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唯安跟麦克说,“听林先生的吧。”
麦克不再说什么,林沛雄对李唯安赞赏地一笑,“孩子,你胆量不错。是个能干大事的人。”
李唯安翘一翘嘴角,“谢谢。”
岛上的猎区沿着一条小河,依着地形分成几块,四个人抽了签,分了各自的猎区。
林沛雄带了两头猎犬最先进去,他对三个年轻人挑衅,“考验你们胆气的时候到了。看看谁打到最多猎物。”
他走之后,章秀钟跟林倚山说,“你爸真可怕。别人打猎都是前呼后拥,他倒好,喜欢玩孤胆英雄。还逼着我们也这样。我们也就算了,唯安可是第一次来打猎,又是女孩子,竟然也没优待!”他又看看唯安,“唯安,你要不跟我们一起?还是让麦克陪着你?”
她摇头,“我可不想被林先生看扁。”
她说完,背好装备,朝她抽到的那块猎区走。
章秀钟在她背后喊,“我们四个人的猎区相互接壤,我用不用在身上挂个‘我不是鹿’的纸牌啊?”
唯安头都不回,高举左臂,竖起中指。
第84章 84
四块猎区依着山势和小河划分,每块各有优劣, 但猎物都挺多。
林倚山进了猎区不久就看到一群雪雁落在小溪边的苔藓地上。
他打到一头雪雁, 正想对着飞上天空上慌乱扑腾的鸟群再开一槍, 连着两声槍响, 两头雪雁应声落地, 猎犬呜呜叫着奔跑过来, 林沛雄跟着后面不紧不慢走过来。
“这是我的猎区啊, 爸。”
“我打的可是天上飞的。”林沛雄笑了。
两父子一起笑笑, 收拾猎物。
“唯安这孩子……真不错。”林沛雄剖开一头雪雁, 把内脏洒给猎犬们, 他忽然说, “我觉得她有点面善。”
林倚山笑,“你这都第几次见她了, 才觉得面善?”
林沛雄自己也笑, “之前还真没觉着。就今天早上, 她和乌娜说话的时候, 我忽然觉得,好像从前在哪儿见过她似的。也可能是因为她和乌娜都是混血儿?欧亚混血儿们都长得有点像。”
林倚山更想笑了, “你不是见过薛岩从前那个日法混血的女朋友么, 你觉得和唯安长得像么?”
林沛雄仔细回想一会儿,“还别说,真有点像。”他笑笑, 又摇摇头, “也可能薛岩这孩子一直喜欢的都是这种类型。”
父子相视而笑, 林沛雄催林倚山,“赶快去打猎吧,一只雪雁可不够看的。”
他显然是多虑了。
第一天的狩猎结束,李唯安垫底,她什么都没打到。
林沛雄却猎到一头雄鹿,还有两只雷鸟,若干雪雁和小雪巫鸟。林倚山和章秀钟也有不错收获。
猎到雄鹿时林沛雄吹响了号角,麦克带着一群猎犬和几名保镖冲进他的猎区,把鹿抬到了小型卡车上。
傍晚吃饭时林沛雄和李唯安开玩笑,“不如明天你去钓鱼吧。要是能钓到鱼,也是成功的猎人。营地的河里有很多鳟鱼和鲑鱼。”
她今天只放了两槍,当然,还是空槍。
这时乌娜把烹饪好的鹿肉端了上来放在每个人面前,李唯安看看自己面前盘中的鹿肉,殷红的肉还渗着血丝,她拿起刀叉切了块肉放进嘴里,慢慢咀嚼,吃掉,才对林沛雄举起酒杯,“林先生,相信我,我一定会打一头最骄傲的雄鹿。到时候,你可别太吃惊。”
林沛雄哈哈大笑,举起酒杯和她碰一下,“那我拭目以待。”
第二天,麦克又帮李唯安检查了猎槍,再祝她好运,“加油。你看起来就是天生的猎人。”
昨天李唯安空手而归,不知林倚山跟他父亲说了什么,这天林沛雄颇为照顾她,让大家都带上了对讲机。
可是,她这一天还是什么都没打到。
章秀钟倒是遇见过她一次。他在自己的猎区远远看到她,见她带着两头猎犬,仿佛漫无目的地沿着河岸行走,帽檐上还插了几支小白绒球似的山羊胡子草。
她发现了他,对他挥挥手,还把猎槍端起来,用瞄准镜看了他一会儿,又再挥挥手。
章秀钟打开对讲机,“喂,唯安,be friendly!”
她笑,“我想确认是你。”
“常年对着电脑屏幕眼睛还是有点不太好使吧?”
“好像是的。”
“要我戴上‘我不是鹿’的纸牌么?”
“不怕我少看一个字吗?”
章秀钟笑了。
傍晚回到营地,每个人又有收获。章秀钟提起今天这事,还嘲笑她,“那种距离,用这个型号的槍,你射不到我的!还端的像大狙似的,游戏玩多了吧?”
唯安笑,“我端槍的姿势不帅么?”
“帅。可惜忘了帮你拍照了!”
一群人连保镖都哄然大笑。
第三天照旧如此。
到了第四天,连麦克都不敢再提“天生猎人”的话了。
林沛雄安慰她,“没事,咱们今天主要是猎雪雁。麦克前一天洒了玉米粒和大麦吸引鸟群,你拿上假雁放在地上,藏在地里挖的掩体里,吹哨子吸引它们过来,再瞄准开槍就行了。”
这其实是降低难度了。
一连三天李唯安什么都没打到,林沛雄于心不忍了。
掩体是营地的经营者麦克早就挖好的。在猎区一块平整的地上挖一个方方正正一人多高的深坑,坑壁上填上木板,再放上一架小梯子,方便人上下,如果需要还可以在坑中放两把椅子,热水壶、毛毯什么的也可以放进去。掩体最重要的部分是盖在坑上的盖子。麦克和乌娜祖辈都是职业猎人,对这个十分有心得。盖子要用桦木或者柳木木片做,用树枝和鱼线绑好,涂上一层四五厘米厚的泥,最好泥土上就带着点苔藓和小草,为了保持湿度还会再找些带着树叶的枯枝和干草甚至鸟毛粘在上面。
这么做好之后,除了一条尼龙绳拉手,掩体的盖子看起来就和地面毫无差别。
别说鸟和其他动物了,就是人,如果不熟悉地形,也难以看出这地下别有玄机,猎人的槍口也许此刻就伸在盖子外面,正在瞄准。
营地里也有一块这样的掩体,是麦克给游客们示范如何使用掩体打鸟用的。
他让三位年轻人反复试了试(其实教学重点还是李唯安),放心地说,“今天我们一定能打到很多猎物。”
到了猎区,麦克叫住所有猎犬,“等收猎物的时候再派它们进去。”
麦克的猎犬都经过良好训练,能遵守猎人的指令。但是今天它们可说无用武之地,只能呆坐着等着最后叼猎物回来。
四位猎人进了猎区,不一会儿,模仿大雁叫声的哨子此起彼伏吹响了。又过了一阵子,果然,一群群种类不同的鸟纷纷飞来,很快,槍声响了起来,受惊的鸟群鸣叫着起飞,隔了不久又在食物的诱惑下落下。
这个过程不断重复。
一个闲极无聊的保镖对另一个保镖说,“看看,什么叫鸟为食亡。”
林沛雄今天完全是来放松的,他喝了点保温壶里加了威士忌的咖啡,随便打了几只雪雁,在鸟群飞走后,他从掩体里爬上来,正要去捡猎物,却看到隔着一片矮矮的柳树林,一头雄鹿缓慢地走过来,它像是受了伤,有点跛。林沛雄从瞄准镜里看到,这鹿的一条后腿上还有血迹,像是被尖利的树枝扎伤了,又像是被谁用小弓箭射了一下。
这念头一出现在脑海里,他又暗自发笑,这年头谁还会用弓箭啊!
那头雄鹿有一对硕大的角,像树冠,又像是丛林王者的王冠,上面还挂了些苔藓、地衣和还有嫩叶的树枝。
雄鹿们为了使自己的角看起来更威武更庞大,让自己在雌鹿眼中看起来更有魅力,常会把草皮和树枝拱在角上。有时候冠上的树枝挂得太多了,还会被卡在林子中。
“它大约有六七百磅吧!”林沛雄看着这头雄鹿,端起猎槍。
他正想象着这头鹿的鹿头和角做成标本该挂在哪里,突然有人大声叫他,“林伯伯。”
那头雄鹿立刻被惊走了,逃出了林沛雄的射程。
他回过头,李唯安不知什么时候走来了,而且她已经走得相当靠近他了。
“唯安?”他把猎槍槍口放低,“你打到什么了吗?”
她微笑,“就快了。”
林沛雄忽然觉得,她笑得有一丝诡异。
他的心猛跳了两下,发觉李唯安一直平平地端着猎槍,槍口,似乎正对着他。
他盯着她,隔了近三百米米远,他很难分辨出她那张脸上的表情到底意味着什么。
他不由地握紧手里的槍,不动声色地拉开保险栓。
李唯安继续靠近着。
林沛雄这时发现,她绝不像是个用槍的新手,即使在不停移动,而且拿的是一支近一米长、五公斤重的猎槍,她端槍的手臂很稳,槍口也始终对着他。
林沛雄后退一步,“唯安,停下。你把鸟都吓走了。”
她再接近的话,他就在她的射程之内了。
她听话地停下,静静看着他。
他们就这样又像对峙,又像一起等待猎物似的一起沉默地站了一会儿。那群大雁在他们头顶盘旋不定,想要落下,又不敢落下。
就在林沛雄几乎以为刚才是自己多心了的时候,李唯安问他,“林伯伯,您还记得姜桓么?”
在听到那个名字的一刹那,林沛雄耳中响起一片炸雷——
她怎么知道姜桓?
她——
他睁大眼睛盯着李唯安,第一次用一种完全不同的眼光观察她的五官相貌,脑中仿佛有阵阵雷声炸裂。
原来他真的没误会!原来她——
他毫无犹豫地把槍举了起来,“是你!”
她笑了,“您还记得么,您来我家找我爸爸当您的幕僚,还陪我在花园玩球,您还说,我和我爸爸长得像极了!”她说着,又继续向他靠近。
林沛雄心中的惊骇难以形容,他猜自己这时的心跳和血压恐怕都飙升到了他的医生会尖叫的指数。
他握槍的手开始流汗了,他喝道,“站住!别再靠近了!”
李唯安不为所动,“上次在薛老太太寿宴时,我特意穿了红穿了一身红裙子,和您第一次见到我时一样的颜色和款式,我以为您会认出我,或者,会想到我的父亲,可惜,您没有。”
她继续靠近他,近得他已经能清楚地看到她脸上的神情了,她也把槍端的更高一点,拉开了保险栓。
林沛雄的第一个本能想法是跑,但他立即制止了自己这么做,他果断地对着李唯安扣动扳机。
可是——
“咔嚓——”
“咔嚓——”
他连扣了两次,撞针发出响声,却没有子弹射出来。
他忘记了,他手里这支槍的子弹已经射空了!
他剧烈地颤抖,丢下槍转身飞快向掩体跑去。
跑!快跑!跑出射程!跑到掩体那里!另一支槍就挂在掩体盖子上!快——快点拿到它!
他跑着,却没听到她追赶的脚步。
他气喘吁吁地跑到了掩体旁,跪在地上,回头一看,李唯安还站在原地,她垂着两手,手里的槍也垂在手边,槍口指着地,似乎不打算对他射击,也没想过要还击。
她要干什么?
我想起来了——虽然姜桓不那么认为,但见过他女儿的人都知道,她是个自闭儿!没人能理解她的思维!
我才不管她想干什么!她出现在这里,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向我复仇,我要先下手!我当年没能斩草除根!她接近我儿子是要干什么?
林沛雄抓住掩体盖子边缘的尼龙拉绳,用力一拉——
“嘭——”
一团明亮的火焰在他眼前腾起,同时,他的胸口像被一双铁拳重重击中,把他击得倒飞出去摔倒在地。
林沛雄粗重地呼吸了几下,眼前碧蓝的天空似乎在颤抖旋转,暂时感觉不到疼痛,只觉得心口滞闷。他把手按在胸口,摸到一片黏腻又湿漉漉的东西,他抬起手,看到自己双手满是鲜血。
李唯安的声音在他背后不远处响起,“您大概也忘了姜桓是怎么死的吧?”
林沛雄剧烈地咳嗽,他在自己身上摸索,想要找到信号弹。
可是,他拉动信号弹,那东西只发出一阵嗤嗤的声音。
李唯安的话让他心胆欲裂,他知道,刚才这绝不是意外的走火。
她这三天在干什么?什么猎物都没打到?不。她只是在进行狩猎的准备工作。
她在观察猎区之间的地形,还有观察他打猎的习惯——他近年来记忆力和体力都在下降,他时不时出现打空了子弹却忘记换弹夹的时候,他也不喜欢一直背着两支槍,他会把对讲机挂在背包上,放在地上。
至于那槍是怎么走火的,信号弹为什么失效……他闭一闭眼睛,费力地呼吸,他记得姜桓是怎么死的。他是自杀的。他把自己的脸按在牢房里的小洗手池里,窒息而死。
天哪,天哪,现在姜桓的女儿来找他复仇了!这可怕的女孩子把一切都计算好了,要让他也死于窒息——和姜桓一样的死法。
他努力喘着气,知道自己每咳嗽一下,肺泡就会被更多血液堵上,可是,他不甘心,他怎么能死在这里?他林沛雄怎么会在今天死掉?死在这个荒岛上?
他艰难地翻过身,想要爬起来,用对讲机求救。挂着对讲机的背包就躺在掩体坑底。
他咬紧牙关,再次翻滚,砰地一声掉进了掩体。落地时他身体几块地方同时发出骨头碎裂的闷响,可他毫不在意,他忍着剧痛在掩体坑底匍匐,他张大嘴巴用力吸气,可缺氧的情况并没得到任何缓解,每前进一寸,他胸口的血就喷涌得更加厉害,喉管和胸腔发出拙劣的的手风琴演奏者才会发出的古怪声响,但是,他成功抓到了对讲机,拧开,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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