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老板知道村里人不喜欢走夜路,就没有留文琪他们吃晚饭,而是让工人装了些今天做好的糖送给他们,还说等顾氏戏馆开张的时候,他会找班主讨两张戏券赠予他们。
那个连戏听起来就像连续剧一样,文琪对此有点兴趣,若是有空闲时间,也不妨来镇上看一看。
回村的第二天,文琪就去找了村长,提出希望村里有人一起种玉米的请求。在村长同意后,她带着人到她还没收完的玉米地里,现场估测出亩产量,还说明玉米的易打理、易收成特性,当时就有人动心了。
按照文琪的说法,玉米产量远高于水稻,村民们可以将一些土质不太好的地用来种玉米,这样即使它的售卖价格要比水稻低,村民们也会获得相当不错的收益。
青阳村大部分人都靠着土地吃饭,黄橙橙的玉米一看就让人心里舒坦。比起水稻需要管理稻田的水位,玉米更容易伺候,收成时也只需要用手掰下来,晒干后剥下玉米粒就行了,而不像水稻要弯腰割稻、晒稻、打稻、脱粒才能获得大米。这样的作物收成居然还比水稻高,哪个农民会不动心?
之前文琪把家里剩下的绝大部分陈年玉米都给了郑宇家,他们还没有吃完,刚好把那些玉米粒简单煮一煮,给村民们尝尝。大部分村民都挺喜欢玉米这种新口味,即使不好卖,留着自家吃也很划算。
青阳村一半的农户愿意明年就跟着一起种玉米。文琪表示第一年的种子由她来提供,作为交换,村民们得优先把收获的玉米卖给唐老板那个工坊。
村民们本来想按照稻种的价格来买玉米种子的,但是文琪坚决不收。因为她觉得村民们尝试新作物是承担着一定风险的,她要是收钱,难免会有人心里不舒服。
她这两亩地玉米留下的种子,足够供给大家种五十多亩地,等到玉米收成的时候,青阳村到处都有黄橙橙的一片,看起来一定很美。有了这种期待,她自己亏点银钱也是开心的。
村长从文琪这拿了一个玉米,按照她说的贮存方法,先晒干了,然后仔细包裹好,让人带去给安都的苏家。这次他没有写什么推荐信,只是说对这种作物有点好奇,希望苏家能告诉他这是什么而已。
整个九、十月份,青阳村都处于很忙碌的状态。今年风调雨顺,家家的收成都不错,但是文琪各类作物的亩产量最亮眼,在知道稻田养鱼可以增加水稻产量后,不少人家私底下过来找文琪,问她能不能教他们也在稻田里养鱼。
文琪当然不会拒绝了。不过为了减少风险,她并不建议村民们跟她一样,在一亩地里放那么多鱼苗。其实一亩地的最佳投苗量是一百到两百条之间,她自己是中途捞了一次半大的小鱼,这才没有出问题。
对于新手来说,首次尝试稻田养鱼,可以先在一亩地里养个一百条试试,这样即使发生鱼疫病,家里的损失也不会太大。至于要养什么鱼,生命力强的鲫鱼是最佳的选择,然后村民们可以混一些草鱼在一起养,自家平时捞几只做菜也挺不错的。
十月份的农忙一过,鲁祸头、阿杨他们赶紧忙着请人翻新旧房子,袁大袁二也开始修建房屋。除了留在青阳村的这四个,郑宇另外的兄弟们也陆续搬去了其他的村子,开始了新的生活。贤郎村跟青阳村来往很方便,陆八他们搬过去之后,还能时常过来串个门。
据说,贤郎村那边的媒人都把陆八他们家门槛给踏破了,好些个待嫁姑娘愿意同他们结亲呢。他们来郑宇这显摆了一次之后,回去慢慢都定下了亲事。
武泰镇这边的民风很不错,村里姑娘们大多都淳朴的很,陆八他们收到媒人的帖子,大大方方地在贤郎村搞了个迁居宴席,把整个村子的人都请过去,同时也见到了那些被媒人提过的女孩儿们。
军人做事风风火火的,他们在宴会上偷偷观察着几个姑娘,等宴席一结束,就找媒人说了自己中意的人家。贤郎村实在是缺男郎,他们几个竟是都在年前把亲事给定下来了。
比起他们这种速度,郑宇这边就有点好笑了。只是每次他们故意说这事的时候,郑宇都在诚心恭喜他们,并没有觉得自己被嘲笑了,其他兄弟们反而不好意思再提这个话头,只能在心里祈祷他能早点达成心愿。
郑宇的金银花树都交给袁大袁二管理,但是他自己也并没有闲着。他找出家里所有记录着釉料配方的书本和纸张,把父亲特意标注的那几个配方抄录了下来。
或许就像文琪说的那样,他并不适合去做地里的活,但是,他爹曾说过他捏的瓷器土胚很有灵性,或许,他可以在这上面做点什么东西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回来的太晚了,只能写这么多,抱歉啦
☆、第42章
傻不溜秋的十一月
十一月到来之后, 村里人清闲了好多,往年这个时候,村里壮年青年们是要到镇上或者城里找点小事做做的,不过今年有鲁祸头他们要修建房子, 大部分村民们懒得往外跑, 就留在村里帮鲁祸头他们干活。
文婶子一家也在这时候回来了。她大闺女在十月中旬生了个大胖小子,现在虽然还没出月子, 但身体恢复的很好, 他们一家人就提前回村了。毕竟现在到了十一月份,大门大户的人家已经在筹备过年了, 文婶子觉得自己一家子不好帮什么忙, 再待下去,感觉像是要留在刘家过年一样, 所以跟女儿提前说了一声,就以要回家拾掇拾掇的理由告辞了。
回村之后,文婶子先随便把家里收拾了一下, 然后第一件事就是带着礼物去找文琪。
“琪丫头,我回来了,过来送点喜糕给你,你在家吗?”
文琪正在家里教轩轩识字,听到文婶子喊她的声音,一开始都没反应过来。她这都有几个月没见过文婶子了。
“在呢!”文琪把轩轩放进小车里,自己快步走到院子里去迎接文婶子,“文婶子, 你是今儿个回来的?之前路过你家还没见有人呢。”
“可不是今儿才回来的么。我刚把家里被褥都拿出来晒了,他们爷儿俩留在家里打扫尘土,我先把喜糕拿给你跟村长家,免得弄忘了。”文婶子面色红润,心情颇好,身上好像还长了些重量,看来那刘家对媳妇的家人很不错。
文琪接过文婶子手上的红纸包裹,然后邀她进去坐坐,喝杯热茶。他们离家大半年,回来后家里肯定积了几层灰,说不定忙着都没喝上一口水呢。
文婶子正是嘴干的时候,她家里的锅碗瓢盆都得好好清洗才能用,回来后她先急着弄翻晒被褥,没空去洗锅碗,更别说烧水了。
她跟着文琪往屋里走,看到轩轩恍惚了一下,才想起来文琪领养了一个小表弟。“这是……这孩子叫什么来着,我见过他一次,竟是不记得名字了。没想到他都能自己站着了。”
“他叫陆文轩,文婶子也喊他轩轩就行了。他现在都一岁多啦,要不是怕他走路横冲直撞的,我也不会还把他拘在那学步车里。”
轩轩朝着文琪张开手,吵着要出来。他以前还喜欢在学步车里待着,但自从他真学会走路之后,就更乐意脱离车子的束缚,自己到处跑来跑去了。
这孩子是个静不下来的性子,文琪每次教他识字,他总是记了一个就想出去玩。文琪把桌上的识字本放他面前,让他自己看,“你一天至少要学会三个字吧,没学会别想着玩。家里有客人,你要是闹事的话,我这个月就不带你去外面玩了哦!”
轩轩鼓着小嘴,气哄哄地拍着小车上的识字本,但被文琪瞪了一眼之后,又委屈巴巴地拿好本子,真的开始用手对着今天学的几个字在比划。
文婶子看着有点乐,小声对文琪夸赞他,“他才一岁多呢,就会自己学看书了,还这么听话,长大了一定很有出息。”
文琪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该怎么跟文婶子解释,那小家伙就是根据她一开始说的话,定死了目标——每天最多学三个字,学会了之后死活就不会再看书了。不过他虽然不喜欢识字,但却挺喜欢听文琪讲故事,以及看她做一些奇怪的小器具。
上次文琪又做了一个自动喂食系统,轩轩被放在边上的学步车里,愣是眼巴巴地看了一上午。他似乎还想跟文琪一起制作小物件,但他人小、力气小、手脚还不太灵活,文琪找谢老四打了一副普通积木,教会轩轩堆积木之后就把他打发了。
要不是她最近想好好休息,她肯定会琢磨一下卡槽式跟铆合式结构,设计一款普通的卡槽结构的积木,或者更复杂的铆合结构的积木。不过那对于才一岁的轩轩来说,玩起来可能太艰难了。文琪弄了些好木材给谢老四,让他简单地打磨出大量各种大小的长方形、圆柱形、圆台形、三角锥形、正方形等形状的木块,这些原木色的木块被打磨光滑后,看起来跟现代高端的原木积木很像,让文琪自己都有点想玩了。
轩轩似乎天生就喜欢玩这些小设计,文琪没有刻意阻碍他的兴趣。听说平王朝还有“工造府”这一部门,里面的官员专门负责搜集、研究、制造好用的工具,要是轩轩长大后不喜欢家族的纺织生意,也可以试着往工造府里面发展。
文婶子一边分神看着轩轩在那学习,一边跟文琪说着她最近的情况。文琪自从上次去过刘家,之后也没再去看过,在文婶外孙出生之后,文婶考虑到刘家最近各种往来太多了,就没有特意找人通知文琪,所以文琪还不知道这事。
“对了,琪丫头,镇上的唐老板找刘家谈了生意,说等我外孙满月的时候,他们半价卖新出的切糖给刘家,让当做喜礼的一部分送人……这切糖不是你做的吗?”
文琪把自己跟唐老板合作的事情说了,她没太把这事放在心上,毕竟入股这种事,只要没能见到盈利的钱,就跟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文家在镇上也做了小生意,文婶子知道切糖的大致定价之后,能预估到这生意基本上不会亏。只要唐老板的生意一直做下去,文琪就一直能拿到一成的收益,怎么想都是一桩好买卖。
“你能多这一项赚钱的路子,我也就不怎么担心你以后的生活了。不过,”文婶子拉着文琪的手,对她说,“你现在年龄已经不小了,是该想想成家这事了啊!你可有什么属意的儿郎?我也算是你的长辈,可以帮你说说亲事。”
文琪还真没考虑过成亲的事情,她虽然已经开始融入这个世界了,但她总觉得没有经过现代那样的恋爱过程,好像就没法考虑结婚的事情一样。
这里也没有禁止年轻人自由恋爱,但文琪总是在忙这忙那,说到底关系好的男性也就郑宇跟他那些兄弟们罢了。
想到郑宇,文琪想起上次他救了她的事情,那次她好像被抱了很久来着……只是当时她的状况很差,一直都没注意过那种事——那好像是她第一次跟男性离得那么近。
“文琪,在家么?”
刚想到他,郑宇的声音就传进了文琪的耳朵,她懵了一下,看文婶子也看向门外时,她才确定这不是她的幻觉,而是郑宇真的过来找她了。
感觉这几天他都没怎么露面呢,也不知道这次是有什么事情。
文琪走到堂屋门外,郑宇已经抱着个大兽皮袋走进了院子里。
“你抱着什么啊,这么大一包?”文琪想帮着接过郑宇的东西,但因为不清楚里面是什么,有点不知道该怎么下手。
郑宇把头往边上偏了点,看到文琪就露出傻乎乎的笑容来,“你上次不是在我家看到了白玉瓷嘛,那个其实是我娘家族里的配方,我不好往外弄,不过我想起来我跟我爹瞎配釉料的时候,有弄出过很好玩的成品,所以在家试了很多次,这才成功烧出来。”
“小东西我总捏不好,这次我都是把胚子弄得比较大,给你烧了一个小鱼缸,两个大汤碗,还给轩轩烧了两只跟大白小白一样大的兔子。”郑宇说着,然后用脚指指门口一块地方,“东西挺沉的,你别自己拿了,我先把袋里的东西一样样拿出来再弄。”
文琪给他让开地方,让他把兽皮袋里的东西拿出来。
说实话,因为她见过郑宇之前烧出来的白玉般的瓷罐,所以对他这次带来的东西有很大期待。她甚至回想了自己印象中觉得很美的几种釉彩,无论是纯色,还是青花、唐三彩那种,都是很美的。
她的期待,在看到郑宇先拿出来的那只兔子后,崩成了一片散沙,她想吐槽的话都能汇聚成撒哈拉大沙漠了。
为什么会有人把兔子设计成那个样子?
说实话,就算是不能用白玉瓷做大白小白,但粉色、蓝色、甚至黑色的兔子也是能接受的啊,他怎么会……
文琪忍不住捂住了眼睛,觉得她不能接受郑宇把这个兔子当礼物送给轩轩。
那只兔子应该是部分空心的,它张开的嘴里能看到是黑黝黝的一个洞,可是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外表的设计太考验人的结束能力了——兔子的形状惟妙惟肖,但它整个身体是惨白的色调,惨白上还带有碎片一样的裂纹,裂痕的颜色是肉粉色或淡西瓜红色,裂纹横纵交错,让整只兔子看起来有种邪异的气场。
文琪深吸一口气,不想对着这只兔子发挥她的脑洞了。她根本不需要怎么联想,都觉得那兔子看起来就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一样,这东西给轩轩,他搞不好会做噩梦的。
郑宇注意到文琪的脸色不太好,他表情僵了一下,解释道:“这个釉料是我跟我爹意外弄出来的,因为它每次烧都会出现裂纹,但是在胎体变凉之前,再次给它上一次釉料重烧,可以让裂纹只能看到而摸不到……看起来很丑,但是我觉得丑的挺好玩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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