妥,反而打心里敬佩。他自己虽不能尽兴,但看着别人一口一口地喝酒,心里还是挺高兴的。更何况,他今日所见的这几位女子,都是这般的与众不同。
施小白一手扶着身旁的少女,一手拿着一个不大的酒坛子,虽偶尔也仰头喝一两口,但是酒坛中的酒,却和紫衣男子酒坛里的酒相差不了多少。
只见他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微微眯着,好像是喝醉了一般,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慵懒是那么真实,就连那张俊雅的面孔都是悠闲自在的,但是,如果仔细一瞧的话,就会发现那双半眯着的眼睛,是那么黑那么亮,好像能将世间所有不可琢磨的事情都看通。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生命何其短暂,如同朝露,阳光一照,就消失殆尽,生命又是何其漫长,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哈哈…倒不知,自己竟成了半个哲学家,哈哈…”
她摇摇晃晃地站起身,一双迷蒙的眼睛紧盯着前方。火光很耀眼,闪的她的眼睛有些花,她伸手揉了揉眼睛,无意识地抬脚向前跨了一大步。整个如同秋风中的枯叶,摇摇欲坠。
“倾城妹妹”
“李姑娘”
“孟姑娘”
三个人惊心的声音几乎同时响起。
冯小怜离她最近,眼疾手快,在她跌入火坑的刹那,一把将她搂住,紧紧抱在了怀里。
李倾城感觉整个人就好像踏在一片片白云之中,她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毫无意识的,她只是如同孩子一般,想做就做,全不计后果。她刚才明明是准备去追逐光亮,却被一个人给绊住了。这人不仅抱住了她,还将她往火堆相反的方向拉开了好几步,然后就拉着她坐下。这人拉着她的双手,一直未放开,她迷迷糊糊感觉到她纤瘦光滑的双手,如同两块光滑的羊脂玉般,干净,温暖。
她紧紧握住她的双手,就好像溺水之人突然抓住了一根木棒,死死地抓紧不放手。她整个人真的好像身处在高空中,脚踏不着实地,眼也看不清前方,她如同一片落叶,一直飘啊飘,整人一上一下,好不令人心惊。她感觉自己随时都会摔死。她想逃,逃离这片压抑的天地,她想飞出这个华丽的笼子,可是,她的翅膀已经没有了。
她突然好害怕,她惶恐,无助,孤独,悲伤,痛苦,绝望,她感到十分恐惧。她该怎么办?她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她该怎么办?姐姐不想看见她,宇文邕也不想看见她,长安城,她回不去了,她再也看不到他们了。她如今该去哪里?这天下这么大?她该去哪里好呢?以前人人都说有家的地方就是人该去的地方,心之所向,人之所往。可是,可是,她再也回不去了。
她再也忍不住,一把抱住身旁的人,放声大哭起来。所有人都需要一个突破口,来发泄。她又何尝不需要。从刚开始来到这个地方,到如今,她已经忍了好多年,她难道就不能好好哭一场?没有谁能真的了解她,包括她自己。
女子的哭声像是山洪暴发,一发而不可收拾。
明亮的月光,如同华练,下半夜的晚风,带着露水,吹在人身上,微觉寒冷。山林中一片寂静,唯有女子悲怆的哭声,如同一支壮丽的曲子,一直响彻云霄,经久不衰。
“哈哈…哈哈…”
“呜呜…啊……”
她哭一阵又笑一阵,已完全像一个疯子。喝醉酒的疯子其实还是挺可怕的。至少在施小白和高长恭二人眼中是这样的。
第二日,待李倾城酒醒时,已是正午时分。阳光透过密密匝匝的树缝照射在人脸上,格外耀眼。她睁开睡眼惺忪的双眼,看着头顶丝丝缕缕的阳光,足足愣了好半天,才回过神。
她撑着沉重的脑袋,环顾四周,突然发现众人都在看着自己,那眼神,简直,简直就好像是在看一个刚从青山精神病医院出来的人一样。特别是施小白这厮,那双总是爱眯着的桃花眼非但不眯了,反而睁得老大,在看到她清醒的那一刻,瞳孔紧缩,好像活见鬼了一般。那副恐怖的样子,倒实实在在把自己给吓着了。
她转头见冯小怜,高长恭,还有那个阿默,三人的表情简直如出一辙。
除了比她早醉的小宛看起来还算正常外,其他几个人,神情复杂,真是,一言难尽。她瞪大了眼睛,略略想了想。突然以手抚额,昨晚,她究竟做了什么丧尽天良的事,竟将这几个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人,吓成这般模样。她不禁开始回忆反思。可是,老天爷,她真的什么鬼都记不得了。
☆、第六十一章 重回建州
建州城,她才离开没多久,就又回来了。以前她总以为,很多不经意的遇见,只是为了更不经意地离别。现在,她才懂了,很多不经意的相遇,也许只是为了下一次的重逢。
在进城之前,高长恭二人便与他们一行人分道扬镳,前往了另外的地方。其实,她早就看出来,这高长恭,身份绝对不简单,只是,她一直想不起来,究竟在哪里听到过这个名字。
好在人们总是不喜欢折磨自己,对于自己想破脑袋也想不出的问题,人们大多数会选择不去想,也许时机一到,这个问题就解开了,也说不一定。
进入城门以后,天色已晚,他们一行人找了间客栈住下,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觉得冯小怜好像有心事。她知道这人一颗心比许多人几颗心还要复杂,她不愿意说的事,你便是拿把刀架在她脖子上,她也绝不会说一个字的。
她其实一直有个疑问,在她所知道的历史里,冯小怜好像是北齐这边的人,为何会出现在宇文邕的身边?而且现在很多事,好像根本就不是按照她所知道的历史在发展着,她在这段历史中,究竟算什么?
她感觉这个故事一直在朝着一种令人匪夷所思的局面发展着,更让她倍感痛苦的是,她纵然知道,却也无能为力,因为,她不是这个故事的操纵者,她只是被操纵的人。她压根儿就没权利。
她觉得傅小宛这个人真的很有趣,她不仅天真而且活泼。不仅活泼而且有趣。
明明才刚用过晚饭,刚喝过酒,她就又按捺不住,来找她出去喝酒了。
都说酒逢知己千杯少,她以前很喜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如今遇到她,更是将她骨子里的那种豪气干云给激发出来了。
她来到这该死的古代已经这么多年了,除了在心玉的酒肆里喝得十分尽兴外,她还从来没有和人这般投缘过。
“倾城,我跟你说哦,我们草原人是很能喝酒的,昨晚,我可能是喝得急了些,所以比你醉得要快些,今晚,我可不会再让着你了。”
她知道草原人豪爽,不仅人豪爽,就连喝酒也是如此,所以,她朝她笑了笑,举杯又大喝了一口。
这是城里最偏僻最不起眼的一间小酒馆,然而它酒店里的酒,却是她们这一路来喝到过的最好喝的酒。
两个姑娘,坐在临窗的隔间里,你一杯我一杯地喝着,两人似乎很开心,因为她们的嘴始终含着笑,两人又似乎很伤心,因为她们的眼里一片泪光盈盈。这真是两个矛盾的姑娘。
“倾城,你跟我们去草原不好吗?为何偏要回长安城呢?”
少女的脸颊上已染上一抹红霞,眼睛始终弯弯的,像月亮。
她看了看她,轻轻一笑,一时没说话,只是举杯喝酒。
为何?因为她有亲人,有朋友在长安,还是说,因为她的执念,其实,直到现在,她都没有搞懂,自己为何要回去,她只是一直认为那里就是她的家,不管家在哪里,一个人在外漂泊久了,总是要回去的。
可是真的是如此吗?她不懂,她实在是越来越搞不懂自己了。人,真的是越老越复杂。
“也许是因为执念吧!”
她转动着手中的杯子,缓缓道。
“执念?”
少女显然不是很明白。
她看着她点了点头。
是啊,就是执念。这世上,每个人都有执念,有的人执着于生死,有的人执着于金钱,而有的人,则执着于爱情,而她呢?是亲情还是爱情?亦或两者都不是?
“执念是什么呢?”
少女果然不是很懂。她睁大了眼睛,疑惑地看着她。
“执念就是执着的念想,譬如说,你对某样东西或者某个人有一种执着的念想,这种念想就像一条结实的绳子,一直在牵着你往某一个方向前进。”
“哦…我好像懂了。”
少女看着她,愣愣地点点头,一双眼睛眨了眨,好像突然在垂思。
“倾城,你可是有喜欢的人在长安城?所以你才会不顾一切地想要回去?”
少女突然抬头看着她,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睛很亮,比宝石还亮。
她突然愣住,她没想到少女这般聪明,一下子就联想到了她。
她看着她,过了半晌,方才缓缓地点了点头。
感情这种东西,也许局中人无法看清楚,可是局外人却很容易就看出来。她对宇文邕的感情,究竟是什么样的,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她会因他受伤而心疼,也会为他一个人去对付宇文护而担忧,她还会因为他接近别的女人而生气,而这别的女人,正是她的姐姐。想到这里,她的心又是一阵刺痛。他们什么也不告诉她,以为她什么都不知道,就算是对她好了,可是,她宁愿和他们一起受苦,也不要成为局外人。
这个故事,她本来就已经参与进去了,她不该只是一个局外人,她也是其中的主角。纵然他们都是为了她好,可是,她的心还是有些怅然。
“我就知道,倾城,其实这种感觉我是明白的,每个人都有执念,我也有,我的执念…”
少女说着,又举杯喝了起来,她看着她那突然怅惘的表情,突然有些愕然,难道她也有心事,也在为心爱人而烦恼?倒不知她的心爱人是谁,是否能够值得她为他烦恼?
两人没再继续说话,只是默默地喝着酒,她们明明还这么年轻,就已经开始为感情而烦恼,倒不知是该高兴呢还是该忧愁。
建州城的治安虽比不上长安城,却也能将就。至少两个大姑娘加酒鬼最后都安全抵达客栈。
李倾城在冯小怜的搀扶下走进了自己的房间,而小宛自然是由她的哥哥照顾。
“倾城妹妹,下次还是不要出去喝酒了,这大晚上的,多危险。”
冯小怜将她扶到床边,看着她,皱了皱眉,终于忍不住开口劝道。
“嗯…嗝…”
她眯着眼睛,朝她笑了笑,随即倒在床上,开始呼呼大睡。
冯小怜替她脱了鞋袜,为她盖好被子,站在床前叹了口气,方才慢悠悠地走了出去。
在门被关上的瞬间,原本睡得像头死猪的人,却突然睁开了眼睛,原本迷糊的眼睛,竟比任何时候都有明亮。
她盯着头顶的床帐看了半天,终于起身下床,踱步到了窗边。
窗外很静,遥远的天穹繁星点点,月光如水,轻盈,皎洁。
她默默地倚靠着木窗,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就在这时,原本寂静的夜空中突然响起了一阵笛声,一阵悠扬清脆的笛声。
都说音乐最能表达一个人的心事,看来还真不假。她就那么静静地听着,神思也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乱世之中求生存,谁也不容易。她这个从未来穿越过来的人,就更是不容易了。
笛子的声音一直轻飘飘地在遥远的夜空中响着,月光下的笛声,月光下的吹笛之人,他们,都是孤独而痛苦的。
生在这样一个时代,每个人都妄想着能够平安一生,然而,这是多么地奢侈。战火可能随时都会波及到他们的人生安全,如果,这个世上真的有桃花园,她想,她肯定会不顾一切地去寻找的。
☆、第六十二章 锥心
她从未想过,北周与北齐的边界线原来竟是一座山,一座高耸入云,十分险峻的山。
而她此刻,就正站在这座山的山坳上,透过层层白云,看着山下不甚清楚的峡谷,腿脚下意识地颤抖。从这半山坡往下望去,还真挺吓人的,峡谷中雾气腾腾,一片朦胧,人要是从这里摔下去,至少是活不成的。
这座山,被划分成了两个部分,从她脚下开始,以东归北齐所有,以西,归北周所有。
如此一座天然的地标,两国之间,泾渭分明,谁也占不了谁的便宜。
“喂,小白,你确定你有把握能让我们进城?”
她望着虞州城的方向,不安心地问道。
其实,她觉得即使没有小白的帮助,凭她的聪明,应该也能够进城,再加上现在又多了一个冯小怜,她完全没必要担心啊。
“当然。”
施小白站在她左斜后方的位置,满怀自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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