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长长的睫毛如同一把小扇子一般,在眼底投下一片阴影。睡姿极好,头只是轻轻向后靠着,若不是传来她细细的呼吸声,都不敢肯定她已经睡着。
王公公诧异的看了她一眼,这个年纪的姑娘他见得多了,像方锦书这样沉稳的,他还头一次见。
原以为头一次离家,小姑娘心头该惶恐不安才是。他看在方家出手大方的份上,才提醒了她一句,没料到她当真能睡着。
她是心太大,还是个有成算的?
瞥了一眼方锦书随身伺候着的那名丫鬟,莫说跟宫中婢女比起来差得远,就跟那些普通大户人家的侍婢相比,也要差上一筹。
这么宝贵的丫鬟名额,这位方家四姑娘只带了个这样的贴身丫鬟吗?
王公公发觉,他竟然有些看不透眼前这个小姑娘。
方锦书睡了,王公公也闭目眼神,芳菲自然也不敢言语,车厢里安静下来。
马车外面,是宫中派出来护送的一队侍卫。后面跟着的,是装着行李箱笼的方家马车。
天刚刚破晓,淡蓝色的天空中还镶嵌着几颗残星。洛阳城沐浴在这朦朦胧胧的晨光中,如同蒙上了一层轻纱。马蹄声在青石板上踢踏作响,一路向北出了安喜门,朝着西北面驶去。
在他们的身后,洛阳城逐渐从夜晚中苏醒过来。金色的阳光将这座城市勾勒出一道金边,展露出雄伟的身姿。
☆、第九十二章 佛光
北邙山从西北延绵而来,雄奇壮阔。
远山连绵不断,如一条长龙飞向天边,巍峨雄壮。葬着先帝的太陵,便在邙山深处的龙脉汇集之处,由几名风水大师共同堪舆的风水宝地之间。
净衣庵的位置,就在洛阳城的西北面,太陵的东南面,邙山的半山腰处。
越往大山深处走去,山势越发险峻。因此,北邙山除了在山脚下的大片土地有农户耕种之外,在山势平缓之处就只有松溪书院。
净衣庵,是比松溪书院更为深僻的所在。
马车行驶到北邙山脚下缓缓停下,护送的侍卫翻身下马。方锦书早已醒来,此刻不过闭着眼睛在装睡。
王公公轻轻唤道:“四姑娘,四姑娘?”
方锦书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应了一声:“母亲?”
看着她贪睡的神态,王公公在心头暗笑自己之前想多了。这就是个普通的孩子,还没开始醒事,心也忒大了,睡得这样实在。
“王公公?”方锦书清醒过来,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道:“这是到了吗?”
“到山脚下了,离净衣庵还有一段距离。”王公公也没跟一个小姑娘计较的心思,只想好好把这趟差办完。
芳菲先下了马车,将方锦书接了下去。
仰头望去,山峰之中云雾缭绕,峰顶若隐若现。秋日的森林五彩斑斓,有小动物从厚厚的落叶中跑过,传来噗噗之声。
大山深处,不时传来几声鸟雀啾鸣,充满着勃勃生机。
方锦书深深吸了一口气,还未进山,就感觉到这里的空气和京城的大不一样,沁人心脾。
带队的侍卫队长让队伍散开,两名侍卫在前面开路,其余人等俱都跟上。方锦书的行李也从马车上卸了下来,别的不说,那箱子书却有些沉重。
方锦书给了芳菲一个眼色,芳菲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两张五十两银票,一张放到侍卫队长手里,另一张给了王公公。
“为了小女子,辛苦大人们跑这一趟。”方锦书笑容温和,声音清脆,在这样的山里,听起来令人格外舒服:“只是一点小小心意,不成敬意。”
她不缺银子,能用银子买到这些人对她的好感,就是值得。
和卫亦馨相比,她的身份不值一提,愈发要点滴的经营积累。王公公和侍卫都是宫中的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用到。哪怕从此再不相见,留下一个善缘也是好的。
她出手就是五十两,对一个六品文官之女来说,可谓是大方之极。
侍卫队长接了,爽朗笑道:“谢过四姑娘,给兄弟们买酒喝尽都够了。”
王公公自然也不会拒之门外,对他来说五十两不多,但有总比没有好。因为之前方锦书在马车上的表现,他很自然的将她的这个举动,归于是在出门前得了长辈指点,并没有放在心上。
从这里到净衣庵还有一段上山的路程,王公公看了一眼方锦书,道:“四姑娘若是撑不下来,就跟我说一声。”
看天色,这会已经应该辰时了。为了不误了钦天监测算的吉时,他抱也要将她抱上去。
一条曲折的碎石小路在脚下延伸开来,蜿蜒着消失在丛林之中。芳菲扶着方锦书,紧跟着王公公的步伐,朝山上走去。
林中的小路忽而平缓,忽而陡峭,对方锦书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考验。
越往里走,温度越低,树梢草丛中还挂着白色的霜痕。幸好她穿着方梓泉定做的那双鹿皮靴,保护着双脚不受寒,也没有被路上碎石所伤。
走了约莫一刻钟的功夫,方锦书光洁的额上已经沁出了晶莹的汗珠。她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只恨这具身子实在太过娇弱。
想她在前世,八岁已经能骑着小马跟在父兄身后狩猎,射猎野兔、山鸡等小动物都不在话下。而此时,虽然在方家时她刻意锻炼了,还有温补的药物相配合,也只是比她之前好上一些罢了。
“姑娘?”芳菲担忧道:“不若我背姑娘上去?”
她从小做农活长大,在山里也都跑惯了的,这点山路对她而言算不得什么。
方锦书喘匀了气,挥挥手道:“不必。”
她是来给英烈皇太后祈福的,若是连这段山路都不能自己上去,未免会让庵中修行的人看轻了去。固然可以用年纪还小、身娇体弱来解释过去,但这样的开端不是她想要的。
王公公往后看了一眼没说什么,眼下还有两刻钟,还来得及。若是时间快到了,就由不得方锦书自己的意愿了。
方锦书擦了擦汗,咬牙往上走去。
她只当自己是一具会迈腿的傀儡,忽略掉从身体传回来的所有不适。心跳加速、小腿处传来的疼痛、呼吸急促等等,都被她凭借强大的意志力给屏蔽、忽略过去。
走到高高的山门时,从净衣庵里传出来悠扬绵长的钟声。
辰时两刻,是净衣庵里开始做早课的时间。
此情此景,听着这样的钟声,方锦书仿佛整个灵魂都被洗涤了一番。那些诸多不适,在这个瞬间都离她而去,唯有对灵魂的震荡徘徊不去,空灵而悠远。
她顿住了脚步,双手合十行了一个佛礼,神情虔诚而慈和。
在前世她原本是不信佛的,但重生之后,这等离奇的经历不得不让她对上天心存敬畏。佛祖,或许也代表着上天的意志。
初升的阳光从林间洒下来,投射到她稚嫩的面颊上,配上她的表情,令人心头一阵恍惚。就好似这个女童本不属于这人世间,而是佛前的童子,沐浴着佛光一般。
王公公在心头掐着时间,回头朝方锦书望去,正想催促她加快脚步,却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慑到。
在之前,他对方锦书梦到先皇太后一事,是半点不信的。只是皇上都信了,他这个内侍当然不能表达出半分不信来,还特别热切。
但在此刻,他不由在心头嘀咕:难道,先皇太后托梦一事是真的?眼前这个女娃,看起来真的与佛有缘。
整支队伍停了几息,又重新前行。
王公公也不再提要将方锦书抱上山的话,只在心头默默掐着时间,计算着行程。
☆、第九十三章 净衣庵
终于,“净衣庵”的匾额出现在众人眼前。
这里是山中平缓的一处山坡,庵堂的黑瓦白墙朝着两翼徐徐展开,呈怀抱之势。从这里望去,里面的层层屋宇清晰可见,树木景致点缀其间。
早课的诵经随风传了出来,一种佛门才有的庄严肃穆之感扑面而来。
比之香火旺盛杏墙青瓦的大悲寺,净衣庵更有佛门净地的禅意。这座历经几百年的庵堂,静静的伫立在深山之中,在天地间觅得一方安祥,听风雨、听山语。
王公公看了一眼天色,在心头松了一口气,好歹没有误了吉时。
从里面迎出来一个灰衣老尼,她面容清瘦,行走之间颇为矫健,正是此间主持静尘师太。她出门半步,稽首道:“可是方家四姑娘到了?”
侍卫队长上前一步抱拳道:“奉太后娘娘懿旨,护送方家四姑娘到此,有劳师太相迎。”
静尘师太做了一个手势,道:“请四姑娘入内。”
方锦书上前见礼,道:“小女子见过师太。”说罢和芳菲一道,跟着带路的女尼往庵堂内走去。
“大人们一路辛苦,还请在前院暂且歇息片刻,用过斋饭再走。”
净衣庵里全是女尼和皇家在此修行的女修士,男子一个都不能入内。就算是宫中派出长年驻扎在此的侍卫,也都是在庵堂墙外设下哨点,巡逻护卫,不得入内半步。
他们日常落脚起居之处,便是静尘师太口中的前院了。
王公公拱手谢过,和侍卫队长一起朝着前院而去。
净衣庵的斋饭不像大悲寺一眼有名,是真正的粗茶淡饭。但既然来了,主持又开口留饭,这等好意若是拒绝了,双方的面子上都不好看。一顿饭而已,并不是忍不了。
想到这里,王公公不由在心头同情起方锦书来。才八岁的小姑娘,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要这么吃上一年,也不知道身体能不能受得了。
方锦书跟着带路的女尼一道往里面走去,只听到诵经声阵阵,一路上没有瞧见一个人。
带路的女尼法号叫做彗音,十多岁的年纪,比方锦书高出一个半头,是主持收留的一个孤儿。像她这样身世的,在庵里还有好几个,都是被放在庵堂门口抛弃的女婴。
她从记事起,就在这净衣庵之中生活,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
静尘让她来给方锦书带路,也是看在她们年纪相近,容易交流的份上。方锦书是宫中下了旨,进庵中为英烈皇太后祈福的,她不会特别优待但也不会故意为难一个小姑娘。
彗音这还是头一次见到外面来的小姑娘,一路上好奇的瞥着她。见她目露疑惑,便道:“四姑娘,这会师姐师姑们都在大殿中做早课,之后就会热闹了。”
方锦书跟她互通了姓名,笑道:“原来是彗音师姐,谢谢师姐提点。”
到了后面一排房舍前,彗音推开其中一间进去,道:“这院子里住的都是我们音字辈,你们两人住这一间就行。”
方锦书环视了一眼,室内靠墙在一左一右各放了两张床,中间是一张方桌、两张条凳。另一边有两扇窗户,窗户下放着一个挂衣服的架子,下面搁着洗漱用的盆子等物。
屋中陈设简单朴素,但胜在洁净。
无人使用的房间能这般干净,不用说一定是有人提前打扫收拾过。方锦书给彗音道了谢,让芳菲将手中挽着的包袱放在方桌上。
“四姑娘你先歇着,待师姐们下了早课,我再多叫上几个,去把你的行李搬进来。”彗音对这个外面来的小姑娘充满了兴趣,有一肚子话想问问她。
但见到她因为爬山而潮红的面颊,额头上的汗迹,便体贴的不再多问,留给她收拾歇脚的时间。
芳菲端着盆子出去,打了一盆井水进来,道:“姑娘先将就着擦擦脸,回头我再去仔细找找,什么地方能打到热水。”
山中的秋日透着冷意,哪怕是洒下来的阳光也驱散不了。
方锦书接过芳菲拧干的毛巾,指尖处的冰凉刺得她一个哆嗦。抿了抿唇,她控制住身体的反应,擦起脸来。
两世加起来,她也没有在这样的气温下洗过冷水脸,但既来之则安之,她必须要适应。对这庵中修行的女尼太妃来说,她一个黄毛小丫头,什么都不是。
何况,这里未必会有热水。
用凉水净完头脸,寒冷令方锦书清醒许多。芳菲蹲下身子替她除去鹿皮靴,看见她的后脚掌、脚趾处都磨红了皮,还起了两个水泡。
芳菲心疼的将她纤细的脚放入怀中,暖了暖才重新给她换上一双轻软的布鞋。鹿皮靴能保护双脚,奈何方锦书的肌肤太过娇嫩,还是布鞋更服帖。
将包袱中的随身物品搁置好,外面也逐渐传来了人声,想来早课已经散了。
“姑娘,你先坐一会,我去将行李抬进来。”
方锦书坐在床上,斜靠在墙上点了点头。不是她到了这里还摆小姐架子,实在是方才爬上已经耗尽了她的体力,从大腿往下,酸疼难忍。
过了半晌,芳菲和彗音便抬了一个箱笼进来,还有些和彗音差不多年纪的小女尼,也帮着抬行李。她们见到方锦书时的神情,和彗音差不多,都充满着好奇。
初来乍到,方锦书也不能只坐在床上看旁人为了自己忙活。忍着不适下了床,和芳菲一道收拾归置行李。
打开其中一个箱笼,拿出提前准备好的两匣子豌豆黄,方锦书笑道:“我从家里带了些零嘴来,给小师父们尝个鲜。”
这是司岚笙为她备下,用来拉拢人心的。
彗音打开盖子,鲜香的甜味便飘了出来。一块块做成梅花形状的豌豆黄,看起来细腻得如同豆腐一般,精巧可口。
“这么漂亮,真是用来吃的?”
方锦书含笑点头,拈了一块递给她。
彗音托在手中打量了半晌,才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
一众小女尼神色紧张的看着她,其中一名年纪最小的还咕咚一声吞了口水。其余众尼也顾不得责备她,只眼巴巴的等着彗音的反应。
☆、第九十四章 书音
彗音闭上眼睛慢慢品着,那一小块豌豆黄在她口中化作一股甜蜜的清香,沿着喉咙而下。芬芳中回味着来自蜂蜜的香甜馥郁,这种细腻的口感,她从来就没有品尝过。
半晌后,待最后一点甜蜜从舌尖散去,她才恋恋不舍地睁开眼睛,望着众尼道:“实在是太好吃了!”
“真的吗,真的吗?”一众女尼惊喜连连。庵中的饭菜少盐寡味,更别提这样的甜点。
芳菲忙将匣子端到她们中间,一人拿了一块,捧着糕点小口小口的吃起来。
看着这情形,方锦书笑道:“若是知道小师父们爱吃,我该多带几匣子上来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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