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好吃的把迷鹿朋友圈的三姑六姨都炸了出来,点赞留言。迷鹿开始喜欢这种虚荣感,她好像在这座城市中,活成了另一个她。
欲望是永无止境的。赵团团说,而且,人是跟风的,是会在随环境变化而变化,就像……变色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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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盼到了假期可以回家,回到“花椒镇”迷鹿感到一身轻松,空气太好了,门口栽的花虽然不是什么玫瑰,但就是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抬头看天,干净又蓝,舒服到连形容词都只是简简单单的。向妈妈煮的饭也好吃极了。吃完饭,就在自己房间的窗口下看看,能够看到隔壁的许竹。梓花镇的温暖阳光透过素白色的窗纱,洒落在他的肩、眉、眼,柔和的光线垂落在他的睫毛处,遗下淡淡的阴影,很美,却总是令他看上去很忧伤。
许竹的鼻子是最好看的,又挺又直,侧脸看完美极了。迷鹿最喜欢就是编借口去许竹家。许妈妈一向不在家,迷鹿不知道她到底做什么工作的,神神秘秘,每天晚出早归。
“阿竹……我去找你?”迷鹿在窗边大声问,窗口那边的许竹冷漠地回:“不要。”
迷鹿问问也是装装样子,她知道他一定拒绝,可她的无赖这么多年来他还不了解吗?于是,毫无疑问地迷鹿走下楼,往许竹家的方向跑去。
“迷鹿你去哪里?”
向妈妈看到风一样疾速的向迷鹿,顾不得勺子还拿在手上询问起来,只听见迷鹿在出门前的一句:“我去找许竹复习功课去!”
留下向妈妈一个人在那里碎碎念,鬼信她这丫头的话?向迷鹿她还不清楚吗?准是又找借口到隔壁“骚扰”人家……
许竹怎么可以长得那么好看呢?从正太到少年她都有幸见证过,就算是变成了大叔也一定是帅大叔……迷鹿对他这张脸真是怎么看都喜欢,让她写下整部书那么多的形容词都没问题,就是那种让人滔滔不绝夸的美丽,虽然一个大男人说起美有些奇怪,但是除了美,什么形容词都不够贴切。
“你究竟要看到什么时候?”
许竹在书桌前开口,惊醒了眼前紧盯自己看的人。向迷鹿“嘻嘻”一笑,“我想看一辈子!”
许竹揉着太阳穴,这样的时候,他还是能当她透明人一样眉不皱、眼不慌,不理又不睬;她却还是乐坏了,她现在待在的可是许竹的房间!虽然来过不知道多少次!但她那种当时第一次的心情也一点也没少!
他的床、书桌、用过的东西全都一目了然,连空气都满满留下他熟悉好闻的气息。许竹的房间空间不大,但收拾得非常干净。
许竹家内另有玄机,虽然从外面看,就是一幢普通的旧式房子,贴点砖石,但进去看才发现里面的特别。装修跟迷鹿她家的只刷点白油漆不同,有木板雕刻与红理石;有油画与花瓶摆饰,地面是光滑的红木板彻成的,天花板有漂亮的正方形吊灯,家具与电器很全,厨房也很干净漂亮,厨具好像不经常使用的样子,说不上是奢侈,但是每一样都很大方得体,设计风格偏西方。
“许家那女人明明没有男人在,她一个娘们怎么有钱装修得那么好?我没见过她怎么工作过,你经常去她家,有没有看见他妈干的什么活儿?”向妈妈是务农,在洗菜。迷鹿当然不知道了,许竹也讨厌她问来问去。
“向迷鹿,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
偏暗的灯光许照得他的白衬衫发黄,迷鹿不知道他为什么喜欢光线很暗的房间,他明明长得像天使一样,让人恨不得将所有的光明都给他。阿竹突然问出这样的话,是因为自己又令他讨厌了吗?心脏突然缩在了一起,又是那种似曾相识的疼痛感……
可她捂住那阵疼痛感,回答说:“我想啊!”
许竹看着她明媚柔和的笑脸,用表情起伏不大的脸叹息:“可你比蛔虫可怕。”
……
……
“我去哪里你都会跟来吗?”许竹回过头冷冷地问话。
她无比肯定地答:“你去哪我就会跟到哪!”
许竹看着迷鹿肯定的样子不露声色地笑了,他往前走,前面是清澈湍急的河流,岸边停靠着一只被人遗弃的旧木船,船桨差不多断裂的样子,船身晃动时嘎吱作响,可是许竹根本不理会这些,他跳到船只上利索地解开麻绳。
这是发生在他们童年时期的事,虽然距离现在也算比较久的一段事了,但向迷鹿仍记得清清楚楚。那是一个冬天的下午。
“花椒镇”的偏僻处有条河。有条旧船。
“你要去哪里?”
许竹没有回应,他头发随风飘动,坐在船面一声不响,向迷鹿苦苦叫嚷:“快上来,那里很危险!”
船只陈旧,谁也说不定那木板会不会出口子,因为原先裂痕就已经不少,稍有不慎就会落入这湍急的河里,他们两个谁都不会游泳,这种地方要是出事了想找人也难!
他在用生命赌压她的信任,他让她急、让她慌!他赢了,向迷鹿果然跟了上来,她将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不顾一切地跳到船里。
不得不说,他很享受向迷鹿为自己着急的模样,他得意地在向迷鹿看不见的时候扬起了嘴角。
他要疯,向迷鹿定会陪到底。
“船在抖动,你怕不怕?”许竹边划船边说。
波光粼粼的河流每划一次浆就发出吓人的声音来,迷鹿摇头,静静望着河面上自己的倒影,有水花划过她圆润的脸,冰凉刺骨的感觉令皮肤生生一阵痛。向迷鹿若有所思地说:“要是我们掉下去了,就会一块死在水里吧……”
“嗯,后悔了?”
“没有,我很高兴我们会在一起,可是,听说死在水里会变成水鬼……水鬼长得那么可怕根本不适合阿竹……”
“那我适合什么?”他看着她纠结的模样,随口问了一句。
“天使!”她兴奋地说,“美丽漂亮的天使!”
许竹叹口气,划动船桨,慢慢向前方划去,离开始的地方越来越远,风很急速地划过河面。“可我要下地狱呢?”
她听到他平静的声音,然后笑笑:“那我陪你下地狱!”
“这一刻,我们是自由的……”
“迷鹿,我是自由的……”
她看见他清洌的笑意,还有船身晃摇的情景,衣衫摇曳,有几颗晶莹冰凉的水珠沾湿了他的发梢。
他渴望自由,可是向迷鹿并不懂得他眼中的自由是什么,她只看见他在自己的身边,这一点就足够好了。
“我们不会死在这里的。”他看着她,开口,“绝对。”
向迷鹿相信他的话,他们真的平安无事到达了岸上,尽管向迷鹿不明白这一趟的意义,但是许竹就是她的一切。她的生命在第一眼的时候,就给了他。
许妈妈是个很冷的女子,许竹总是一个人,一个人在家,一个人看书,一个人变得冷漠,但如今,迷鹿的出现,使他的世界开始出现各种各样的情绪,“冰山”在不知不觉中裂开。
迷鹿是个让许竹一个头两个大的女生,怎么可以有人像她那么缠人?这么多年了,她的死缠烂打一点儿也没减少。甚至,她对于他的进攻,开始棘手起来……
向迷鹿的学校非常注重学生会,他们整齐的白校服是学校的一大“靓点”,尤其是新选的学生会会长,堪称“颜值界”的翘楚。
学生会会长江有银,从名字来看难免会觉得父母有贪财的嫌疑,而希望儿子日后大富大贵,而江大会并不是长得财大气粗的类型,而是有着严重洁癖的花美男!一身白到一点灰尘都不沾的校服,在家在外都要戴手套!那手套也白得不像是戴手上的……江大会长有洁癖这一事是大家众所皆知的。
副会长关颜深受其毒害。再次遇到向迷鹿时,关颜向她抱怨江大会长是有多么“丧心病狂”!
“我觉得我我这个副会长当不下去了,连给他递个文件都要消毒!他还毒舌,一个大男人讽刺我三天不洗头!”
“……那么……学姐,你真的三天没洗头吗?”
向迷鹿只听出了后面的重点,在关颜火辣辣的直视中便没有追问了。关颜是“马大哈”的一个人,对于有个洁癖的“上司”,迷鹿深表同情。
江有银她见过几回,总是干干净净到几乎发亮,戴着黑框眼睛,身姿挺拔。不得不说,他的做事风格是非常有效率的,在管理上也做得非常好。
看模样配得上“谦谦君子”,可关颜爆料说:“只有我知道他的真面目,他就是个比去逛菜市场的女人,还要斤斤计较的男人!”
那一天,迷鹿笑了。突然觉得他们很搭,学生会长与副会长这对CP很不错,洁癖男VS粗心女,这不是现在小说很流行的卖点吗?
向迷鹿的班在二楼。看向外面,正好看到那一棵高大的梧桐树,立在最高处,坏少年白阮非就是在那里第一次遇见了她。白阮非已经逃课了两个月,渐渐像个陌生人一样淡出她的世界,这是好的,不再有交集点。
风不停不停吹过,夕阳把最熟透的一处光芒,落在她的脸上。向迷鹿好看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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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人气最火的乐队叫“戴维神甫”。“戴维神甫”乐队是个地下乐队,没有任何签约形式,是独立的一组乐队,由三个人组成,分别是吉它手“cat”,打鼓手“fish”,以及主唱“elk”。他们在一夜间风靡了整座城市,深受年轻男女的喜欢。
不仅如此,“戴维神甫”还是一个无比神秘的乐队,乐队成员每次出场都戴上只露出下巴部分的面具,而且拒绝电视的采访与公司的邀约。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真实面貌与名字,就连门票也只在网络上售卖。
主唱“elk”又会唱又会跳,写词编曲样样会,风格偏摇滚。听说他从不唱缓慢忧伤的情歌,还听说他长得很帅,只可惜粉丝们看不到脸,只能从长腿与肌肉中“意淫”他的脸来。所谓越得不到就越喜欢,这是人类的特点,所以在这层白纱下他们越疯狂。网络上到处都是有关这个乐队的名字,有人专门为他们建了贴吧与粉丝后援群。
姚乐就是“elk”的粉,她手机上都是“戴维神甫”唱的歌,因为没有歌碟卖,只能在网络上下载。姚乐手机里的是她在现场录的,里头的声音低沉好听。
“小鹿,你真的应该见一回他!你一定也和我一样疯狂的!”所有关于“戴维神甫”乐队的事都是姚乐告诉她的。连“elk”这个名字。
“elk”这三个字母怎么看起来那么熟悉?于是她打开“白度搜索”引擎,输入“elk”,翻译显示的是“麋鹿”的意思。
往下的是例句:Elk and deer are gone.
——Elk and deer are gone.(麋鹿没了,野鹿没了)
迷鹿想起那天搜到的翻译忍不住笑了起来。真是奇怪的例句。
——Elk and deer are gone. (麋鹿没了,野鹿没了)
……
……
平安夜那一天,让白阮非感到无比糟糕的不是他又一次遇到了向迷鹿,而是他以“elk”的身份出现在她面前时,他被她当场“揭穿”了面目。
那一天向迷鹿陪室友们去看“戴维神甫”的演唱会,当时天气较冷,但观众热情似火,女生虽多,男生也不少。姚乐去的时候想必精心装扮过,妆恰到好处,衣服很好地展现出她火辣身材的曲线。而迷鹿身上穿的还是不变的一件制服,头发随意扎起,眼睛又大又亮。
姚乐当时见她这身装扮直翻白眼:“我去!你干嘛穿校服来啊,大姐,我们不是去听课,是听歌!”
“我从没有听过演唱会,我不知道该穿什么衣服好,想来想去最后还是觉得穿上校服了。”
姚乐想了想,笑笑说:“算了,你穿什么都行,进场时间还有30分钟。”
唐粒、赵团团一个个喊着说渴,她的门票是她们请的。门票三百一张也是贵,毕竟非官方举办。迷鹿是第一次看演唱会,为了还这个票恩迷鹿第一个举起手:“你们等我一下,我给你们买些饮料哦!”
“好啊!”室友们为她这个行为点赞。
向迷鹿站在入口的旁边,发现身边都是人流,女性较多,都是身材火辣、穿衣露背的染发少女,大胆地在背部画上“最爱elk”这样的字,旁边还有一颗心形的图案,也许不是画的,也许是刻的,用那种极细极尖的针扎穿皮肤,每一笔都流出鲜红的血来,因为字上的皮肤有些红肿,笔墨渗入肉里。这样如同自残的行为,就是青春么?
越来越多浓妆艳丽的女子从她身边经过,她怔怔站在那里,突然发现穿校服的自己是多么奇怪,多么傻!为什么偏偏是摇滚音乐呢?那种重金属、朋克风的音乐奔放、沉重,偶尔鬼哭狼嚎似的她一点也不喜欢,如果是乡村音乐或者演奏类的话,她就不显得那么奇怪了吧……
唯一有饮料售卖机的离这有点远,正加上快要进场了基本一个人也没有,但是向迷鹿是例外,她宁愿跑这么远的地方只为买瓶水,而不巧,白阮非也是这么一个例外。
白阮非投了硬币,选中了一瓶可乐,谁知道这机械因老旧失灵了,吞了他的硬币,硬是不掉饮料下来。
投了几次也是这样,再加上他特别渴,突然来气了,而且这气特别大,让他一拳又一拳往上砸,迷鹿正好见到了这画面,上去喊道:“住手!会弄坏的!”
“这东西早就坏了!”顺口一讲。于是,又是一拳。
迷鹿看见他的背影瘦削,腿特别长。声音熟悉得仿佛一个激灵打在她的脑袋瓜里,于是脱口而出:“白阮非?……”
这句话是随着掉下来的可乐一起发出,白阮非一回头,是向迷鹿那张天真无邪的脸,白阮非无比意外:“向壮子……我去!吓死我了,你怎么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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