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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我要做首辅——拍个西瓜

时间:2018-03-20 17:03:47  作者:拍个西瓜
  这边的声音立刻引来了步枪队的人的注意,他们闻声向着这边赶来。却见一个参将模样的人死死地拉着马嚼子,却拦不住那马一边狠狠地摇晃着脑袋,一边四蹄乱踏,底下一个人护着头脸狼狈躲避着,双手双脚之上已经被踩出了血迹。
  “射马。”一声令下,收了刺激的惊马头上就喷出一蓬血花,哀鸣了一声就往边上一歪,死了。
  那参将含着泪赶紧扑上去检查自家大人的伤势,幸好他身上穿着的沉重铠甲,除了前胸凹进去的一块,其他地方没有受太大的伤,可是四条胳膊腿却明显已经断了。
  那百户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想了想,道:“你还是不要擅动他的比较好,那才是彻底没得救。”若是他没看错的话,地上这个指挥使样子的人前肋骨一定是断了,那个凹进去的弧度可不小。他看了眼地上的死马,心道,可惜了。
  “赵百户,咱们的人来接应了。”前来报信的兵士眼光往地下一溜,问道,“这个?”
  赵百户瞅着那两人,道:“叫后头抬一个担架来,就说这里逮着了一条大鱼。”他嘿嘿笑了一声,道,“可不能就这么叫死了,兴许大将军会感兴趣。”
  地上的指挥使眼中闪过一丝屈辱,但在听到大将军的时候,眼里闪过一丝光来。他现在这个样子是没有别的什么好想了,就算这一回能活,以后也是一个废人一个。倒不如,在临死之前看一看那个大将军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打扫战场这样的事就不用林瑜再看在城墙之上了,他对今天看到的东西很满意,嘱咐了一声小心有人装死偷袭之后就回了县衙。
  一场战争从开始到结束,不过花了少少两个时辰。回到县衙的时候,这里的知县唐成仪已经准备好了堪称丰盛的午餐。尽管,这时候已经是未时中,也就是下午两点的样子。不过,之前哪里还有人顾得上吃饭,都在紧张地盯着瞬息万变的战场之上。
  唐知县在看到那一场以少胜多的碾压性质的胜利的时候,心中关于投贼部分的忐忑不安就消失了一大半。他亲自安排了这样的一场膳食,甚至下令命城中的富户出面慰劳三军,以此来表明自己跟着林瑜一条道走到黑的决心。
  果然,林瑜对此没有多说什么,但还是给面子的坐了下来用膳。不过,鉴于桌面上的丰盛菜品,他干脆叫住了本想退下的唐知县,并喊来张忠等众位将领参谋一道用餐。
  众人在林瑜面前有些难以掩饰地拘谨,但是随着他的率先举杯,一场大捷带来的兴奋感让他们逐渐开怀。就算杯中之物并非酒液,也阻挡不了他们相互举杯畅饮,甘甜的蔗糖汁顺着喉咙倒进喉咙再流进腹中。
  当那个赵千户抬着一个伤员押着一个参将过来的时候,正好撞上这样的场景。
  “是赵小子啊!”张忠听到通报后,一回头就看见赵千户身后的一队人,“这是?”
  “回副将的话,下属发现的时候他们正要跑,不过被疯马给踩成了这样。”他一抱拳,努力严肃起来,但是在这样所有人都笑呵呵地看着他的情况下,也绷不住咧开了嘴|巴。
  “运气不错。”张忠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看向上首的林瑜。
  “林知府!”那个被押着跪在地上的参将一抬头就看见了最为显眼的林瑜,惊讶地喊道,一瞬间他还以为他同样被俘了,但是一瞬间反应过来他已经被调往广州府、再看见他所做的位置的时候,终于惊骇地反应过来,“你就是那个反贼!”
  他本来在来的一路上已经默默想好了怎么忍着对方的屈辱也要要好逆贼、不、大将军,这样指挥使才能有机会活下来。可是,刚才极度惊骇之下他一下子忘记了之前做得准备,脱口而出就是一声逆贼。
  “嘴|巴放干净一点。”赵千户面色一变,举起手中的枪托就砸在了他的肩膀之上。他来是想领功的,可不想因此得罪一屋子的上司。
  “窃国者为诸侯,也不算错。”林瑜面色不变,笑道。
  经他一眼,脸上有些不好看的众人纷纷缓下脸色,张忠更是大大咧咧地笑道:“可不是,反的就是靖朝!”
  躺在担架上气若游丝的指挥使努力仰着头,想要看那个有过一面之缘的林瑜,道:“朝廷待你不薄,为何你还要投靠东番?”
  林瑜并未理他,对着停下了吃喝的众人道:“你们继续。”这才起身,对着赵千户微微一颔首,道,“你随我来。”
  在前往侧厅的时候,林瑜问那个指挥使道:“你认识我?”
  “状元郎六元及第的风采只怕大半个京城的人都不曾忘记。”这也是他怎么也想不通的原因,谁会放弃一个注定风光无限的前程,去干造反这样一不小心就尸骨无存的事来,“若是因为东番的威胁,你只要回头是岸,向来皇上是不会怪罪于你的。”他甚至开始苦口婆心地的劝起来,没有注意其他兵士看向他时奇怪的目光。
  林瑜轻笑了一声,道:“你弄错了一件事,不是我投靠了东番,也不是东番的人威胁了我。”
  “而是,东番就是我的。”
 
 
第86章 
  那个姓柯的指挥使是如何的大惊失色自不必说,败军之将不足言勇。
  而镇东卫大输而归的消息很快就通过四散的丁勇带向了四处的乡镇, 不过, 那些仓皇的民兵哪里比得过林瑜的进行科学行军的兵士。在永福县的县衙得到消息的时候,大军已经兵临城下。
  当地的知县唯一能做的就是关闭城门, 甚至来不及召集富户捐粮纳黍, 集结乡勇。
  他两股战战地站在城墙上, 往下看去, 看了一会儿, 问道:“不对啊, 不是说贼军有数万之数么,下头看起来也就数千之数。”
  身边的县丞伸出脑袋一瞧,下面乌压压的几千人头, 看起来沉默而充满了威慑力。当中一面黄底大旗上打着的大大的‘汉’字,他似乎被刺痛了眼睛, 赶紧缩回脑袋,道:“那些溃败的丁勇夸大其词也是有的, 否则怎么掩盖他们的无能?”
  永福知县焦躁地原地踱步,道:“他们这是在等什么?”就算只有几千人也不是他们现在能够抵挡的, 城里的富户在知道贼军已经兵临城下之后就不愿意那钱粮出来了。眼看着县城是必定守不住的,还不如在贼军那边博得一些好感,也好保住一家老小的命。
  边上的教头是武举出身, 他瞧了一会儿, 道:“大约是原地修整罢,莆田过来数百里路, 我观他们并没有多少马匹。”
  那教头说得不错,林瑜的确是在原地修整,不过更重要的是在周边收集永福县的消息。他这一次只带了三千兵士,其中两千主力,另外一千护卫看着后面的辎重。他甚至没有带上多少干粮,押送的辎重只是兵士们的盔甲武装等物。
  之前拿下了镇东卫,整个福州府没有了屏障。但是要吃下整个府,就必须赶在福建都司反应过来前,时间并不能算得上宽裕。之前福宁州倭寇事件的时候,林瑜计算过。从福宁州出事的消息传到建宁府的都司,到马佳钰荣点兵点将直奔过去,一共花了整整一个月还要多的时间。
  这样的反应速度的确是极为迟缓的,但是,林瑜现在的军队中马匹不足,同样制约着他的行军速度。所以,他干脆兵分两路,由张忠同样领着三千精兵向着福清县的地方推进。剩下的三千暂时留守兴化,那里是他准备好的和广东水师拼杀的战场。也只有兴化,是他民众基础打得最劳的地方。换了任何一个地方,天时地利人和就不一定能集齐。
  按照计划,他这边攻克永福县之后,就直奔闽清县。然后从闽清县顺流直下,抵达福州府府城附郭闽县,在那里和张忠的队伍相会和,然后集齐六千大军,当然如果算上张忠那边的四千民夫的话,也能算得上是上万了。
  和林瑜的路线相对一致,但是张忠走得却是下游。拿下福清得到足够的补给之后,下一个县城是就是和闽县只有一江之隔的长乐县。相对于林瑜那边简单的三千兵力的配置,多带了四千民夫的张忠还负责运送几个县城中的粮食。毕竟,他们不能指望一个府城也像县城一样容易攻克。
  “这么说,永福从昨天才开始封闭城门?”林瑜听了哨探的话后反问了一声,那人点了点头,无声无息地下去了,行动间颇有子鼠的风范。
  “您是想 ?”一边的千户若有所悟,看见林瑜的嘴角翘起一个笑来。
  随着第一张开城投降、顺民不杀的纸片出现在县城之后,原本人心惶惶地城内交头接耳的人更加多了。都说老百姓的眼睛都是雪亮的,知县有没有组织起练勇来他们个顶个的门清。
  特别是那些只意思意思稍微给了一些钱粮的商户,再没人比他们更加清楚这个县城根本就是守不住的。
  所以,有人趁夜偷偷杀了守在城墙之上的兵士,大开城门地迎林瑜的大军进城还真不是什么出乎他意料之外的事情。躲在门背后听着整齐划一的脚步声的百姓们一晚上没睡,第二天探头探脑的起来,果见街面上整肃了许多。但是,并没有他们想象中的烧杀抢掠。那些兵士一个个站得笔笔直的,甚至不会多看他们一眼。身上熟悉的大红袢袄叫一些积年的老人家偷偷的红了眼睛。
  城门大开的时候,那知县已经一根绳子吊死了自己。林瑜看都没有多看一眼,直接让兵士处理了他的尸体。至于他的家眷,另给了一个院子叫她们住着去,横竖军管的时候,她们也不会出什么事情。
  林瑜并没有在永福县呆上多长的时间,硬要算的话,也就整整三天,还得加上那大半个晚上。事实上,在准备好十天的干粮之后,他就领着所有的兵士直奔闽清县。
  原本的永福他只把原本的县丞给提上来,让他代管知县之后,就没有多管了。不过,看这个人那驾轻就熟的样子,就知道这些活本就是他做惯了的。
  这也是常态,科举考试考出来的是会读书的人,而这些人并不一定是会做事的人。所以才会常有当地宗族力量和吏目相勾结,架空知县,而所谓的老父母却毫无办法的事情发生,甚至屡见不鲜。
  那些人看见林瑜没有动他们直接开拔,不由得弹冠相庆。不过,他们哪里知道,这是林瑜暂时没有空来收拾他们,正等着他们闹出幺蛾子出来,等能腾出手来之后,杀个一波呢。
  相对于林瑜这边的轻松,张忠下福清县的时候还是正儿八经地攻城的。镇东卫本就驻扎在这个县城里头,当初指挥使并没有将所有的兵士全都带走,而是留下了大约一千多的守城之人,再加上溃败收容的一千将士,福清县里至少有着两千多兵士。
  自古以来,攻城要比守城难。张忠手中也不过三千,这倒给了福清县众人一些信心。
  福清县只是一个小小的县城,只是因为有着镇东卫的镇守,城墙要比别的县城高了个三尺有余。大约就是这三尺叫城里头的人坚信能够守住城,里面的富户更是积极的捐钱捐粮,其中是不是有着那两千兵士的威胁,就不好说了。
  站在城墙之上的参将看着地下烈烈飞扬的汉旗,眉头紧蹙道:“这一股反贼到底是什么来历。”当然是反贼了,都正大光明地打出了旗号,又岂是一般的暴民匪类。
  “不知道,从未见过领头的,就连几个千户的脸,小的都没有看清楚。”一个千户苦着脸答道,他这人无意识幸运的。在所有的将士死的死被俘的被俘,他居然活着回了福清县,身上多了几条疤又如何,好歹小命在,也没缺胳膊少腿。
  “听闻反贼火器甚厉?”
  “不仅厉害,还古怪。”那千户不是没有摸过鸟枪,知道所谓的火器有时候还没有弓箭来得便利,特别是装起弹药来,简直不能用麻烦来算。有那个西洋时间,他还不如多射几枝箭,敌人还死得快一些。但是,那时候密集的枪响之声却和他印象中的完全不一样,“也不知道反贼用了什么样的障眼法。”他贫瘠的想象力让他不敢相信这世界上的火枪能有这样的速度,反而更愿意去想林瑜他们用了什么样的妖法。
  “是有些古怪。”参将点了点头,眼珠子一转,道:“但是,只要不与反贼野战,他们的火器不就拿我们没辙了。”
  说着,就叫兵士将库房里的弓箭全都搬出来。
  外头的营帐里面,张忠和几个参谋、千户也在讨论怎么攻城的问题。
  “听俘虏说过,镇东卫的库房里面准备有大量的箭枝,只怕攻城不易。”一个千户皱着眉头道,“能用火炮将大门轰开吗?”
  “不能。”炮兵指挥耿直地摇摇头否定了他的建议,道,“想要达到轰开大门的效果,就不能按照寻常的射程来算,至少需要缩短一半以上,才能在炮弹落到大门上的时候保证最大的穿透力和杀伤力,否则就是浪费丹药。”
  一边的参谋跟着摇头道:“每一个炮兵都是精心训练出来的,以后都要派大用场的,太珍贵,没必要让他们冒这样的风险。”
  “炮兵不就是在攻城中使用的吗,怎么就不能冒风险了?”之前的那个千户一拍桌子道,“以后要攻城的地方多得是,难道还要各个留在营里躲着不成?”
  炮兵指挥见火烧到自己身上了,忙以目视张忠。他倒不是爱惜自己的生命,但是就像是之前那个参谋说的,在这种小小的县城前折损,实在是有些浪费。须知,后面还有一个货真价实的府城需要拿下,那才是他们炮兵真正发挥威力的地方。
  “行了,多大点事值得挣起来。”张忠听完了,摆摆手道,“现在攻城不时兴云梯了,伤亡太大。不仅仅是炮兵,咱们手下的每一个兵士都很金贵。”
  顿了顿,又道:“轰掉大门是个不错的主意,想想怎么执行,出个具体的方案来,以后也用得上。”
  “不若选个人,带上炸药包,把大门给炸了。”还是之前的那个参谋,看来他本来心中就有想法,指着临时做出来的简陋沙盘上城门的位置说,“这里有个小小的沟渠,大约是废弃的护城河,正好是天然的掩体。点燃引信之后直接滚进去,不会有性命之危。”
  张忠点点头,道:“法子不错,但是上头城墙上有人弓箭齐备,让他怎么穿过去?”要是黄仲在的话,他也就没有这样的烦恼了,他们干这个是专业的。
  那参谋就嘿嘿一笑道:“夜袭啊,上头那么远,给他换上那一身墨绿色的制服,保管走到眼前了都认不出来。”他说的墨绿色制服就是后世的那种迷彩服,这一套衣服黄仲的部队是常备制服,但是步卒不常用,这个参谋是林瑜庄子上的出身,因为喜欢这个就自己收藏了一套。
  “这个行。”张忠一点头,道,“好些人到了晚上就是睁眼的瞎子,不过,既然夜袭了,那就干脆玩一把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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