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很另类的表白。
但沈欣媛没去管,也没有任何的回应。
阮司南先去了客厅里面,沈欣媛才在随后的时间,慢悠悠赶至。
其实这个客厅,看起来要比阮家简朴得多,餐桌也是用树林里的木头制作的。
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沈欣媛倒是很喜欢这种古朴的感觉。
往桌上坐下,今天的菜也很简单,附近就有山农,路边的树林里还有可以采摘的野果。
菜便是从山农那边买来的,不丰盛,但胜在味道很鲜美。
还有野生的鱼。
这是自从来到阮司南身边后,沈欣媛吃的最多的一次。
晚上,大家各自回去歇息。
沈欣媛先去浴房里冲了把澡。
虽然在山林里,供水设施不方便,但在阮家的度假小屋里,没有这些问题存在。
洗浴设备引用的泉水,不小心碰在嘴里的时候,有一种奇妙的甘冽清甜的味道。
沈欣媛一身清爽地从浴房里出来,准备回房间,路过客厅的时候,发现壁炉里烧着火。
火光很旺。
阮司南的身影,被拉得极长,投映在墙壁上,一会儿跟着跳动的火光在微微地摇动。
他的腿上,由于怕受凉,被家佣帮忙盖上了毛毯。
但是整个客厅,除了阮司南之外,没有其他的人在。
沈欣媛本想从客厅经过,不打算停留,阮司南忽然温柔了语调,说:“能不能陪我一下?”
沈欣媛想要知道他还想说什么,便走过去,朝着对向他的另外一节沙发上坐下。
阮司南正在翻看一本书。
这本书好像很得阮司南的喜欢,已经被翻看过无数次无数次,因为卷翘的书页,和已经被磨坏的书封,就是最好的证明。
沈欣媛没有开口说话。
难得看到阮司南能够这么安静的时候。
他不说话,眉目祥和的时候,看起来就像是从画卷里走出来的天使一样。
但一旦他狂躁起来,变得万分极端的时候,就和他正常的样子完全判若两人。
简直是行走在两个边缘的人物。
沈欣媛安静坐了一会儿,阮司南突然说:“我很喜欢看书,腿没了以后,就更喜欢看了。因为以前,我可以用脚去丈量这个世界,但是还有太多的地方,属于未知的领域,必须通过读书,才能逐渐明白这块领域,自身所达不到的方向。”
“每个人的思想,思维模式,以及对世界的观点,对生活的盼望,都会浓缩于文字当中。这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尤其是汉字。每一个字排列组合成的语句,在不同的环境下,有不同的意境。”
“文字创造的美好,是最伟大的一项发明,也是文明。”
“如果身体不能行走在路上,精神也必须行走在路上。这二者选其一。如果能够结合,是最好的。”
“但现在,大多数人因为要忙于工作,忙于学业,没有时间去实现第一件事。”
“而我的情况也差不多。”
“所以,我现在很喜欢看书,它们已经成为了我的精神粮食。”阮司南摸了摸毛毯之上的这本书,把卷翘的页脚,尽量抚平。
但是长期翘起来以后,要想修复,就很困难。
许多书,他很想好好去珍藏,去珍惜,但是又很想看,翻阅一遍又一遍。
这些书,最后都会因为老旧,和原先刚买来的时候不一样。
以前,阮司南小,不懂事,家里有钱,就可以随意地挥霍。只是一本书而已,坏了破了,就选择把这本书扔掉,换一本新的去替代。
只要自己高兴,看着欣喜,就行了。
可时间久了,他发现,对每一本曾经翻阅过的书,都产生了感情。
书在不同人的眼里,有不同的意义,可以被印刷出无数本,但唯独曾经的第一本,他拥有过的第一本,能够给他带来欣喜感受的第一本,是第二本第三本第四本……所无法代替的。
久而久之,阮司南也开始明白一个道理。
人也是一回事,谁都没法被代替和复制。
岑凤华无数次劝告他,让他心情好一点,不要因为沈欣媛的事感到悲伤。
到时候,还有不少个好姑娘等着他,他可以随意地从这些人里挑选。
如果就喜欢沈欣媛这一款的,那也很容易,岑凤华可以通过全国招募的方法。
世界这么大,人这么多,总能挑出一两个和沈欣媛年龄相仿,某一个角度极为相像的女性。
只是阮司南不愿意,他逐渐地发现,沈欣媛是他心中唯一,任何人都没法代替。
哪怕再像的复制品都没有用。
那些相像的人,只会在随后成为令他无数次回忆起,他无法得到沈欣媛的痛苦记忆。
他不需要那样交易得来的感情,那比他单方面地想要强硬地将沈欣媛挽留在身边的手段,还要令他感到厌恶。
谈话只进行了短短的五分钟,柴火始终在烧,客厅里一片暖融融的感觉。
可能是在高速上连续赶了三天的路,又在崎岖的山路上,行进了大半天的时间。
阮司南看着看着,书本的字越来越模糊。
眼皮也越来越沉,竟然不小心睡着。
沈欣媛坐了一会儿,半天后起身,慢慢地靠近他,他的呼吸很均匀,睫毛轻颤。
沈欣媛本来想一走了之,可看到他蜷缩着身体,嘴唇在发抖。
好像做了什么噩梦一样,闭着眼睛,眉头皱成一团。
又像是坠入了很深的冰窟,深到无法见底的那种,里面有海怪,能够将他越来越深,最后,薄唇紧抿,几乎喘着气不能呼吸。
沈欣媛停留了几分钟,看着他的睡颜,还是伸手,把毛毯,从他的腿上展开,将阮司南的身体盖好。
做完这个举动以后,她当真不再逗留,轻悄悄地离开客厅。
当然那些岑凤华安排过来的人,也不敢轻易去将他吵醒。
但是沈欣媛走后不久,阮司南忽然睁开眼睛。
毛毯很暖,暖到他几乎快要承受不住这份温暖,他本以为沈欣媛可以放着他不管不顾,她原也可以这么做。
但最后,她还是留了下来,为他把毛毯盖好才悄无声息地离开。
阮司南望着火光旺盛的壁炉,他一个人的影子,寂寞地投映在墙壁上。
像是张牙舞爪的怪物,在黑夜来临之际,也悄无声息地来到他的身后。
想要趁着黑暗完全吞没整个房间前夕,先将他吞没。
阮司南忽然抱着毛毯,忍不住,无声地哭了起来。
毛毯上面有沈欣媛身上幽幽的冷香,火光太炫目,燎得他眼睛生疼。
有时候,爱是一种原罪。
不管太爱,被爱,还是不爱,总有一方在默默地叹息。
因为有时候自以为是爱的爱,不过是自我感动的一种过程。
最后,被感动的只有自己。
顾影自怜的,也只有自己。
……
【恭喜宿主,目标人物阮司南的白月光指数,已达88!】
【再接再厉,胜利就在前方。】
沈欣媛刚回到房间,就接收到这条信息。
但是随后几天,无论她怎么做,阮司南的白月光指数都不再增加。
在山间的日子很清闲,附近的山农们因为稀奇来了新的客人入住,都很好奇地跑来看看情况。
其中有几户,带了点自家种的农作物,热情好客到让沈欣媛都有点意外的地步。
小孩子们也带了点自己的礼物,有一些是掏来的鸟蛋,有一些是自己用树枝和鲜花编织的花环,还有一些,亲自到小溪边抓了小鱼过来。
沈欣媛被孩子们围绕,头上戴着他们做的花环,心情真的好上几分。
和他们一起去河边赶鸭子,一起采野果,还去农田里面,一起种庄稼。
一些山农们感到奇怪,沈欣媛的穿着,是大户人家出来的,但完全不像是娇生惯养的那种娇小姐。
干什么活都能上手。
毕竟前世的时候,沈欣媛和奶奶在村里住了那么久,经常跟着奶奶一起下地,是挥锄头的一把好手。
本来阮司南是让人留在家里的,害怕他受不了外面的风吹日晒,但他坚持要出来看看。
每多和她在一起一段日子,越能发现沈欣媛的好,看到她和孩子们,相处得那么欢乐,看到她从来不吝啬于将笑容,送给身边每一个人。
当然除了他之外。
尽管那些笑容,阮司南只能通过别的人,来收获到。
沈欣媛的性格很好,属于乐观派,但是她从来不会对着他笑。
住过来的第七天,他依然陪着她一起采果子,看着她在小溪边,光着脚丫子嬉戏。
虽然阮司南只能被护工带着,一路勉强地跟在她的身后。
山路难走,有水的地方更难。
很容易踩到湿滑的地方。
路上还有不少折断的枯枝,脚踩在上面,一直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
像是干燥爆炸的声音。
不知道怎么回事,阮司南的心境,也在这一刻澄明了不少。
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地感受这个世界的美好,已经很久没有像现在这样,不再狂躁的时候。
可能是她在他身边的力量,阳光驱使走黑暗。
但是到当天晚上的时候,绵城发生了巨变。
……
夜晚,雷电交加,绵城里狂风卷着倾盆大雨,正在席卷整座城市。
岑凤华站在房间的窗边,看着外面黑漆漆的夜,十米以内的范围内,那路灯被风雨吹得忽明忽暗,只能看到斜飞的白色雨点。
不知道怎么回事,从白天开始,岑凤华的心里就有点不踏实。
明明打过电话,给阮司南那边,明确地得到了最近他们都很好的消息。
但岑凤华心里就是一直惴惴不安的。
在房间里来来回回走了很多步,她想打电话给比较亲密的人,自从老伴死去以后,身边只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孙子能够陪伴她。
她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在料理阮司南的日常生活上面。
可以说,这小半生的心血,几乎都在孙子的身上了。
如今,阮司南不在身边的日子,让她更加觉得自己一个人,如同浮萍一样,其实很孤苦无依。
尤其是在儿子就沈欣媛的事情,和她产生争论以后,已经连续十多天的时间,没有看到阮万清的身影。
没有一个人可以依靠的那种孤独感受,几乎占据了目前岑凤华的身心。
她正在房间里走动,考虑要不要打电话给阮万清。
门外忽然有人在敲门,这么晚了,有可能是家佣来找她。
岑凤华不假思索地去开门。
谁料到,门后面并不是她日常熟悉的家佣的面孔,而是一个穿着黑衣服,身披黑色连帽斗篷,戴着狐狸面具的男人。
男人的肩膀上,站着一只非常漂亮的,体型也很大的金刚鹦鹉。
那只鹦鹉,充满了灵气,正歪着脑袋,一双漆黑的眼睛盯着她瞧。
岑凤华被这阵势吓住了。
拼命地往后退,想把门合上。
但男人走进来的步伐很沉稳,像是突然降临的收割人性命的死神,身上的设备,只差一把巨大的镰刀而已。
岑凤华想叫人,撕扯着嗓子喊:“快来人,快来人啊!”
门外没有一个人响应。
岑凤华忽然看到男人的脚底,有鲜血的痕迹。
几乎是踏着血泊往她的这个方向,一步,一步,又一步地走来。
岑凤华的脸色几乎吓到发白的地步,不经意间一瞥,看到门口的方向,好像倒着她熟悉的一名家佣。
除去她派到阮司南身边的人,司机、家佣、保镖,一共四个人外,家里还有除她之外,剩下四个人。
包含一名体格极结实的保镖。
岑凤华马上颤抖着手,指着他:“我知道你是谁,你是,你是……”
第182章 疑团解开(1更)
岑凤华喘了半天, 不敢相信这个男人会跑来直接找他:“你是师玉轩,是他, 对不对!”
男人先是没有说话, 听到她报出了某个名字以后,桀桀桀的怪笑起来。
对着肩膀上的杰杰, 开始说话:“杰杰, 没想到,爸爸会这么出名, 连阮家的人,都知道爸爸的名字。”
果然是师玉轩!
怎么可能不知道!
当然, 岑凤华也只是将突然出现的他, 和之前的案件相互联系起来。
否则在正常状况下, 只是想入室抢劫的人,不会做出这样奇特的打扮。
这种时候千万不能软弱,要把一切可能性最大化。
岑凤华说:“如果你是他, 你就该知道,现在你已经被全网通缉了, 难道你还想犯下新的罪吗?”
说这话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师玉轩能够及时收手,其实岑凤华也知道,他不可能没有获得一点战利品, 就抽身离开。
家里已经没有任何可以指望的人在了,岑凤华甚至怀疑,现在家里除了她一个人活着外,其他的人都已经死了。
她不敢想下去, 毕竟师玉轩的手指上,正沾着血。
屋外狂风呼啸,拍打着窗户,一声一声,像是海浪一般的动静。
岑凤华害怕地往后退了又退,师玉轩歪着脑袋,他肩膀上的杰杰也跟着他一起歪着脑袋,似乎不理解岑凤华的举动。
终于,他的声音恢复了正常,说道:“我已经被全网通缉了,还怕再多杀你一个吗?”
岑凤华:“!!!”
为什么!
她叫了出来:“为什么!”
这个恐惧的夜里,阮万清不在身边,只有她一个人殊死抵抗。
她的年纪很大了,想跑跑不动,想要搏斗,也是无稽之谈的事。
面对一米八八身高的师玉轩,她的腿脚都开始发软,只能无力地嘶吼着,重复着:“为什么!”
正在这时,男人终于揭开他的面具。
露出一张精致,又年轻英俊的面孔。
两只眼窝很深邃,看起来就像是混血的脸,鼻梁很高,唇薄却弧度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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