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馥馥想起,每次她老哥林疆疆有心事的时候总是喜欢一个人默默地抽烟,好像莫炀也是这样的。
林馥馥说不上来为什么感觉鼻子酸酸的,心里有些委屈。
不敢看他的眼,也不想看。
于是她的脑袋埋在他的棉质卫衣上,忍不住轻轻蹭着,像只见到主人的小猫。
莫炀伸手抬起林馥馥的下巴,迫使她于自己面对面。他以为她会向他质问苏忆云的事情,但是她没有。
“和苏忆云的消息是假的。”莫炀说,贴着她的耳朵说。
“公司想要为她争夺资源,所以拉上我当个垫背的,完全没有通知我。”
“我才委屈,被公司平白利用,在你这里也讨不到半点好处。”
林馥馥咬着自己的唇,他的话让她的心里酥麻一片。
她的呼吸早在他吻上自己耳垂的时候已经沉地不像话。
“干嘛和我解释那么多。”她声音轻轻柔柔又软软糯糯。
莫炀吮她耳垂的力道更重了一些,“不和你解释,你拿正脸瞧我么?”
她哪有那么大面子啊。
可她的嘴角却慢慢扬了起来。
所有的质疑在这样一个拥抱中,统统瓦解。
“所以,你能和我解释一下,和所谓的同事吃饭又是什么故事。”莫炀整个人贴过来,嘴唇又是刚好在她的耳边。
他身上的热气,味道,还有那滚烫全部贴着她。
林馥馥感觉浑身上下都被啃噬着,她颤着声说:“那是我师兄张恒,从我刚进杂志社的时候他就带我,而且他对所有人都非常好,是杂志社里出了名的大好人。”
林馥馥一直把张恒当做哥哥看,是和她自己亲哥林疆疆不一样的那种感觉,张恒完全就是她理想中哥哥的模样。
“是啊,看起来还是个挺稳重的人,对么?”莫炀的声音越来越沉,越来越低,越来越危险。
林馥馥莫名其妙有些心虚,“张恒师兄本来就很稳重的……”
这是整个杂志社公认的事情。
只是她话还未说完,嘴巴已经被堵上。
“唔……”
莫炀决定把她吻晕,看她还是不是左一个师兄右一个师兄的。
车上正听完一首歌的朱嘉上抬起头。
吓!
他立即又低下头。
靠!真不带这么虐狗的。
第25章 (*^▽^*)
= = =
因为节目的录制, 莫炀已经接连三天没有一天睡过整觉。朱嘉上大致给莫炀算了算, 这三天莫炀睡觉的时间加起来最多六个小时, 平均一天两个小时左右。他做任何事情都尽心尽力, 既然当了人家的导师, 就一刻不停地陪在一旁练习。
若不是经纪公司突然给莫炀出那么一点幺蛾子, 莫炀今晚本该可以好好休息一下。可他深怕和林馥馥之间才刚刚拨开云雾见青天的关系染上污点,特地赶班机回来。回来还呆不久,明天一早九点他又要赶班机飞回北京进行下午一点钟开始的节目录制。
莫炀骨子里大概就有土匪的基因, 半夜将林馥馥拐走,也不让她回家换一双拖鞋。
到了水湘谢安顿下来之后几乎已经快凌晨三点。
莫炀洗了澡躺到床上时, 林馥馥正背对着他。
他伸手往她腰上一拢,将躺在床沿的她拉到自己的怀里。
两人紧密无缝地贴在一起,几乎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声。
莫炀啄吻着林馥馥耳垂, 忍不住又亲了一口,再亲一口。
她再僵硬着身子,此时也融化成了水。
“转过来。”他哄着。
本来声音就好听的人, 越是这样用低沉的声音哄人,越是让人醉。
林馥馥半推半就地转过身躺在他的身下,与他面对着面。
看了一眼,他的脸上和眼底是满满的柔情蜜意,可好像下一秒就又能成为野兽。
她又不好这样直视他,于是侧过头,看着床头上的那盏壁灯。
这盏壁灯是北欧的风格,镶嵌在墙上反而像是装饰品。
事实上林馥馥还没来得及参观这幢房子, 就已经被卧室里很多细节给吸引。都是她喜欢的风格,都是。
在这只点着一盏昏暗壁灯的卧室里,他像是一只马上就要苏醒的野兽。
林馥馥伸手推他:“你不是说回来要好好睡一觉的嘛……”
刚才回水湘谢的路上朱嘉上提到过莫炀这次的工作,也让林馥馥知道他这几天根本没有好好休息过。
莫炀低低笑着,“在飞机上眯了两个小时。”
他的意思是,这会儿精神头好得很。那换言之,刚才是骗林馥馥说让她过来陪他睡觉。
“你这样都不怕猝死啊?”话说完林馥馥就后悔了,太不吉利了。
莫炀倒是没觉得什么,问她:“心疼我啊?”
“心疼的。”她老实坦白,她见不得他那么辛苦,明明大家都是同龄人,可他却要比别人忙碌千倍万倍。
谁知话说完,莫炀捧着她的脸,在她额头上用力啾了一口。
“嘶。”
林馥馥因额头上那一阵刺痛给惊呼出声。
莫炀认真一看,她额头上肿了一块,还淤青了。
他原本柔和的神色严肃了些,问:“怎么弄的?”
“就不小心撞了一下。”她心虚地说。
晚上刚开始脑门撞在方向盘上好像没有什么,谁到了后来上面居然青了一大块。晚上她洗漱的时候她才自己发现脑袋上的淤青,不过转念又忘了。
莫炀探起身,仔细看了看,“真的?”
他将信将疑,“看起来倒是没有什么大碍,不过这笨脑袋再这么一撞,不知道是不是变得更笨了。”
他说完又轻轻地在她的额上面亲了一口。
林馥馥不甘心地反驳:“我怎么就笨蛋了?”
“咳咳。”莫炀清了清嗓子,“初中一年级英语单词,把girl拼写成g-r-i-l的,是不是你?”
林馥馥闻言更羞了。
她学生时代的时候英语就是薄弱项,这点他是再清楚不过的。
林馥馥这个人其实不算内向,但是她天生说话迟。一般小孩两岁的时候都能说一个完整的句子,但是林馥馥到了五岁之后才会说一句整话,而且还是非常简单的:“妈妈,我想上厕所。”
林馥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她不是特别喜欢开口说话。于是与她不熟的人,都会以为她很高冷,加上她这个人一向是慢热,所以从小到大朋友并不算特别多。若不是她长相乖巧可爱,敢接近的人几乎没有。
到了上中学后,林馥馥迎来自己人生的一个大难题——英语。
中文这项母语林馥馥花了十几年才算运用恰当,这突然冒出来的英文,让她陷入困境。其实她的各科成绩都算不错,唯独英语总是在及格的边缘来回徘徊。尤其在英语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指责她发音不标准的时候,她打算彻底放弃英语这门课程。
那年,中秋的烽市还很炎热,都说一场秋雨一场凉,入秋的雨却迟迟还不肯来。林家和莫家两家人第一次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刚好是一个中秋节。
饭桌上,薛白梅随口提了一句:“馥馥的英语真是非一般的差,不过也不能全怪她,都是继承了我和老林的基因。”
第一次和莫炀同桌吃饭,没想到她老妈居然就说她的坏话,林馥馥抬脚踢了下薛白梅。
怎料薛白梅又道:“怎么了啊?你踢我干嘛?难道我说得不对吗?”
林馥馥当时缩着脑袋在饭桌上吃菜,闻言恨不得整个人再缩到地底下去。
林家这两个长辈都是初中毕业的文化,以前是自己不爱读书,现在是恨不得子女能够多读点书。所以即便这两位再辛苦,也要儿女好好学习。
莫炀的妈妈于芳芳闻言立即一拍儿子的肩膀,说:“那让阿炀给馥馥讲功课吧,他英语成绩还可以的。”
于芳芳自然是往谦虚了说的。
莫炀的英语成绩一直排在年阶段第一名。不仅如此,他的各科成绩就一直挂在第一名没有掉下来过。
经过两家父母的牵线,林馥馥和莫炀之间终于有了那么一些交集。可这点交集对林馥馥来说却十分难堪。
她并不想让他知道自己的英语成绩很差,一点都不想让他知道。
女孩总想在自己暗恋的对象面前表现出最优越的姿态,林馥馥对于英语的害怕是因为要张口朗读。她不喜欢当着别人的面对话,也不喜欢当着全班的面朗读,更不想以后当着莫炀的面结结巴巴。
那次月考成绩,满分120分的英语,林馥馥考了70分,刚好及格。这个成绩对她来说完全可以永远印刻在人生的耻辱柱上,不想经过中秋节这个晚上,她的耻辱柱上又被添了一笔。
“不了,我让哥帮我补习。”林馥馥低着头说。
“你哥现在念大学去了,一个月才回家一趟,怎么帮你补习啊?”
那年,风流浪子林疆疆居然考上了临市的一所重点大学。让林家在街坊邻居面前狠狠威风了一次。薛白梅更是几次三番拍拍林馥馥的肩膀,她这个做妹妹的要多向哥哥学习学习。
林馥馥那会儿看了看以往林疆疆坐的那个位置,多希望这个时候不在家的那个人是自己。
莫炀喝了口手边的椰汁,抬起头,说:“好啊,我可以帮忙补习。”
薛白梅笑呵呵的,对林馥馥说:“还不快谢谢你莫炀哥哥。”
莫炀笑:“客气什么,都是邻居。”
那一年,莫炀是烽市一中的年级代表,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
如今,莫炀是全民偶像,身价不菲。
而这个全民偶像,现在正关心地看着她林馥馥额上的伤。
“以后小心点。”莫炀说。
林馥馥点点头。
“这段忙完就不忙了,以后不都忙了。”他说着已经准确无误探到她的唇。
莫炀的舌在她嘴里,他的手在她身上。
一阵一阵的波澜,让她无力招架。
她失声尖叫,嘴里喊着轻一点。
莫炀低笑,“你不是喜欢重一点的么?”
随即将她送上云端。
这注定会是一个疯狂的夜晚,当他们彼此都打开心底的那一扇门,似乎明白,自己在对方心里有那么一席之地。
夜晚的风被关在门外,挡在窗外,此时此刻的他们尽可能地纠缠着彼此的身躯。是温暖的,滚烫的,热情的,奔放的。
毫无保留。
= = =
第二天林馥馥醒了个大早,看了眼时间刚好六点。
今天大概是阳光明媚,因为没有严丝密缝的窗帘中间有一缕晨光偷偷洒进来,照亮了一室(ps:忍不住多嘴一句,中国地大物博,新疆的早上六点天大概还是黑的,但是偏南方城市的早上六点尤其夏天已经阳光普照了,emmm我为什么要解释这个?)。
那道光芒不至于让房间太亮,但也能让林馥馥清楚看到熟睡中的莫炀。
他这会儿手脚都缠在她的身上,孩子气的睡相。
可是昨晚那一些列疯狂的举动,却很霸道。
林馥馥闭上眼睛,埋在他的怀里深吸了一口气。
两个人被子底下什么都没有穿,肌肤贴着肌肤。
触感真实。
她蹑手蹑脚地起床,套上衣物下楼。
她想给他做早餐。
一直以来林馥馥都很喜欢自己动手做食物,不管是甜品还是饭菜,每次看到别人吃下自己亲手做的东西,她都会有一种满满的成就感。给莫炀做饭是一种私心,能给对方做早餐,似乎是一种非常亲昵的事情,她很想让他尝一尝她亲手做的早餐。
客厅角落里几只嗷嗷待哺的小奶猫现在学着爬出自己的小窝了。
这几天林馥馥都有来这里,所以看着小奶猫一点点长大,几乎可以说是三天三个样。给小奶猫们喂完奶之后,林馥馥把手洗干净了,开始在冰箱里寻找食材。
上次莫炀他们买回了一堆的食材,不过大多都是冷冻食品。鱼虾肉等能放在冰柜里的痒痒不少,但是像蔬菜这种不能放冰柜里保质的没有。
林馥馥就地取材,淘了米准备煮虾粥。再来她找到了培根,面包片,鸡蛋,准备做三明治。
需要做的东西不多,她煮粥的时候就开始煎鸡蛋和培根,倒也很快就做完。本就是心灵手巧的人,想着第一次给心爱的做一份早餐,她就更细致了一些。
等着粥好的功夫,林馥馥打算先把莫炀叫醒。算算时间,他九点的飞机八点之前就要出门了。现在洗漱完整理一下再吃个早餐,时间上刚刚好。
可待林馥馥进房间后,才发现莫炀已经醒了。不仅如此,眼下莫炀正拿着她的那只手机。
见林馥馥进来,莫炀对电话那头说:“正好,她来了。”
伸了下手,示意她来接电话。
林馥馥有种不好的语言,这一大早的有谁会打她的电话?等她接过手机里看林疆疆的备注名时,更觉得一个头两个大。
“林馥馥,你好样的啊。”那头的林疆疆在冷笑。
“哥……”
“现在不方便解释吧?没事,等你回家了再慢慢说。”
“……”
林馥馥的心情十分复杂。
林疆疆何等的聪明,根本不给林馥馥解释,他直接把电话给挂断了。
不过,林馥馥知道自己这会儿解释也是多余。
从小到大,她在林疆疆的面前就没有什么秘密可言,林疆疆这个人别看整天吊儿郎当的,但是是个人精。
该怎么办?
还有些不太想相信地看了看自己手上电话,林馥馥抬起头望向不远处的莫炀。
莫炀正起床站在床沿,看到林馥馥的眼神,自动举高双手做投降。
他表情无辜又卖乖,早起的头发有些凌乱,可配上他的这张脸,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好看。
“电话响我顺手就接起来了。”睡得云里雾里的,根本不知道那是林馥馥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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