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他一句:“燕儿,耐着些!”那硬生生的疼痛如约而至,我咬唇轻声呼痛,他这厢倒是停了下来,看我反应。其实他不上不下,我也很是难受。我张口骂他:“傻子,横竖都是这么一遭,快些完事了!好养伤!”他听到这话,嘴里突然笑了出声,下面狠狠一挺,果然如傻子一般,不慎将口水滴落到我脸上,我疼地眼里禁不住落下泪来,他低头不知道是舔他流下的口水,还是我的泪水,总之,我痛了没有快乐着,他看上去倒是挺乐呵的。
清理过后,让人重新铺了枕席,我与他躺在了一起,他半撑着身子看着我,我已经是上下眼皮打架对他说:“不早了,睡吧!”
“你先睡!我可能会打呼!”他躺下侧着身体贴抱着我。什么意思?怕打呼噜让我睡不着,所以让我先睡?从来没有被如此体贴的我,突然之间似乎明白了,老天为什么要我穿越,想来前世我想活成大哥心中的女人,偏偏成了女人心中大哥,且一路往大哥心中的大佬狂奔而去。为了防止我将自己活成男主,这一生才给了我一个卑微的身份,让他来这般待我?安心地做大哥心中的女人吧!
第12章
一阵秋雨一阵凉,满地的湿漉也没有洗去空气中透着的腥臭味。今日是常远问斩的日子,与他一起行刑的还有老李,原本可是内阁首辅,这个官阶实在太高,惹得围观百姓入人山人海。
比起他这个老哥哥,常远自问无妻无子,侯府早已衰败,也算是了无牵挂。老李昨日在狱中老泪纵横,十二岁的嫡孙女从此就要充入教坊,老人家觉得自己身死不打紧,实在是害了孩子。他略有些庆幸,即便起过了成亲的念头,到底未曾付诸行动,实在是明智之举,否则害己了还要害人。
“耀亭贤弟,老夫先走一步!”李相对他说完这一句,刽子手的砍刀落下身首分离,血溅五步。常远闭眼不看,其实这一日并非未预见,但是前路艰辛也需破局,事到如今所有努力一切尽毁。不明真相的百姓在高声叫好,一时间常远觉得满心悲凉。
身首异处,灵魂出窍发现人群中有一人布衣荆钗,那是张燕,如果说他的人生之中还有一丝一毫值得牵挂的,恐怕就是她了。
她眼神专注看着刑场,以为她心里定是又在骂他,她着实是未卜先知,早已提醒他,这个新法不会推行成功,他也不会落得好下场。
曝尸三日,他的灵魂呆在刑场之上三日,她足足等了三日。没有任何表情,只是守着他的尸体。第三日,她让人拖了一口棺木过来,将他收敛入棺中。
她手扶棺木说:“记得你曾说想要一山,一水,一钓竿,我当时说道:一狗,一人,一草庐。我找到了这么个地方,以后咱俩就搭个伴吧!”她翻越上马,带着扶棺车队,往城门口去。
“阿姊,你可知道他所犯何罪?”才四十就已经入阁为相的林明祁在城门口拦住张燕的去路。这是她的干弟弟,经历了这么多年,他心里明白,这个林明祁对这个干姐姐是有着别样的心思。
已经不再年轻的张燕,笑起来眼角皱纹明显,她将发丝卡进耳后,在马上居高临下地对林明祁说:“他和李相的变法是这个阻止这个朝代滑向没落的最后一下搏击。再短暂也如璀璨流星划过了暗夜!他是璀璨的星子,你是这暗夜中腐朽的气息。这便是我的看法,你若是觉得我这话犯了什么忌讳,也可以将我抓了,判个斩刑?倒也如了我的愿。”
“阿姊,你为何还是如此执拗?一意孤行?”林明祁看向张燕的目光复杂,他复杂什么?早已求仁得仁。
张燕却目光清朗,对他说:“明祁,我与你早已无话可说,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一直欣赏他这种勇于为理想付出的傻子,他也愿意为了光明,披荆斩棘。在我心里他是英雄!若是你我之间还剩下一丝一毫当初的情分,那就让我带他走。”她一直骂他是傻子,却从来未曾说过他是她心中的英雄,这一刻他魂魄不得安生。
就这样他被张燕带到了富春江畔,山水之间。他记得她一直居住在杭城,有一酒坊名叫三遇,那里的酒,味道醇厚,香气宜人,一日只出售三百瓶,多一瓶都不肯卖。有一座宅子名静园,静园主人每十日接待一桌亲自下厨的宴席,每桌价值白银千两,想要吃这一顿饭,须得提前三月预定,也未必会有位子。
挖坑埋了他,树上了墓碑,碑上有两个人的名字,一个是他常远,一个是她张燕。埋葬他那日,已经入冬,江上寒烟缥缈。
张燕将人打发走之后,她拿了一坛酒过来,拍开了封坛的老泥,倒了一碗,洒在了地上。他只是她镯子里寄存的魂魄,闻不出,这酒有多香。只是记忆中,每回路过杭城,到她那里叨扰两日,她必然拿出她亲调的珍酿,亲炙的佳肴与他对酌。那酒味道确实对得起卖出去的银子。
他每每与她讲朝堂上的事情,觉得自己在干一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事,实在想一吐为快,等他直抒胸臆之后,她就会泼他一脑袋冷水,字字戳心地指出李相变法中的致命缺陷。然后骂他两句傻子,劝他不要再执迷不悟了,别到时候连命都没了,早点退了隐居算了。
那时他常常会被她气得七窍生烟,每次临走的时候想要发誓永远不要再来看她,却每每总要制造机会路过,永远管不住那腿,还是来见她。然后再次被气走,如此往复。
“傻子!”果然如此,她就不会叫他名字了吗?“你知道我今生今世最最后悔的事情吗?”她在他墓碑前问他。
可惜他的回答无声无息,她倒了一碗酒,仰头一口饮尽说:“其一,未曾与你上过一次床,白白放过了你一副好身板!你特么也是个死人,咱俩关系都到什么程度了?你一男人从来就没想过捅破窗户纸?就这么孤零零地一个人?所以说你傻,你别不承认。”
常远捏紧了双拳,对她的情分从何而起不得而知,只知那一晚,十六七岁的少女在他爱子娇妻头七之日,为他煮了一碗面,陪着他坐在风雨之中,唱了一曲从来未曾听过的古怪曲子,每一句词都如感同身受,无奈,痛楚,愤怒……
情到深处,阴阳交融,自该水到渠成,只是他虽然一往无前,但是却深知自己走的是一条不归之路,越是情深越怕连累,越是到后来,越是无半点逾距,只是贪恋再见的那一面,她发上新添的那一点霜雪,才知岁月如梭,又是一年。
“其之二,常远,我悔未能全程陪你走一遭,还每次都拿着自己的知识来打击你的热情。有个秘密我从未与你说起,我是孟婆忘了给那一碗汤的人。我未曾忘却前生,前世我出生在大家,祖父是军人,父亲是经济商务方面的高官,可能跟户部差不多吧!母亲是外交官,就是使臣那种。我比你更被家庭寄予厚望。我所学就是金融经济,我曾经有过一篇论文研究整个封建时代的变法,基于历史资料,从你一开始跟我说,我已经知道了它未来的路。我自以为自己有前瞻能力。可今日想来即使知道它的结局又如何?总归你我二人在一起,帮着你即便知道是这个结局,也该试一试,闯一闯,至少你我都不会那样孤单。哪怕还是这样失败,大不了与你同赴黄泉。总好过如今这般如死鱼一样活着。我在这世上活了四十多岁,能牵扯我心的只你一人,只你一人……”此刻张燕已经提起了酒坛,开始往嘴里灌酒,酒从她的嘴角流出,泪从她的眼角滑落。
今日终于知道了她的秘密,可惜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只能虚无地抱着她,任由她将烈酒灌下,只听她说:“墓碑刻上你我二人之名,我这个假寡妇,愿意嫁你这个真鳏夫,总归是你占了便宜。你断不能不从!”他多想立刻就答应她一声,他愿意。
她坐下,头靠在墓碑上,有一搭没一搭地灌酒,她那点子酒量他清清楚楚,可此刻他能奈何?眼看着她神志已经不甚清楚,嘴里反复念着一首诗句: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常远魂惊魄痛,相知未曾相伴,相思未曾相守,是她与他最大的遗憾。天色乌压压,渐渐下起了小雨,她却已然深醉在他坟前,看得到却无法出声,抱得了,却无法扶她起,眼睁睁看着雨越下越大,江南的冬雨冰冷彻骨,她冻得嘴唇发紫……
“燕娘!”常远惊跳起来,眼前模糊一片,环看四周,隐约那时行军的帐篷,背后牵扯肉痛,抹去一脸的水痕,惊魂未定,心里着急着一件事情:“燕娘再不起来,会冻死!”。
“少将军!您可算醒了!”军医罗大夫,撩开营帐走了进来,“您怎么起来了,小心背后的伤口!”
随着罗大夫的进来记忆涌入,常远发现自己在外公的军中,此刻正在漠北,之前好似他被人用刀砍到了后背。,
“少将军!已经睡了三日了,可算醒了!我这就去禀报老将军!”罗大夫高兴地走出了营帐。
他回来了?回到了年轻的时节?回到了二十三年前,那一年他随外祖出征漠北。这一年距离他与张燕相识三年多,也在这一次他养伤之后回去,张燕已经离开京城,再次与她相遇是在杭城,已经是八年之后,她的“三遇”初创……
如前世一样外祖想让他留在此地养伤,他略略一推算,前生养好伤回去之后,张燕已经将面馆留了那对老夫妇。听说她不愿接受那一块匾额,一个人独自离开,无人知她去哪里。后来听她说起,这些年她走了一趟苗地与巴蜀,去找了好的原酒,只为一杯佳酿。
这一生他断不能再与她错过,他昏头昏脑与她已经错过了二十多年,如今二三十日都不想错过。紧赶慢赶才堪堪赶上那对老夫妻回忆中的放榜之日,未曾回府,直接去了她的面馆,她一个人在那里吃着清汤面,瞧见他过来,只一句话,就利落地进去为他炒浇头,一路上想了多少次该如何开口?
怎么会错过她那一句:“既然艰难,也该想想是不是别做这个行当了,找个安稳的活,以后娶妻生子。”暗暗骂自己嘴拙,为什么不接她一句:“你嫁于我,我便安稳了!”不就扯了窗户纸了吗?
她骂他傻实在太对了,他居然跟她开始探讨房子、干弟弟。直到礼部那个小官拿着劳什子的牌匾过来,才回过神来,他想快些走,找人让礼部废了这块匾。这时只听她问:“一个真鳏夫娶一个假寡妇,算不算得上是占便宜?”
这句话如雷击,撞进他心中,心中如此雀跃,她在他墓碑前怎么说的?这个便宜他是占定了。
第13章
我睁开眼想要坐起,发现身上揽着一条手臂,腿上也沉甸甸,方才想起昨日已然成了亲,成了人妇。生物钟真是可怕,到了点基本上就会醒来,哪怕我还是觉得有些疲累。
“怎么醒了?”耳畔响起声音。
“到点了呗!”我跟他说,红烛只剩下一小段,也证明了一件事,天马上要亮了。
“再睡一会儿!不用早起。”他拍了拍我的脸说,说完又死搂着我,估计冰鉴里的冰都融化了。他这么大一个人,如火炉子一样贴着我,醒来了就觉得奇热无比,一下子将仅存的睡意全部赶跑了。
推了推他道:“你侧过去睡,别黏着我!难受!”说着我扭着身体,要往床里滚去。
突然听他一声暗哑道:“别乱动!”
我脑子里划过一个词:“Morning call!”这个叫醒服务,还真特别。猛然想起他才二十三岁,别看是二婚,要是放在我前世,那才刚刚大学毕业,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这不已经口水糊我脸上了,胡茬子开始扎了。
对于他的上下其手,我左右抵挡,跟他说:“常兄!且慢!咱们好好商量!”
他一只手撑起了身体,侧身在我上方,眼目清亮地问:“商量什么?”另外一只手,就不用说了,一整晚都放我心口那里,此刻自然还在那个位子上,扩大了范围,轻重不一,揉地很是起劲。
“早上好,这个事情,怎么说呢?”我脑子了过了一过,组织了一下语言道:“打个比方,咱俩去爬一座名山,我们知道山顶有云山雾海,有东升旭日光芒万丈,这般美景咱们俩都想看。所以我们开始爬啊!爬!到了半山腰呢?我的脚崴了,每走一步,脚都疼地让我冷汗直流。所以这个时候,你觉得我应该继续跟你一起爬山呢?还是算了休息一下,等伤好了再一起上山去看美景?这个比方你可懂?”
我看着他有些懵懂,又提醒他,指了指我身下说:“下面有伤!今天不看云山雾海,光芒万丈了,好吗?”
他一副恍然大悟似得说:“娘子说的不错!”
“那你该不该停手了?”我指了指他那魔抓,此刻揉的我心有千千结,不知该如何描述。
他不仅没有停,还咬了我一口面颊道:“半山有半山的风景,我们就停在这里欣赏半山的景致如何?”
到了后来他在我耳边问:“娘子,这半山的风景可好?”彼时我已经气喘吁吁答不上来话,云山雾海也见了,金光闪闪也瞧了。
许是见我不答他,他说:“我陪着娘子看了这半山的景致,娘子是不是该带着为夫一同欣赏呢?”好吧!一同欣赏,我算是了悟了。聪明总被聪明误,套路总被套路套。等他看完风景,门外柔声细语已经开始叫起了……
洗漱了一下,我一屁股坐在梳妆台前,打开了妆奁盒,看着里面一套未曾启封的胭脂水粉。纠结着要不要用,毕竟听说古代这里的这些东西都是重金属超标。想了想作为新妇还是用吧!口脂涂一涂,眉毛总要画一画。
此刻他已经穿好衣服,过来挨着我坐下,就这么静静地看着,我斜了他一眼道:“瞧你那傻样!”
他招过听雨来为我梳头,又从首饰盒里挑了一支红宝步摇和绢花,这些物件多是他为我置办,听他说都是舅母给的单子,他亲自去挑选。他将步摇插在我头上,调整了一下绢花,又帮我选了耳环和手钏,亲手替我戴好。
挑了一套枣红色锦缎宫装,我在他帮助下一一上了身,我轻声说道:“热!”他拍了拍我的脸道:“还行!”我怒瞪他:“滚!”又不是你穿那么多,还行个鬼啊!他仔细地将胸口压襟的玉玦理了理道:“行了!”
他叫人摆了早膳,我捡了一个白面馒头,就着小菜喝了半碗粥。吃口都只能算是一般,不怎么合我胃口。
他这才牵着我的手起身说道一齐去给公婆敬茶,跟着他穿行,一路上听他说这是哪个院,这是哪个堂,我默默记下,到了荣安堂廊下,早有婆子在此等候道:“大爷大奶奶稍等,老太太刚刚起身,还在用早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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