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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等宠爱——青丝着墨

时间:2018-11-14 10:40:22  作者:青丝着墨
  姜鹿尔又将那鞋子翻来翻去看了看,听了孙大娘的问,又补充:“我外祖祖说,我娘~亲小时候裹了足,走路久了疼得厉害,读书时也叫同窗笑话,她便坚决不肯给我再裹。”
  孙大娘眼神微闪,勉强笑了笑:“你有个好母亲。”她抖开手上的衣服,上装是对襟短袖,下面是一条长裙,精致的绣花,并不是常见的红或者青,而是带了海一样的蓝,裙底有层次渐近的浪花,又似蝴蝶。
  一眼看去并不夺目,但是触手便知其厚重。
  这样的布料,至少加了丝线混纺,察觉到姜鹿尔迟疑,孙大娘将衣服往她怀里推了推。
  “不要客气。你是个有福气的,阿砺是个好男人,他喜欢你,我也喜欢你。”
  她拍拍程砺的胳膊:“你也是个有福气的。”
  程砺眯了眯眼睛:“戴口罩挑粪的福气,也好。”叫他想明白了,戴口罩挑粪这不就是——臭不要脸的意思吗?
  见她收下了衣服,他没有迟疑,直接伸手,将她拦腰抱起。——都臭不要脸了,还客气什么。(默默画外音:好像一直也没客气呀。)
  姜鹿尔伸手去推,程砺给她中肯的建议:“或者你在这里换,或者在屋里换?你选。”
  姜鹿尔忍住。
  程砺再次建议:“如果我是你,我一定会将手伸过来,至少稍稍挂住脖子。”
  “你!”越来越过分了。
  “大概你不知道……你其实并不像你看起来那么——轻。”
  ……这个挑粪戴口罩的!
  “程砺!”姜鹿尔终于连名带姓叫了出来,这一声名字叫出来,她便知道,有些事情开始变得不同了。
  “我在。”他回答。
  是哪里不同了呢。
  喜欢一个人是很容易的事情,因为一个陌生友好的微笑,因为深夜野地一处温暖的篝火,或者一抹阳光,一张明媚的脸庞。
  但这样的喜欢,寻常、丰富而庞大,如年年春天都会长出的新鲜花朵。
  但是喜欢上一个惹得自己气的胸口鼓鼓的人,一个陌生的危险的人,一处深邃看不见底的深海,喜欢上沉默的孤灯,喜欢上面具和面具后面真实无情的脸。
  大概是这里不同了。
  不得不说,换装的确是个明智的选择,至少现在注意他们的人明显少了很多,如果她没有坐在自行车上的话,可能还会好一些。路上行人匆匆,晚归的渔人,收摊的小贩都在抓紧时间收拾。
  晚风已起,天上重云累累,阳光在云层上涂满金边,渐次第为绚丽的胭脂色,金黄的光芒潋滟在青翠欲滴的碧草和树叶上,洒在她的脸颊睫毛和手腕上。
  好不容易到了他说的那处小餐馆,门口却是铁将军把门,门旁放了一口小水缸,里面清水漫漫,却并没有种什么水生植物。
  旁边的小馆子见了两人连忙来招徕顾客,只说这餐馆主人今天被一辆小汽车给接走了,说是去哪里给什么大人物做饭。
  饭馆主人掩不住的艳慕:“嗐,真是不知道交了什么好运,肯定拜佛拜得多就是好——这样的水平竟然能被看上……”
  姜鹿尔却没心思听他说话,她只看着那水缸,旁边一溜地里种的几排草药,一个念头在心里噗噗跳动。
  像,的确很像,摆放的位置……习惯……
  她打断饭馆主人滔滔不绝的介绍:“大叔,你刚刚说这个饭馆主人叫什么?”
  “姓昌?还是姓常?”饭馆主人抠抠头。
  姜鹿尔难以置信转过头去,正好看见程砺带笑的眼睛。
  她一下明白了。他之前说的“老板人也很好,我觉得你应该会很喜欢”——原来是这个意思!
  “是你?”她激动揪住他的衣摆,“是你是不是?”
  “本来还想给你一个惊喜的。”程砺无奈,“真是没办法,你比我想象更聪明。”
  不过,没关系,他为她准备的还会有很多。比如今日按照她信笺地址一起邮寄回去的大银百元,足够她的哥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面衣食无忧,比如她可爱的猫咪,她那个奇奇怪怪带着的小宝贝。
  晚饭如殷勤的饭馆老板所愿,就在此解决。
  姜鹿尔本还怀着一丝侥幸,也许过一会昌阿伯就回来了。
  直到用完餐,她放弃最后一口汤,仍然没音讯。
  这样的平静和心境程砺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感觉到了,所以,直到阿诺第三次在他面前晃过去,他才放下杯子,招了招手。
  阿诺是个麦色长眼睛的年轻人,他很聪明,得到许可后立刻上前。
  “嫂子好。”他先嘻嘻一笑。
  程砺满意点头,替姜鹿尔嗯了一声,才问:“什么事?’
  “刚刚得到两个消息。”他眼睛左右一看,饭馆的主人和伙计都在,便压低了声音,在程砺耳边悄悄说。
  程砺扬了扬眉。
  “有两个消息,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先听哪个?”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一章 
  “坏消息。”
  姜鹿尔毫不犹豫, 她耳朵一立, 看着面前的程砺。
  老板和伙计被阿诺引开。
  他的声音平静, 目光却微微垂下, 然后抬头看她:“李家大小姐出了点事。”
  他接着说:“今天她遇上了巴古斯, 然后被迫上了车,被救下来时连块完整的衣裳都没了……”
  他看着站起来的姜鹿尔, 看了一眼她颤抖的脚,没有阻止。
  姜鹿尔不敢置信看着程砺:“光天化日之下, 他怎么敢?!”
  “对他们那样的人来说,大约只有他们自己才能被当成可以对待的人。巴古斯被简瑜重伤——可能,抢救不过来。”
  姜鹿尔咬牙。
  程砺立刻补充了好消息:“负责抢救的约翰逊先生是我朋友。”
  “——所以, 他应该抢救不回来了。”
  他想了想:“他送过去的时候, 脸已经不成样子, 骨头断了三根,手脚也废了,所以, 就算死,也没有那么痛快。”
  姜鹿尔只想着李雪音,又悔又难受, 这些描述稍稍减轻了她心中的难受:“我想去看她。”
  她转而想到程砺和简瑜的关系和这个要求的困难,迟疑了一下:“或者, 我给她写一封信。可以请简家的简艾小姐带进去——她会保密的。”
  程砺仰着头看她,立刻点了点头。
  阿诺在一旁惊疑看着程砺,程砺不动声色。
  结果, 这一夜,姜鹿尔一叠信纸写到凌晨三~点,仍然没有写完那封信。
  有的事情,即使设身处地,但是仍然难以感同身受。
  她如何安慰她?她无法描述那事实,也不能谈论自己如今的自由,或者程砺的关怀。
  对于伤害,很多时候语言和安慰都是苍白的,很可能会让她再经历一次那样的噩梦回忆;
  以朋友的名义,朋友在这时候更不应该揭开她的伤疤。以曾经下属的身份,那更应保持缄默。
  姜鹿尔写了扔,扔了又写,直到肩膀都僵硬~起来,她仍然不知道该怎么写这样一封信。
  早上四点的时候,程砺肩膀上带着一只短尾猫走进来,猫咪看着姜鹿尔立刻欢快叫了一声,孩子般哭泣似的嘤嘤叫着,在她脸上怀里蹭着蹭着。
  “憨憨。”她打起精神回应憨憨的热情,摸了摸它在混乱中断掉的尾巴,得了憨憨更加委屈的叫声。
  “你在哪里找到它的?”
  “那天李家大火后,它在草丛里面一个个人找你,遇见了就带了回来。”
  姜鹿尔伸出手心,由着憨憨慢慢舔~舐她的手心,心底柔软:“谢谢你。”
  “坐了这么久,出去走走吧。”
  他手上推着一个带轮子的椅子。
  “这么早。”
  “劳逸结合。”他走过来,将她抱起来,放在椅子上。
  姜鹿尔耳朵一热,憨憨跳到了她膝盖上,给自己找了个舒服的位置,然后瞄了一声,仿佛在说自己已经准备好似的。
  程砺推着她,外间还有浅淡的月光,路上并不算平整,他走得很慢。
  露水从树叶和枝头长出来,晶莹剔透。
  程砺住的这片宅邸,原本是一个传教士的私宅,后来低价转给了他,位置并不算好,外间是一丛丛低矮的灌木丛和界石分开的小块田地。
  大门有两个值班的夜巡,看着他们都面带笑意。
  走出宅邸不远,石板路就没了,好在土路踩的结实,这两天并没有大雨,推上去还算平整。
  姜鹿尔很快就听到了一些特别的声音。
  咚咚咚,像是有人在敲打着什么,又似有野兽。
  她对多多岛的自然环境并不乐观,立刻想要停下来,程砺偏偏推着她向那边走去。
  走到近处,终于看清楚,原来是个小个子男人正卖力用小铁锹用力在泥土里翻着什么,更远一点的地方是一道已经做好的地垄,一个身影正弯着腰在捡地上的石头。
  程砺喊了两声:“孙伯,张大哥。”
  地间的男人直起身子,同他打了招呼,擦了擦额头的汗,憨厚笑了笑,又继续开始卖力工作。
  程砺介绍:“这些都是从矿区和种植园赎身的契工,这几块地的红薯是他们今年第一批收获。像他们一样的人还很多,来到南洋讨生活,并不是轻松的事情。辛辛苦苦工作几年,大部分人都活不到契约期满那一天,到最后侥幸活下来,赎身之后就开始考虑剩下的路,大部分唐人还是做得老本行,种地。”
  “他们的收成一部分要交给土酋,一部分要交给庇护的唐人组织,剩下一部分勉强果腹,余下的再到集市出售,还要被当地人敲一笔。不过,对他们来说,只要能够生活下去,其他一切苦,都是可以吃的。”
  姜鹿尔看着那两个辛劳的身影,还在挥汗如雨卖力工作着。
  程砺缓缓:“生活不易,天道不公。有的人天生锦衣玉食,而有的人穷极一生也不过是为了一口饭。很早以前,有人和我说过,人一辈子的苦难都是有定额的,如果吃完了,剩下的,都是美好了。这些苦,我们不能代替,就像我们的契约,都必须由我们自己完成。”
  姜鹿尔一下明白了。
  程砺说的一切,一部分是在说李雪音的遭遇。
  “你说的,我知道。但是束手旁观……”
  “简瑜比你想象更适合处理这件事,让李雪音选择她最想见和最在意的人吧;巴古斯已得到审判。静默的守候未尝不可。”
  “你早就想好了。那你为什么还愿意帮我送信。”
  “我没有想好。是你自己想好了。”他抵赖。
  姜鹿尔忽然想到一件事:“今天阿诺跟你说事的时候,明明只说了两句话,你怎么知道巴古斯——‘他送过去的时候,脸已经不成样子,骨头断了三根,手脚也废了’?你是不是早就知道?”
  “简瑜出手,如果没达到这个程度,我也会帮他补到这个程度的——所以,反正结果一样,就当提前告诉你了。”
  姜鹿尔无言以对。
  程砺继续带着她前行,更多的自由民出现了,唐人无论在哪里,都是最勤劳的民族,披星戴月,披荆斩棘,吃苦耐劳都已经刻进他们的骨子里。
  程砺神色沉默,看着挥汗如雨的男人们,这一小块名义下属于海声会庇护的土地。
  远处模糊的灯光和钟声来自于压榨者们通宵达旦狂欢后的余光。
  一个自由民来到程砺面前道谢,感谢他在自己被土酋打死前的一番求情,让他不至于因为隐瞒一筐多收获的马铃薯断了两条腿。
  程砺慢慢为她说着那些琐碎而真实的故事。每一个契约华工,最为最底层的求生者,活下来都是一个故事。
  在这边异国他乡,满清无力,所有的唐人都如无根浮萍,他们的命运很多时候依靠于自己的庇护者,所以,为了求得一个庇护或者为了保证自己的地位,很多时候,这里的当权者不但不会为同胞说话,反而成为更严酷的压迫者。
  比如简家。
  姜鹿尔同样没说话,有一种朴实而真切的情绪在她心里升腾着,就像很多沉默的华人们心里模糊或者真切涌动过的那样:为什么他们不能得到公平的对待?为什么他们不能得到和自己付出匹配的酬劳。
  他们走到路的前面,一条分岔路出现了,往左边是通往李家的路,往右边则是简家。
  现在分岔路口停着一辆车。
  一个男人坐在车头,一明一灭的烟头照亮了他的脸。
  “李兄。”程砺先开口。
  李斯函转过头来,取下雪茄,他看了看程砺,又看了看姜鹿尔。
  “什么时候出来的?”程砺又问。
  自上次的事件后,李斯函就隐匿在部落的另一位联姻那,他在没有见过他。
  “今晚出来。听说巴古斯死了。”
  “嗯,今晚死的。大约在你来的路上,所以,你应该没有什么嫌疑。”程砺缓缓,语调中藏着一丝极淡的嘲弄。
  “我还听说,他死前在车上……”他忽然说不下去了,看着坐在轮椅上孱弱如一片树叶的姜鹿尔。
  程砺知道他误会了车上的女人是姜鹿尔。
  即使是黑夜,他也感觉到对方看在姜鹿尔身上的目光非常让人不舒服。
  “他已经得到他应有的惩罚。”程砺将手放在姜鹿尔肩膀上,轻轻拍了拍,如同安慰。
  憨憨在姜鹿尔腿上发出舒服的呼噜声。
  “鹿尔伤还没好——”程砺推着姜鹿尔转身,“那,我们先告辞了。”
  李斯函眼睛还看着鹿尔,如纱的月光下,仿佛近在咫尺,但是却远在天涯。
  他猛然抽了一口雪茄,浓烈的烟草香味浸透他五脏六腑,但却挡不住心头的酸楚,他没有回头,将烟头在车身狠狠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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