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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丈光赠你——陆将军

时间:2018-10-29 09:46:29  作者:陆将军
  身上还残留着些许配音室里面弥漫的烟味,气味黏在身上总还是有一点不舒服,祝伶决定还是先洗个澡。
  位于城市中心地带,这一块儿是年轻人夜晚集会的旺地。有KTV,酒吧,各种各样的主题餐厅以及网红店,充满着年青一代的气息。深处有一家网吧,招牌挂着醒目的霓虹灯,时不时有人进进出出,里面什么味道都有。
  “野哥这几天上网上的很勤啊,竟然能够天天见着你的面。”一个脸白白净净,穿着潮牌手上有纹身的男人坐到野哥旁边,摆弄了一下身前的鼠标,“真是出了鬼哟。”
  “我今天,上机不超过半小时。”野哥抬起头来,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然后又低下来头,整个动作没有一点声音,又开始摆弄器电脑,“不算玩。”
  “行行行。”
  “诶。”
  “咋了野哥?”
  “都过来了,不给支烟?”野哥轻轻挑了下眉。
  “那还是说不过去的!”那男人立刻表情丰富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烟盒,抖出两支烟,一支递给野哥,另一支叼在嘴里,双双点燃。
  青灰色的烟袅袅上升。
  野哥食指和中指夹着烟,他眯着眼,看着猩红色的烟头,目光顺势向下滑,滑到烟身上,最后滑到他干净的指尖——抽烟的一般牙齿和手指都被熏得蜡黄,而他很不一样,牙白手白。
  他看烟的眼神,像在端详一幅香/艳的画。
  “宋海,这烟不是你的档次啊。”
  “别提了!”宋海猛地吸了一口烟,用手指敲掉烟灰,“家里有女人,胃口大得一匹,今天他/妈要这,明天他/妈要那,不然就生气,我已经半个月没体验过人间极乐了,我现在连点烟钱都省,都是为了自己的宝贝身子哟。”
  “不换个?”野哥轻描淡写。
  “你以为每个人都跟你卫子野一样混蛋?”宋海提高声音,“爱情懂不!”
  卫子野顿了一下,再次抬起头,他看向宋海,眼神给人一种很轻的感觉,他好看的脸凝滞了数秒,回道——
  “不懂。”
  “那歌是怎么写出来的?我媳妇儿上次听的都掉眼泪了!”
  “写屁。”
  卫子野似呢喃地回复了一句。
  宋海没说话。
  卫子野本来准备惬意的玩游戏,却感觉自己头顶的光线暗了下来,还闻到了一点女士香水的味道。他抬起头来——
  一张圆脸,画着精致的妆,浅亚麻色的大波浪高高扎在脑后。
  “写屁!你跟老子说写个屁?”女孩气势汹汹,一巴掌拍在电脑桌前,大嗓门一开就艳惊四座,收获无数目光,“卫子野你的良心是被狗吃了吗?说好写歌说了多久,现在竟然在网吧被我捉到了,你的歌是送给天王老子了还是怎么样?我连一粒灰都看不见!”
  “宋海,我怎么就成你话里的混蛋了?举例?”卫子野像是没听到。
  “你长了张混蛋的脸行吧!我野哥,出了名的冰清玉洁。”宋海说完,感觉局势有点不对,“哎呀,沈姐野哥慢慢聊,我游戏还搁在那里呢,都快晾凉了!”然后立刻离开这剑拔弩张的局势。
  “这位朋友,你有在听我说话吗?”沈鸥气冲冲。
  卫子野缓缓抬头,像是看到了什么,眯着眼,将眼神在沈鸥的脸上停留了数秒。
  “你这口红什么色号?”
  “Nars的Dragon girl”
  “嗯……名字不错。”
  “卫子野你在这儿装什么啊装?”沈鸥指着卫子野的鼻子,“都过去这么久了,所有人都走出来了你却还是一副死了的样子!你也知道你是乐队的灵魂,你在这里虚度什么光阴,你当你是谁,在这里赶潮流装什么冷颓型呢!”
  “颓/你/妈啊。”卫子野吐了一口烟,说话的语气甚是平淡。
  沉默。
  闭眼,睁眼,捻灭烟头。
  像是过了很长的时间。
  “一个月内,歌交齐,我也回来。”
  “别跟我到时候交个什么无字天书,还跟我扯什么艺术!”
  “主流和个性中找平衡点,对吧。”
  “是这个道理。”沈鸥点点头,长叹一口气,“信你一次。”
  “谢谢漂亮的欧小妹啦。”卫子野扯了一个笑出来,还带了点少年感。
  “哎呀!看着你就拿你没办法了哎。”沈鸥松了下来,“真的没办法啊!野哥你这张脸实在是无敌了,我家那位要是有你一半颜值,估计就飘到天上去了哦。”
  “哦对了,等下老地方,歌可以不唱,人给我过来。”
  卫子野敛了神色。
  “好的。”
  当祝伶出现在KTV包厢门口的时候,所有人都暗自吸了一口气——校园时代的女神,如今就算去掉了“校园里”这个定语,依旧是女神级别的存在。
  红色的波点复古长裙,飘逸的裙尾在白皙的小腿间摇曳,一双黑色的绑带小高跟,胸前呈V字的领口,露出精致的锁骨,和天鹅般线条优雅的脖颈。她比大学的时候更白了,白得像是天鹅丰盈的羽毛。
  整个环境微妙了。
  她低头敛眸,眼皮上是带着细闪的烟粉色,眼尾稍重,似酒红与砖红的综合一直带到下眼睑,口红的颜色仍是上午时的那只龙女色。
  季风看得最久。
  上学时,他曾找到一个极其适合祝伶的词语——
  仙品。
  “小骚!”
  突然一个尖细的女生扯破了微妙的气氛,径直朝着祝伶扑了上来。
  “大忙人啊!好久没见着活的你了!”说话的是祝伶大学关系最好的朋友,也是室友,彭小莫。
  其他的话祝伶没听得太清楚,除了那两个字——
  小骚。
  好久没人这么叫她了。
  气氛瞬间活跃起来,所有人都笑出了声音。
  “这是什么牛/逼的名字啊,小莫你是怎么想出来的?”有人问。
  “这就是你们不知道事情啦!当年我们寝室的小何碰到渣男了,我们小骚立刻换了个号码打了过去,你猜怎么着?小骚操着那种甜死人不偿命的声音与那个渣男聊了大半天,然后突然切换成男声,说是要去逮到了自家女人和野男人聊骚哈哈哈。那语气,立马换成了黑帮老大的感觉!”
  “然后呢?”
  “然后啊!那男的来了一句——我靠,你这个人是真的骚!”
  小骚由此得名,所有人再次笑起来。
  祝伶也跟着大家笑了笑,坐在一旁打开一罐可乐喝起来。这时,季风坐到了她的身旁,不出意料,他今天穿着的是一件白色的衬衫,光看着就是极为柔软的布料。
  “深藏不露啊。”他轻声道。
  “不是深藏不露。”祝伶神色如常,“露了,你没注意过罢了。”
  彭小莫此时还没讲完,“难不成你们以为这就结束了吗?当小骚用尖锐的男声说出渣男的住址和姓名时,那孙子在电话里道歉了十几分钟!”
  “6啊!”有人感叹道。
  “那么,今天祝伶既然来了,不能一首歌都不唱就走吧!”
  “你们先点着,让我想一想。”祝伶道。
  这时,彭小莫坐到祝伶的旁边,此时季风起身向着门外走去,彭小莫看着季风的背影,凑到祝伶耳边说道:“季风还真是坚持不懈,都毕业了还这样,我真的不是蛮喜欢他。”
  “我跟他明显不是一路人。”祝伶放低声音无奈地耸耸肩,“我已经把态度放得很明确了。”
  “是啊!上学那阵子你都说的要多明白有多明白了,他竟然还穷追不舍。”彭小莫道,“那么多学妹喜欢他,我就真的摸不着头脑,他的那种温润绅士,都……”
  “刻意。”
  “对!不舒服。”
  “但总有人会喜欢这类,没办法。”祝伶喝了一口可乐。
  “但我知道,小骚你不喜欢。”
  “知道就对了。”
  祝伶转头看向门外,季风刚刚打开了门,却忘记关上了,里面的人也没在意。门开着,能看见他靠在墙上,烟飘在黑暗里。
  祝伶知道他大一就开始染上香烟,却多次矢口否认。他常常洗手,喷男士淡香水,说是有洁癖,实则想要掩盖这件事情。
  直到毕业走上工作,他顺风顺水,在几次共同参与的社交饭局上,他已经熟练掌握了将抽烟当做社交技能,也光明正大起来。
  为什么不喜欢他?
  可能也是接触多了的原因吧。
  “温润公子也抽烟了,工作压力果然比在学校大多了啊!”彭小莫小声感叹。
  祝伶笑而不语。
  此时一首歌完,大家又开始起哄让祝伶上来唱,祝伶站起来接过话筒:“我唱歌是真的要命,希望大家听完后身体健康。”
  “得得得,听完咱们努力长寿!”一个嘴贫的说道。
  全场笑,祝伶也跟着笑。
  “王菲的《水调歌头》吧。”
  悠扬的前调。
  祝伶开嗓。
  她的声音被雕饰得像是一块完美无瑕的白玉。
  但,她的确没怎么在调上。
  因为她声音足够好听,大家都没有笑起来。
  可是祝伶自己能发现,她已经开始与曲调背道而驰了……
  悠扬的伴奏依旧。
  她轻咳一声。
  季风一根烟未抽完,偏过头,看向祝伶,却没注意到背后另外一个抽烟的男人,眼神也向着这边飘过来。
  卫子野一根烟刚点燃,就听到了隔壁的包厢开始放王菲歌曲的前奏,他留神去听,却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那天便利店里的女人。他转过头去看。
  透过门上玻璃的折射,他眯着眼,便可清晰的看清那个女人。
  红裙长发,双手拿着话筒。
  当她开嗓时,他却忍不住轻笑一声——第一个字就不着调。
  传来一声似有似无的咳。
  声音突变。
  她不再继续唱,而是随着音乐,开始读起苏轼的《水调歌头》。
  一开嗓,只剩下惊艳二字。
  她那嗓音发挥到极致,像是散着冷气的玉石,受冷冽的泉水千般冲刷打磨,浑圆无暇。她的咬字清晰却又轻盈,似月光下拨弦。
  像是女人,湿润的唇,吻在脸颊上。
  冰冷的牙,轻咬着脖子。
  起舞弄清影,
  何似在人间?
  她的声音,似月下清影,哪像人间。
  卫子野低头,燃着火的烟头掉在地上成为不起眼的灰烬。
  心里。
  怎么突然轻了起来。
  他低着头,听着她念完。
  最后一个字余韵未散,远处传来掌声。
  他看向窗外的黑夜,也有月亮。
  卫子野可能不知道,烟雾缭绕间的他,嘴角扬起了笑。
  不知不觉。
  那个包厢,一个女人的声音尤其明显——“小骚的声音是真的绝了!”
  卫子野正在吐烟圈玩,闻言,一个烟圈吐得不成形。
  小骚……
  还是......龙女?
  “啧。”
  作者有话要说:  卫子野:锁定这个女人
 
 
第4章 二鸡
  那天KTV的活动让大学时代的同学们再一次感受到了祝伶过硬的业务能力。
  但对于祝伶来说,她已经记不得同学们说话的具体内容,只知道都是些有关商配圈的新鲜事,当然,也有些人已经转向了其他的行列。虽然内容模糊,但祝伶仍能够切身感受到同学之间热络的气氛。
  但祝伶记得最清楚的,是最后散场的时候。
  夜已经很深了,人陆陆续续离开,祝伶找了个合适的时间也准备离开,这个时候,季风立刻跟了上去。
  他白色的衬衫,在黑夜里,在热烈的霓虹灯下,显得不那么起眼。他文瘦的身板,也显得弱不禁风。季风夹着烟,火光是他身上唯一鲜明的标志,他不再像是校园里那么光芒万丈了,甚至,带着愁容,拧了眉头。
  祝伶并没想要跟他讲话。
  这个时候,她看见了另外一个身影。
  白惨惨的路灯下,有人踩在洒下的光上。
  这次祝伶先看到了脸——那深邃的眼眸,深刻的双眼皮以及难忘的桃花眼。
  他站在路灯下看着手机。
  穿着一件黑色的薄外套,黑色的长裤,显得他皮肤很白。
  今天他穿的仍是那双AJ1黑脚趾。
  祝伶没感受到,自己的视线停顿了好几秒。
  这个时候,那个男人似乎感受到了脸上灼灼的目光,抬起头。
  两个人对视,祝伶以最快的速度抽回视线。两个人隔得很远,祝伶显得不那么窘迫。
  “喜欢这样的?”季风突然说话。
  祝伶没急着回答,眼神滑到了季风脚上的那双皮鞋,皮革的质感很好,应该不便宜,可她的脑子里却有别的东西挥之不去。不知道为什么今天那男人一身黑,平淡无奇的配色,却让她的眼神停驻那么久。
  季风在等祝伶说话。
  祝伶转过身。
  “我回家了。”祝伶道。
  可她没有迈开脚步。
  “季风,我对你没有一点兴趣,希望你也可以收回一些想法。”祝伶低下头,“我一直认为,你应该是一个思想成熟的人。”
  说完,祝伶迈开了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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