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朱无霸并没有去银梭那里,而是留在了他和吴彩云的房间。
吴彩云自是竭力逢迎,只是战事结束后她小腹一阵疼痛,冷汗汵汵。
朱无霸粗鲁又不是今天第一回 了,以往也是这样,可吴彩云从来就没有哪次感觉到身体不适过,今天自己这是怎么了。
银梭也像条死狗一样躺在自己的床上,虽然小腹的疼痛感已经消失了,但是她心情却很沉重,心想,自己要想在朱无霸身边站稳脚跟无论如何得想办法把吴彩云这个老太婆给踢走。
真没想到吴彩云这个老贱人还这么有魅力,能让朱无霸在有了她之后还想着进吴彩云的房间。
吴彩云的腹痛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上也没有半点明显的好转,她只得拿了钱去了医院检查。
医生告诉她,以前她子宫受到两次重创都未能好好治疗,所以现在子宫已经发生病变,子宫壁黏在一起,已经发展成子宫癌,虽说治好可能性不大,但是不治疗的话一切都不好说了。
吴彩云很是惶恐,这是不是意味着如果不治疗的话,自己很快就会死去?
吴彩云是真的怕死,同时觉得老天对她一点都不公平,好不容易来到城里怎么就落到这个地步了?
治病要紧,可吴彩云才跟了朱无霸一年不到,而且这一年时间内朱无霸会给她买些衣服鞋包,但是大笔给她钱的次数却是很少,她这么紧攒慢攒,手上也只攒到五百块钱左右~
得想办法尽可能的从朱无霸那里多弄些钱来。
打定主意,吴彩云回去之后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对朱无霸用心侍候,变着花样给他做好吃的。
就连银梭狗仗人势颐指气使让她做什么她都千依百顺。
朱无霸的前妻就是因为太凶悍被他一脚给踢开,后来愿意让吴彩云长期留在他身边,也是看重她的温柔。
现在吴彩云比以前更加温柔千百倍,朱无霸也就待她更好了些。
吴彩云每次向他要个三五十块钱,他都大大方方的给她。
可是银梭却觉得吴彩云越来越是她一个巨大的威胁。
她几乎每天晚上被朱无霸睡,可是想要从朱无霸那里要一块钱都很难,吴彩云却动不动轻飘飘的就能从朱无霸那里要走不少钱,这令银梭很是不安,当然更多的是妒忌。
这天晚上银梭在房里给朱无霸按摩,装作随意的说道:“朱叔叔,我觉得咱们家的菜钱有问题。”
朱无霸俯卧在床上被银梭按摩得非常舒服,但对银梭的话置若罔闻。
银梭咬了咬唇只得继续往下说:“就拿今天晚上来说,那几个菜值二十块钱吗?我觉得五块钱就能买回来!”
一直不开口的朱无霸这时忽然开口了:“五块钱能够买回来的话,那从明天起我每天给你十块钱,你中午和晚上都要按今天晚上的标准做一桌菜出来。”
银梭顿时哑口无言,她没想到出手小气巴拉的朱无霸对吴彩云居然这么大方!
可她就没有想想,吴彩云把家里的家务活儿全都包揽了,请个保姆还得给人家钱呢,吴彩云就是从菜钱里抽几个钱去也没什么了不得。
不过这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朱无霸这个人虽然坏得头上长疮脚下流脓,可他也难以忍受银梭处处想陷害吴彩云的举动。
那个人好歹是她的亲妈,而且人家已经做了退让,像保姆一样伺候着他们两个,她还要怎样!
银梭在朱无霸这里吃了瘪更加坚定了要迅速除去吴彩云的打算。
银梭见吴彩云近来举动鬼鬼祟祟的,于是偷偷的跟踪她,发现她老往医院跑。
有次趁着吴彩云看完病离开,银梭就赶紧溜进了医务室,对刚给吴彩云看完病的那个大夫说,她是吴彩云的女儿,问吴彩云得了什么病,为什么要瞒着一家大小。
有些病人的确得了重病会瞒着家人,所以那个大夫信以为真,告诉银梭吴彩云得了子宫癌,现在先保守治疗一段时间,恐怕再过一两个月就得住院治疗。
银梭大喜,没想到吴彩云居然得了这么重的病,老天实在太有眼了!
怪不得她在家里委曲求全,原来就是想从朱无霸那里尽可能的多弄到些钱看病。
那么问题来了,朱无霸并不是一个大方的人,吴彩云要是从他那里弄走很多钱的话,自己再想从朱无霸那里弄钱就会变得困难重重。
自己必须得把吴彩云患重病的消息告诉朱无霸,让朱无霸把吴彩云赶出家门,以后自己才好从朱无霸那里要钱!
银梭按捺住激动的心情,中午回到家里看见朱无霸并没有提这件事,一直到晚上两个人共处一室时,她才把吴彩云患重病的事告诉了朱无霸。
朱无霸听了很是惊讶,要是银梭说的全都是真的,而吴彩云又赖上他不放的话,他岂不是要花很多钱给她治病?
她又不是他的原配,连半路夫妻都算不上,只是一个姘头而已,不值得花这么多钱在她身上!
朱无霸连消息的真伪调都不调查一下,直接以银梭向他揭发吴彩云借着买菜的机会克扣家里的菜钱为由,根本就不听吴彩云解释就把她往外面赶。
吴彩云死活不肯离开,哭着喊着抱住朱无霸,告诉他自己得了重病所以才克扣菜钱的。
这时银梭站出来讥诮道:“妈妈隐藏患重病的消息强留在朱叔叔的身边显然动机不纯。现在只不过从菜钱里抽几个小钱当自己的私房钱,等以后只怕要把朱叔叔的存折全都骗到手,把里面的钱都取出来给自己看病,朱叔叔的家底岂不被你掏空了?”
朱无霸便以银梭的话很有道理为由,把吴彩云赶了出去。
但是吴彩云身患重症又无处可去朱无霸还是有一丝恻隐之心的,不仅没有追究她这段日子里从他手里七七八八要走的那些钱,而且还给了她五百块钱,让他把她所有的东西都带走。
其实朱无霸这种做法也算仁至义尽了,吴彩云也不好再闹下去了,只得灰溜溜的离开了,但是在临走时她无比痛恨的狠狠瞪了银梭一眼。
只是像银梭这种一心为己,有奶便是娘,没奶是亲娘也要补上一脚的心机婊岂会在意吴彩云临走前那一记毒辣的目光!
第551章 想吃回头草
银梭双臂抱胸高傲的站在吴彩云的面前,嘴角含着一抹讥笑一副大快人心的嘴脸看着吴彩云如丧家之犬被朱无霸赶出家门。
不知情的人谁能够看出母们两个是一对亲母女?
银梭对她亲妈的所作所为再次刷新了朱无霸对她的认知。
玩她是继续要玩儿的,并且一直要把她玩残!
至于给她买衣服鞋包、给她零用钱,做梦去吧!
不论自己使出七十二变,都不能从朱无霸那里捞到一丁点好处,银梭气的都快吐血了,可是她就是不肯离开朱无霸。
这就好像你投资好像你赌博,越是亏本越是想要追本,否则就不甘心,因此也就越陷越深。
银梭觉得自己在朱无霸这里付出这么多什么都没捞到,她哪会甘心就这么离去!要知道她曾经是个和别的男生牵一下小手就得骗点好处的女生。
于是她绞尽脑汁想办法,还真让她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不久银梭怀孕了,当她把这一喜讯告诉朱无霸时,朱无霸的脸都气绿了:“我们不是做了防护措施吗?怎么还会怀孕!是你动的手脚吧。”
银梭万没有料到朱无霸是这种反应,当即唯唯诺诺道:“我……我只是想要个我们自己的孩子。”
朱无霸一把岁数了哪里不明白银梭故意怀孕就是想挟天子以令诸侯,母凭子贵!
想有个他们自己的孩子?
这是银梭现在找不到比他条件更好的男人,所以想通过孩子套牢他,他可不会上她的当!
朱无霸绝情绝义道:“可我不想要!不过你要是执意把这孩子生下来我也不会拦着你,但我是不会认他的,也不会给他一分钱的抚养费,你到时爱到哪里去打官司就到哪里去打官司!”
银梭张大了嘴巴,半天悻悻道:“那我抽时间去把孩子给打掉。”
朱无霸点头:“孩子打掉之后,凭收据来我这里报销费用。”
银梭整个人都僵住,朱无霸对自己太冷了!
几天之后,银梭独自一人去医院打掉了孩子,拖着虚浮的脚步回到朱无霸家里,一屁股坐在床上,两眼呆呆的看着窗外,为什么唐晓芙的日子能够越过越好,而她却越混越惨?这是为什么!
她紧紧的握紧了自己的拳头,对唐晓芙的憎恨又达到一个新高度。
再说吴彩云被朱无霸扫地出门之后,找了一处便宜的房子租了下来,然后就去医院治疗子宫癌。
等她把身上所有的积蓄用完之后,子宫癌暂时控制了,但能控制多长时间医生也没有把握。
吴彩云总惦记着自己身上有病,什么活儿都不敢干,生怕受劳累病情复发,可是如果不出去干活儿的话,她就会饿死。
这时她又想到了唐振华,两人做夫妻时唐振华对她是真的好。
再说她和唐振华共育好几个孩子,如果自己能够回到唐振华的身边,唐振华一定会养着自己,而且如果自己的病发了,他一定会给自己看病的。
于是吴彩云回租住地把自己的东西收拾了,当天就乘长途汽车回到了乡下。
当她一出现在五福镇时,立刻引起许多人侧目,大家对着她指指点点。
过年的时候吴彩云回来过一趟,而且还把朱无霸带回来过,冒充是她的新男人,那时她打扮得分外光鲜,可这次回来却一副落魄的模样,那些乡亲们纷纷猜测,吴彩云这只破鞋是不是被她的第二任男人给扔了?
大家议论的话不时传入吴彩云的耳朵里。
“肯定是以前那个男的不知道她是一只破鞋,知道了人家当然要和她闹离婚的。”有人笃定地猜测。
“一只破鞋二婚了,吴彩云不知多得瑟,过年的时候还把她男人带回来炫耀,现在看她再拿什么炫耀!”有人鄙夷。
众人的议论和目光让吴彩云如芒在背。
她厚着脸皮硬着头皮回到村子里时,更是在村子里一石激起千层浪,大家都惊讶的看着她,她现在已经和唐家没关系了怎么还回这个村子里来?
老人小孩都好奇的跟着吴彩云背后,看她去哪里。
吴彩云经过唐家大院时,丁家丽正从院子里出来,一眼看见她讥讽道:“哟!不是听说你钓了个凯子吗,怎么变这样了?被人甩了?也是,一只破鞋谁会要啊!”
要是换做以前,吴彩云肯定和丁嘉丽要吵起来,但现在她选择了忍气吞声,找到了唐振华的家门前。
唐建文五一才结的婚,娶了红梅,婚后两人恩恩爱爱。
唐振华虽然不喜欢红梅,可是也只是对她不理不睬而已,像以前唐家虐待方文静母女的事他可从来没干,而且对红梅带来的小拖油瓶小壮还是相当的不错。
冯青云母女对她母子也还不错,所以红梅对唐建文一家大小感恩戴德,家里家外的活儿都抢着干。
快中午了,她特意回老屋这边做饭,中午除了炒几个地里的青菜外,她还准备做个红烧五花肉,夏天天气本来就热,还要在田里辛勤劳动,不吃点好的身体都扛不住。
她正在厨房里忙碌着,忽然听到有人进了院子。
红梅心中奇怪,虽然一个村的乡亲互相串门的时候不会站在院子门外喊门,而是直接进来,但是一般边进来就边会问家里有没有人,是在提醒主人家他进来了,可是这个人怎么一声不吭就往里走,莫不是个小偷吧?
自从改革开放这几年来,勤劳的人生活早就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可总有那么一小撮好吃懒做的人不想干活儿,日子过得还不如生产队那会儿。
这些好吃懒做的人为了能够填饱肚子就都开始走歪门邪道,有的到处招摇撞骗,有的就开始变成三只手到处偷窃。
前几天他们这村里就有好几户人家被人在大白天的给偷了,偷的不多,有的是自家米缸里的米被别人偷去一些,有的是放在堂屋柜子里的几块零花钱被偷去了。
但村里出了小偷不论换作谁都会心慌慌。
红梅想到这里心中一紧,她回来做顿饭还出一些事故,那她怎么跟公婆交代!
红梅赶紧从厨房探出头来看看进来的是谁,如果是小偷就要把他骂出去,不然偷了公公婆婆的钱她可是跳到黄河都洗不清了。
进来的女人脸色蜡黄,两眼无神,虽然烫着一头卷发,可是卷发乱得像鸡窝,显然很长时间没打理了。
这个面孔很生,红梅没见过,于是连忙从厨房里走了出来,一双手还在身上的围裙上擦了擦,警觉的看着那女人问道:“你是谁?”
吴彩云正往里走,忽然见厨房里出来个人质问她,顿时疑神疑鬼的打量红梅。
见红梅看上去也就三十五岁左右的样子,虽然皮肤有些粗糙,但细看五官还是蛮耐看的。
吴彩云早就听说唐振华已经另娶了妻子,便误以为红梅就是唐振华的老婆,心里暗想,真没看出以前对她忠心耿耿的唐振华居然还爱老牛吃嫩草这一口,娶了个年轻的小寡妇。
不过这小寡妇和她年轻时的模样比起来甩了十条街都不止!
吴彩云的心里既充满了优越感又百般不是滋味,唐振华居然娶了别的女人!
这还真是“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男人果然是靠不住的!
吴彩云再看红梅,觉得她简直风骚到了骨子里去了,不然就凭她这个长相怎么可能嫁给唐振华!
吴彩云摆出一副高傲的模样,带着敌意冷冷的质问红梅:“我是这个家里的女主人,你是谁?怎么会在我们家?”
红梅愣住了,这个家里的女主人不是冯婶子吗,什么时候变成这个女人了?
她陡然记起,唐建文曾经跟她说过他的亲妈跟他爸离婚的事。
莫非这女人就是唐静文的亲妈?
红梅有些呆住,是该让吴彩云进屋还是不该让她进屋,这可难为死她了。
半天扯出个笑:“我是建文的老婆,过这里来做饭了。”
又问了一遍:“请问你是谁?”她得确认这个女人到底是不是唐建文的母亲。
吴彩云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停住脚步,打量了红梅几眼:“你管我是谁?建文怎么会娶你这个丑八怪,是你勾引的他吧。”说着就绕开了红梅,往堂屋走去。
红梅此刻无心理会吴彩云的侮辱,正不知该怎么办时已经放了暑假的儿子小壮在河里捕捞了一些小鱼小虾回来让妈妈中午加个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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