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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玛丽苏[综英美]——浮马

时间:2019-08-31 08:42:43  作者:浮马
  “East  wind.”
  作者有话要说:  Swan  Tide.字母顺序变换一下就会成为:
  East  Wind.
  就像Tom  Marvolo Riddle (汤姆·马沃罗·里德尔)变成 Lord Voldemort(伏地魔) 一样。文字游戏。
 
 
第43章 四十二
  【我发现你最近在偷懒】
  夜黑风高, 孤男寡女独处一室, 灯光昏暗, 四周无人, 俊——俊女才男,气氛尤佳。
  “让让, ”夏洛克头也不抬,“你的影子挡到我的思维发散了。”
  “……”
  简无语地看了他一眼, 退后两步。
  “继续。”夏洛克理所当然地开口, “越远越好。”
  简似笑非笑,干脆退出了办公室,靠在门口的墙壁上,远观侦探先生的认真工作。
  【你最近不也在偷懒吗……】生命一号嘟哝,【将活计都丢给那个卷毛了……】
  【我自认没他一半聪明】简毫不羞愧地回答, 【‘携手破案’这种荣誉还是交给顿悟火眼金睛技能、智商与日俱增的女主角吧, 我就不去自取其辱了】
  夏洛克·福尔摩斯都察觉不到的细节, 偏偏能让她们看见。人形大英政府都束手无策的人,却能败在她们的降智打击下。着实佩服, 佩服。
  这个世界上纯比智商, 能超过福尔摩斯们的没几个。能成为他们朋友的,更是屈指可数。能得到他们痴心爱慕的, 上辈子更是拯救了银河系。而唯一能够满足以上几点的,放眼望去,只有一个——
  主角。
  简是个聪明人,可也没聪明到能够与福尔摩斯比肩的地步。她唯一的优势只有年深日久积累下来的经验。残酷的是, 这个世界上的确就有那么些人,生来就有站在巅峰的资本,经验这种东西根本无法阻止他们,他们拥有在砂砾中发掘珍珠的天赋。
  一生中能见到一个这样的人,并亲眼目睹他们穿过迷雾,循着灯塔的光芒找出真相,都是得之不易的幸运。他们是天才,注定照亮整个时代。
  “‘东风’,”坐在沙发上的夏洛克看着倚靠在门上,抬头望着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简,忽然开口,“又一个你带来的麻烦?”
  简回过神,忍不住挑眉,摇了摇头,意味深长地回到,“不……当然不。事实却是,恰恰相反。”
  这是属于福尔摩斯家的“麻烦”。
  夏洛克默默把这个名字记在自己思维宫殿里的小本本上。他回归正题,回想起去面见安格斯·多伊时,从他口里得到的零星线索——
  当天晚上,信赖的秘书因为要快速熟悉业务的缘故,牺牲了个人时间在办公室里加班工作。凑巧,那天安格斯忘记带一份文件,他从附近的家中赶来这里,抬头发现屋子里有灯光,知道是那个努力又上进的新人在这儿,刚露出一个欣慰的微笑,却忽然听见秘书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来不及多想,安格斯立刻冲了上去,刚扭开办公室的门,却发现房间里的落地灯被推倒,满是挣扎打斗的痕迹,而年轻女人就躺在地毯上,闭着眼,生死不明。
  安格斯大惊,马上冲上前去,想要去查看情况,一只手已经拿出手机准备打急救电话。却没想到身后忽然出现一个长长的影子,他还来不及转身看清楚来人是谁,额头上猛遭重击,眼前一黑,就昏了过去。
  而等到他慢慢醒了过来,却惊骇地发现,自己手里拿着破碎的相框,秘书就倒在身旁,头发散乱,满脸是血,睁着眼睛盯着他,神色惊恐,目眦欲裂,已然没了呼吸。
  更令人不敢置信的是,她的衣服凌乱不堪,全身布满被侵犯的痕迹,指甲里全是凝固的血丝。安格斯颤抖着举起自己的双手,却发现除了那个破碎的,装着他和简合影的相框外,自己的身上都是一条条抓伤的血痕。他抬手摸了摸隐隐作痛的脖后,那里居然也有伤痕,来自于谁不言而喻。
  安格斯脑子里一片浆糊,他完全搞不清楚现在的状况,下意识地走到秘书身边,颤抖着跪下,刚想去抚摸她的面颊确认一切是否只是个噩梦,却不妨警察在这时到了,一看满屋子挣扎打斗的痕迹,全身是伤满脸惊恐的男人,和衣服凌乱失去呼吸的女人,不由分说,就将他逮捕了起来。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和报导大同小异。当时摄像头里没出现过其他人的身影,只有安格斯匆匆忙忙上楼的影像。经过验证,秘书的指甲缝里嵌满了他的皮肉,而且安格斯身上的抓痕也是秘书临死时拼命挣扎时造成的,DNA痕迹遍布全身。再结合他这个时间点出现在这个地方,如此证据确凿,不管安格斯怎么辩解,在司法审定完毕后,他背负着所有人的骂名和媒体“大快人心”的报导,以“□□未遂”和“蓄意谋杀”两项罪名,被送进了监狱。
  不过在此之前,在安格斯仍然还是“嫌疑人”的那段时间里,还有另外两名有犯罪动机的人。
  卢迪·史密斯,前独立电视台副主管,现BBC总策划人。四十九岁,富三代,父亲曾是传媒界的大人物,虽已退隐,但声望犹在。此人是女秘书的头号追求者,在一次酒会上见到了她并声称“在她身上找回了初恋的感觉”,从此鲜花豪车烛光晚餐一个不落,对她发起了猛烈的追求。但秘书并没有在这样的金钱攻势下妥协,她看不上对方的傲慢和市侩,断然拒绝了他,惹得卢迪·史密斯怀恨在心,曾放言“如果她敢迈进新闻界一步,就会毫不犹豫地封杀了她”。由于这段经历,他也曾被写上了嫌疑人的名单。
  而第二个有谋杀动机的,却是卢迪·史密斯的妻子——没错,在有妻子的情况下仍然在外公然沾花惹草,足以说明他的人品如何。有趣的是,他的妻子就是他的初恋,也是上流圈的富家名媛,他们在热恋时期结婚,有一子,后来死于车祸。从此之后她就变得神经兮兮的,仇视一切企图靠近她丈夫的年轻女人。再加上原本就不是和善的性格,言辞多刻薄尖酸,人老珠黄后失去了丈夫的爱,独守空房长达半年之久。在得知卢迪·史密斯公开追求一个年级可以做他女儿的女秘书后,忍不住满腹嫉妒和怒火,曾多次前来安格斯的办公室大闹,风度尽失被众人看足了笑话。传言她曾放话,“不会让这个荡-妇得到一个子儿”,“她会死得很惨”。这样充满了仇恨和攻击性质的话语,自然也让她被列入了怀疑名单之中。
  只不过后来调查时发现,两人也足够的不在场证据——卢迪·史密斯在案发当夜正在一个高级俱乐部鬼混,而他神经质的妻子为了发泄烦闷约了三五好友去SPA。这让他们得以洗脱嫌疑。
  有趣的是,在审判出来不久,卢迪·史密斯利用舆论带来的热度,顺利从ITV跳槽到了BBC当起了第三频道的节目总策划。不仅扫去了一身污水,还升职加薪走上了另一段人生巅峰。
  夏洛克回忆着所有被众人所忽略的细节,筛选,排除,连线……一个个线索清晰地从脑海中浮现出来,摆放在他想要它们待着的位置,最终,还真让他找到了一个共同点。
  ITV。全称,Independent Television,英国独立电视台。
  ——乔伊·亚当斯如今所在的公司。
  这个网红女记者的成名作就是“安格斯谋杀案”,从那以后她就从默默无名的小跑腿一跃成为ITV能够独当一面的第一频道记者。而卢迪·史密斯,也是在那之后从ITV跳槽到了敌台BBC,开启事业新篇章。从时间上来说,实在是非常有趣的巧合。
  夏洛克又回想起自己昨夜溜进法医部偷看到的死者鉴定,上面的字迹清晰地说明死因是来自头部的重击,导致颅内出血没得到及时抢救而亡。而凶器,正是安格斯手里的相框。在死者的伤口和头发,都能找到与之相符合的细木屑与玻璃碴。
  夏洛克举起手,指腹上还粘着几粒蒙灰的玻璃碴。
  在案件被判定以后,这层楼就被搬空,新来的公司必定会对这里进行一番彻底的清扫。这几颗幸存的玻璃碴是他在墙角的地板缝里找到的,仔细看还能发现上面隐约的血迹。凶案的证据无疑。
  如果安格斯·多伊是冤枉的,凶手另有其人。那必定是在打晕他之后,用戴着手套的手拿起桌面上的相框,狠狠砸在了刚醒来的秘书头上,在确认她死亡之后,抓起她的手指在安格斯身上制造出抓伤,再用相同的手法对秘书施展暴力痕迹,按下桌子下的报警按钮,之后十分冷静地清理了现场,避开摄像头从这里走了出去,不久后安格斯醒来,被赶来的警察逮了个正着,现场铁证如山,不容辩驳。
  从头到尾这个凶手的表现都表现出了极强的逻辑性和计算能力,思维清晰,干净利落,几乎没留下丝毫痕迹。在杀人用缜密的手法伪造现场——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需要非常强大的心理素质,而且必定对警察的调查手法很熟悉,知道有哪些决定性的证据。如果这不是一个隐藏的老练的连环杀手,就是聪明绝顶且犯罪天赋惊人的潜在性反社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一场精心布置的谋杀。
  夏洛克目不转睛地盯着那颗玻璃碴,擦干净上面的灰尘,露出后面渗血的本质。
  可这世界上,向来没有完美的犯罪。
  凶手将一切都陈列得完美无缺,如同摆放艺术品的博物馆。可唯有一件事,一处细节,一个缺憾,即便他冷静,残酷,狡猾,聪明绝顶,也无法弥补。
  ——他/她杀死被害人的目的。
  死者的伤口,在脑后。这就证明他是在秘书刚刚从昏迷中醒来,还没来得及转头的时候,被骤然袭击的。
  他不想让她死前再看见自己的脸。因为他知道,她认出了自己,而这张脸绝不是她想看到的那个。
  这个世界上,能够令人违反理智和原则,冲动行事的力量有三个:爱,愤怒,以及——愧疚。
  感情用事,向来都是失败者的生理缺陷。
  而这无疑昭示了一点:她认识这个凶手。而且绝没有想到会是他。
  夏洛克·福尔摩斯站起身来,他双手撑在办公桌上,盯着光滑的桌面里隐隐倒映出来的那张脸,陷入了思考。
  什么人,可以在深夜来去自如,悄声无息,被众人所习惯?
  什么人,可以避过这栋楼里所有的摄像头,犹如鬼魂,察觉不到存在?
  又是什么人,能够将自己的痕迹完全扫去,如同做过千百次那样快速,熟练?
  一个不被注意的隐形人。一个存在感低弱的边缘人。一个你擦肩而过却记不起脸庞的无面者,一个社会必须存在的,却又受不到任何关注的职业群体——
  一个……
  “清洁工。”夏洛克忽然抬起头,盯着简,问她,“他在哪里?”
  简从他的神色里看出了些端倪,不由得直起腰来,向门外看了看,问生命一号得到确认的答案后,回答他,“离开了……我甚至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走的。”
  “你还得他长什么样子?”夏洛克继续问。
  简回忆了几秒,摇头,“他背对着我,只能看到他在听随身听——”
  夏洛克眼睛都亮了,他立刻拿出手机,低头捣鼓了几秒,然后把屏幕正对她的脸,迫不及待地问道,“是不是长这样?”
  简仔细一看,惊异地笑了,“你怎么知道?”
  “Walkman,SONY的WM-109型号,1986年11月出产,第一台自带线控的随身听。死者的表姐送给她的成年礼物,当时就放在她办公桌的第二节 抽屉里。”夏洛克·福尔摩斯用他那足以谋杀人的高语速气都不喘地说道,“——粉色。专为女士设计。”
  简一愣。
  她回想起为了试探“斯旺·泰德”是否真的是这里的前台而故意捏造的小感冒,对方非常镇定且熟练地走到办公桌前,打开第二节 抽屉,拿出卫生纸递给她。以及后来她临走前那句意味深长“否则有人进来再次破坏案发现场可就糟糕了”的暗示。
  这个一个世纪只出一个的天才“东风女神”,必定是已经推测到了这一点——她向来能够领先夏洛克几步,从出生到现在,一直如此。
  而那个清洁工衣兜里装着的随身听,是属于女秘书的。
  ——汉斯这家伙,没看出来居然这么怀古。
  再怀古也不可能带一个女式的粉色随身听。他的工资不足以支付价格如此高昂的绝品。
  ——是个老人了,听说以前也在这里工作,经常加班到很晚。
  所以他能够来去自如,被人们所习惯,不会引起任何注意。
  ——记得……把门关上哟。
  他熟知这里的一切,知道摄像头的在哪儿,自然,也拥有所有门的钥匙。
  他有能够清洁痕迹的工具。
  他在深夜时工作,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上班下班无数次擦肩而过,他认得女秘书,而她却不会记得他的脸。
  除了尚未确认的“聪明绝顶”这一点。他满足所有凶手的要点。
  “据说每一个狙击手都擅长寻找到最危险的目标。”夏洛克·福尔摩斯望过来,他全身的细胞都在颤抖,呐喊,尖叫,抓捕凶手的渴望让他的声音都情不自禁变得高昂,跃跃欲试——
  “简·多伊小姐。”
  “你准备好,开始一场新的冒险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发现,每次写到夏洛克……
  我就卡文= =
 
 
第44章 四十三
  在侦探与简继续追踪谋杀案的真正凶手时, 远在伦敦另一端的当红女记者在接到一封来源不明的神秘邮件后, 支开保镖, 冒着巨大的风险趁夜独自一人来到了市中心的特拉法加广场。
  这里东面是伦敦城, 北接闹市索荷区,南邻白厅大街, 西南不远即是王宫,为纪念著名的特拉法尔加海战而修建。特拉法加广场经常出现在电视新闻中。每当节日来临, 如圣诞节或除夕, 成千上万的伦敦居民便会聚集到此,通宵达旦地狂欢。即使不相识的男女,也会彼此送上香吻和祝福,是当地极为有名的风景胜地。
  乔伊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广场空荡荡的了无人迹——除了一个背对着她, 站在海军名将纳尔逊纪念碑下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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