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随从跟在后面,见状便也放下了心,老老实实在不到三十米远的地方跟着。
甄珠在前面走着,路过一家布庄时,脸上又露出了笑容。
她想起来,在洛城和阿朗第一次走进布庄,给阿朗买了第一件崭新的、并非估衣的衣裳时,阿朗当时小心翼翼地摸着那普通布料普通样式的衣服,却好像那是什么昂贵的绫罗绸缎似的模样。
以及之后的每一次,哪怕已经不缺新衣服穿,他仍旧珍重、爱惜每一件衣服的模样。
或许因为生活给予他的太少,所以,对于能够拥有的每一样东西,阿朗都总是格外珍惜。
东西一样,人也一样。
她救了他,给了他一个“家”,他便为她拼上了一切,为她上京城搏前程,为她背叛了计都,最后还为她关心则乱,落入其实并不算完美无缺的陷阱中。
而计都呢?
起初,计都是他的恩人,是他的伯乐,是虽然名为父子实为主从,但起码始终器重从未薄待过他的人。
然而他却背叛了计都。
甄珠知道,那次背叛计都,选择救她出来之后,他心里始终对计都心怀愧疚。
而最后……
计都居然是他的亲生父亲,还为了来救他,为了保护他,被万箭穿身而死。
所以,即便十分明白当时喊出那一声“爹”会将自己置于无法挽回的死地,哪怕时间溯回回到那一刻,他依然后选择喊出那一声吧。
那就是他的选择,是他抱了必死觉悟的选择。
真是,这就是她认识的阿朗啊,从始至终都没变过的阿朗啊。
甄珠走过布庄,脸上仍旧挂着笑,只是眼里有些微晶莹的闪光。
——
不知道走了多久,路过一个街口,身后一直远远跟着的随从忽然上前,指着街口对着的一条街对甄珠道:“甄姑娘,那里,是方家在京城的宅邸。”
甄珠愣了下,才反应过来他说的这话是什么意思。
方家的宅邸,也就是说,阿圆在这里啊……
她望过去,就见那宽阔的街道上有一座格外宽敞气派的大宅,几乎占了整条街,门前两头石狮子威风凛凛,朱红的大门高大巍峨,只是那门紧闭着,门前也没什么行人来往,颇有些冷清的样子。
想起那个嚣张跋扈的锦衣少年,甄珠唇角微勾,问那随从:“你们——”她想了想,才发现她连阿圆在家中排行第几也不知道,只得道,“你们阿圆少爷,最近怎么样?”
那随从便道,阿圆一直在家中读书,说是原本在先太后还在时便已经过了省试,成绩还十分不错,就等着殿试了,没想到还没等到殿试,就先出了先太后和计都夺位篡权之事。而如今新帝登基,必然是要开恩科的,据说时间便在两月之后,所以阿圆一直在用功读书,兴许能在殿试上博个前十的名次呢。
随从是方家的家生子,对方家很是忠诚,不然也不会被方朝清派来保护甄珠了,也因此,说起阿圆时,都带着一种与有荣焉、“我家少爷出息了”的骄傲感。
甄珠听着,脑海中浮现的,却是那少年当初骄横跋扈,不学无术的纨绔模样。
果然时间会改变太多,那个纨绔少年,似乎也长大了啊。
应该也不会再做出当初那种幼稚至极的混账事了吧。
会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会成为一个稳重成熟,足以支撑起一个家庭的大人。
她呼了口气,微笑起来。
“……甄姑娘,阿圆少爷……经常在我们大少爷面前提起您,您、要不要——”说完一通关于阿圆的事,随从便这样对甄珠这样道,语气里带着犹豫。
甄珠摇了摇头。
“我就不去打扰了。”她微笑着道。
分分合合,缘聚缘散,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很多人,相交相伴一段时间,然后分开,哪怕是至亲如父母子女,至爱如夫妻情侣,也终归要分别,时间一到,便再也不见。
她和阿圆,早在阿圆离开洛城时,就已经断了。
又何必再生牵扯。
牵扯太多,再度分离时,岂不是更加悲伤。
她笑笑,迈大了步子,离开了那朱红大门巍峨宅邸所在的街道,没有再回头看一眼。
——
暮色渐渐降下来,街道上的行人越来越少。
走过方家宅邸后,那些随从便再没说什么,跟了一路,如今看着天色这样晚了,方才那个说话的随从又上前,劝甄珠快些回住处。
甄珠看着天色,点了点头,却没直接说回去,而是道:“等一下,我再去一个地方。”
说罢,她看了看方向,然后没有犹豫,步伐稳定地向着一个方向走去。
方家的宅子位于皇宫东面,附近所居皆是达官显贵之人,其中,最靠近皇宫的地方,便是以前的太师府。
甄珠便是往太师府走去。
没走多久,太师府那比方府更大了数倍,也奢华了数倍的宅邸便出现在眼前。
只是,如今的太师府,也比方府更冷清萧条数倍。
大门上贴了封条,门前的落叶都未清扫,两头汉白玉雕的石狮子都变得灰扑扑的,偶有行人路过,无不是匆匆离去,再无往日车水马龙门槛踏破的盛景。
甄珠看了一眼,想起自己曾在这宅院里被囚禁的那段时光,那段曾经以为再也无法逃离这牢笼一样宅院的时光,唇角微微勾起。
然后,脚步未停地,继续往前走。
走过两条街,走到太师府后面一条没有什么高宅大院,反而都是些普通民居的街,走到其中一所民居前。
民居门前摆着两头小石狮子,比不上方府和太师府那样的气派,却也活灵活现十分可爱,石狮子后面的大门紧锁着,隔着院墙,能看到里面有两个柳树,柳叶青青,探了一半枝叶出墙外。
甄珠走到右边的石狮子前,伸手,便从那石狮子耳朵里揪起了一根细细的,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的灰色丝线。
而那丝线下面,则坠着一把钥匙。
“果然还在啊……”甄珠眼角微弯,拎着那钥匙走到门前。
门前两侧还摆着那两盆菊花,只是许久没有人浇水,已经枯死了。
甄珠踏上台阶,将钥匙插进去,“咔擦”一声钝响,门开了。
“甄姑娘,”随从有些担心地上前,“这里……”
甄珠转身,朝他笑笑,“这里是我在京城的宅子,很安全,我想进去看看,一会儿就好,麻烦你们在这里稍等可好?”
见她轻车熟路拿钥匙开门的动作,又听了这番话,随从不疑有他,忙点头应是,帮着甄珠推开了门,便没有再进去,老老实实守在了门口。
甄珠深吸一口气,踏进了门槛。
她其实也不算骗那随从,这的确也算她在京城的宅子,只不过,是阿朗为她准备,她却从未踏入过的宅子。
“姐姐,我租了一个院子。”
“就像我们在柳树胡同时住的那个一样,很小,但是很干净,我每天都打扫的。我还种了三株牡丹花,卖花人说一株是粉色的,两株是红色的,现在已经发芽了,再过一个月就该开花了。”
“院子里没有枣树和柿子树,但有两棵柳树,我在一棵有点歪的柳树下面绑了个秋千。”
“西厢房的窗户朝东,窗户很大,早上的时候打开窗,整个西厢房都能被日光照到……”
“姐姐,我把钥匙放到门口石狮子的耳朵里了……”
……
这个宅子,这个阿朗精心为她准备,曾经满怀期待她踏入的宅子,这个她曾经骗着计玄出来从这里经过,却始终从未真正踏入的宅子,到了现在,她终于能进来了。
只是,里面既没有满心期待等着她的阿朗。
也没有陪在身边的计玄。
大门在身后阖上,甄珠慢慢走进小院。
真的是个小院,就像她和阿朗初到洛城柳树胡同的那个小院一样,没有影壁,没有假山,所以,她一眼就看到那个阿朗口中的、垂在一颗歪斜柳树下的秋千。
秋千用铁索吊着,下方是一指来厚的木板,看上去就非常结实舒适,哪怕许久未有人照料,木板上落满灰尘,也仍然没有任何坏掉的样子。
甄珠走上前,没有拂木板上的灰尘,直接坐了下去。
秋千不高不矮,正和她的腿长,坐下后,甄珠脚尖轻轻一蹬地,秋千便飞了起来。
飞起的刹那,甄珠闭上眼,眼泪终于从眼眶里流出来,随着飞起的秋千,洒落在空中。
秋千往前荡到最高,然后回落,然后——
被人从后面握住了铁索。
“来——”甄珠放声叫喊,然而声音还未出去,便已经被人捂住了嘴。
“别叫,是我。”
一个清清冷冷的女声在身后响起,甄珠惊愕转头,便看到一张完全出乎意料的脸。
——金珠。
第163章 父女
甄珠几乎已经忘记了金珠。
她们之间的交集也实在不多,从洛城到京城的一路,以及在京城太师府时那短暂的相处,两人交浅言也不深,甄珠对她的印象,仅仅是计都最受宠的姬妾,虽然她高傲了些冷清了些,但在甄珠眼里,她跟太师府后院其他那些女孩子也没有太多不同。
计都事败后,甄珠也曾想过包括金珠在内的那些女孩子们会怎样,但也只是想想了,哪怕她们沦落困境,以甄珠当时的处境,也无法做些什么。所以当时,她便以为再也不会见到那些女孩子了。
当然也不会再见到金珠。
所以,此刻再见到眼前这张面孔,甄珠还很有些恍惚。
然而眼前的人却没有给她恍惚的时间。
“长话短说,我来,是要告诉你一些事。”金珠比以前瘦了许多,漂亮的面孔也显得有些憔悴,声音却一如既往地清冷如冰。
“关于崔相,和崔相女婿的。”
——
与甄珠分别后,方朝清便回了相府。
他去了崔珍娘的院子,刚一进院,便闻到熟悉的淡淡的药香味,他顿住脚步,没先进崔珍娘的房间,而是去了隔壁专门用来熬药的偏房,一进门,便见两个婆子正专心地熬药。
婆子们见了他,忙起身施礼。
方朝清摆摆手,蹙着眉头问:“今天的药又换了?”
久病成医,伺候病人久了也一样,方朝清照顾崔珍娘多年,虽然还算不得大夫,但药味却是早已闻惯了,崔珍娘也就一个体恤体弱的病,药方子来来回回不过那十几味药,方子变了,他多少都闻出来些。今天的药便跟昨天的不大一样,倒是……有些像前几天那个谢,不周大夫开的药的味道。
果不其然,婆子点头应道:“相爷让换回了前两天的药,说那大夫是假的,药倒是真的,既然效果不错,就继续给小姐用。”
方朝清点了点头,便没再问什么了。
果然,那周大夫虽然不是真正的谢大夫,但倒的确是个医术高超的大夫,若不然,当初也不会骗过了崔相。
身上带着谢大夫所有表明身份的路引印鉴,说着一口寻常人都不会说的闽粤方言,又如传言中的谢大夫一样医术高超,甚至开出了能让珍娘状况好转的方子,所以,哪怕在那个关键时刻,在崔相最防备的时刻,仍旧钻了空子,在崔相眼皮子底下把人给挟持出去。
不得不说,计都走的这一步算得上十分巧妙,完全不符合他平日给人的草莽印象。
然而,再如何巧妙,最后赢的却还是崔相。
因为——
方朝清想起那日的场景。
那一箭射下,有生命危险的不只是计都和阿朗,还有崔珍娘。
甚至,若不是情急之下计都的第一反应是全力保住阿朗,因而选择了最快最有效的方法——转身挡箭,反而去抓崔珍娘来挡箭的话,那么计都和阿朗死不死还是两说,崔珍娘却是必死无疑。
方朝清不相信崔相在命令放箭时没有想到这个可能,然而他还是这样做了。
当然,当时那场面,崔珍娘显然是早有预兆会放箭,不然不会恰到好处地低头,更不会突然用尽了力气扎了计都那一刀,也正是她这样的配合,才使得她最后能够化险为夷。
但无论如何,放箭的危险性还是太大。
所以事后,方朝清曾问过珍娘。
“因为爹就是那样的人啊。”当时,珍娘浅笑着这样对他说。
“若是为了我放过了计都,哪怕世人碍于他的权势地位不敢说他什么,反而会夸他父爱如山,但背后,却定然也会说他为了自己女儿便不顾大局,若非实在无计可施,爹不会让自己落下这等把柄。”
“况且,当时那局面,便是爹对计都言听计从,我就能安然无恙了吗?不是的,为了自己的安全,计都绝不会轻易放过我,除非他已经确定自己绝对安全,但若他已经安全,又何必要留我性命?他可不是什么言出必行的君子,安全后,杀了我这个仇敌的女儿出气才是最有可能的,说不定,杀之前还要好好地折辱我一番,叫我死也死地不痛快。”
“所以,爹叫我别害怕时,我就知道他要做什么了。”
当时,珍娘是这样对他说的。
方朝清当时听罢没有说话,甚至还觉得她的话很有道理,无可辩驳,然而,后来却越想越有种奇怪的感觉。
诚然,当时那局面,崔相的选择似乎的确是最佳的,但是——那是站在外人的角度。
站在一个深爱女儿的父亲角度,在那样千钧一发的时刻,真的能那么冷静理智地做出最佳的选择吗?
就像计都,当时若他抓了珍娘去挡箭,那么有极大的概率,他和阿朗都会活下来,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虽然阿朗活了下来,他却死了,那么阿朗便也基本与死无异了,若按崔相和珍娘的逻辑,计都这一步简直愚蠢透顶。
但是方朝清却能理解计都当时的选择。
因为,在那样紧急的时刻,人多半是不会想太多的。
会想的,就只是保住对自己而言最重要的,不敢有一丝侥幸,不敢冒一分险,因为冒险的后果很有可能会失去对自己而言最重要的东西。计都就冒不起这个险,所以,不管以后如何,在那一刻,他选择了对当时保住阿朗的命最有利最保险的做法。
117/128 首页 上一页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