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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生漫漫——彼交匪敖

时间:2018-02-26 14:04:03  作者:彼交匪敖
  自己大小也算是一个仙人,暗自筹划着,是不是该拐带着红参和方阔,出去闯荡闯荡江湖。
  还没等着她去拐带呢,从昆仑山传来一封信,是紫缘写的。
  大约意思就是,众多天兵被魔气所伤,战争焦灼,毫无进展,丹药够不上需求,紫缘传来王鼎的信物,唤方阔带赤阳王鼎前去昆仑。
  从收到紫缘的信开始,宛和的心情就一直在谷底。
  这下好了,也不用她想着法子,要拐带着他们去玩了,都要走了。
  她赌气地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谁也不见。
  红参能明白宛和的想法,免不了还得去劝说一番。
  “宛和,你开开门。”红参敲着门,却半天不见反应,又敲了几下,“宛和,是我,红姐。我跟方阔,明日就要启程起昆仑,你开开门,陪我说说话。”
  红参都这么说了,宛和也不好再装作听不见,开了门,请了红参进屋。
  让了座,倒了茶,这才说道:“我用命换来的师父,才当了几天,就不见影了,这一有了消息,还要把你们也带走,也不见问我一句两句的。”
  紫缘仙君于红参有知遇之恩,红参不敢妄言,拿出一件薄如蝉翼的纱衣给宛和。
  “你在后山炼制的软甲很好,我都看到了,如今你是散仙,那些与你,不适用。这件软甲,是织女采集彩云缝制的,坚不可摧,凡间兵器根本伤你不着。来,你穿上试试。”
  红参给的软件乍一看,还真像彩云,触感像水,薄如蝉翼。
  光是外观,就比宛和自己炼制的,好上百倍千倍,当真欢喜,接过来软甲穿上。
  “咦!不合身,是不是太大了些。”宛和话刚说完,软甲自动收起,刚刚贴合着宛和的身,彩云之色逐渐变淡,最后消失不见,完全看不出来穿了软甲。
  “这?”是她白宛和太孤陋寡闻,还是这软甲太神奇。
  “这就是彩霓衣了,你眼中的便宜师父,去岁的时候,央着织女织的。”
  宛和的一脸的质疑,红参也不再解释,又说道,“你想去凡间玩,现在不是正好么,再也没有人管着你了。只一条,不可伤凡人性命,不然有你好受的。”
  随后,红参又拿出一个储物手镯,“这个给你用正好,足足有两里地的储备量,又美观大方。你附上一丝神思炼化它,就是你的了。”
  里面还有方阔送的各类玉符、书籍,红参给宛和备了些丹药,还有一把仙剑。
  “你也是散仙了,可以修行御剑之术,之后便可御剑飞行,这把剑,你用正好。”
  仙魔之战也不知何时有个结论,三人也不知何时能再相见,分别在即,宛和再多的不愉快,都化为了不舍。
  当晚,红参备了一桌酒菜,三人权当是最多的安慰。
  第二天一早,方阔收了赤阳王鼎,奔昆仑而去。
  一夜之间,洞府寂静无声。
  
 
  ☆、中卷:那个阎君不太冷
 
  齐国永县,有一家茶铺子,名为盛和茶铺,茶不贵,也不是什么名品,二十钱点一壶,能坐上一天,生意不算好,也还能养活一家老小。
  但不久,这茶铺子里,来了个厉害的说书先生,专讲些妖魔鬼怪的小故事,倒也新鲜,引来不少的茶客。
  久而久之,一传十,十传百,就连永县的达官贵人们,也爱来这茶铺坐坐。是以,永县除了青楼之外,就属这盛和茶铺最热闹。
  茶铺的掌柜,也是个机灵的,立时三刻,就寻了那说书的先生,谈了合作。
  又扩建了茶铺,改了几间雅间,托了朋友从京城里买了名茶,盛和茶铺也改名叫做盛和茶楼。
  至此,盛和茶楼算是荣盛一时。
  这永县的人,现下里有一爱好。在家里歇过午觉后,发了帖子,却不为邀请朋友,女客前来赏花,只为相携,前去盛和茶楼听故事。
  这日午后,盛和茶楼刚开始下午的营生,楼里已是座无虚席。大家点了茶,就等着那先生前来。
  半盏茶的光景,一位先生,穿着灰色长袍,蓄着山羊胡子的,撩了门帘走出来,楼里一阵欢呼声。
  先生走到台中间的桌前坐下,左手端了放在桌角的茶,吹去茶梗,喝了一口又放回桌角。这才执了醒木,“啪”一拍,讲的是抑扬顿挫。
  “上回,我们说到这书生爱上了一个花娘,为给花娘赎身,典当了自己的玉佩。
  话说这个玉佩啊,还有点来历。具体是怎么回事,听我细细道来。
  当年大王微服南巡,遭遇盗贼,书生的祖父救驾有功,大王将此枚玉佩赠送于他,还留下一句话,日后执这枚玉佩进京,能允此人一个承诺。
  书生的祖父是个朴实之人,直至离世,才将这个秘密告诉了子孙。正当家道中落,家里的老母亲才拿出了这枚玉佩,让书生进京赶考,望大王还记得承诺,给他儿谋得一官半职。
  哪知,这书生到了京城,误入歧途。科考之日,却进了花楼,爱上了花娘。未谋得官职,还典当了作为信物的玉佩,赎了花娘出来。
  书生怕家里老母亲责备,也不敢回家,用余下的盘缠,在城郊置办了一处房产,和这花娘过上了小日子。前后也就十来天,书生越见的憔悴,那花娘却越见的年轻美丽。
  外人都道怪异,书生迷恋在温柔乡里,只当是那些人吃不着葡萄的,说葡萄酸。
  一日,来了一位破落道士,说那花娘是妖物,如果书生肯给他十两银子,便帮他除了这个麻烦。花娘哭着说道士为了钱财,冤枉好人。书生拿着笤帚赶走了道士,又对花娘好一顿安慰。
  如此又过了十日,书生用尽了盘缠,只得在私塾教学。所得不多,月银不过二三两纹银,勉强糊口。花娘却也不嫌弃,还拿出首饰典当贴补家用,书生更觉花娘贤惠,越加地对花娘体贴疼爱。
  日后,书生更加勤勉,花娘体恤书生辛苦,在家熬了肉汤等待。
  又过了一月有余,书生日日喝着肉汤,却瘦成了皮包骨,身上还有恶臭。私塾不甚待见,辞退了书生,书生不想让花娘为此担心,不敢回家,转悠着出了城。
  那书生远远看见一个道士,正在收妖,围了好些人观望,书生好奇,也前去凑了热闹。只见道士拿了一捆仙索,捆着一女子,在捆仙锁的威力下,那名女子化为一只狐狸。
  书生没看清女子的长相,却看到了女子的发簪,正是他成亲之日,赠与花娘的发簪。书生坐立难安,拉了道士询问。好巧不巧,那道士正是几月前,打书生门前经过的破落道士。
  道士看了书生的面相,摇着头,说自己来得晚了。书生不解,道士解释说,那花娘是狐狸精,专吃男子精血内脏,如几月前书生于他银两,收了此妖,书生还有救,如今却晚了。
  时值正午,正阳之气正盛,书生竟然当场化为一滩腐水,恶臭异常。
  原来,那书生日常喝的肉汤,竟是花娘用他的内脏熬的。”
  “啪”醒木又一拍,“今日的故事到此为止了,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说书的先生喝了茶,摇了扇子,打起门帘踱了出去。
  说书的先生走出去好一会,台下的茶客们,才从书生和花娘的故事里回过神来。
  台下议论纷纷,有说道士缺德的,有说书生愚蠢的,也有说花娘都不是好人的。
  雅间的姑娘们,更是厌了那花楼的女子,爱逛花楼的男子,也是一阵唏嘘。
  那说书先生也是个清高的,茶客出钱多,一天也只讲一场。
  这故事也听完了,女眷们相携着打道回府。男茶客自然几个一起,留下来,叫桌酒菜,还要把那故事说上一回的。
  倒有两个人,是个例外的,既不打道回府,也不留下喝酒,却尾随了说书的先生,想要问他,故事编自何处,何人编的。
  并且,听完觉得不过尔尔,还假的很。
  这说书先生,是茶楼的贵人,茶楼的掌柜,在后院给他安排了一间上方。先生回到房间,正要准备洗漱更衣,窗户突然被推开,黑影一闪,蹦进来两个人。
  一个十五六岁的半大女娃,穿一身粉色衣衫,眼睛亮的发光,一个五六岁小女娃,梳着包包头,带着婴儿肥。
  两个女娃还罢了,说书先生倒是镇定,理了衣衫,给两位见了茶,还让了坐。
  “两位客人,鄙人今日的故事已经讲完,要想再听,明日请早。今日,只有这清茶一杯,还望客人不嫌弃。”
  两个女娃真个就坐下,当自己家一般,丝毫不觉得拘束。
  那个小的,就着清茶,吃尽桌上一整盘的点心,完了舔着嘴,拍着肚子抱怨,说她吃是吃饱了,就是味道不太如意。
  那个大的,也不见训斥那个小的不知礼数,像是习以为常,一派气定神闲,饮毕清茶,呷呷嘴,“确是清茶无疑啊。”
  那说书先生,怕也是个见过大场面的。
  他也不动怒,,对两人行了一礼,客气地说道:“让客人见笑了,我们这永县是个小地方,茶点都上不得什么台面,只望着客人不嫌弃,便是茶楼的福气了。”
  那个小的,是个性子急,也不管那么多了。
  跳下了凳子,正要开口说话,突觉自己太矮,还得仰着脖子,才能看得见说书先生,于是又爬回去,站在凳子上。
  平视着说书的先生,“你这先生,说话尽是文邹邹的,真是无趣。谁跟你在这,说那嫌弃不嫌弃的,我只问你一句,你的故事都是谁人编的?”
  “这位客人,鄙人刚才已经说过了,要听故事,明日请早。”
  先生说完,又想着永县就那么点大,从不曾见过两人,怕是外地来的,又补充了一句。“每日仅一场,每场只讲一个时辰,这是鄙人的规矩,还望两位客人,不要强人所难。”
  “先生,你这人和你的故事一样,无趣的很,我都不耐烦听。我和姐姐听你的故事,不过是觉得假的很,想要问问你,这些个故事都是谁编的,然后和那人比比,到底是我们的故事好,还是他的故事好。”
  说书先生在盛和茶楼里,说了这么些日子的故事,破天荒的,这还是头一遭遇上,说他故事不好的。
  再儒雅的先生,也是有半分脾性的,说这话,声音都提高了半分。“敢问这位客人,鄙人的故事,哪里就假了?”
  那个小的才想反驳,就被那个大的给拉住。
  她站起来,对着先生一揖,带着抱歉的口吻,“让先生见笑了,我这小妹,都让我给惯坏了。不过,小妹之言,的确也是我的想法。先生的故事虽好,却多有不真实的地方,不知先生有没有兴趣,听听我姐妹二人的故事,比一比高下。”
  都让人找上了门,说要比试,说书的先生也断没有拒绝的道理,欣然同意。即刻叫了小二添茶,备了宵夜。
  也不知道三人都聊了什么,反正经此秉烛夜谈之后,那说书先生一改刚才的态度,客客气气地将两人送至门口,还口口声声,说是自己孤陋寡闻,见识浅薄。
  第二天一早,那说书的先生就向掌柜辞行,说要出去游学,增长见识,任那掌柜如何挽留,开出多诱人的筹码,说书先生都毫不心动,坚决要走。
  盛和茶楼的说书先生一走,掌柜的着急了,另开出高价,从外地,找到一个会讲妖魔鬼怪的先生。
  可惜这个先生,远比不上那个先生,说的虽是鬼怪故事,却没什么趣味。
  女茶客们,渐渐的又开始拜了帖子出游、赏花。
  而对于男茶客来说,反正都是花钱,宁愿花了钱,去那花楼里喝茶。
  不出半月,盛和茶楼又变成了盛和茶铺。
  说来也是少见的饭后谈资,区区一个喝茶的地儿,短短半年里,从一个小茶铺子,变成达官贵族都争相前去捧场,盛极一时的茶楼。
  又在短短时日内,由盛而衰,做着仅为过往商贩解渴的生意。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现下我们谈谈那两个女娃。
  那天两个女娃讲完故事,已经是大半夜,出了盛和茶楼,也不说找个地方休息,连夜赶起路来。
  那个大的是个胆子大的,那个小的竟也丝毫不怕,甚是让人费解。
  再仔细一看,就算过去多年,依旧停留在十五六岁模样的女娃,不就是修成散仙的白宛和么。
  想来也是,这个世上,也就只她这个女娃,是前所未有的胆子大。
  但是旁边的,管她叫姐姐的小女娃,那又是谁?
  这个故事又是怎么一回事呢,还得从几年前开始讲起。
  话说当年,方阔和红参去了昆仑山,不久之后,宛和也离开洞府,正式开始了,她的江湖闯荡生涯。
  宛和下了山,不知奔向何方,就想着,干脆先找间客栈投宿,填饱了肚子再说。
  谁知道红参走的时候,给的好东西虽然不少,却没有银两。
  所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这可让宛和犯了难。
  正想着,是不是去压趟镖,先赚些银子再说。突然想起,自己有大量的皮毛,和妖兽的内丹。找个地方卖了,不就是大把的银子么。
  宛和在山下打听了一番,有个懂行情的告诉她,他们周国修仙的人少,更何况是万明山这个小地方。
  在这里,收这些东西的只一家,还是鬼市,开出的价格很不划算,要想卖到大价钱,得去齐国。
  齐国,宛和从没去过,她需要先买张地图,研究一下。
  也不知远不远,宛和的御剑完全不能看,总不能走着去吧,还得雇辆马车。
  这么一算,看来就是不划算,宛和也得去一趟鬼市,先卖几张皮子,换点小钱。
  宛和又问那人,鬼市具体在个什么地方。那个人很是神神秘秘,还一再要求宛和保密。
  看这样子,宛和就懂了,鬼市也不是做什么正当交易的地方。
  她点头如捣蒜,称自己一定保密。
  那个人才对宛和勾勾手指头,让她把耳朵凑近点。“那鬼市,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前方的聚仙楼就是鬼市了。”
  “啥?”宛和明显不相信,这聚仙楼不是吃饭的地方么,骗谁呢,当她没有去吃过?
  “嘘!”那个人示意宛和小声一点,才悄悄透漏道:“你不知道,那聚仙楼明面上是酒楼,戌时打烊。而暗地里也是鬼市,亥时开门,只开一个时辰,做的很是隐蔽,也就道上的人知道。”
  “既然如此隐秘,要如何进去?”
  “你这算问对了人,这要进去也容易。这会儿,你去聚仙楼,跟掌柜的说要一个天字号的房间,就会有人领你去房间,你只要在房中等待亥时鬼市开市便可,到时,你自然也就到了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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