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菜相当受欢迎,价钱不贵,松软鲜嫩,人人适口。
程平托着腮,写写画画,根据前世经验和本朝口味,拟了几道炒菜,比如“肉末炒茄子”“韭菜炒鸡蛋”“糖醋菘菜”“ 猪肉豇豆”“胡椒羊肉”之类,在未来属于家常菜范畴,在此时,可算中档菜。
程平又画了铁炒勺的样式。铁锅在这个时代可是金贵玩意儿,酒肆厨房中用的是铜铛、陶罐——在家时,程平便是因为油和锅的问题,没吃成炒菜。
自按照程平的建议修改了菜单,店里的收入涨了不少,店主便盼着程郎君又有妙计,这会儿看见程平拿着的除了账册,与那日一样又拿了几张纸,不由得满脸期待。
程平把写着菜单、做法、画了铁锅的图给他。
这个要比统计表好懂得多,店主从事这一行多年,嗅觉很是敏锐,一下子就看住了。
程平解释炒菜的好处“炒出的菜口感脆嫩”“ 有油的滋润,烹调时间又短,所以颜色鲜亮”“出锅快,省时间”“多种菜肉搭配,能做出无穷无尽的花样儿”……
程平笑道:“只是这铁锅比较麻烦,需要另制。”
店主人皱眉思索:“这倒没什么,我认识的有好铁匠。”
看店主没决定,程平笑道:“您不妨让后厨试做来尝尝,先用铜铛便是。”
第二日,店主果然让人采买了程平菜单上的菜蔬,吩咐后厨下午做来试吃。
后厨不识字,程平便去当“厨艺指导”。程平前世做饭水平尚可——大凡嘴巴馋的,厨艺一般不会太差,无他,讲究耳。
在齐州乡下的时候,条件有限,没法折腾,到了这里,程平馋虫发作,使出浑身解数,力求让庖厨做出二十一世纪的味儿来。
“郎君熬猪油时加些糖、盐更有味道。”
“茄子炸制太费油,可试着用盐水泡一下,或者先蒸制,再与肉末同炒。”
“羊肉肉片要薄,滑羊肉时油不能太热,炒的时候快速翻炒出锅。”
……
不管是蒸、煮、烤,都不似炒这样对火候要求这么精准,直忙得庖厨满头汗。
好在他也不烦,学会一道新菜,就是自己的手艺——当年在厨下让师父打骂煎熬多久,也才学会这点菜色。程郎君一文不取,免费教导,去哪里寻这样的好事?凭着香味和感觉,庖厨觉得,这菜味道坏不了。
待菜出来,店主、程平,另几个稍微得脸点的管事和伙计凑过来试菜。
程平尝尝,特别想泪流满面,我竟然又尝到了旧时味道。
其实说是旧时味道,也还差了些,毕竟调味料不同,炊具不同,又是生手,但即便这样,也足够让众人惊艳了。
店主当即拍板,“上新菜!”
程平笑道:“只是油用的有点多。”
店主眯着眼笑道:“无妨,价钱上再提一提就是了。”
也对,程平点头,又建议在店堂外树立广告牌,主推炒菜。
这种东西,少不得还是程平捉刀。
此时人作诗可能夸张,但作为“商业广告”的招牌幌子却简单平实得很,哪有像程平这样掉节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程平撸了几句打油诗当广告词,直把这“鼎鼐调和新法”吹得天上有,地上无。
版面也自己设计,整体以翠色为主,在这一片灰暗的初冬,往门口一摆,相当醒目。
程平想起从齐州来长安路上经过的寺庙,又有了新脑洞,建议酒肆空出一面墙,备好笔墨纸砚,让文人们随意写“吃后感”。
店主拊掌大笑:“妙哉!妙哉!”
一项一项地铺开来,店里果真客似云来,只难为了导客的伙计,没有座位了呢,亲。
程平便建议设等候区,也像后世某捞一样上饮子、小食,有一个专门的伙计伺候着。
店主看着滚滚而来的厚利,觉得非重酬不能表达自己的感谢和欣喜之情,程平的薪水干脆翻了倍——主要是店主还指望能从她这儿挖出新的东西呢。
在“重酬”的刺激下,程平便一门心思地研究起新菜来。
冬天了,到了吃火锅的时候。其实此时早就有火锅了,只是还不大普遍。在程平的建议下,店里又添置了七八个铜火锅,客人自选自涮,调料也根据自己的喜好调配。热烈自由的唐朝人果真好这一口儿,七八个锅子根本不够用,店主又紧着让人做去。
工作努力,也要让生活过得舒服些。
天越发冷了,程平冬衣不大够穿,关键是自春天那一次例假之后,身体发育起来,个头儿在这半年长了好有七八公分,袍子放出原来折的边儿来,也还短一点。又不缺钱,那便去东市买来。
程平早点做完账,早出门逛东市。
今天天气不错,太阳照得暖烘烘的,街上人来人往,十字路口有胡儿杂耍,程平在外围从人空儿看了一小会,一个十二三岁高鼻深目的胡儿正在跳胡旋舞,几乎把圈子转出了残影,相当炫目。
嗯,挺好!程平接着往前走,不远处,一个卖药的江湖郎中,幌子上写的与程平的酒肆广告牌简直异曲同工——包治百病!
“哈!”程平一乐,凑上前去。
郎中看程平一眼,笑道:“小郎君要买什么药?”
程平笑道:“您不得先望闻问切吗?”
郎中觑着程平的脸,微微一笑:“小郎君的却不用望闻问切……”说着从药箱中拿出一包药来,“每晚一钱,以蜜水冲服,连吃七天。小郎君的困难便解决了。”
程平挑眉:“老丈知道我是何疾?”
郎中老神在在地说:“那自然是知道,不然如何开药呢?”他压低嗓子,眼中一抹精光,“郎君嗓音太柔嫩,未免不够丈夫,想是为了这个?”
程平大骇,这郎中这般厉害,自己已经泄了底!
程平干笑:“不知这药于身体其他地方有无妨碍?”
“无,不过是让郎君嗓子低一点沙一点而已。”
程平点头:“这样的药再来一包。”
郎中伸手夺她手上的药,“既然不信我,何必买来。”
程平把手藏在背后,笑道:“老丈的药若好,又何怕我验证?”
郎中看着程平,突然呵呵笑起来,“你这个娃娃啊,竟然狡黠若斯,又口舌如簧,不过某倒是喜欢。既然如此,某再给你些宝贝。”
郎中从药箱最底层拿出两个瓷瓶,都不过三寸来长,小擀面杖粗细。郎中低声道:“这个白瓶的抹在喉头处,这个黑瓶的挑少许抹在唇边,遇水不掉,非用力搓不可,够小郎君糊弄几年了。”
传说中的易容材料!
郎中左右看看,拿出耳挖子,从白瓶中挑出一点抹在程平手腕上,帮她整了整形状。
程平看这个与粉底有点类似,过了一会,这东西粘好了,手腕上竟然像腱鞘囊肿一样,鼓出一块肉来似的,摸一摸,触感也跟皮肤类似。
程平惊骇,这是什么黑科技!
郎中又挑了一点黑瓶的抹在她手背上,黑黪黪的,还有点立体感,就像没剃干净的毛茬儿。
这种宝物,必须买!
东西却也贵,那包药还便宜些,这两个瓶子,每个竟然要三两银子,程平又赶回店里找店主人借了银子,才回来买了。
这种可遇不可求的东西,程平还想买备用的,但郎中哈哈大笑:“药只两包,瓶子也没有了,今天遇到君是缘分,明日某便要去函谷关了。”
程平悄声笑道:“您的青牛呢?”5
郎中哈哈笑着,摇着铃,扛着幌子走了。
不意今天竟然有此奇遇,得见一位江湖异人,还解决了外貌问题。
程平又赶着买了布和别的材料,抱着去找赵二,一起回家。
过了十来日,从裁缝那取了新衣,程平在屋里打扮起来。
穿上新袍子,头发扎好,戴上幞头,鼻下唇上抹些黑色药膏,脖子上抹一点肉色的,又用黛笔把眉毛加重加粗了一点,铜镜中的分明就是个清秀郎君!
又咳嗽几声,自说自话:“某程平也。敢问郎君是哪位?”
然后换个方位:“某亦程平也。”
说完,自己滚在床上笑了。
那郎中的药确实好。那日回来,程平便跟赵二买了个兔子,喂它吃了七天药,兔子照旧欢蹦乱跳,程平自己便吃了,咳嗽了两日,待好了,嗓子便沙沙的,也低沉了一些,冲淡了女子声音的清脆细柔,但是并不过分,用程平的话说就是有点中性感。
这半年程平自觉身体上的变化甚大,不只长高了,脸面也长开了,声音等方面也更多地显出女子特征来,好在平时处的都是熟人,大家习以为常,都不在意,才没穿帮。如今有这作弊神器,接着糊弄下去,不成问题。
程平低头,胸部也发育了,现在裹好布条,再糊弄一场考试或许还是没问题,但是再过两年,恐怕想参加铨选也不能了。时耶?命耶?
那便安安心心当账房先生吧。
近来又收到家书,阿姨托人写的,里面絮絮叨叨,都是家常话,但看来境况尚好,只是大伯母和婶母为程平娶妻之心不死,时常去聒噪,阿姨只好敷衍着。如今没有民用邮政系统,这封信不知辗转了几人之手,才到了程平手里,真正的“家书抵万金”了。
程平把自己的事情也说了,也殷殷嘱咐,言 “待正经安顿下,请阿姨来照料平”——不过是怕这信让伯父他们看见,而委婉了的说辞。顺便也给伯父和柳夫子写了信,然后买了礼物送去逆旅,拜托这回帮着带信的行商再带回齐州去。
程平胸无大志,觉得自己的人身安全多了一层保证,又听说家里一切都好,近来干活便格外卖力,见人笑口常开,晚间一觉到天明,生活愉快得不得了,彻底把陆侍郎的话抛了开去。
这日,程平穿着天青色新袍子,带着新幞头,穿着革靴,精精神神地去上班——只描粗了眉毛,在脖子上抹了一点药膏,毕竟年纪还小,现在就有一层胡子茬儿,未免太假。
忙忙碌碌又是一天。有贩卖南货的送给店主人一坛子酸笋,长安人不吃这个,不知道怎么个吃法。程平想起贾宝玉在宝姐姐家吃的酸笋鸡皮汤来,这玩意貌似有解酒功能,只是自己不会做。
店主人倒也大方,让庖厨和程平尽情折腾。试做了三四次,今天终于做得像模像样了,店主人还不曾喝时,程平已经就着胡饼“痛喝了两碗”6。店主人尝后觉得甚是可口,已经吩咐人去找那卖南货的,想多多地买这种酸笋。
程平心满意足地出了酒肆门。
不知何时,外面下起了小雪,程平想起去年冬天下雪与陆侍郎在小酒馆偶遇的事来,他举着伞回头粲然一笑……陆侍郎这人是不错,人靠谱,长得帅,也不迂腐无味,若自己是公主贵女,兴许也发个少年狂,去追追他。
程平饱暖思男人,正在yy陆侍郎,不提防,与人撞个正着。
“不好意思……”程平一趔趄,站直了,先笑道。
对方怒骂:“你眼睛长哪里去了?”
程平才看清,对面站着的是个身材肥壮的男人,不过二十多岁年纪,一双八字眉,眼睛浑浊发红,打扮得却很体面,他身后还跟着两个更人高马大的男仆。
对所谓“贵人”,程平在酒肆见得多了,也帮着应付了几次,当下叉手行礼,笑道:“郎君没事吧,怪我不好,冲撞了郎君。”
酒肆里一般赔两句好话,没非要不依不饶的,程平便依样处理。再说,不就是撞了一下吗,又都没倒,恰是拐弯儿处,很难说怪谁,程平先道歉,也是不想惹麻烦的意思。
对方正要接着开骂,看了程平,突然笑了:“竟然是个俏皮小郎君……不怪你,不怪你,这是我们的缘分。小郎君与我同去平康坊喝一杯如何?”这人说着便凑过来要拉程平的手。
看他那淫邪眼神儿,程平便知道了,这是遇上唐代薛蟠了。
但程平不是柳湘莲,没这武力,便只好敷衍着,又看左右,因为今日天气不好,东市人少,竟然没什么人,旁边有一家坟典书铺,关着门,不像有人的样子。
程平假笑着扯出杨华说过的礼部乔尚书来,“某是乔尚书的侄孙,刚来长安不几日,便来逛逛。若回去晚了,恐伯祖父惦记,不若明日郎君来寒舍,我们痛快喝一杯。某也有几个歌姬侍童,请郎君一观。”
那“唐代薛蟠”停住手,皱着眉打量程平,虽然不富贵,倒也齐整,保不齐真是朝中大员来投奔的亲戚,只是如何没有几个随从?
男仆们也打量程平,其中一个悄声对其主人说了两句什么。程平直觉地要不好,那“唐代薛蟠”已经上前笑道:“乔尚书的侄孙竟然是酒肆的账房,乔家也太不讲究了。”
被拆穿了身份,程平估摸一下到武侯铺7的距离,再看看那俩人高马大的,莫说这样的天气,便是平时,也肯定是跑不到的。
程平把书铺门外可能用来闩门的木棍拿到手里:“某虽然不是乔尚书的侄孙,却也不是可以随意欺侮的。郎君西拐,便是平康坊,那里什么样的花娘、娈童都有,这样的天气正好一起玩乐吃酒。若是执意要寻某晦气,便只能血溅三步了。”
程平叉开步子,举着木棍,摆好架势。
“呦呵,倒是烈性的,我最爱‘烈马’了。”那恶棍对两个仆人笑道,“去夺了他的棍子,可不许把我的宝贝打坏了。”
一见确实忽悠不住,程平刚才的沉稳淡定面具戴不住了,一边嗷嗷地喊“抢劫啦”,一边挥出棍子。
人急了有潜力,那木棍让她挥得虎虎生风,两个壮汉听了主人的吩咐,竟然有点狗咬刺猬——无从下口的感觉。
恶棍脸色一沉,“抓住他,别让他喊了。”
两个男仆欺身上前,要拿程平。程平“凶器” 在手,仗着机灵,左突右进,棍子扫到一个男仆面颊,那人瞬间鼻血横流。
淫邪恶棍生起气来:“拿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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